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中小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政策情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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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区中小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政策情况,区经济发展局2014.2.13,一、市经贸委系统扶持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资金,市经贸委扶持资金示意图,二、资金申请方式,1.企业申请国家、省、市各级专项资金的方法,请密切关注经发局网站(http:/,三、资金申请简介,根据关于民营企业申请有关扶持资金及政策支持的指引(穗财工【2013】175号),各项资金详细指引和每年扶持资金申报指南,请登陆市财政局网站或扶持资金主管部门网站查询。1.申请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政策指引 2.申请广州市民营企业奖励专项资金政策指引 3.申请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政策指引 4.申请广州市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

2、资金政策指引 5.申请广州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指引 6.申请广州市支持企业境外参展专项资金政策指引 7.申请广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政策指引 8.申请广州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指引 9.申请广州市工业设计示范企业奖励政策指引,三、资金申请简介,(一)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 1.扶持方向:战略性主导产业包括优势产业和战略性。2.支持方式:发展资金的使用采用无偿补助、贷款贴息、奖励和创业投资等方式。3.申报条件:符合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支持目涵盖的范围。4.审批程序:每年 4 月底前,发展资金管理办公室根据产业发展情况、资金需求及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商有关部门确定。

3、5.发展资金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三、资金申请简介,(二)广州市民营企业奖励专项资金,1.申请对象: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包括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及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上述两类企业控股 51%以上的企业。2.支持方式:每年奖励资金1亿元,荣誉贡献奖励(占比不超过10%)、营业(销售)收入贡献奖励(不低于20%)、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70%)。3.申请条件:详见当年的申报通知。4.受理部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应按照当年申报通知要求制作材料,报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经贸和财政部门。区(县级市)经贸和财政部门按规定

4、组织初审并向市经贸委推荐奖励企业。,三、资金申请简介,(三)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 1.申请对象: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建设。2.支持方式:股权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贴息。3.申请条件:依法登记、在广州市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符合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申报条件的其他要求;按规定和程序提交申报资料。4.受理部门:市属国有企业申报材料由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审查、筛选、排序后汇总上报;其他单位申报材料原则上按照属地申报,由注册地所在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查、筛选、排序后汇总上报市经贸委。,三、资金申请

5、简介,(四)广州市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1.申请对象:专项用 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 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 增强业务能力,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资金。2.支持方式:风险准备金补助、担保费补助、首次融资补助、鼓励各区(县级市)政府出资设立担保机构或担保业务专项资金、设立再担保风险补偿金等。3.申请条件: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4.受理部门:受理部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应按照当年申报通知要求制作材料,报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经贸和财政部门。区(县级市)经贸和财政部门按规定组织初审并向市经贸委推荐奖励企业。,三、资金申请

6、简介,(六)广州市支持企业境外参展专项资金 1.申请对象:市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境外展览会、境外经贸洽谈会或境内国际性展览会、经贸洽谈会(广交会除外)。市政府职能部门委托中介机构举办或项目组织单位(包括行业协会、商会、民间团体等)举办和组织广州地区企业参加的境外展览会、境外经贸洽谈会。广州地区企业自行参加的境外国际性展览会。2.支持内容:展位费(含场租、基本展台、桌椅和照明租金,国际标准展位每个为 339 平方米)、公共布展费。组团单位必要工作人员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3.支持方式: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部分支持方式,即提供参展费用及经贸活动费用的部分支

7、持,其余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4.受理部门: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时,申请资料由所在区(县级市)外经贸、财政部门加具初审意见。统一由市外经贸局进行受理和初步审核,转送市财政局审定。,三、资金情况简介,(五)广州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1.申请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2.支持方式:贷款贴息(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项目,每个项目额度原则不超过80万)、无偿资助方式(以自 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每个项目额度原则不超过80万)安排使用。3.申报条件: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8、4.受理部门: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应按照当年要求申报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其中中央、省属驻穗企业(单位)项目 经其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公司审核后上报,市属企业(单位)项目由其主管部门 或企业集团公司审核并送市财政征管分局 复核后汇总上报,区(县级市)属企业(单位)项目由同级经贸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汇总上报。,三、资金申请简介,(七)广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 1.申请对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符合我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商贸流通业项目。2.支持方式:奖励(对申请时已完成且成效显著的项目)、贷款贴息(通过金融机构借款筹集建设资金的项目)和补助(带动性强的在建项目或盈利性弱、公益性强的项目)。3.申

9、请条件:在本市依法登记、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单位。4.受理部门:市属国有企业项目由其主管部门审查、筛选、排序送市财政征管分局审核后汇总上报;申请会展及其他项目的单位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查、筛选并提出排序意见后汇总上报;市属有关政府部门申报会展项目直接报市经贸委。,三、资金申请简介,(八)广州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 1.申请对象: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的配套。服务外包专业人才的境内外培训。服务外包企业专项技术、设备引进和开展离岸外包业务的相关费用。服务外包企业创新研发。服务外包专业国际认证。服务外包业务发展奖励。公

10、共技术、培训和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服务外包业务国际推广活动。2.申报条件:见的通知穗外经贸法20092号)。申报项目已经获得市本级财政其他类资金扶持的,本专项资金不再立项,如申报多个方向扶持的,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根据资金规模统筹安排。3.受理部门: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向所在区(县级市)外经贸局提交申报材料,由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初审并出具意见,市属企业由其集团初审并加具意见,区(县级市)外经贸局和市属企业集团公司汇总后报送市外经贸局。,三、资金申请简介,(九)广州市工业设计示范企业奖励资金 1.申请对象:经认定的广州市工业设计示范企业。2.支持方式: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

11、奖 励资金用于企业设计研发费用支出。3.申请条件: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4.受理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和设计机构,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向所在区(县级市)经贸部门或市属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在本级申请截止之日起 6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核、加具意见、填写广州市工业设计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另附电子版1份)正式行文报送市经贸委。,四、区经发局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现阶段我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主要采取配套的方式,主要政策为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配套资金 该资金对获得“广州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广州市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区内中

12、小企业及机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1:1配套。,五、区经发局扶持中小企业政策介绍,区扶持中小企业资金介绍 1.申请对象:“广州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广州市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区内中小企业及机构2.支持方式:给予1:1的资金配套,按从高不重复原则。3.申请条件及资料: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4.从高不重复原则解释:企业申请资金后,区经发局会征求区发改、科信等部门企业申请配套项目在区内有无获得支持。对于重复的项目,如经发局拟配套的扶持金额大于区已对该项目扶持金额的,则经发局对其差额部分进行扶持;如经发局拟配套的扶持金额小于区已对该项目扶持金额的,则经发局不再对该项目进行配套扶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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