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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与中国,一、WTO基本知识二、中国与WTO,WTO基本知识,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常设国际组织,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多边贸易组织。WTO的前身是成立于1948年的关贸总协定(简称GATT)。在经过了长达7年(1986年1993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后,WTO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WTO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三足鼎立,成为对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三个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一、WTO成立的背景,1、发达国家为摆脱经济衰退和经济危机的困扰,主张放松国家间的经济管制,打破各种保护主义壁垒;发展中国家为加快本国经济发展,纷纷开放市场,实行外向型发展战略,WTO成立的背景,2、
2、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后,国际货币体系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国际间资本的流动性大大增强,大大推进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WTO成立的背景,3、跨国公司经济实力迅速扩张,其投资和贸易活动将世界各国的经济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国际分工细化和贸易网络扩展进一步把全球经济变成一个整体。,WTO成立的背景,4、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为中心的新技术革命缩短了时空距离,刷新了经济联系方式,加快了经济全球化进程。5、GATT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WTO的前身关贸总协定(GATT)是一个由各缔约方政府签署的关于贸易问题的临时性多边协议。GATT产生的最初动因是防止20世纪30年代世界贸易面临崩溃
3、局面的再次出现,缓和各国政治经济矛盾。GATT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双边和多边关税减让谈判,克服贸易保护主义,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GATT在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历史上,发起了一系列多边贸易谈判,促成了关税的持续削减,为加强世界经济联系和交流,促进国际间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以及制定一套国际贸易规则,作出了重要贡献。,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关系不断加深,推动了贸易形式的多元化以及国际投资的多元化。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产业结构演变,需要有新的涵盖面更大的规则及相应的国际组织来协调。随着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和国际投资的加速流动,国与国之间的经济纠纷、贸易摩擦也急剧上
4、升,投资以及知识产权的国际间保护,需要建立一套被国际上广泛接受、客观公正、权威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调节与仲裁。,WTO一方面是GATT的有效延续,另一方面,更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上最大的国际多边贸易组织,到2001年底有142个国家和地区参加。WTO是各国与国际经济体系合作的重要桥梁。参与WTO是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渠道之一。,二、WTO的法律体系框架,WTO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了法律框架和组织基础。WTO协议共包括29个法律文件,其基本组成是3个协议:关贸总协定(GATT),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知识产权总协定(TRIPS)主要内容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与贸易有关的
5、投资措施等。此外,还有20多个部长宣言和决定。这些法律文件旨在通过规定各成员应当承担的义务,确立争端解决机制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监督各成员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力求为世界提供一个开放、公平、统一的多边贸易体制框架。,WTO是一个超国家的经济立法和司法机构,WTO的规范要高于个别国家的法律规范,任何国家的经济立法只要与WTO规范相抵触,就可能被判违背世贸规则和遭受制裁。在实践中,经济大国,特别是美国并不把制裁放在眼里,制裁往往只对违背美国利益的弱小国家有效。(2000年美国国会曾经表决是否退出世贸组织,在其他国家不可思议),三、WTO与GATT的区别,1、在法律人格上
6、:GATT只是一个临时适用的政府多边贸易协定,还不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WTO则是常设的永久性国际组织,在国际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享受联合国机构的权利和义务。,WTO与GATT的区别,2、在适用范围上 GATT主要规范货物贸易 WTO则涉及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与贸易、电子商务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称得上是世界经济的联合国。,WTO与GATT的区别,3、在权威性上 按照GATT规则,各缔约方可以有选择地接受一个或几个协议,还可以利用协商一致原则阻挠争端的解决;WTO规则要求各成员一揽子接受有关的协定、协议,不得提出保留。WTO建立了一套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比GAT
7、T更高的权威性。,WTO与GATT的区别,4、在成员构成上,WTO成员比GATT缔约方更广泛。GATT被称为富人俱乐部;而WTO的142个成员中,发达国家28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114个(占80%),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正在积极申请加入WTO。尽管由于经济实力不同,至今发达国家在WTO中的主导地位还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四、WTO的宗旨,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生产和商品贸易以及服务;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寻求对环境的保护和维护,并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制定和实施各种相应措施
8、。总之,WTO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更具自由化、透明度和稳定性的、完整的多边贸易体系。,五、WTO的五大职能,1、组织制定和实施多边贸易原则,并为多边贸易协议的实施提供制度框架 2、组织多边贸易谈判 3、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 4、通过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监督各成员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推动各成员不断提高贸易政策的透明度 5、通过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更有效地协调全球经济政策,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六、WTO的基本原则,1、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是GATT/WTO最根本的原则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1)最惠国待遇原则 即一成员给予其他成
9、员的贸易优惠、特权或豁免必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任何其他成员。也就是说,各成员之间只要进出口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是相同的,应该享受相同的待遇。,(2)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指在贸易方面成员之间相互保证对方的公民、企业、船舶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公民、企业、船舶同样的待遇。国民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不能直接或者间接地对进口产品征收高于对境内相同产品征收的税、费;(2)给予进口产品在境内销售、购买、运输、分销等方面的待遇,不得低于给予境内相同产品的待遇;(3)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对产品的加工、使用规定数量限制,不得强制规定优先使用境内产品;(4)不得用税、费或者数量限制等方式,为境内产业提供保护
10、。,非歧视原则案例:美国与委内瑞拉的汽油纠纷案 在美国,为了提高市场份额,国内外的汽油销售商在1990年代的竞争变得异常激烈。在销售量衰退和新的要求提高汽油质量的环保标准压力下,美国大型石油公司发现了阻挡进口商的良机。美国石油公司积极支持美国环保局修订净化空气法。在1990年法案的修改中,国会指导环境保护局规定:在美国一些重污染区,采取新的规章来提高空气质量。只有经改良的、减少有毒物放射的汽油和天然气才能在这些地区销售。环保局负责签署改良汽油和惯用油标准原则。,1991年,环保局提出了对于国内和国外炼油商不同的标准,他们认为国外炼油商缺乏1990年检测的、足以证明汽油质量的真实数据,只能通过一
11、个法令的底线显示他们汽油的质量。而国内炼油商可以通过3种可行方法制定独立的底线。该标准对外国炼油商采取了歧视政策,造成市场竞争的不公平,从而引起贸易纷争。,委内瑞拉在给WTO的诉状中强调,美国石油标准违背了GATT中的最惠国待遇,因为它对从某一第三国(加拿大)进口的石油采用了“独立底线”方案。同时,美国也违背了国民待遇,因为对美国国内石油公司采取了更优惠的待遇。此案的结果是美国败诉,2、关税保护原则(1)关税保护原则的两层含义:GATT/WTO鼓励成员使用关税作为主要的保护手段;关税水平只能降,不能升:就货物贸易而言,各成员通过减让谈判达成的关税减让表中的税率就是其有关进口商品的最高税率,这一
12、约束构成该成员进口税率的上限。当一成员欲变更其税率时,必须与有关贸易伙伴谈判后进行,使后者得到相应的补偿。(其目的在于确保贸易的约束性和可预见性,为贸易、投资、消费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2)关税保护原则的例外当成员因履行减让而使国内工业遭到损害时,可修改或撤回已作出的减让。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普惠制,3、取消数量限制原则(1)该原则的含义 关贸总协定第11条规定,任何缔约方除征收税捐或其他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缔约方领土产品的输入,或向其他缔约方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乌拉圭回合要求配额关税化,再逐步削减。(2)该原则的例外 GATT第11条规定
13、,为了确保国内短缺的农产品供应可限制出口;为了消除能直接替代进口的、产量不大的国产农渔产品的过剩,可限制进口。,实施数量限制必须遵循非歧视性原则,即除非对从所有第三方进口的同类产品或者向所有第三方出口的同类产品实施同样的数量限制,任何一个成员既不得限制另一成员产品的进口,也不得限制境内产品向另一成员的出口。,4、透明度原则透明度原则指各缔约国政府应迅速公布其与商品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有关的法律、规章,以便其他缔约国和贸易商能够熟悉。这些法律规章在公布前不能实施,并有义务接受其他缔约国对实施状况的检查和监督。透明度原则主要体现在GATT的第10条和GATS的第3条。,透明度原则的例外GATT第1
14、0条规定:不要求公开那些会妨碍法令的贯彻执行,会违反公共利益,或会损害某一公私企业的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资料。GATS第3条之二规定:本协定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要求任何成员提供那些一旦公开会阻碍法律的实施或违背公众利益,或损害特定公营或私营企业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资料。可见,透明度并非要求一切都要公开。,5、公平贸易原则该原则主要体现在GATT第6条、第16条和第23条等有关条款中。它主要要求各成员的出口贸易经营者不得采取不公平的贸易手段从事国际贸易竞争,以便为国际贸易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该原则主要规定不能采取倾销和补贴的方式向其他成员出口商品。如果倾销和补贴给其他成员造成损害,则允许后者采取反倾销和
15、反补贴措施。,6、互惠原则 互惠原则是GATT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不仅是各成员之间进行贸易谈判并维持正常贸易关系、开展经济贸易合作的基础,而且是GATT得以发挥作用的主要机制。互惠被普遍接受的解释是:双方在贸易贸易特权或贸易利益方面的相互或相应让与,贸易减让的结果要使双方增加的进出口量大致相等。在贸易谈判中,该原则表现为一成员将他能提供的减让与另一成员能提供的减让相交换,使双方获益。,互惠原则的例外: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发达国家之间在关税减让谈判中总体是互惠、对等的;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在遵守互惠原则时,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不能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对等的回报(普惠制)。,7、贸易
16、争端的磋商调解原则这是GATT/WTO的另一个根本原则。为维护各缔约方正当权利,协调其贸易关系,解决贸易争端,GATT本着此原则制定了一套处理成员国间争议的磋商程序及利益丧失或损害的申诉程序,为各方履行其权利与义务提供了法律依据。,8、对发展中国家特别优惠的原则该原则主要是国际社会基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经济实力的巨大差距,对发展中国家追求公平发展的努力作出的反应。它主要体现在GATT的第四部分贸易和发展,包括第3638条。该原则承认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非互惠原则,规定了对成员中的发展中国家在贸易和发展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有关问题,以促进它们的贸易和发展。GATT给予了发展中国家以下主要优
17、惠。,(1)非互惠原则。发达国对它们在贸易谈判中对发展国的贸易所承诺的减少或撤除关税和其他壁垒的义务,不能希望得到互惠(GATT第36条第8款)。,(2)发达国家应尽可能地多承担义务,优先降低和撤除与发展国目前或潜在的出口利益特别有关的产品的壁垒,不建立新的或加强已有的关税或非关税壁垒,并积极考虑采取其他措施,为扩大从发展中的缔约各国进口提供更大的范围。,(3)缔约国全体在适当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包括通过国际安排,同联合国及它的附属机构谋求适当合作,并建立某些必要的机构,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发展。GATS第4条也规定,发达国家要多承担义务,建立联系点,以便利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服务提供者获得与
18、其相应市场有关的资料,促进发展中成员更多地参与世界贸易,提高其国内服务能力、效率和竞争力。该条第3款还规定,应特别优先考虑最不发达国家成员。,9、区域贸易安排原则该原则认可边境贸易、自由贸易区和关税联盟内的优惠贸易安排,这些优惠不适用于非成员方。它主要体现在GATT第24条。该条规定:本协定的各项规定不得阻止任何缔约方为便利边境贸易对毗邻国家给予某种利益不得阻止缔约各国在其领土之间建立关税联盟或自由贸易区,或为建立关税联盟或自由贸易区的需要采用某种临时协定。GATT之所以允许区域性贸易安排的存在,主要在于各缔约方认为,通过自愿签订协定发展各国之间经济的一体化,以扩大贸易的自由化是有好处的。,与
19、此同时,GATT对区域性的贸易安排也作了严格的限制,规定:成立关税联盟或自由贸易区的目的,应为便利组成联盟或自由贸易区的各领土之间的贸易,但对其他缔约方与这些领土之间进行的贸易,不得提高壁垒。区域性贸易安排原则是在GATT所提倡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不可能一蹴而就的情况下的补充,而不是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挑战,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多边贸易体制的实现。,10、合理保障原则 为了防止缔约国由于意外的、不正常的原因使国内市场受到冲击而利益受损,GATT设立了合理保障条款,允许一缔约国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全体缔约方的允许,而暂时或部分停止GATT规定的义务。,GATT第19条是关于保障措施的主要条款。该条款规定,
20、当一缔约国由于发生意外情况,或者因为承担了总协定的义务,致使某一产品进口数量激增,给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者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时,该国可以暂停实施其所承担的义务,或者撤消或修改其承诺的减让。合理保障条款主要包括国际收支保障条款和幼稚工业保障条款。,国际收支保障条款国际收支保障条款主要体现在GATT第12条和第18条。GATT第18条规定,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护对外金融地位和保证有一定水平的储备以满足实施经济发展计划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缔约方可以在一定的限制下,采取限制准许进口的商品的数量或价值的方法来控制它的进口的一般水平。缔约方在实施这种进口限制时,可以对不同进口产品或不同进口产品的不同类
21、别确定不同的限制方式,以使从经济发展政策来看比较必需的产品能够优先进口。但此项条款的实施有严格的限制。,幼稚工业保障条款GATT第18条规定,当一缔约方(注:指最不发达或处在经济发展初期的缔约方)为了实施旨在提高人民一般生活水平的经济发展计划和政策,这些缔约方可能有必要采取影响进口的保护措施,只要这些措施有助于GATT宗旨的实施,各缔约方应同意使它们在关税结构方面保持足够的弹性,得为某一特定工业的建立提供需要的关税保护。GATT第19条规定,当一缔约方因承担GATT所规定的义务而造成进口产品数量大为增加,给国内相同产品或与它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时,这一缔约方在防止或纠
22、正这种损害所必需的程度和时间内,可以对上述产品全部或部分地暂停实施其所承担的义务,或者撤消或修改减让。,总的来说,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是WTO规则的最大特点。WTO成员要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同时也享受WTO赋予的权利,如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以对等优惠的待遇进入其他成员的市场。在贸易伙伴不履行WTO义务,对本国(或地区)产业造成损失时,可提出磋商或诉诸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或在其他贸易领域获得相应的补偿。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履行义务的,可向WTO申明理由,提出暂停或延期履行相关义务。,七、WTO的基本规则,WTO规范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主要由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两部分构成。实体规则主要包括货物贸易、服务
23、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基本原则。程序规则主要包括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一)货物贸易的基本规则,WTO关于货物贸易的基本规则体现在1994年关贸总协定、农业协议、关于实施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原产地规则协议、进口许可程序协议、反倾销协议、海关估价协议、装船前检验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和保障措施协议等13个协定和协议中。,货物贸易的基本规则主要包括关税减让和约束、取消数量限制、国营贸易、反倾销和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规则大部分是从GATT延续下来的,而且比较集中地
24、体现了WTO的原则。,1、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明确禁止各成员在外商投资政策中规定当地含量要求和外汇平衡要求。协议要求各成员必须将正在实施的违反协议要求的投资措施(包括中央采取的和地方采取的措施)通知货物贸易理事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取消。,协议根据不同成员的经济发展状况,规定了不同的过渡期:发达国家在WTO运转后2年内、发展中国家5年内、最不发达国家7年内取消。协议也有例外规定。比如,允许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享受特殊优待,特别是考虑到最不发达国家在贸易、发展和金融方面的特殊要求,允许它们为扶持本国(地区)特定工业(即幼稚产业)而修改、撤销已达成的关税减让或
25、者采取数量限制措施。货物贸易理事会可以应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要求,在申请方充分证明其实施协议的特殊困难后,延长其过渡期。,2、农业协议的主要内容,一是市场准入。协议只允许各成员使用关税手段对农产品贸易进行限制,现行的非关税措施要以一定方式关税化,并逐步削减。禁止使用新的非关税措施。,二是国内支持。协议将各成员为支持农业生产而采取的措施分为绿箱政策和黄箱政策两类。按照绿箱政策各成员在农业科学研究、粮食安全保障、自然灾害救济、农民收入保障和地区发展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可以免除削减义务。按照黄箱政策,各成员在农产品价格支持、补贴以及对农民带有补贴性质的贷款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应当作出减让承诺。,三是出口补
26、贴。出口补贴是指依据出口行为所给予的补贴。协议要求各成员以19861990年为基准,在实施期内(610年内)逐步削减出口补贴。,3、纺织品与服装协议,WTO为纺织品与服装贸易制定了分阶段逐步纳入WTO机制的规则。根据协议规定,每个发达国家对多种纤维协定(MFA)项下的数量限制将在10年内分4个阶段逐步取消。过渡期内仍受限制的产品,每年应当相应增加进口配额。对非多种纤维协定项下的限制性措施,要求在2005年前逐步取消。(已经实现),为防止因减少进口限制和增加进口配额而使某些长期受保护的市场受到冲击,协议规定了过渡性保障措施,即当某一产品确已进入一个成员境内,且增加数量已对这个成员境内生产的直接竞
27、争产品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这个成员可以采取过渡性保障措施。(主要照顾发达国家利益),(二)服务贸易的基本规则,服务贸易涉及电信、银行、保险、分销、旅游、会计、房地产、教育、交通运输等诸多方面。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是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最重要的条款。,与货物贸易规则不同的是,服务贸易总协定没有将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作为各成员必须履行的普遍义务,而是要求各成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大多数成员的市场开放程度通过谈判达成协议,根据协议在不同行业中实行不同程度的国民待遇。,关于市场准入,GATS第16条1款规定,“每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何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得低于其承诺表中所同意或明确的规
28、定、限制和条件。”,第2款规定,在承担市场准入承诺的部门中,一成员除非在其承诺表中明确规定,既不得在某一区域内,也不得在其全境内维持或采取以下措施:如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不论以何方式);以数量配额或要求经济需求测试的方式,限制服务或资产的总金额;以配额或要求经济需求测试的方式,限制服务业务的总量或以指定的数量单位表示的服务产出总量;以数量配额或要求经济需求测试的方式,限制某一服务部门所雇佣的自然人数总量;通过对外国持股的最高比例或单个或总体外国投资总额的限制来限制外国资本的参与。,关于逐步自由化,GATS“第四部分 逐步自由化”第19条规定:“自WTO生效之日起不迟于5年,为逐步实现更高水平
29、的自由化,各成员应进行连续回合的谈判,并在以后定期举行。这种谈判的方向是减少或取消各项对服务贸易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以此作为提供有效市场准入的一种方式。”“在每一回合中通过双边、诸边或多边谈判,逐步自由化的进程都应向提高本协定项下成员所承担具体义务的整体水平的方向推进。”,对发展中国家的照顾:“自由化的过程应对各成员的国家政策目标和个别服务部门的发展水平给予应有的尊重。应给予个别发展中国家成员适当的灵活性,开放较少的部门,开放较少类型的交易,根据它们的发展状况,逐步扩大市场准入,并且当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其市场时,对该准入附加条件以实现第四条所述目标。”(即发达国多承担义务,帮助发展国),关
30、于国民待遇,GATS第17条“国民待遇”第1款规定:“在列入其承诺表的部门中,在遵照其中所列条件和资格的前提下,每个成员在所有影响服务提供的措施方面,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本国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该条第3款规定:“形式上相同或形式上不同的待遇,如果改变了竞争条件从而使该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与任何其他成员的相同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相比处于有利地位,这种待遇应被认为是较低的待遇。”,附:有关服务贸易的两个重要协议金融服务协议信息技术产品,金融服务协议(Agreement on Financial Services)1997年12月13日世贸组织84个成员经谈
31、判达成。1999年3月生效。主要内容:允许外国公司在国内设立金融服务公司并按竞争规则运行;外国公司享受与国内公司同等的市场进入权利,取消跨边界服务的限制;允许外国资本在投资项目中的比例超过50%。意义:a、初步确立了世界金融服务领域贸易自由化的框架,使全球95%左右的金融市场获得开放;b、推动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开放(泰国、印度和巴西等承诺不同程度对外开放。),信息产品协议(Agreement on IT)1996年12月世贸组织新加坡第一次部长会议上28个国家签署,1997年3月26日共有41个国家和地区宣布加入。属于诸边协议,而非多边协议。协议涉及计算机、电讯产品、半导体及其制造设备、软件和
32、科学仪器等范围的产品。41个参加方同意从19972000年分4阶段,每阶段各将信息产品的进口关税降低25%,2000年实行零关税。它涉及全球92%左右的IT产品。中国入世后加入此协议。,(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规则,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规定的知识产权还包括地理标识、集成电路外观设计、未公开的信息。TRIPS规则与WTO各成员在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国际公约和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项下已经承担的义务并不冲突。TRIPS只规定各成员应当履行的最基本义务以及知识产
33、权保护的最低标准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允许成员之间签订对知识产权给予更高水平保护的协定和协议。,(四)贸易政策审议机制,WTO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TPRM)赋予总理事会对各成员贸易体制的发展进行定期、系统审议的职能,目的是审议、评估各成员贸易政策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并通过公开各成员的贸易政策,促使各成员严格遵守WTO规则,提高各成员贸易政策的透明度。贸易政策审议不是审查各成员的贸易政策,更不是干涉各成员的主权,而是按照WTO规则,根据各成员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其贸易实践中的具体做法与WTO规则进行比较。,按照WTO规则的要求,对各成员贸易政策审议的频率,取决于它们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
34、:对美国、欧盟、日本和加拿大等4个最大的贸易成员每2年审议一次;对其后的16个成员每4年审议一次;对其他成员每6年审议一次,对其中最不发达国家的审议周期可以更长。,(五)争端解决机制,WTO建立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在GATT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完善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机构更加明确。WTO建立了争端解决机制(DSB),负责处理因WTO规则引起的贸易争端。这个机构有权成立专家组,由专家组对争端进行审议和裁决,必要时还可以授权损害方实施报复措施。,2、程序更加严密。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除非全体成员一致反对,否则将自动通过,从而克服了某些成员常常阻挠设立专家组、阻挠通过裁决的问题。对此,关
35、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16条规定:“在向各成员分发专家组报告的60天内,该报告在DSB的会议上应予以通过,除非某一当事方向DSB正式通报其上诉的决定,或者DSB一致决议不通过该报告。”而GATT的争端裁决只有各方一致同意才能通过。,3、增强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性和独立性。WTO为增强争端解决机制,增设了一个常设的上诉机构,使争端方可以就专家组报告中涉及的法律及相关解释问题提出上诉,上诉机构可以提出自己的报告,从而形成WTO独特的两审终审制,这是GATT机制中所没有的。对上诉机构报告的通过,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17条规定:“上诉机构报告应在该报告向各成员分发的30天内由DSB通过,
36、并由争端各当事方无条件地接受,除非DSB一致决议不通过该报告。”,4、允许采取报复措施。如果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专家组或者上诉机构的报告,有关成员必须执行报告中的建议或者裁决。如果有关成员不履行报告中的建议或裁决,胜诉方经争端解决机构授权,可以采取必要的报复措施。对此,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25条作了明确规定。第23条规定,应按照有关程序“为有关成员履行各项建议和裁决确定合理的期限;以及获得DSB授权,以对那些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建议和裁决的有关成员作出反应。”,注意:WTO争端解决机构不同于普通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它只受理政府间与WTO规则有关的贸易争端。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个人、
37、企业与另一国家或地区的个人、企业发生贸易争议,只能按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不能直接提请WTO争端解决机构处理。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个人、企业认为其贸易争端是由于另一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律制度违反WTO规则或者因其不履行承诺所造成的,可以向本国(地区)政府反映,由政府决定是否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八、WTO的主要组织机构及其职能,1、部长级大会。WTO的最高权力机构。部长级大会由各成员方主管外经贸的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全权代表组成,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部长级会议具有广泛的权力,主要有立法权、准司法权、豁免某个成员在特定情况下的义务和批准非WTO成员
38、国所提出的取得WTO观察员资格申请的请示。部长级大会有两种决策方式:合议或表决。表决方式可以是2/3以上同意通过,或3/4以上同意通过。申请要加入WTO,要有2/3以上成员投票通过。中国入世为合议通过。,总理事会,WTO的职能机构,由全体成员的代表组成。部长级大会休会期间,总理事会代行其职能。总理事会可视情况需要随时召开会议,以履行其解决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的职责。总理事会下设三个理事会: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和知识产权理事会。理事会可视情况自行拟订议事规则,经总理事会批准后执行。所有成员均可参加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部长级会议下设专门委员会,处理特定贸易问题及其它有关事宜。
39、现已设立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等10多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组和专家小组,工作组以各自国家的名义开展工作,专家小组以WTO自身利益进行工作。,秘书处与总干事,秘书处按部长级大会通过的规则负责WTO日常工作。秘书处由WTO总干事领导,秘书处工作人员由总干事指派。秘书处目前有500多名工作人员,总部设在日内瓦,每年总开支在8600多万美元。总干事是由部长级大会选定的WTO最高官员。,总干事主要以下列身份参与WTO活动:1、WTO的捍卫者(监护人)。他可以最大限度地向各成员施加影响,要求遵守WTO规则。2、引导人。他要考虑和预见WTO的最佳发展方
40、针。3、调停人。其职责之一是帮助各成员解决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争议。4、经理。负责秘书处的工作,管理预算及与所有成员有关的行政事务。5、主持协商和非正式谈判,避免争议。,中国复关和加入WTO谈判的简要回顾,中国是GATT的23个创始缔约国之一。由于历史原因,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没有参加GATT的活动。1986年7月10日,根据对外开放的需要,我国政府正式向GATT提出恢复我缔约方地位的申请,开始中国的复关谈判。,中国复关/入世的历程 一是1987年至1992年资格审查阶段。1987年2月13日中国向GATT递交 1987年3月4日GATT成立中国工作组,审议中国复关问题。1988年2月工作组
41、举行首次会议,到1999年5月共举行7次会议,GATT邀请所有缔约方就中国的外贸体制提问,中国答疑。就核心问题达成谅解。,中国复关/入世的历程二是1992年至1995年的复关议定书谈判阶段 1992年2月,在中国工作组第10次会议上,中国复关谈判出现转机。谈判重新启动后就进入权利与义务平衡的问题上。但在1994年12月的第19次谈判中因一些西方国家反对中国复关而成为世贸组织的创始成员,中国复关终没有达成协议。,中国复关/入世的历程 三是1996年以后的入世谈判阶段 世贸组织成立后,中国复关谈判转为入世谈判。1995年1月,应中国政府请求,中国复关谈判工作组改为中国入世谈判工作组。1995年7月
42、1日中国成为世贸组织观察员,7月11日中国正式申请入世。1996年3月WTO中国工作组举行首次正式会议。其间1995年11月、1997年10月、1998年2月中国三次主动宣布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并于1998年2月中国工作组第7次会议上提出一揽子降低关税方案,4月第8次会议上承诺进一步开放服务业。,中国复关/入世的历程 1999年5月美国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后,中国同西方国家谈判中止。1999年9月在新西兰APEC领导人会议上,江泽民和克林顿同意恢复双边谈判。1999年11月15日,中美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达成双边协议,中国入世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按世贸组织规定,加入世贸组织
43、须作出两个承诺,一是遵守国际规则,二是逐步开放市场。中国共与37个成员方进行了双边入世谈判。,中国1986年提出复关申请时的三项原则,1、强调中国是恢复在关贸总协定中的席位,而不是重新加入关贸总协定。2、由于当时中国仍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同,所以达成妥协,以关税减让的方式而非承担进口增长为条件复关。3、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将按发展中国家的标准履行义务。,中国入世三项原则 1、没有中国的加入,WTO是不完整的。2、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中国只能按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履行有关义务。充其量可以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3、权利和义务要对等。本着这些原则,中国与有关成员完成双边谈判,2001年11
44、月11日在世贸组织多哈部长级会议上被批准入世,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中国加入WTO后应享有的权利,1、享有多边的、无条件的、稳定的最惠国待遇。入世前中国只能通过双边贸易协定在某些国家获得最惠国待遇,非常不稳定,容易遭到双边政治关系的影响。加入WTO后,中国的产品可以在所有的成员中享受有利的竞争条件,从而促进出口的发展。,中国加入WTO后应享有的权利,2、享受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一些特殊照顾 在WTO实施管理的多边协议中都规定了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某些特殊优惠,这些优惠是单方面给予的,发展中国家无须作出对等的回报。中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确保了入世后所承担的义务与中国
45、现阶段发展水平相适应,在国内市场受到外来的强烈冲击而招致损害时,可以采取临时措施加以补偿,从而大大减少了入世对中国产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但中国不是以一般发展中国家而是特殊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的。,中国加入WTO后应享有的权利,3、充分利用争端解决机制较好地解决中国与其他成员的贸易纠纷。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各种经济贸易上的纠纷也会逐渐增多。在双边贸易中,发达国家往往利用国内的、单边主义的、甚至过时的法律条款对中国实行歧视待遇,使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成本低廉的优势得不到应有的发挥,阻碍了我国出口的发展。入世前这类问题只能通过双边谈判来解决,而不能诉诸比较公正的、多边的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入世后
46、,就可以通过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比较公平地解决贸易争端,维护中国的贸易利益。,中国加入WTO后应享有的权利,4、获得在多边贸易组织中的发言权。入世前,中国在WTO中只是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只有表态权,没有表决权。入世后,中国可以参加各个议题的谈判和贸易规则的制定,有利于维护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和合法权益,并在建立和维护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还能够利用WTO讲台,宣传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积极发展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贸易和技术交流。此外,还将得到WTO汇集的世界各国经济贸易的信息资料。,中国加入WTO后应享有的权利,5、利用WTO的基本原则,行使例外与保障措施的权利。,
47、中国加入WTO后应尽的义务,1、削减进口关税。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28条附加第一款规定,各成员方“在互惠互利基础上进行谈判,以大幅度降低关税和进出口其他费用的一般水平,特别是降低那些使少量进口都受阻碍的高关税。”,中国加入WTO后应尽的义务 2、逐步取消非关税壁垒。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11条规定,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缔约方领土的产品的输入,或向其他缔约方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中国加入WTO后应尽的义务 3、取消被禁止的出口补贴。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16条第二节第二、三款规定,一成员方对某一出口产品给以补贴,可能对其他的进口和出口成员方造成有害的
48、影响,对他们的正常贸易造成不适当的干扰,并阻碍本协定目标的实现。各成员方应力求避免对产品的输出实施补贴。,中国加入WTO后应尽的义务,4、开放服务业市场。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要求,成员方对服务贸易执行与货物贸易同样的无歧视、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谈判给予国民待遇,并逐步降低贸易壁垒,开放银行、保险、运输、建筑、旅游、通讯、法律、会计、咨询、商业批发、零售等行业。WTO统计的行业多达150多种,都将属于开放范围。,中国加入WTO后应尽的义务,5、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WTO实施管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要求各成员方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和
49、法规的执行、行政管理方面,与发达国家水准尚有一定的差距。入世后中国对知识产权扩大保护范围,将使有关企业必须通过支付专利许可证费用来合法购买西方发达国家的专利。政府也将严惩任何有损国家和企业名誉的侵权行为。,中国加入WTO后应尽的义务 6、放宽和完善外资政策。WTO实施管理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我国引进外资工作有密切的关系。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已颁布了有关引进外资的各种条例和法律法规,对外资引进实行各种鼓励和优惠。这些鼓励和优惠不是特定给予某一国家或地区的,而是对一切外国投资者的无差别待遇。,中国加入WTO后应尽的义务 7、增加贸易政策的透明度。8、接受世界贸易组织的裁决。9、交纳WTO活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