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缴政策辅导市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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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度汇算清缴政策辅导,2009年12月,收入的确定按照国际惯例,各种来源、各种方式取得的收入,一切导致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流入都要作为收入收入总额的内涵“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一般情况下应当按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何谓“公允价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也就是无关联关系双方在独立、公平交易的情况下所能够达到的一定的价格,收入确定的相关事项,收入的确定严格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本身即不构成应税收入,如:财政拨款,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

2、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等,收入确定的相关事项,收入的确定注意任何收入不作为应税收入或不申报纳税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实务中,如果遇到无法明确是否应记入应税收入的情况时,把握一个原则: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征税或免税,则应作为应税收入 确定收入时,还要注意收入确认的时间虽然属于应税收入的范畴,何时应确认收入的实现,收入确定的相关事项,收入的确定应付账款挂帐的处理问题旧法下的处理外资的处理内资的处理新法实施后的处理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应税收入,收入确定的相关事项,收入确定的相关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

3、5号)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与会计准则的差异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税收的形式要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会计上强调经济利益的流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发生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的行为时,无论经济利益是否流入,都要在税收上确认收入,收入确定的相关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

4、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第十条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确定的相关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条件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税收与会计的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会计上强调经济利益的

5、流入,而税收上,无论经济利益是否流入,都要在税收上确认收入,收入确定的相关事项,关于“买一赠一”销售方式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不属于捐赠所有权属发生改变,要进行视同销售税务处理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赠送行为的界定,收入确定的相关事项,资产处置中的问题企业发生视同销售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收入确定的相关事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

6、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如何把握“取得”?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收入确定的相关事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

7、,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与财税2008151号的关系,税前扣除凭证的问题,企业发生合理支出的税前扣除凭证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具体说来,何谓“合法有效凭据”应由征管部门确定必须是发票吗?,利息税前扣除的问题,利息税前扣除的问题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以及企业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凡不高于按照金

8、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其超过的部分,不准抵扣支付给个人的可以吗?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或资金占用费以什么票据作为扣除凭证?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应凭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收取利息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企业应以相关协议作为支付利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利息税前扣除的问题,利息税前扣除的问题对财税2008121号的几个理解如何计算可扣除的利息支出首先要计算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其中:各月平

9、均关联债权投资(关联债权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超出比例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利息税前扣除的问题,利息税前扣除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准备金支出的几个问题,准备金支出的几个问题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10、(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目前已明确的允许税前扣除的准备金支出保险公司的相关准备金支出保险公司提取的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证券类、期货类相关准备金支出金融企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相关准备金支出执行期限: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准备金支出的几个问题,准备金支出的几个问题国税函2009202号第二条规定:2008年1月1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的各类准备金,2008年1月1日以后,未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企业以后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应损失,应先冲减各项准备金

11、余额(指税收余额),准备金支出的几个问题,准备金支出的几个问题保险公司的相关准备金支出的两个问题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支出额的8%提取实际赔款支出额应为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已支付给保户的赔款额减去当年实际收到的再保后的赔偿额的差额理赔费用准备金文件中至明确了包括的范围,未明确计算税前扣除限额的口径如何把握执行口径,准备金支出的几个问题,准备金支出的几个问题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的几个问题准予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不得超过其会计上实际计提数涉农、中小企业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以及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中的正常类贷款,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损失准备金额时,计提比例为1;会计上实际计提比

12、例低于1的,按会计计提比例计算 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损失准备金额时,区分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按200999号文件规定的比例确定;会计上实际计提比例低于200999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比例的,按会计计提比例计算,税收优惠的几个问题,关于叠加享受税收优惠的问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定期减免税”指对

13、企业的定期减免(目前仅指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的定期减免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税收优惠的几个问题,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08年后条件发生变化的处理 2008年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性质或经营期发生变化,导致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缴其此前(包括在优惠过渡期内)已经享受的定期减免税税款 如: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免三减”税收优惠已减免的地方所得税是否应该追回?,弥补亏损的两个问题,减免项目所得弥补亏损的问

14、题亏损范围非减、免项目亏损以前年度结转的可弥补亏损旧法的规定免税项目所得可以冲抵应税项目发生的亏损免税项目的所得也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弥补亏损的两个问题,减免项目所得弥补亏损的问题年度申报表A类主表的逻辑关系定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减、免项目所得”为“纳税调整减少额”组成部分目前减、免项目所得的有关规定减、免项目所得税应分开核算,合理分摊期间费用结论减、免税项目所得不得弥补非减、免税项目的亏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可弥补亏损,通讯行业充值赠话

15、费的问题,通讯行业充值赠话费的问题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性质的界定依据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从事邮电通信业务取得的收入为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确认时间依据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企业在售出充值卡时,不满足确认收入的条件,应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入额的确定提供服务扣减相应费用后,即应确认收入在纳税期末,应按照已确认收入额占全部充值额的百分比计算赠送话费额中应冲减当期收入部分予以冲减,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的几个问题,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的几个问题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

16、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的几个问题,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的几个问题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

17、权、收藏品等支出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的几个问题,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的几个问题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对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格控制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工资薪金和职

18、工福利费的几个问题,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的几个问题财企2009242号与国税函20093号的差异 为职工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财企2009242号规定,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 国税函20093号规定,包括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范畴 进行税务处理时,应按照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执行,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的几个问题,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的几个问题企业为员工报销的汽油费、物业费、个人出差餐费的处理以上费用属于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9、,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的几个问题,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的几个问题对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的把握发放的对象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注意与临时雇佣人员的劳务费区别(强调服务的连续性和周期性)支付劳务公司的劳务费员工应为企业提供服务,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必须是实际发放的发放不等同于发生注意“合理性”参照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的规定注意会计与税法差异,税前扣除的几个问题,税前扣除的几个问题税法和条例的规定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合理的支

20、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税前扣除的几个问题,税前扣除的几个问题如何把握税前扣除的主体企业区分个人支出和企业支出与财务管理规定相联系直接相关性企业实际发生的能直接为企业带来或者预期经济利益流入购买的生产所需原材料(直接)、在媒体投放广告(预期)要去探究导致支出发生的渊源个人购买商品的费用,税前扣除的几个问题,税前扣除的几个问题如何把握合理性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常规税务机关裁量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的支出为获取经济利益流入必须付出的代价金额的合理性工资,税前扣除的几个问题,税前扣除的几个问题如何把握区别实际发生与实际支付 在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的

21、基础上,注意实际支付后方能扣除的特例情形 实际征管中,要遵循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的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考虑支出的受益期,纳税申报的几个问题,纳税申报的几个问题关于清算申报表企业不征税收入的填报建议填报附表三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9行“18、其他”第四列“调减金额”,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重组的概念广义说和狭义说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债务

22、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重组的概念企业重组的模式 企业重组一般有业务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重组、人员重组、管理体制重组等模式 59号文件对于企业重组的界定,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概述企业重组交易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所得税从一般性税收原则出发,企业在资产交换过程中取得的处置所得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大量非货币性交易的企业重组可能

23、要缴纳巨额的所得税,重组成本过高会导致重组无法完成尤其是对于非现金支付的重组,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概述在现代公司制度中,企业重组行为具有特殊性和重要性,各国税法都对其做了专门规定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有税重组和免税重组我国在旧法框架下,内外资企业的重组事项的所得税处理规定不同,对某些特殊情况下的企业并购交易做出了免税的政策规定,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概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问题

24、的通知(国税函发1997207号)曾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集团内重组以成本作为相关的重组对价,而不产生相应的应税所得或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曾允许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合并重组时,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新的重组政策将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要区分适用59号文件的重组行为和企业普通的股权处置和资产处置行为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

25、)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 对“控制”的把握,可参见新会计准则和公司法中的相关内容,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要区分适用59号文件的重组行为和企业普通的股权处置、资产处置和债务处理行为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一般说来,所谓经营性资产,主要指企业因盈利目的而持有、且实际也具有盈利能力的资产;除此以外的,具为非经营性资产 区分普通的资产处置行为,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 财政

26、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要区分适用59号文件的重组行为和企业普通的股权处置、资产处置和债务处理行为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重组的主要形式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债转股)、修改其他不包括以上两种方式的债务条件(减少债务本金、债务利息等),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要区分适用59号文件的重组行为和企业普通的股权处置、资产处置和债务处理行为非债务重

27、组的界定不满足“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这一前提条件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等原因,导致无法或无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无“让步”的实质 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价值偿还债务包括减免债务人债务本金或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 特殊性税务处理 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该条件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入的一般反避税条款相一致,主要意图是防止企业或投资者,尤其是境外关联企业或境外投资者,利用重组交易的方式,规避应在我国缴纳的相关税收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

28、质性经营活动。企业重组后由于经营需要或市场需求(例如:产品提升,科技更新等)导致的经营活动变化,什么情况下应被认为是“实质性经营活动”的改变?,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 特殊性税务处理 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该条件是一般性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最大区别,拟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还应慎重考虑“股权支付金额须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这一规定,对股份稀释的影响 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意指所有权的连续性,规定该条件的真正意图?,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比

29、较 区别的关键在于重组交易中有关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即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之差)的确认时点不同 计税基础的确定 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下,重组后受让方取得的资产需要按公允价值确认计税基础。对该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时,税收上应计算扣除的折旧、摊销等也应在此计税基础上进行。同样,企业在将来处置这些资产,计算处置收益时,上述计税基础可以从处置收入中减除 除与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外,受让方取得的资产的计税基础按重组前该资产由转让方持有时的计税基础(即历史计税基础)计算。对该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时,税收上应计算扣除的折旧、摊销以及将来处置该资产的处置所得或损失也都依据该历史计税基础计算,企业重组专题,

30、企业重组 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比较 应税所得或损失的确认时点及计算 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下,应税所得或损失需在交易时即予以确认在特殊重组下,除了非股权支付金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以外,转让方的应税所得或损失的确认可以被递延企业重组交易时,投资者在决定交易的股权支付或非股权支付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计税基础的确定、应税所得或损失的确认时点及计算等因素的影响,不仅仅是考虑对重组交易本身的影响,还要考虑对重组交易后的未来资产处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等带来的影响,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 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比较 货币性补价(即非股权支付额)的税务处理 特殊性税务

31、处理规定中,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仍在重组交易日即按下列公式予以确认 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 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比较 可弥补的亏损及税收事项的继承 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下,对于合并或分立,可弥补的亏损不具有继承性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被合并企业的可弥补亏损可由合并企业继承,但是受到金额限制。其总体限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被分立企业的可弥补亏损额可按转让资产的比例分配到分立企业

32、中,由其继续弥补,分配比例计算如下:每家企业取得的资产价值原总资产价值 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 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跨境重组“境外境外”模式:非居民企业(境外企业A)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境外企业B)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境内企业)股权,如符合规定条件,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境外境内”模式:非居民企业向与其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境内境外”模式: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如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10个纳税年度

33、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实际上就是“免税”政策,59号文件中所称“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就是说对企业兼并重组股权支付的收入不予确认,即免税。59号文件实施后,我国企业的重组成本将大幅降低 股权收购中的一个问题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 资产收购与分立的区别资产收购 B购买A的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 A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B或新设的企业,A的股东换取分立企业B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 区别点(假设全部以股权支付为对价)主要是非新设分立时存在资产收购完成后,A获取B的股权A成为B的股东分立完成后,A的股东获取B的股权,企业重组专题,企业重组 视同一项重组交易的问题企业在重组发生前后连续12个月内分步对其资产、股权进行交易,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上述交易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交易进行处理 要依据是一个还是多个重组计划或项目加以区分重组完成时间的确定以哪个时间点为准?,辅导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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