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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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水利部稽察专家、安全生产专家 刘月才L,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自1998年开始全面实施基本建设三项制度以来,对规范建设管理行为,消除和预防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水利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特别是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后,水利行业将面临发展的大好形势,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投资强度大,工程任务重,建设管理难度大等。为此,各流域机构和各省市县水利部门加大了工程建设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很大提高。,第一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查的重点第二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常见问题及法

2、规适用第三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典型案例分析,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即工程质量行为检查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工程质量行为的检查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检查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如质量管理体制、参建单位资质、机构设置、人员素质、规章制度等;另一类检查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所规定的行为,如施工操作要求、质量检验与评定要求、验收程序等。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是依据工程建设合同和相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工程质量结果进行的检查。,一、工程质量管理体制1、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检查的重点应放在质量管理体制是否健全,工程施工质量是否得到有效控制。2、检

3、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应将施工实际情况与相关设计资料进行对比研究;3、检查监理机构是否按照监理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有效控制,监理机构的抽检资料、旁站及巡查记录、其它监理文件是否完整、规范;4、检查质量监督机构履行职责情况,是否按规定确认工程项目划分、是否有监督检查记录等。,二、工程质量检验与质量评定情况1、检查单元(工序)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项目划分与质量评定是否满足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2、检查工程质量检测资料、质量事故及缺陷处理记录,以及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报告;3、核查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是否与工程实体质量一致。三、工程验收情况1、各单位提供的工作报告是否齐全、规范;

4、2、检查工程验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工程验收鉴定书内容是否齐全、签字完整。,四、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稽察应以保证工程安全为重点,特别关注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隐蔽工程的实体质量的检查。如穿坝构筑物、高速水流区、重要承重结构、重要复杂表面结构、防渗反滤部位、重要焊缝、机械间隙、安装水平度和平整度、电气参数等。检查工程外观有无明显质量缺陷。,(一)堤防工程和土石方工程1、土方填筑工程,重点稽察土方填筑质量,尤其是土石结合部的土料填筑质量,采用的土料、填筑方式、碾压工艺、压实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2、土石结合部的填筑质量,在建工程,要检查施工操作和质量检验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已建

5、成的工程,项目法人要委托质量监督机构授权的检测机构对土石结合部填筑质量进行检测。3、石方工程和反滤料铺设,重点检查填筑或砌筑工程质量是否满足安全和功能的要求,采用的石料物理力学指标、砌筑工艺、砌筑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关键部位的砌筑及反滤层铺设质量,在检查期间项目法人应安排进行现场检测。,(二)混凝土工程1、进场的砂、石、水泥、钢筋等材料是否符合要求;2、钢筋制安、模板制安以及混凝土拌合、浇筑、振捣、养护等施工工序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3、混凝土强度、抗渗、抗冻等指标和构造物外观尺寸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对已经建成的混凝土建筑物的关键部位,稽察期间项目法人应安排采用回弹仪进行现场

6、检测,发现问题应钻取试样进行抗压强度等检测。对混凝土裂缝要详加检查分析。,(三)地基与处理基础工程1、地基开挖处理及检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桩基的承载力和桩身质量以及复合地基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3、混凝土防渗墙各段板块间的结合情况和防渗试验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特别要注意注水、压水试验数量、操作程序、试验结果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如有条件可进行现场试验。,(四)金属结构与启闭设备安装1、闸门、钢管类:重点检查外观是否有变形、裂纹、锈蚀情况;闸门运行是否顺畅,是否漏水。2、启闭机械类:重点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高度指示仪、荷载限制仪是否显示准确;制动器是否运行正常;减速箱、油箱、液压缸是否

7、漏油、渗油;机架是否有变形、裂纹;螺栓是否松动;钢丝绳缠绕是否正常。观察发现的严重问题应安排专项检测、试验。,(五)机械电气与设备安装1、对运行设备的外观检查主要是查看设备运行发热状况、稳定性(震动和噪声),有无异味,有无不正常的介质跑、冒、滴、漏,有无电气设备异常放电。观察发现的严重问题应安排专项检测、试验。2、对备用设备和检修设备,有条件时应要求备用设备进行空载或短时带负荷运行,查看设备运行状况。,第一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查的重点第二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常见问题及法规适用第三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典型案例分析,对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

8、法规适用”。“事实清楚”:就是查明问题的责任主体,发生问题的时间、部位,问题的程度(定性、定量),发生问题的原因及其危害性。“证据充分”:就是掌握的有效证据(复印件、影像资料、记录签字)足以充分证明以上问题的存在。“定性准确”:就是对问题的性质依法依规做出准确结论。“法规适用”: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针对性强,应用范围适合。,一、项目法人责任制1、项目建设中未组建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1)工程建设项目没有组建项目法人。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一(二)的规定;(2)责任主体不清,批复文中未明确项目法人地位与职责。

9、不符合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0号)一(三)的规定。(3)未任命法人代表、未明确技术负责人。不符合国发200020号)一(二)的规定。(4)大中型项目未立项或报批的整体建设项目组建项目法人,或水行政主管部门为项目法人单位,不符合水利部关于在建水利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整改工作的通知(建管综19993号)二的规定。,2、项目法人管理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为:缺少主要方面管理制度;以职责替代制度或以制度替代职责。不符合水利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0174号)一(二)的规定。

10、3、项目法人职责履行不到位(1)未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未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第四条的规定。(2)未编报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不符合水利部水建管200174号一(三)和关于切实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468号)七及关于加强灌区、泵站防洪除涝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0204号)三的规定。(3)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工作滞后,有的资料真实性存在疑问。不符合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第六条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水办1999413号)三的规定。(4)工期

11、、质量、资金和安全生产及施工现场等管理措施不到位。不符合水利部水建管200174号)一(三)的规定。,二、招标投标制1、履行报批手续不完备(1)采取公开、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或因单项投资不足公开招标规模标准,项目法人在委托施工、监理等单位之前,未履行核准或批准手续。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水利部等7部委令第30号)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2)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未按规定重新招标或履行委托的报批手续。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第十八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水利部等七部委令第30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2、评标工作不符合有关

12、规定评标工作走过场。有的评标委员会的评标速度之快极为惊人,仅用半天或一天的时间,接二连三评出几个甚至十多个标段,打捆评标办法流于形式,其评标质量没有保证。不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水利部等七部委令第12号)第四章的规定;仍以招标人确定的标底或某一上、下限作为废标依据。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水利部等七部委令第30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3、提交有关报告不规范(1)评标委员会评标后没有出具评标报告或以评标推荐表替代之。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水利部等七部委令第30号)第五十六条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水利部等七部委

13、令第12号)第四十二条的规定。(2)评标委员或者部分评标委员没有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3月8日,国家计委、水利部等七部委令第30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3)项目法人没有适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工作总结。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水利部等七部委令第30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此外,招标过程中还存在:资质预审把关不严,投标人资质低于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要求;同一项目未全部实行招标;未采用已颁发水利水电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未载明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招标文件中含有不合理的限制和排斥及歧视潜在投标人条款;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未在

14、国家发改委规定媒介发布;评标委员会的人数、专家比例不符合规定要求,专家未从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对招标活动实行监督等问题。,三、建设监理制1、组建监理机构不规范(1)监理人员偏少、专业单一和层次不清的问题。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一条的规定。(2)监理机构没有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建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二条的规定。(3)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两个以上建设工地的监理任务。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一个监理机构同时承担多处项目建设监理任务的现象。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条的规定和水利工

15、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3.3.5的规定。,2、监理文件编制不规范监理实施细则不符合规范要求,缺乏应有广度和深度,涵盖面不广,缺乏工程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主要内容;没有结合本工程建设实际按照专业编写。有的细则采取照搬照抄,出现张冠李戴现象。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附录B.2.4、2.5、2.6的规定。3、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1)未组织参建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未核查签发施工图;未组织或参加工程项目划分;未按约定和规定对隐蔽工程、主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对不按程序施

16、工,影响工程质量、生产安全及违反合同约定等问题,熟视无睹不劝阻不制止等。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八条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4.2.3、5.2.5的规定。,此外,建设监理制中还存在以下问题:监理单位不具备与所监理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监理人员不具备必要的执业资格,持证上岗率低;监理人员更换频繁或未经项目法人批准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驻工地时间不满足合同约定;审核工程计量和签发各类付款证书不严格不规范;编写的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和现场旁站记录的格式、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四、合同管理1、合同签订不规范(1)订立合同前,乙方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函。不符合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

17、程标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水建管2009629号)“通用条款”6.1的要求。(2)合同签订双方非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的委托人,未加盖公章。不符合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3)无合同价款,无合同履约方式。不符合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2、引用“合同条件”不符合规定合同文本未载明“通用合同条款”全部内容,或是仅说明引用处不予载明,或是断章取义地摘取部分内容为我所用。不符合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水建管2009629号)四的规定。3、违法分包和转包主要表现为:(1)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2)承包人

18、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中标人为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的单位或个人;(3)将主要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分包;(4)施工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等。以上均违反水利部水建管2005304号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管理还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只签订施工合同,不签订监理、设计、采购、工程分包等合同;合同执行出现变更后未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合同中增加了不合法、不平等或背离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如:施工方的人员、机械设备、检测及试验设备,未按约定或承诺到位,拖延合同工期;项目法人未按监理计量认定的

19、工程量的工程价款及时支付给乙方等问题。,五、工程质量与安全(一)工程质量管理体制1、施工单位进场的技术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的资格未达到合同要求。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2、施工单位未落实“三检制”。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3、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4、监理机构未结合具体工程项目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以控制施工。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第4.1.6条的规定。,5、监理机构未采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的手段对施工单

20、位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或者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的数量未达到规范要求。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第6.2.11条的规定。6、质量监督机构未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7、质量监督工作不到位。无正规记录及其它可佐证工作进展及工作成果的文件材料;对工程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8、质量监督项目站部分成员由工程参建单位人员兼职。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二)工程项目质量检验

21、与评定1、工程项目划分不完整、不合理。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第3.2条的规定。2、工程项目划分未经质量监督机构确认或无正式的批复确认文件。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第3.3条的规定。3、工程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不规范。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第5.3条。4、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缺陷未组织填写质量缺陷备案表,或部分工程参建单位代表未在该表上签字,或质量缺陷备案表未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第4.4条的规定。(三)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不具备、工作报告编写不规范、人员组成不合理。不

22、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8.1.1、8.1.7 和8.5.1的规定。,(四)工程实体质量A、堤防工程1、堤防工程土方填筑压实指标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不符合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6.2.5、4.2.5的规定。2、堤防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未对料场进行现场核查,没有检测代表性土样的物理力学指标。不符合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2.3.1的规定。3、堤防加固工程穿堤建筑物与堤(坝)接合部土方回填施工中,未对建筑物刷浆且回填土压实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不符合堤防工程施工规范6.3.8的规定。4、堤防加固工程干砌石护坡面未嵌紧、整平,铺砌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不

23、符合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3.12.1的规定。5、堤防工程护岸抛石的块径、数量、抛投程序不符合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3.12.1的规定。,B、土石方工程1、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砌筑石料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不符合砌石坝设计规范(SL252006)3.1.1的规定。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土坝坝基局部粉细沙未清除,水库蓄水后有浑水流出。不符合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01)6.0.3的规定。3、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土坝坝下埋管未按设计要求做反滤保护;防渗墙面积未达到设计要求。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二十八条规定。4、灌

24、区节水改造工程渠道防渗项目未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C、混凝土工程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擅自修改设计或偷工减料。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施工单位使用的建筑材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3、混凝土拌和用的水泥、砂石料和配合比未按有关规范进行检验,或检验结果(批次或技术指标)不合格。不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4.1的规定。4、混凝土配合比、拌和程序、拌和时间未通过试验确定;低流态混凝土的浇筑厚度未进

25、行碾压试验。不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4.2、4.3和4.5的规定。,5、混凝土配合比和拌和、混凝土浇筑的分层、厚度、次序、方向、允许间歇时间、温度控制、养护、工作缝处理、缺陷处理等任何一项或数项达不到规范要求。不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4.3和4.5的规定。6、混凝土检测取样位置、数量、取样、制作、送检龄期或试验龄期不符合规定;混凝土抗压、抗渗、抗冻、抗裂、抗拉、抗冲等指标中一项或多项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1.0.2的规定。7、混凝土建筑物伸缩缝和止排水设施的形式、位置、尺寸、材料、基岩和混凝土结合状况等有一项或数项未达到设计或规范的要求。不符合水工混

26、凝土施工规范7.1和7.2 的规定。8、混凝土表面平整度、棱线平直度、几何尺寸偏差、蜂窝狗洞、麻面、露筋、碰损掉角、裂缝,特别是深层或贯穿性裂缝等质量问题不满足评定标准的要求。不符合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水工建筑工程)(试行)(SDJ249.188)5.0.52表的规定。,D、地基与处理基础工程1、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或地质条件复杂有特殊要求的固结灌浆未进行灌浆试验,同种灌浆的分序加密、顺序不满足规范要求。不符合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3.1和5.1的规定。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灌浆布孔不满足设计要求,充填灌浆引起堤身或坝面出现裂缝。不符合土坝坝

27、体灌浆技术规范(SD26688)3.2、4.3的规定。3、水利工程防渗墙体水泥、骨料、掺和料、外加剂及其配置方法、配合比、墙体厚度、嵌入基岩或相对不透水层的深度、造孔及清孔工艺、浇筑工序等一项或数项不满足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L17496)3.0、第5.1、5.2、5.4的规定。,4、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灌浆记录未按规定进行现场记录或原始记录不完整。不符合土坝坝体灌浆技术规范(SD26688)5.4.2的规定。5、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坝高70m的土坝用高压旋喷进行防渗加固,施工时改为高压定喷,施工后未进行压水试验。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高压喷射灌浆技术规范(

28、DL/T5200-2004)5.0.2的规定。6、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对完工后的高喷灌浆防渗墙或混凝土防渗墙墙体连续性和渗透系数未进行现场检测。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高压喷射灌浆技术规范(DL/T5200-2004)第10.1条和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L174-96)9.0.3和9.0.9的规定。7、堤防加固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防渗墙体不均匀完整,存在混浆、夹泥、断墙、孔洞等问题。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5.1.5的规定。,E、金属结构与启闭设备安装1、闸门或管道焊缝外观质量有裂纹、焊瘤、咬边等缺陷,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的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14173-

29、2008)4.4.1的规定。2、闸门漏水量较大,每1米长超过了0.1L/s,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的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8.5.4的要求。3、闸门运行时发生卡阻、倾斜等现象,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的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8.5.2要求。4、设备防腐蚀涂层表面出现皱纹、鼓泡、裂纹、起皮、掉块等缺陷,不符合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2007)4.4.1和5.5.1的要求。5、闸门启闭机运转时有异常响声,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381-2007)5.3.3和8.3.3的要求。6、闸门启闭机钢丝绳缠绕出现挤叠、跳槽或乱槽现象,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

30、范5.2.2的要求。,F、机械电气与设备安装 1、设备的油、气、水管道连接处渗漏。不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的规定。2、闸门老旧起重设备钢丝绳断丝超过标准后继续使用。不符合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86)的规定。3、电器设备接地不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的规定。4、设备所处环境潮湿。不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的规定。5、用于机电和金属结构工程的材料、设备与设计图纸不符,如电缆、开关柜、绝缘材料等。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

31、令第7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第一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查的重点第二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常见问题及法规适用第三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典型案例分析,一、地勘成果质量差,不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前期工作未进行必要的地勘工作,或地勘工作内容、勘探手段、钻孔数量及深度,以及勘察精度等与规范或设计要求差距较大;地勘、水文、测绘等基础资料不全面或者不真实,导致设计成果不可靠,甚至产生重大失误,直接影响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特别是病险水库加固项目,在没有进行必要的地勘工作、没有查明工程主要部位地质情况下,开展了相关设计工作,影响工程质量和投资控制,甚至造成加固后病险仍然存在。,案例1:华北某病险水库(中型)加

32、固项目,1958年建库时未开展地勘工作,工程建设原始资料不全。20世纪80年代中期水库漏水。2004年水库安全鉴定指出,存在绕坝渗漏,须进一步查明左右岸坝肩与山体结合处的渗漏情况。设计单位在左右岸坝肩与山体结合处仅各钻1个勘探孔,且钻孔未打到基岩,绕坝渗漏情况未查明。2007年实施加固,工程总投资2千余万元,对绕坝渗漏采取防渗墙处理。工程完工后,仍然存在较为严重的渗漏问题,透水率约40Lu,属中等透水,不满足透水率小于8Lu的设计要求,绕坝渗漏问题仍未解决。,二、设计成果质量粗糙,存在影响工程质量与安全的严重缺陷,1、在地勘、水文、测绘等基础资料不全、不真,甚至未进行必要的地勘工作的条件下进行

33、设计,设计洪水标准与实际情况不符;设计指标、参数确定不合理;未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设计方案、不进行设计方案比选论证,或设计方案选择不当;设计存在漏项。2、未开展渗漏、稳定等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分析计算和论证,防渗设计存在漏洞,缺乏全面分析坝身、坝基及软硬结合部(如坝体与坝基、坝体与岸坡、坝体与连接建筑物、穿坝建筑物)的渗流安全性,不能正确判断具体的渗透变形或渗透破坏的形态,不能正确确定渗流安全指标。特别是关键部位如防渗体与坝基、岸坡的连接,穿坝(堤)建筑物、坝下埋管与土料结合部位,设计不当,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甚至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3、建筑物布置和结构设计不当,留下工程隐患;设计不考虑施工

34、条件,施工难以实施,质量无法保证。4、施工图质量差,表达不完整,不能反映设计意图,尺寸标注错误,材料工程量不准确或缺漏,专业结合部未设计等,导致误工返工,影响施工质量。5、设计图纸审核,设计成果技术审查和批准把关不严,重大设计失误得不到纠正。设计单位内部的图纸审核、批准制度存在漏洞;技术审查部门审查和主管部门的批复把关不严,甚至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对建筑物功能性、经济性和安全性造成较大伤害的明显失误得不到防止和纠正。,案例2:西南某中型水库拦河坝设计为均质坝,风化岩做坝体填筑材料,在初步设计报告中,大坝填筑压实干密度1.03g/cm3,压实度0.98,设计最优含水量48.552.5,渗透系数K

35、6.810-6cm/s和K4.010-6cm/s,数据前后不一,自相矛盾。施工现场进行了碾压试验,平均压实度1.32g/cm3,击实试验提供的压实干密度1.12g/cm3,设计单位均未采用,仍然在设计变更通知中采用最小干密度1.03g/cm3,压实度0.98,渗透系数K110-4cm/s,设计提供的参数不合理,造成施工单位填筑质量不满足工程实际要求。,案例3:中南某引水改道工程,设计有一条长700m、直径2.6m的引水涵洞,工程投资900万元。地勘结果表明,涵洞经过地段地质条件十分复杂。初设时,设计单位未根据工程实际地质状况,提出采用隧洞开挖支护方案。施工多次出现冒顶,至360m长度处已不具备

36、开挖条件,导致已完工程报废。改用顶管方案重新施工,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案例4:西南某病险水库加固项目,地勘表明,坝基和坝肩共有76m长的透水带。设计单位仅对其中65m进行防渗灌浆处理设计,渗漏处理不闭合。大坝原坝体内有高、低两个放水涵洞与坝体帷幕灌浆相交,设计未对涵管与帷幕灌浆结合部提出防止渗漏的处理措施。,三、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意识差,质量控制失效,工程实体质量存在缺陷,1、施工单位挂靠、卖“牌子”承揽项目,以包代管,质量、安全管理主体缺失;现场机构管理人员严重不足,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淡薄,“三检制”弱化为操作员自己检查自己,内部控制体系失效;一线施工人员技能低下,有章不循,冒险蛮干;偷

37、工减料,原材料、中间产品以次充好;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擅自降低设计和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检查、检验及单元工程(工序)质量验收评定弄虚作假。2、监理单位现场机构人员不足,无证上岗,质量责任意识差,未开展平行检测、旁站监理等工作;放任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对施工质量不检查、检验,随意签字验收,质量控制作用失效。,3、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不足,对职责认识模糊,责任心不强;对建设各阶段、时期的工作内容、组织形式不明确,建设管理能力不够,工作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质量管理缺位。跨汛期施工,不制定度汛应急方案,施工度汛存在安全隐患。最严重的是,个别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联合编造虚假工程资

38、料,搞所谓“影子工程”,套取建设资金。4、政府质量监督形同虚设,不按有关法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案例5:中南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在大坝上游护坡、下游排水棱体和溢洪道施工中,共用石料7000m3,施工单位取样仅1组,且只做抗压强度检测;经抽查,提供的6个单元工程评定表所附的原始资料全是编造的。现场检查发现,灌浆检查孔的岩芯多呈碎块状,岩石较为破碎,节理、裂隙发育,仅有个别检查孔的岩芯局部有水泥浆液结石,而施工单位提交相应的13张帷幕灌浆施工质量评定表,对检查孔岩芯的记录全部为“岩芯表面可见水泥结石,充填密实”,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此,监理单位未进行必要的检查、检测,对资料不真实、质量不

39、合格问题没有制止和纠正,随意复核确认验收。而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政府质量监督机构联合参加的工程质量等级验收评定结果却为“优良”。,案例6:西南某中型水库在拦河坝坝体填筑施工中,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对坝体填筑主要技术指标不明确,施工质量控制不严,造成坝体填筑渗透系数不满足设计要求:上游坝体共检测54点次,实测值8.810-42.010-6cm/s,符合设计K110-4cm/s有28点次,合格率52%;下游坝体共检测100点次,实测值7.710-45.710-6cm/s,符合设计K110-4cm/s有39点次,合格率39%;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

40、均签署工程质量合格的评定意见。,案例7:西南某省大型水源兴建工程于2007年12月公开招标,溢洪道工程由某省一家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建。稽察现场发现:同是主体工程的碾压式均质土坝填筑工程已完建。溢洪道工程不仅施工进展缓慢,而且存在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问题和因边坡开挖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通过调查了解到:施工单位未经约定和报批,于2008年12月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将溢洪道混凝土浇筑施工承包给当地没有资质的个体施工队;2008年12月和2009年1月,又将钢筋和模板两项制安工程分别承包给当地无施工资质的个人。以上承包人与分包人均签订了合同。在查阅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中,施工单位承诺配备8名主要

41、人员进驻工地。该工程自开工以来,施工承包单位只在2010年6月水利部稽察时,派了几个人赶到工地,稽察一完则走人,平时仅有一人应付日常检查;财务人员每月到一次工地,办理工程结算。,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未经约定或者报批,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违反水利部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水建管2005304号)第十七条(一)“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和(三)“施工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的规定;(2)主要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分包。违反水利部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第六条“水利建设工程的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工程分包。如堤坝、

42、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的规定;(3)工程转包。违反水利部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转包:(一)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管理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财务等进行组织管理的;(二)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的,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的规定。,四、严重违反基建程序,主体工程未完成或未验收即投入使用,或验收流于形式,主要施工项目未完成或未进行验收就投入运用。竣工验收工作流于形式,不对已建工程的完成情况和各参建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等进行必要

43、的检查、评价和鉴定,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未采取任何保安措施条件下,顺利通过验收,造成工程继续带病运行。,案例8:中南某中型水库在帷幕灌浆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中,发现右岸帷幕灌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检测压水试验结果,有3个孔16段在525.3Lu(设计要求小于5Lu),不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验收组暂评为合格,予以验收。如蓄水后如发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2010年6月,水利部稽察办公室派稽察专家组对该水库进行了稽察,发现该问题并下发稽察整改意见。同年6月至8月,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监理、检施工单位,在右岸帷幕灌浆分部工程原来所抽检不合格的3个检查孔附近及本分部的其它部位,另外布设8个

44、孔,根据原抽检孔位不合格段次的位置,分别抽检不同段次,对补强灌浆后的效果进行检验。此次补强灌浆后,经质量检测,压水试验结果均小于5Lu,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案例9:华南某病险水库加固项目,已完成的工程没有进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投入使用验收;左岸非溢流坝段还有宽度约5米、高近2米的缺口;溢洪道上游左右岸坝肩防护工程、下游两岸导墙后填土及护坡工程,海漫出口以下的疏导工程等,均没有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在此情况下,水库已经下闸蓄水,带病运行。,五、工程前期、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均存在突出问题,引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灾难性后果,2007年发生两起在建水库加固工程

45、垮坝事故。事故调查结果表明,工程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上述突出问题,一直得不到纠正和处理,导致事故发生。,案例10:2007年4月,西北某中型水库加固工程,新建部分坝段,因坝基渗流破坏而垮塌。调查表明,坝后排水沟粘土层破坏、坝前铺盖中的缺陷处理不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设计单位和项目法人对此负主要责任。水库运行管理巡查不到位,对大坝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发现,错失了抢险时机,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水库管理单位对此负主要责任。水库高水位运行增加了水库溃坝的不利因素,县人民政府对此负主要责任。,此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有关参建单位

46、存在质量控制不严等问题。这些问题尽管与水库溃坝没有直接关联,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工程的质量与安全。1、首先是设计存在缺陷(1)前期地勘工作不满足规范要求设计单位在全长10km的坝线上仅布设了个钻孔,其中在近5km长的新坝线上仅布设了个钻孔,地勘精度不够,不能全面掌握坝下粘土层的产状、厚度以及性状等地质情况;对沿坝轴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沟、坑、井、民居等可能危及大坝铺盖安全的地质缺陷未能查明。不符合地勘规范要求。,(2)对坝后排水沟未提出处理措施坝后沿坝线方向有一条排水沟,距坝脚10余米。初设时,该排水沟位于坝内。由于技设时将长约2km的坝线(包括溃坝段在内)向库区方向内移了5080m,致使排水

47、沟被置于库外。坝线改移后,设计单位未对新坝线进行补充勘探和进行必要的渗流稳定分析计算,也未按规范要求对坝后排水沟提出处理措施。溃坝事故渗漏通道的出水点就位于坝后排水沟中。(3)坝前铺盖设计不当坝前铺盖是保证大坝渗流稳定的重要部位。由于地勘深度不够,设计单位未能对大坝天然铺盖的缺陷提出处理措施。施工中发现冲沟、沙槽、阴沟等地质缺陷后,设计单位未根据水位、透水层厚度等因素进行铺盖设计,仅在施工中用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在缺陷部位采取不小于大坝底宽1/3的粘土铺盖措施,但这一措施并不满足规范要求。,查阅设计及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发现,坝基开挖时,将部分开挖料堆放于坝前,形成约5m宽的施工平台,该施工平台

48、以下未进行清基,天然粘土层的完整性情况不明,但设计单位在设计变更中要求“坝前施工平台不再清除”。调查核算结果表明,当坝前铺盖被破坏时,坝基处于安全临界状态。2、项目法人未正确履行管理职责(1)工程施工中改动坝线,未履行报批程序工程施工中,长约2km的坝线(包括溃坝段在内)向库区方向内移了5080m,属重大设计变更,但项目法人未履行相应报批程序,也未责成设计单位补充勘探设计。导致影响坝基稳定的坝后排水沟和坝前铺盖未得到有效处理。,(2)坝后排水沟处理不当排水沟清淤处理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排水沟处理设计报告中,未对排水沟清淤处理提出明确的质量控制和铺设反滤保护的要求;清淤工程由当地群众完成,无

49、相应的施工资料。本次补充勘探资料表明,决口处坝后排水沟中的粘土层缺失,且无反滤保护。排水沟底粘土层被破坏且无反滤保护,是导致坝基渗流破坏的直接原因。(3)坝前铺盖处理指定无专业资质的队伍施工决口处附近坝前自然铺盖中的沟槽处理,由项目法人指定个人和市政公司组织实施,也未组织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未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个人组织实施的上述沟槽土料回填处理过程中,2m厚土料仅碾压了两次,每一碾压层平均厚度达1m,碾压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上述行为直接影响坝前铺盖施工质量,为坝基渗流稳定留下安全隐患。,(4)未按设计布设水库监测设施设计单位在技施设计报告中要求布设5处测压管作为大坝主要监测设施,但项目法人仅

50、安排布设了2处测压管,不能满足对大坝进行有效监测的需要。3、水库管理单位大坝安全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事故征兆巡查记录表明,巡查人员坐车巡查,检查的部位仅为坝顶、坡面,对背水坡(有无散浸或集中渗漏现象)、坝趾(有无流土管涌迹象)等未进行检查。据调查,自2005年首次蓄水以来,坝体就有渗水现象;决口前一个月,坝后排水沟的渗水变化较大,事故征兆明显,但巡查人员一直未发现,错失了消除险情的机会。,4、县人民政府越权确定水库蓄水位,水库超水位运行县人民政府行文确定水库蓄水位,高于设计值1.50m。水库超设计正常蓄水位运行,增加了大坝安全的不利因素。5、其他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坝体土料填筑和坝基处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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