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与达能案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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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娃哈哈-达能,一、娃哈哈与达能企业简介,1.娃哈哈企业简介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87年,为中国最大全球第五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在资产规模、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利税等指标上连续11年位居中国饮料行业首位,成为目前中国最大、效益最好、最具发展潜力的食品饮料企业。2010年,全国民企500强排名第8位,2.达能企业简介 达能集团创建于1966年,总部设立于法国巴黎,全球拥有近9万员工,是世界著名的食品和饮料集团之一。达能集团历史悠久,规模强大,位列世界500强,业务遍及全世界120多个国家。鲜乳制品、饼干和饮料作为达能的三大主要产品,在全球市场销量排名均名列前茅。在法国、意大利及西班牙

2、,达能集团都是最大的食品集团,达能亦是当今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并列全球同类行业前六名之一。从九十年代起开始实施积极的业务国际化战略,在短短四十多年的时间里成为世界食品行业的巨人,并拥有多个国际品牌,例如:DANONE(达能)、LU和EVIAN(依云)等,达能在中国的发展与布局 九十年代初,达能集团开始在中国设厂,以达能为品牌的酸奶在广州及上海均居于领导地位 1987年,成立广州达能酸奶公司。1994年,与光明先后合资建立了上海酸奶及保鲜乳两个项目,达能占45.2%的股份。1996年,收购武汉东西湖啤酒54.2%股权;与娃哈哈成立5家合资公司,达能获得41%的股权;收购深圳益力食品公司54.2%

3、股权。2000年3月,达能收购乐百氏92%的股权。2001年,达能亚洲司参股光明,比例为5%。2004年,收购梅林正广和50%股份。2005年4月,达能亚洲持有光明乳业股权增至9.7%,成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2005年10月,达能亚洲第三次增持光明乳业1.85%股权,股份总计11.55%。到2006年4月,增持光明股权达到20.01%。2006年7月,法国达能以持股22.18%的比例成为中国汇源集团的第二大股东。2006年12月,达能与蒙牛组建合资公司,持股49%。致力酸奶等产品生产、研发与销售。,二、娃哈哈与达能的战略联盟,(一)娃哈哈集团股权关系 2000年,娃哈哈集团进行改制,改制后的股

4、权关系分为三大体系:,(二)事件背景 1.建立合资企业 1996年,杭州娃哈哈与法国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出资建立5家公司,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包括纯净水、八宝粥等在内的产品。娃哈哈持股49%,剩余2家公司控股51%。并在当时双方签订了一份商标转让协议,主要意思是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要经过达能的同意或者与其合资,但是当时国家商标局并没有批准,合资企业的性质 在双方正式签订合资公司合同时,改为百富勤与达能在新加坡组建的金加投资公司投入,形成娃哈哈占49%,金加公司占51%的合资公司。由百富勤的梁伯韬先生出任首届董事,达能方秦鹏与杜海德出任董事。96年百富勤改派霍建华

5、为董事,98年4月百富勤的董事改由达能方派出的董事替代,事后才知道百富勤由于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已将股权出售给了达能,金加投资公司变成了达能独家控股公司。因此,娃哈哈与达能的合资公司变成了达能控股公司,2.签订阴阳合同 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之后,百富勤将股权卖给达能,使达能公司跃升到51%的控股地位。此时达能提出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给与其合资的公司。商谈未果后,双方改签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其中一份是备案的,里面没有限制性条款“非合资公司使用商标,必须得到董事会的同意”,而令一份是实际执行的,里面有这一限制性条款,这两份协议就是以后备受争议的所谓的阴阳合同,3.娃哈哈成立单干企业 从200

6、0年开始,达能开始疯狂收购中国其他的饮料公司,依次来垄断中国市场,同时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开始成立了一批与达能无关的非合资公司,双方合作开始出现裂痕。截止到2006年,这些非合资公司的总资产已达56亿元,当年利润达10.4亿元,4.达娃之争 2006年底,达能要求以40亿元的净资产价格并购娃哈哈非合资企业51%的股权,遭到娃哈哈的强烈抵制 2007年4月3日,一篇题为宗庆后后悔了的报道拉开了“达娃之争”的序幕,并迅速在媒体的关注中升级,娃哈哈达能纠纷公开化 2007年5月,达能正式启动对娃哈哈的法律诉讼。6月7日,宗庆后辞去娃哈哈合资企业董事长一职,随后双方进行了数十起国内外法律诉讼战。截至

7、2009年2月,娃哈哈以210的胜诉战果领先于达能 2007年12月,在各方协调下,双方中止了法律程序进行和谈。达能要求以约200亿元的价格将其在合资公司的股权售给娃哈哈,被娃哈哈拒绝 2009年5月21日,杭州中院终审裁定“娃哈哈”商标归属娃哈哈集团,这也预示着达能、娃哈哈将“正式离婚”,达娃之争的结局 2009年9月30日,长达两年之久的“达娃之争”在一片寂静中达成了和解,达能和娃哈哈双方联手宣布达成友好和解方案,达能将把在各家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中的51%的股权出售给娃哈哈,此次转让股权,达能将得到大约3亿欧元(约4.371亿美元)的转让款,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纠纷有关的所有

8、法律程序,至此,达能、娃哈哈13年的合作画上句号,达娃之争分手结局的原因分析(1)达能方面 收购时机严重不当 从社会环境角度分析 从达能自身经营能力角度分析 从娃哈哈自身角度分析 收购方式不当 威胁打官司谈判策略不当,(2)娃哈哈方面中国民众的鼎力支持中国多数媒体舆论的支持中国政府的特定支持娃哈哈内部的众志成城、同仇敌忾经销商的鼎力支持与配合法理商标许可协议的合法性问题法理合资公司董事会的默许问题坐拥爽歪歪、营养快线等著名品牌,这是娃哈哈敢于与达能决裂王牌中的王牌,四、对达娃之争事件的反思,(一)增强对合资企业的实际控制 1.股权结构的设计 股权结构的设计,决定了公司最终的实际控制人,这是控制

9、权争夺的基础。娃哈哈、达能各占合资公司股份的49%,从股权比例来看,谁都没控股;但实际上达能通过控制金加公司间接控制了合资公司,达能才是合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治理机构的设置 所谓治理机构,即我们通常所指的三会一层,也就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对企业的控制很多是在董事会层面实现的。谁能在董事会占有绝对多数,实际上就实现了对企业的控制 在达能与娃哈哈的合资公司里,董事长由宗庆后担任;董事会成员中达能占三人,娃哈哈占两人。因此,三会一层的设置、特别是对董事会的设置,以及董事会成员产生办法上的约定,是控制权争夺的重要领域,(二)限制性条款的设置 这在达能与娃哈哈的案例中得到了明显体现。双

10、方协议规定,非合资企业不能使用娃哈哈商标,除非得到合资公司董事会的同意。从控制权争夺角度来看,这样一条“竞业禁止”的限制性条款,虽不会直接让达能获得控制权,但为它将来有机会获得控制权,或者说维护控制权,预设了前提 这一限制性条款可以说是整个事件的导火索和存在的根本性原因,因此在合资企业中,针对于外方的限制性条款,要慎重对待,(三)对商标等无形资产的确权、定价和回报方式的明确规定 这是因为,在有形资产有限的情况下,有很多公司通过无形资产的价值来维持对公司的控制权,这时候,无形资产的确权、定价、回报方式就显得非常重要 达能与娃哈哈签订的阴阳合同,不论是先前在工商局备案的简式使用合同,还是未备案的商

11、标使用许可合同,其实质就是关于娃哈哈商标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即使在商标转让混淆不清的时候,双方又于2005年签订了商标使用合同的第一号修改协定。在此协议中规定了娃哈哈非合资企业在一定前提和条件下获得合资公司授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有两条规定:“一是与合资公司签订有代工协议的娃哈哈公司;二是与合资公司非竞争行业的公司。”这意味着这些非合资公司在一定条件下暂时取得了合法的地位,而娃哈哈商标的使用范围也扩大了,但其归属不清的问题再次被隐藏起来,从而导致了今后的纠纷,(四)外资大举进入中国,相关法律监管要不断完善 在合资企业的控制权归属及股权限制等方面要加强管制,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规范合资经营行为,

12、从而很好的维护民族企业的利益和国家经济安全。娃哈哈与达能之争也警示我们,与外资合作我们必须小心谨慎,提防对方可能的陷阱,警惕外资通过控股各个行业的龙头企业,从而控制我国的经济,国家相关部门要做好立法监管工作,完毕,宗庆后状告达能十大罪状 一、达能通过其董事会占多数的优势,对宗庆后作出许多限制条款的决议。二、达能委派的董事根本不懂中国市场,除了每季开一次董事会要求宗庆后汇报经营状况、分析市场形势、提出下阶段营运方案外,平时可以说根本看不到达能的人。三、达能委派的董事对宗庆后提出来的发展项目总是不愿投资,要等宗庆后投资了、产生效益了,达能才要硬挤进来了,实际上是让中方承担前期投资的风险。四、11年

13、来根据技术服务合同,达能从合资公司拿走了8000多万的技术服务费,而这11年来却没有提供过任何技术服务。五、达能要求以净资产的价格收购合资公司51%的股份,并给宗庆后6000万美元补贴,这是一种让宗庆后为了私利去损害员工利益的恶意收购行为。,六、达能收购不成即采取利用媒体,不惜造谣对宗庆后及其的家人进行恶毒攻击,到政府处告黑状,企图将宗庆后置于死地。七、伤害宗庆后的妻女,破坏其家庭生活。八、达能并购遭拒绝,达能的二位总裁与主席又多次通过法国驻中国大使馆向中国政府施压,而且将此事提高到中法二国关系的高度上来,将企业之间的并购与反并购的问题加以政治化。九、重金雇用英国尚未在中国注册的保安公司及邦信

14、阳公司派人对宗庆后与娃哈哈公司进行24小时跟踪监视,拍照摄像,被警方查获三次。十、宗庆后管理39家合资公司,仅从一家公司中拿工资,开始仅拿到了每月100多欧元,现在才拿不到3000欧元。就算达能所承诺的每年利润的1%奖金(达能还制定了很多指标,如达不到还得扣减或取消)及每年10万左右欧元的工资补贴能拿到手,宗庆后亦可能属于世界上最廉价的董事长兼CEO。,三、事件的焦点,(一)达能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到底够不够 娃哈哈集团认为,当初之所以愿意在发展非常顺利的时候与达能合资,是出于“市场换技术”的考虑,希望能够得到达能方面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但是,娃哈哈认为,达能对合资公司的资金和技术投入都不够,而达能

15、方面则认为责任在娃哈哈,双方各执一词,争议不断,相互指责对方,(二)达能的限制竞争条款是否合理 双方签订的协议规定娃哈哈不能生产与达能有冲突的产品。这在娃哈哈方面看来是不合理的,而在达能方面,则认为他们已经为此付出了代价,也就是给予合资公司的投资。但是,限制竞争条款只限制了娃哈哈,却没有限制达能,达能不断收购与娃哈哈产品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这对娃哈哈来说当然是无法接受的,(三)娃哈哈集团独立投资的公司使用娃哈哈的品牌是否合法 达能认为,既然已经规定了娃哈哈品牌的控制权归属于合资公司,娃哈哈集团不经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使用,这就是“非法”的,应立即停止。而娃哈哈则认为,合资公司的收益已经足够回报达能的投资了,非合资公司使用娃哈哈品牌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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