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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三章 进出口合同的商订,第一节 国际货物交易磋商,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2,第一节 国际货物交易磋商,一、交易磋商的形式与内容(一)形式:有口头和书面两种(二)内容:1、主要交易条件包括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和支付条件等内容 2、一般交易条件(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3,二、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发盘,还盘,询盘,发盘和接受是合同商订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两个环节,接受,4,是交易的起点 对买卖双方无法律约束力,(一)询盘(邀请发盘),询盘通常由买方发出 例如:东北大豆请报盘(PLEASE OFFER NORTHEAST SOYA BEA
2、N).询盘也可由卖方发出 例如:东北大豆可供应,请递盘(NORTHEAST SOYA BEAN AVAILABLE PLEASE BID),5,(二)发盘(要约),1、发盘的含义,发盘有卖方发盘(售货发盘selling offer)和买方发盘(购货发盘 buying offer)之分。后者习称“递盘”(bid)。,发盘既是商业行为又是法律行为。,6,2、构成发盘的必要条件,(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Specific Person)提出 不指定受盘人的发盘,仅应视为发盘的邀请。(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Sufficiently Definite)公约规定:品名、数量、价格 我国外贸实践
3、:品名和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和支付条件,7,(3)表明承受约束的意旨 如:发盘、实盘、递实盘或订货等。若发盘中附有保留条件,如:“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仅供参考”或“有权先售”等,则此建议只能视为邀请发盘(Invitation for Offer)。(4)发盘应送达受盘人,口头形式:自对方了解时书面形式:到达主义数据电文形式:进入特定系统时间,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发盘才构成有效的发盘,若有保留条件的只算是虚盘或邀请发盘。,8,3、发盘的有效期(Time of Validity,Duration of Offer),指可供受盘人对发盘作出接受的时间或期限。未明确规定有效期时,应理解为在合
4、理时间(Reasonable Time)内有效。常见明确规定有效期的方法:(1)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 如:限6月6日复到我处。(2)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限 如:发盘有效期为6天。,采取此类规定方法,其期限的计算,按公约规定,应从电报交发时刻或信上载明的发信日期起算。如信上未载明发信日期,则从信封所载日期起算。采用电话、电传发盘时,则从发盘送达受盘人时起算。如果由于时限的最后一天在发盘人营业地时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9,口头发盘应当场表示接受,案例:一法国商人于某日上午走访我国外贸企业洽购某商品。我方口头发盘后,对方未置可否,当日下午法商再次来访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上午的发盘,那
5、时,我方已获知该项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有趋涨的迹象。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好,为什么?,4、发盘生效时间,口头形式:自对方了解时生效书面形式:送达受盘人时数据电文形式:进入特定系统时,于送达受盘人时生效,10,5、发盘的撤回(Withdrawal)发盘尚未生效,明确发盘生效时间的意义:关系到受盘人能否表示接受;关系到发盘人何时可以撤回发盘或修改其内容。,发盘人将尚未被受盘人收到的发盘予以取消的行为。发盘撤回的适用场合 一般只在使用信件或电报向国外发盘时才适用,11,“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到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盘人。”,英美法和大陆法对发盘撤回的不同
6、意见(英美法)发盘原则上对发盘人没有约束力。发盘人在受盘人表示接受前任何时候都可撤回或变更其内容。对受盘人不利(大陆法)发盘人原则上应受发盘约束,不得随意撤回或变更其内容。公约的精神,12,5、发盘的撤销(Revocation)发盘生效后,根据公约的规定,发盘撤销的条件:发盘人撤销的通知必须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传达到受盘人,不得撤销的发盘:规定有效期或者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得撤销的,且采取了行动。,发盘人将已为受盘人收到的发盘予以取消的行为。(1)英美法和大陆法对发盘撤销的不同意见(2)公约采取了折衷的规定,13,6、发盘的终止(Termination),指发盘法律效力的消失主要有以
7、下几种情况:在有效期内未被接受而过时发盘人依法撤销受盘人拒绝或还盘法律的适用(如: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发盘失效;在发盘被接受前,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或法人破产等),14,(三)还盘(Counter Offer,还价或反要约),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就是说,还盘是对发盘条件进行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其法律后果:使原发盘失效;可能构成新的发盘,15,案例分析,我出口公司于11月1日向美商A发盘供应某商品,限时11月10日复到有效。11月3日我方收到美商的电传表示接受,但提出必须降价5%。当我方正研究如何答复时,由于
8、该商品的国际市场发生对美商有利的变化,于是该商又在11月7日来电传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11月1日发盘。我方未予置理,而于11月9日把该批货物卖给另一美商B。之后A商与我方就合同是否成立产生了争议。试对此进行分析。,评析:在本案中,美商在3日答复时,已经更改了我方发盘中的价格条件,应视为还盘,我方的发盘就此失效,不再受该发盘的约束,我方掌握该交易的主动权,可以选择接受、拒绝或再还盘。因此,该交易不成立。,16,公约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与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提出添加或更改均视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非实质性变更 要求提供重量单
9、、装箱单、商检证等单据,要求增加提供装船样品或某些单据的份数,要求分两批装运等。,1、受盘人的答复若实质上变更了发盘条件,就构成还盘。,17,2、对发盘表示有条件的接受也是还盘的一种形式 如答复中附有“待最后确认为准”等字样。3、受盘人还盘后又接受原来的发盘,合同不成立。,(四)接受(Acceptance,承诺),1、接受的含义,缄默或不行动本身不等于接受。除非有相反证明,如双方惯例等。,接受和发盘一样,既属于商业行为,也属于法律行为。,18,案例:香港某中间商A,就某商品以电传方式邀请我方发盘,我于6月8日向A方发盘并限6月15日复到有效。12日我方收到美国B商人按我方发盘条件开来的信用证,
10、同时收到中间商A的来电称:“你8日发盘已转美国B商”。经查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猛涨,于是我将信用证退回开证银行,再按新价直接向美商B发盘,而美商B以信用证于发盘有效期内到达为由,拒绝接受新价并要求我方按原价发货,否则将追究我方的责任。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19,用口头或书面的声明Statement形式表示;还可以用行为(Performing an Act)表示(我国持保留态度),2、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条件一:接受必须是由特定的受盘人作出,条件二:接受必须表示出来,20,接受应是无条件的,条件三: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受盘人在表示接受时,不能对发盘的内容作丝毫的变更,这样理解
11、对吗?,21,受盘人在答复中使用了“接受”的字眼,但又对发盘的内容作了增加、限制或修改,这在法律上称为有条件的接受,该接受是否有效,取决于内容的变更是实质性的还是非实质性的。,“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实质变更发盘的条件”。实质性变更不能构成有效接受,而只能视作还盘。,非实质性变更是否有效取决于发盘人是否反对 除发盘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时间内表示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一般视为有效接受,22,条件四: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注:接受生效的时间,公约规定:到达时生效,或以某种行为表示。,英美法
12、系:投邮主义大陆法系:到达主义,23,无论哪种情况,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关键看发盘人如何表态。,受盘人主观上有过错而导致接受逾期受盘人主观上没有过错而接受逾期,3、逾期接受(late acceptance)或称迟到的接受 指接受通知超过发盘的期限,或发盘未规定有效期而超过合理时间才传达到发盘人。,24,5、接受的撤回,公约规定:“如果撤回的通知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盘人,接受得予撤回”。,接受可以撤销吗?,4、重新接受,如果受盘人采取更快的传递方式,使接受通知先于拒绝或还盘送达发盘人,则该项接受有效。,25,接受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所以不存在撤销问题。以行为表示接受时,不涉及接受的撤回
13、问题。采用传真、EDI、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发盘和接受都不可能撤回。,26,交易磋商往来电传示例,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与巴基斯坦某进口商为买卖上海牌彩电进行交易磋商,双方往来电传如下:,1、10月8日巴进口商向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发来电传:INTEREST IN COLOUR TV SET SHANGHAI BRAND MODEL 345 PLEASE OFFER.2、10月10日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向巴进口商去电传:YOUR EIGHT OFFER SUBJECT REPLY REACHING US FIFTEENTH COLOUR TV SET SHANGHAI BRAND MODEL 34
14、5 1000 SETS PACKED IN CARTONS OF ONESET EACH USDOLLARS 150 PER SET CFR KARACHI DECEMBER SHIPMENT IRREVOCOBALE SIGHT CREDIT.,27,3、10月12日来电:YOURS TENTH PRICE TOO HIGH COUNTEROFFER USD 130 REPLY FOURTEENTH4、10月14日去电:YOURS TWELFTH LOWEST USD 140 SUBJECT REPLY EIGHTEENTH HERE5、10月16日来电:YOURS FOURTEENTH W
15、E ACCEPT,28,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并不唯一书面、口头、其他形式二、合同的签订,29,三、合同生效的时间(一)概念辨别 p64合同的成立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的生效已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生效的时间 接受生效时间;签订书面合同时间,30,四、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p65五、合同的结构和内容约首 合同的名称、合同的编号、日期、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正文 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保险、支付、检验与索赔、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约尾 合同的份数、双方当事人的签章及日期、合同附件的名称及效力 合同生效的时间和地点、合同文字及效力,本章节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