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基础知识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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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协调员基础,主讲:周斌,第一单元 劳动关系确认,小张原供职于某电子公司,后经转投某软件公司。2014年7月29日那天,小张按约来到软件公司,不动声色地与软件公司人事部经理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2014年7月30日至2017年7月29日。未料到-,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

2、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劳动者 年龄限制 身份限制,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返聘合同实习合同就业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外包协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

3、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单元 工作时间,2011年9月,5名曾在深圳GUCCI旗舰店工作的离职员工发公开信,直指跨国奢侈品巨头古驰为“血汗工厂”:“古驰也许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但是却长满了虱子。”离职员工说,在GUCCI每天工作约10小时,上一天班轮休一天,但每晚10点下班后都要“先打卡下班再加班”,但仍需留下来“点数”,“点到凌晨两点很正常,点到正确为止”,这样就算正常下班,也没加班工资。,问题:GUCCI每天工作约10小时,上一天班轮休一天,是否算加班?,加班的构成,

4、法定工作时间的延长从事本职工作单位安排,工时制度,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工作时间应当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周 58=40个小时月 20.838=166.64小时季 250天/年4季8=500小时年 250天8=2000小时,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年 250天8=2000小时 GUCCI工作时间 年(365-11)/210=1770小时,综合计算工时制,第三单元 休息休假,一、法定节假日二、事假三、探亲假四、婚丧假五、带薪年休假,一、法定节假日,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

5、(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

6、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1.3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二、事假,日工资=计算基数计薪天数(21.75)计算当月工资的方法:一:当月工资(计发)=日工资(实际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二:当月工资(计扣)=月工资-日工资事假天数。,日工资=计算基数当月制度工作日计算当月工资的方法:一:当月工资(计发)=日工资(实际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二:当月工资(计扣)=月工资-日工资事假天数。,三、探亲假,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

7、、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三、探亲规定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

8、,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四、婚丧假,张巧是武汉职工,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旅游。一次他发现,单位同事请15天婚假去马尔代夫度蜜月,这激发了张巧的灵感,他决定与妻子假离婚,复婚后再度休婚假。夫妻俩离婚、复婚、再离婚、再复婚。折腾了两次,张巧

9、得以休了两次婚假外出游玩。不料当他们最后一次假离婚时,夫妻俩的感情出现了裂痕,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武汉市规定,符合晚婚年龄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通知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上海规定:“职工的岳父母

10、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五、带薪年休假,5.1休假资格,带薪年休假资格,休假资格:连续工作满12个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第1条,5.2休假标准,带薪年休假标准,休假标准:按累计工作时间计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5条,5.3休假计算,带薪年休假计算,年休假按公历年度

11、使用首期年休假按工作满12个月时自然年度剩余时间折算(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离职年度的年休假按当年工作时间计算(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不足一天的不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5、12条,据测算,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25天以上(12月7日前进新单位)就能享受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时间满37天以上(11月24日前进新单位)就能享受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73天以上(10月20日前

12、进新单位)就能享受年休假。,问题,“跨界”年休假天数如何确定?某职工至2009年7月1日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他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到底是5天还是10天呢?,问题,“做一休一”如何安排年休假?,5.4休假取消,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第(二)、(三)

13、、(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5.4休假免除,问题,年休假逾期作废条款是否有效?,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5.5休假安排,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单位安排旅游,职工应使用年休假吗?,

14、5.6休假待遇,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带薪年休假待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12条,离职年休假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离职年度未休的年休假:(

15、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有未休完的年休假应当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多安排年休假的不再扣回,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四单元 女职工“三期”假期,一、产前检查时间和产前假 二、流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假 三、产假 四、晚育假和晚育护理假 五、哺乳期、哺乳假和哺乳时间,一、产前检查时间和产前假,产前检查时间(应当批准)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享受待遇 工资照

16、发,计入劳动时间。享受条件 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产前假(分可以批准和应当批准两种情况)可以批准情形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第十二条: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应当批准情形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享受待遇 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百分之八十;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假

17、期时间 两个半月,二、流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假,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第十四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计划内流产 流产假计划外流产 第一次人工流产 手术假 第N次人工流产 病假 自然流产 病假,第十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奖励)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休假,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在术后一周内不

18、做重体力劳动。放置宫内节育器3个月、6个月、12个月时各随访一次,以后每年随访一次,每次休息一天。(二)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三)输精管绝育的,休息7天。(四)输卵管绝育的,休息30天。(五)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六)放置皮下埋植剂的,休息5天。(七)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3天。(八)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剂后因月经失调需诊断性刮宫的,休息5天。,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

19、病假处理:(一)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休满规定假期。(二)未采取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术而再次人工流产。(三)发生节育手术并发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假期,自手术之日起计算;同时实行多项计划生育手术的,多项手术假期累计。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三、产假,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第十四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20、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生育津贴如何补差?,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按照就高的原则,已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补

21、足到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个人的产假前工资标准还高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再补足到个人的产假前工资标准。“产假前工资标准”是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调整本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35号)规定:本市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按照以下规定享

22、受生育生活津贴:(一)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二)本市女职工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执行。(三)未参加本市城镇生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和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六条(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妇女,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

23、:(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在申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时,单位支付给上年度生育妇女的补差工资须列入申报范围。对于单位内上年度生育的妇女,在申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时,她所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及期间所产生的工资是剔除计算。,生育医学证明与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学证明用于

24、到社保机构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用于最终确定产妇可享受的产假天数。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法定医学证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给予以下处理:(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二)持有光荣证的,应退回光荣证,终止凭证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退回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所享受的奖励;(三)系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系其他人员的,所在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四)系农民的,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不增加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分配面积

25、。,四、晚育假和晚育护理假,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单独两孩不能享受:,1女职工不能享受晚育假及晚育期间的生育津贴。2女职工和配偶不能享受独生子女津贴及退休时的一次性奖励,也不能享受给予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五、哺乳期、哺乳假和哺乳时间,哺乳假(分可以

26、批准和应当批准两种情况)可以批准情形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应当批准情形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享受待遇 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百分之八十;调整工资时,哺乳假视作正常出勤。假期时间 六个半月,哺乳时间(应当批准)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时间 每天1小时 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

27、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待遇 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内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延长 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办法第十五条提及的体弱儿系指满一周岁的婴儿患有佝偻病(除临床体格症状外,需作血生化或腕骨摄片证实),贫血(小于等于克)、营养不良、严重先天性畸型(如先天性心脏病、脑发育不全、兔唇、裂腭等)以及一年内住院三次的,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对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也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

28、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喂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内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第五单元 病假和医疗期管理,一、严格病假审核 二、实施假期管理三、核定病假待遇 四、落实医疗期管理,一、严格病假审核,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企业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的期间。,要点,

29、1.建立健全病假请假审核程序。,常见问题:,职工请病假需要单位批准吗?,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医院出具的病假建议单,企业一般就必须准假。企业有权对病假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常见问题:,单位可以规定请病假需附上病历卡和结算单吗?,建议1,一般只需将病假单提交给用人单位即可,当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交挂号单、医药费单据和诊断证明材料,劳动者也应当配合提供辅助证明资料,以证明疾病就诊的真实性。,建议2,禁止托人代为就诊或代开病假单,特殊情况应如实说明。,建议3,一般应当提前一到两个工作日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在看病后由本人亲自到公司提交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建议单等。突发疾病应即时电话告知,事后由本人

30、亲自到公司提交病假建议单等。,常见问题:,单位可以规定只能凭指定医院证明才能批准请病假吗?,建议4,引导职工到指定的本市医院就医。,常见问题:,职工在工作日就医算什么假?事假或年休假病假就诊假,建议5,对于职工在工作日就医做出规定。,要点,2.妥善运用复核、复查等手段。,常见问题:,单位怀疑员工病假单造假,可以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查吗?,案例,2010年6月,李小姐接连请病假,病因先后为扁桃体炎、腰部扭伤、耳痛、腰部软组织挫伤以及睡眠障碍等。7月下旬,公司提出派行政人员陪同李小姐到指定医院复查,以确定病情的真实性,李小姐不同意。公司遂于8月10日致函李小姐,确认其于7月23日至8月10日连续旷工1

31、3天,决定自8月11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9月7日,李小姐向长宁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月1日,仲裁委裁决,公司应向李小姐支付赔偿金4.32万元、病假工资1112元。2011年1月公司向长宁区法院起诉。,要点,3.对违反请假制度员工的处理应符合情理,严重违反诚信的才可解除劳动合同。,请假手续不全或程序延误。未提交病假证明,经催告未能补办。旷工达到了一定的天数,属于严重违纪。弄虚作假请病假,属于严重违纪。,要点,4.对于异地请病假做出妥善处理。,读者来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总编:我公司有一个非本地的女员工,与我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多年,公司也根据有关规定为她在上海市缴纳社保。最近,她请事

32、假回老家湖南,但两天后向公司报告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诊断是先兆流产,需要卧床保胎,并告知这种状况会持续至生产以后。我公司要求她在病情稳定后,回上海医保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如果是需要休假,我公司会同意。但她一直坚持要在当地休病假。我公司想请教:这位员工的做法是否合理和符合有关规定?我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她在异地的长期病假单、而要求她提供上海市医疗机构的病假单?#(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人事部李先生,二、实施假期管理,常见问题:,员工请病假期间可以自由安排活动吗?,原劳动部、国务院经贸办、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于1992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条明

33、确规定:“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辞退违纪职工的规定处理。”,要点,1.合理规定病假休假注意事项,同时保障职工的健康。,要点,2.明确规定禁止病假期间外出旅游、在外兼职等严重违反诚信。,要点,3.对于长病假,建立家访探望制度和基层干部汇报制度。,要点,4.对违反病假休假制度员工的处理应符合情理,严重违反诚信的才可解除劳动合同。,案例一,2012年7月,深圳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分店女工李春丽

34、在阳台浇花时摔了一跤,扭伤了腰,请了3天病假。休病假期间的7月9日,一位朋友打电话邀请她参加香港一个由香港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中心举办的劳动法及工会知识培训。但让她想不到的是,回来后她被人事部门告知,自己因为“不诚实”的原因已经被公司解雇了。,案例二,2012年6月,徐英发现有了身孕,断断续续向单位请病假。7月6日填开至丽江、成都的机票。8月22日就诊,8月22日至29日病假1周。公司认定徐英病假期间,乘坐飞机前往丽江、成都旅游,认为徐英置工作不顾,借“病假”之名行游玩之实属严重违纪。徐英辩称因母亲需照顾受伤的外公,无奈只得随丈夫赴丽江、成都出差,但却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三、核定病假待遇,病假工资

35、=(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当月制度工作日)计算系数病假天数,要点,1.合理约定病假工资的基数,2004年11月1日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的计算基数原则上按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

36、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海市高院民一庭2014年9月召开的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第三季度庭长例会纪要,倾向意见认为,如劳动合同或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对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有约定的,可按双方约定的数额来确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但该约定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正常出勤工资(该正常出勤工资应理解为劳动者正常出勤即可获得的可预期收入,不包括一次性或临时性收入)70%的

37、标准;双方未约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上述正常出勤工资70%的标准来确定。,要点,2.合理约定病假工资的系数,1、员工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2、员工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连续工龄满

38、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二八年九月十八日,要点,3.注意病假工资的四条托底线,一: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三: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交

39、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沪劳保保发(2000)14号,四,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假设某单位平均工资10000元,职工S工资3000元,本单位连续工龄不到2年,整月请病假,病假工资1800元,但不得低于单位平均工资10000元的40%,应补足到4000元。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所以还是发3000元。,要点,4.对于进行高收入员工的病假待遇限制,同时注意各地的不同规定。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

40、发199583号)第五条之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病假工资=(5451/21.75)病假天数 病假工资=(5451/当月制度工作日)病假天数,要点,5.确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基数时,不剔除病假期间的工资。,四、落实医疗期管理,病假是一个生理概念,病假的程度根据病情确定,病越重则休假时间越长。医疗期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案例,海归王小姐入职某国际投资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一年后,王小姐因精神状况异常就医,后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入院

41、治疗4个月后,出院在家继续修养治疗。病中的王小姐收到公司的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王小姐认为自己患有精神病,正处于医疗期,单位不能在此时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则认为,按法律规定,王小姐只能享受4个月医疗期,公司与其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合法合规。,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累计病休时间超过按照规定享受的医疗期,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常见问题:,对于计算医疗期的规定人保局、劳动仲裁与法院有什么不同的口径?,医疗期按照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

42、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常见问题:,对于计算医疗期的规定上海和外地有什么区别?,上海规定,累计计算医疗期,仅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不受本单位外工作年限的影响,自入职后的病假天数累计计算,不受疾病种类的限制。满20.83天为医疗期满一个月,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劳动部规定,劳动部规定,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依此类推。2.病休期间,公休、假

43、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常见问题:,对于延长医疗期的规定上海和外地有什么区别?,原劳动部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上海则规定,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要点,1.从员工入职第一天起,即建立医疗

44、期制度。,要点,2.合同期未满、医疗期满可以解除,但需提前通知,并支付医疗补助费。,常见问题,对于合同期未满、医疗期满解除,法院和仲裁有什么分歧?,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超过停工医疗期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原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6条规定,医疗期届满通知书,尊敬的 先生/女士:您于 年 月 日入职本公司,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至 年 月 日,您可享有 个月的医疗期(按每月20.83天折算,即 天)。您入职以来,已经享受了

45、天病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现在您的医疗期已经届满,特通知您于 年 月 日起到单位上班。如您不能从事原工作,请您于 年 月 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我们将根据您的身体状况另行安排您的工作;如您既不能到单位上班,也不要求另行安排工作,我们将依法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

46、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常见问题,对于合同期未满、医疗期满解除,选择提前通知还是代通知金?,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要点,3.合同期未满、医疗期满单位也可以不解除,但职工继续请病假,仍应支付病假工资。,要点,4.合同期满、医疗期未满,合同期应续延至医疗期满。但职工请病假仍需病假证明。,劳动合同终止,要点,5.尽量选择合同期满、医疗期满终止,并尽量签订短期合同。,常见问题,合同期满、医疗期满终止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

47、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第2条对上述规定进行了明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要点,6.工伤、“三期”等员工医疗满也限制解除终止。,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谢谢大家!,试用期,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

48、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一)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二)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尽管新的医疗期规定没有“不限定医疗期”的规定,但是“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其医疗期按照当地的法规、规章规定执行。”,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十三条(医疗期)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用人单位应

49、当根据下列规定给予医疗期:(三)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18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15年,医疗期为24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5年,不限定医疗期。用人单位对从事井下、高温、有毒有害、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工作且满一定年限或者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的劳动者,也可不限定医疗期。,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不限定医疗期:,劳动合同是在2002年5月1日以前签订的,且以后没有续签过劳动合同。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5年;或者从事井下、高温、有毒有害、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工作且满一定年限

50、或者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的劳动者。,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丧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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