社会保险知识沟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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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知识沟通,Social Insurance 2011-08,社会保险是什么?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社保缴费是如何计算的?离职后如何处理社保?养老保险缴纳与养老待遇享受医疗保险缴纳与医保待遇享受工伤认定情形与工伤待遇享受了解更多社保政策、法规及信息的途径,社会保险是什么?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我国的法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参保对象必须(而非自愿)参加的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个险种。社会保险的功用是通过向参保对象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统筹方式,建立庞大的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参保人)在年老、患病、失业、生育、

2、因工伤残或死亡时,其本人或家属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从而达到解除劳动者后顾之忧,稳定社会的目的。因而,它是一种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普遍性的社会保障制度。,4,社会保险费缴纳 公司缴费,最低缴交工资=RMB2359*60%(低于最低缴交工资标准按最低缴交工资申报)最高缴交工资=RMB2359*300%(高于最高缴交工资标准按最高缴交工资申报)实际每月收入在 RMB1415与 RMB7077之间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按上表比率交纳实际每月收入在 RMB1415与 RMB10089之间的,养老保险按上表比率缴纳(养老保险最高缴交工资标准 RBM10089=RMB

3、3363*300%,RMB3363为2010年度广东省社会平均工资),社保缴费是如何计算的,5,社会保险费缴纳 个人缴费,社保缴费是如何计算的,最低缴交工资=RMB2359*60%(低于最低缴交工资标准按最低缴交工资申报)最高缴交工资=RMB2359*300%(高于最高缴交工资标准按最高缴交工资申报)实际每月收入在 RMB1415与 RMB7077 之间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按上表比率交纳实际每月收入在 RMB1415与 RMB10089 之间的,养老保险按上表比率缴纳(养老保险最高缴交工资标准 RBM10089=RMB3363*300%,RMB3363为2010年度广东省社会平

4、均工资),如何计算每月社保扣费?缴费金额缴费工资缴费比例缴费工资=上上月税前总收入+社保三项扣费项+住房公积金扣费项举例说明(以养老保险扣费为例)举例1:员工甲6月份正常出勤,7月20日收到6月份薪资,其中税前总收入2051.10,养老保险236.6,医疗保险0,失业保险29.57,住房公积金121.95,则该员工8月份养老保险缴费=(2051.10+236.6+0+29.57)X8%=195.14举例2:员工乙6月份休长事假,7月20日收到6月份薪资,其中税前总收入-27.17,养老保险105.28,医疗保险26.32,失业保险13.16,则(-27.17+105.28+26.32+13.1

5、6)=123.791415,该员工8月份养老保险缴费=1415X8%=113.2举例3:员工丙6月份发放留才奖,7月20日收到6月份薪资,其中税前总收入大于10089,则8月份养老保险缴费=10089*8%=807.12,社保缴费是如何计算的,停保及办理社保时间 公司会在当月社保到帐后,离职员工的最后工作日的次一个工作日为员工申报停保;员工需在当月社保到帐后,本人最后工作日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后去办理社保相关手续;社保到帐时间为社保费申报后五个工作日;社保到帐前不申报停保;,离职后如何处理社保,养老保险转移 _ 政策依据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城镇企业职工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满10年,同时满足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可在非户口所在地申请养老保险待遇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转移资金,离职后如何处理社保,养老保险转移 _ 办理流程 如异地的社保机构同意接收社保关系 在停保无欠费的状态下,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如 代办可提供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珠海参保辖区的社保经办

7、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到接收地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收手续,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的领取领取条件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原单位所在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缴费年限长短,为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领取办法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补助标准 连续参保满一年可一次性领取失业前平均缴费工资的20%的农民工生活补助,每多参保一个月可多领取2%,上

8、不封顶。,离职后如何处理社保,失业金领取条件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领取期限和标准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以下简称领取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

9、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离职后如何处理社保,11,失业金领取方法,市外城镇户口人员:,市内城镇户口人员:,离职后如何处理社保,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缴费年限达到要求;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关于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所依据的政策文件粤府200696号文 可通过以下链接在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也可通过链接 查询珠海市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养老保险缴纳与养老待遇享受,珠海市离退休人员和非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珠海市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10、1、享受条件 我市离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保险金期间死亡的。2、待遇标准(1)丧葬费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有供养关系的可以申领抚恤金,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倍。(3)一次性结清个人账户余额。珠海市非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1、结算条件 已按规定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2、待遇标准 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有补充养老保险的,同时结算补充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缴纳与养老待遇享受,医疗保险缴纳与医保待遇享受_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统筹保障对象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含

11、离休人员及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门诊统筹基金筹集 按社保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止)定额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0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由医疗统筹基金安排50元/年,个人医疗账户基金(即基本医疗保障卡)安排50元/年;大病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从医疗统筹基金安排100元/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和报销比例 参保人按个人意愿,在公布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就医(只能选定一家),一年(指社保年度)内不予变更,但工作调动或住址变动的除外。在本人指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无起付标准额和最高限额;经同意转诊(含市内急诊)的,基金支付30%

12、,个人自付70%,社保年度内转诊及急诊待遇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自付部分)。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普通门诊诊查费(诊疗费3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三大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生化检查、黑白B超、心电图以及其它符合国家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提供的诊疗项目费用。,15,一、基本医疗个人帐户(IC卡),划入金额:,参加大病医疗的外来工:无个人帐户用于支付本人、参保人配偶、父母或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及住院起付标准、核准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也可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按规定免费的除外)。凭社会保险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医疗保险缴纳与医保待遇享受_医疗保险

13、待遇,16,二、住院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市外转诊800元(市外转诊较同档次减少2%)起付标准以下部分自付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中断缴费3个月或以上再次缴费时,视同新参保;以上限额以社保年度为计费周期,医疗保险缴纳与医保待遇享受_医疗保险待遇,17,住院费用报销举例说明一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1年以上,在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分院住院治疗,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0700元,全部为符合规定的核准基本医疗费用,则统筹基金应支付多少元?个人需自付多少元?解答: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分院属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92%,则 统筹

14、基金支付:(10700700)92%=9200(元),个人需自付:(10700700)8%700=1500(元)住院费用结算办法 参保职工从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 住院时,出示本人的社保卡和身份证(大病医疗参保出具本人身份证),并按定点医院的规定预付押金 出院时,由定点医院计算出住院费用总额和个人自付及自费部分,自付和自费由个人自付,其余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按规定结算。,医疗保险缴纳与医保待遇享受_医疗保险待遇,工伤认定情形 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

15、)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16、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情 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情形与工伤待遇享受,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认定情形与工伤待遇享受,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力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最

17、轻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 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 为二级,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工伤待遇工资福利待遇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职工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以工伤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认定情形与工伤待遇享受,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下列标准按月计发。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

18、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认定情形与工伤待遇享受,工伤离职赔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19、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如下:工亡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认定情形与工伤待遇享受,工伤员工伙食补助费、市外就医交通食宿费一、标准:住院伙食费:35元/天;交通食宿费:最多200元/天,最多报销3天;(报销时需提供市外就诊医院所在地发票)二、报销时间:医疗终结后1年之内 1、市内可联网结算:出院时提供工行或农行卡帐号给医院即可;2、市内不可联网结算: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一并报销;3、市外转诊报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一并报销;三、使用对象:2011年1月1日起认定为工伤的住院职工;交通食宿费仅限于市外转诊就医的情况,指转诊期间产生的费用,工伤认定情形与工伤待遇享受,珠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珠海市社保热线:12333,了解更多社保政策、法规及信息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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