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申报材料有关问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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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申报材料有关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企业资质审查处,申报材料要求的起草特点,表格化全面化减量化协调化,申报材料的要求:分别从首次申请、资质升级、增项、重新核定、吸收合并(整体改制)、跨省变更、简单变更、劳务资质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一、首次申请,首次申请,是指企业不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申请勘察资质的情形。,首次申请应提交的材料,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复印件;4.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5.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

2、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6.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7.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考核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8.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技术工人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以及申报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勘察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

3、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注:社保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完税证明)。社保证明应体现: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缴费基数等)。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可。,9.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10.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复印件;11.加盖企业公章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

4、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文件目录(若已通过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的,只需提供相关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二、增项申请,增项申请,是指以下情形: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2.具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以及资质,申请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的。,增项应提供的材料,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原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4.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5.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5、”;,6.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7.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技术工人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勘察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8.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复印件。,三、升级申请,升级申请,是指以下情形:1.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2.具有工程勘察丙、乙级资质,申请对应

6、的乙、甲级资质的;3.具有三项岩土工程(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申请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资质升级应提交的材料,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原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4.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5.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6.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7.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

7、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技术工人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8.满足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勘察企业业绩基本情况表、工程勘察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工程勘察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须经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9.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注:按新标准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

8、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四、换证申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二十九条规定:持旧版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的企业须于2015年1月31日以前,按新标准提出资质换证申请,并按延续要求提交材料。第二十条规定: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要求另行规定。,过渡期满前,参照设计资质换证文件,我部将适时出台换证通知,对换证企业需提供的材料予以明确。换证通知出台前,提前申请按新标准换证的企业将参照目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要求提供材料。即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十五条规定执行。,五、其他情形,(一)资

9、质变更,省域内简单变更跨省变更,资质变更的有关要求:时限要求 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变更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企业发生名称变更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办理变更。其他所有变更均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但其中涉及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后,方可办理。,变更应提交的材料要求: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原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4.企业章程复印件;5.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1)企业名

10、称、注册资本变更的,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地址变更的提交新的办公场地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借)合同和所租(借)场地的产权证明。,跨省变更有关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甲级的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直辖市、自治区变更,除提供首次申请应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原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2、原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3、资质变更前原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注销证明及资质变更后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

11、部办理。乙级及以下资质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依法制定。,(二)合并、重组、分立和改制,整体改制的企业,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重组、合并后的工程勘察企业可以承继重组、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和范围。重组、合并后不涉及资质升级和增项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涉及资质升级或增项的,按照160号部令中的审批程序核定。企业分立成两个以上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时,分立后的企业应分别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资质。,企业吸收合并或整体改制时,应提交的材料要求: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2.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3.新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4.原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5

12、.企业章程复印件;6.企业吸收合并或改制方案和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工程勘察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7.企业合并、改制有关决议文件(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决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企业合并、分立、改制、重组后,需重新核定资质的,应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工程勘察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2.首次申请所列的全部材料;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4.改制(重组)方

13、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三)证书遗失补办有关要求:企业需遗失补办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的,应当持下列材料,经其资质初审机关签署意见,报资质许可机关办理。企业在申请补办前应在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补办证书的申请;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及电子文档;3.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四)其他有关要求: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分类编号。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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