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之民法模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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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 济 法 概 论,主讲教师 陈楠楠,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最早是由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经济法”正式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1919年德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以经济法命名的法规煤炭经济法,标志着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开始。,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二、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对象()经济调控关系()市场监管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三、我国经济法

2、的渊源、制定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或协定、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判例,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四、我国经济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规范市场行为的法律、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加强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社会保障法律,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一定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特征:、发生在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发生在国家对市场主体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发生在国家对市场主体的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发生在国家对市场

3、关系的宏观调控过程中它是经济法对一定经济关系调整的结果,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独立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范围大致分为以下两大类:、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活动主体,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动产与不动产特定物与种类物主物与从物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货币与有价证券、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履行一定的劳务行为、科学技术成果,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法律关

4、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经济权利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 国有资产管理权 请求权债权 知识产权、经济义务,第四节 与经济法有关的民法基础知识,一、民事法律行为 1、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2、特征 a 是一种私行为 b 合法行为 c 表示行为(意思表示),3、有效要件(1)实质有效要件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2)形式有效要件 口头、书面的形式等,二、代理 1、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5、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2、特征 a 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 进行民事活动 b 代理人实施的行为必须是有法律效果的行为 c 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时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 d 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2.代理的适用范围下列行为不适用代理:意思表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的行为履行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债务行为事实行为违反行为,4、类型 依代理权产生的原因划分: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5、禁止代理权的滥用 滥用代理权:是代理人为自己计算或为他人计算,损害被代理人利益而行使代理权。a 双方代理(“一仆二主”)b 自己代理(“自己契约”)c 代理人懈怠

6、行为和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行为6、代理权的终止,四、债权的基本内容 1、概念 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规定或者依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债的发生原因 合同 单方允诺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其它(因缔约过失 等),五、物权 1、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主体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权利。2、特征 a 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 b 物权是权利人直接享受物的权利 c 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3、物权效力 排他效力 优先效力 物上请求权 追及权4、种类(1)民法上的物权种类:(基于物权法定主义原则进行划分)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2)民法学上的物权分类(从学理上划分

7、)自物权与他物权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主物权与从物权 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等,六、诉讼时效 1、概念 诉讼时效也叫消灭时效,是指债权人怠于行使权 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注)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即债权。2、诉讼时效期间 a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 2年 b 短期诉讼时效期间 1年 c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20年(注)适用于“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特殊主体”。那些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权利人,只能适用于一般诉讼时效。,第六章 合同法,本章主要内容合同法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

8、和法律性质(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注:合同与契约,(二)合同的法律性质1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 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 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民事法律行为。,二、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一)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1 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主要指民事法律关系。2 仅调整属于财产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关系中属于人身关系部分不适用合同法。例如: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

9、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3 除了合同法已经规定的列明合同外,对于 合同法没有列明的其他合同,也同样可以适用合同法。,例下列协议中哪个适用合同法?P54A 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B 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C 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D 丁与戊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四、合同的分类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等,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及其资格1 主体: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资格: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二、

10、合同的形式1 书面形式 2 口头形式 3 其他形式,三 合同的内容四、订立合同的方式要约和承诺(一)要约的概念和条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条件:1 其内容要具体明确 2 要约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注: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P 203,(二)要约的生效(到达主义)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才开始生效。(三)要约的撤回和撤销1 要约的撤回条件: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2 要约的撤销条件:撤销要约的通知必须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得撤销的情况:P205,例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预向其出售一批货物

11、,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P62A 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B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C 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D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例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一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P63A 乙公司在要约中确立了承诺期限B 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在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C 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D 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的通知

12、。,(四)要约的失效P205(五)承诺的概念和条件1 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成立。)2条件(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必须向要约人做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作出,(六)承诺的生效到达主义 合同法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通知或行为)(七)承诺的撤回 条件: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例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

13、9 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 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P59 A 5月1日 B 5月8 日C 5月9日 D 5月10日,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之后,既可能因符合法律规定而生效,也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或意思表示不完全而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见图9-3。,一 合同生效(有效合同)(一)合同生效的概念和条件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条件:1 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约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三)合同生效的时间1 合同依

14、法成立时生效2 凡是法律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批准、登记)生效的,则合同在签订之后必须办理了相关手续才能生效。3 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区别:期限在未来必将到来,而条件在未来不一定必然产生),二 无效合同(一)概念和特征 无效合同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特征;1 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 2 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二)无效合同的种类P209(三)免责条款的无效P209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条件:1 必须具有法定事由(a 重大误解 b 显失公平 c 乘人之危)2 必须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3 必须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变更或者撤销权,例1某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纪念手表 2000只,每只

15、售价2万元。其广告宣传主要内容为(1)纪念表为金表(2)纪念表镶有进口钻石。后经证实,该纪念表为镀金表;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元。手表成本约1000元。为此,购买者和该手表厂发生纠纷。该纠纷应如何处理?P60A 按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B 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C 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D 按有效合同处理,例2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缴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P61A 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有

16、效B 显失公平,可变更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D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例3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租给乙居住。这一合同的性质应如何认定?P63A 既未成立,也未生效。B 已成立,但未生效。C 是附条件的合同D 是附期限的合同,四 效力待定合同P209例1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电脑卖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P58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得变更或撤销,例2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

17、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P57A 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 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 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D 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五 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1 自始没有法律效力若合同部分无效,并且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则其它部分仍然有效。,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概说 1.全面履行原则 2.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二、合同主要内容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三、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 1.向第三人履行 2.第三人代为履行,四、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1 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

18、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以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成立条件(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2)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对方未履行债务(4)对方的债务可能履行3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属于延期的抗辩权,不具有消灭对方请求权的效力,而仅产生使对方请求权延期的效力。,例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作什么权利?A 先履行抗辩权 B 先诉抗辩权C 同时履行抗辩权 D 不安抗辩权,二 先履行抗辩权注:学者间的称谓不同。“后履行抗辩权”或“

19、先违约抗辩权”1 概念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2 成立条件(1)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义务(3)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债务或未适当履行义务。3 效力 也属于延期的抗辩权,不具有消灭对方请求权的效力,只是暂时阻止先履行一方请求权的行使。,(三)不安抗辩权1 概念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有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2 成立条件(1)当事人须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的义务且已届履行期

20、(3)后履行义务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4)后履行义务一方没有对待给付或未提供担保,3 效力 主要效力在于中止合同,抗辩人不享有同时履行或提供担保的请求权。例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一台彩电,乙于2月6日向甲借用了一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P67A 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 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 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 是行使抵销权,(四)三种抗辩权的适用1 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方当事人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适用。2 先履行抗辩权 在当事人双方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是后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权利。3 不安

21、抗辩权 在双方当事人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之下,是先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权利。,二合同的保全(一)概念和特点 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特点:1 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 2 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 3 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 有代位权或撤销权。,二、债权人的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图9-4。,2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

22、,且必须已 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三)债权人的撤销权1 概念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2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A 客观条件(1)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B 主观要件 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例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

23、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P70A 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 万元B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C 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D 乙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权利。,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一)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依法对合同内容所作的修改。(二)合同的转让(主体的变更)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一)债权的转让1.债权转让的条件 债权人须具有转让债权的能力 债权具有可转让性2.债权转让的程序 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应通知债务人,无需经过债务人的同意3.合同转让的效果 从权利的

24、转移 抗辩权的转移 抵销权的转移,(二)债务的转让 1.债务转移的条件 经债权人的同意 2.债务转移的效力 抗辩权转移 从债务转移(三)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四)当事人订立合同后的合并和分立,(三)合同的终止例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P69A 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B 空调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毁灭5台,其损失应由甲承担C 提存费用应由乙支付D 若自提存之日起5 年内乙不领取空调,则归甲所有。,第七节 违约责任一 概念和分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分

25、类: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二 承担方式P235三 免责事由,第七章 合同法(分则),一、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1 买卖合同 2 供用电合同 3 赠与合同 4 借款合同二、转移使用权的合同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 三、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四、提供劳务合同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等,第一节 买卖合同一 概念和特征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特征:1 是有偿合同 2 是双务合同 3 是诺成合同 4 一般是不要式合同,二 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1 交付标的物(现实交付,观念交付)2 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3 瑕

26、疵担保义务(权利、物)(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1 支付价款 2 受领标的物 3 对标的物检查通知义务,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其标的物的事实管领权转移给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由买受人直接占有标的物。现实交付一般是指具体的、可以转移实际占有的物品的交付。观念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转移给买受人,以替代对实物的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1.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时,则合同一经成立即视为交付完成,此前买受人虽然占有标的物,但不享有所有权,合同成立时转移的只是所有权;2.指示交付是指在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的情况下,出卖人将要求第

27、三人返还标的物的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此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这种返还请求权正是标的物所有权的体现;3.占有改定是指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标的物在约定的期间仍由出卖人占有,此种交付中虽不转移占有,仅转移所有权,但仍能完成交付。,例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环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P78 A 8月7日 B 8月8日 C 8月9 日 D 8月15 日,三、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和风

28、险责任负担及 孳息归属(一)所有权转移-交付时(二)标的物风险责任-按交付原则确定(三)孳息归属 1 标的物交付前出卖人所有 2 标的物交付后买受人所有,例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于刘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一个月后交付款项。但5月12日该牛被雷劈死。关于此案,哪些是正确的?P81A 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5月10日B 该买卖合同中牛的交付时间是5月10日C 该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易某来承担D 该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刘某来承担,(1)由买受人来承担风险例甲向乙购进一批玉米,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S市。5月1

29、日乙为甲代办托运运往M县。在运输过程中,5月3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该批玉米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5月4日由于山洪暴发,火车在运输途中出轨,玉米损失。该损失由谁来承担?P78A 甲承担 B 乙承担 C 丙承担 D 甲与乙分担,(2)由出卖人承担风险例甲乙签订水果购销合同,约定由甲送货,甲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如期发运价值10万元的水果一车。丙送货途中,因洪水冲垮公路,被迫绕道,迟延到达,导致水果有轻微腐烂现象。乙方以逾期交货和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收货物且拒付货款。丙多次与乙交涉未果,发现水果腐烂迅速扩大,当即决定以六万元价格将水果就地处理。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P82A 水果价值减少的损失

30、应由甲来承担B 水果价值减少的损失应由丙来承担C 丙为就地处理水果的费用应向乙要求偿付D 丙为就地处理水果的费用应向甲要求偿付,四、特种买卖合同(一)分期付款买卖(二)样品买卖(三)试用买卖(新产品)五、房屋买卖合同,例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二十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p78A 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支付使用费。B 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C 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损的使用费D 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第二节 供用电合同一 概念和

31、特征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特征:1 公益性 2 持续性 3 格式性二 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供电人的主要义务(二)用电人的主要义务,第三节 赠与合同一 概念和特征 赠与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他方,他方受领该财产的合同。特征:1 是无偿合同 2 是单务合同 3 是诺成合同二 赠与合同的效力(一)赠与人的义务 1 交付赠与物 2 瑕疵担保责任(二)受赠人权利义务,三 赠与合同的终止例甲表示将增于乙5000 元,且已经实际交付2000元,后乙在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殴成重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P80A 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B 丙

32、可以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C 丙应该在被打伤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D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第四节 借款合同一 借款合同概念和特征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转移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特征:1 其标的物是金钱 2 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 3 一般为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4 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 提供真实情况 2 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 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三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例下列四分借款合同,双方对支付利息的期限均无约定,事后亦不能

33、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支付利息的义务应当如何履行?p84A 甲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则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B 乙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则应当每满六个月时支付一次利息。C 丙合同的约定期限为30个月,则应当分别在满12个月、24个月和30个月时支付利息。D 丁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限为50个月,则应当分别在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和50个月时支付利息,第五节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一租赁合同(一)概念与特征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特征:1 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2 双务,有偿合同。3 诺成合同。,(二)

34、租赁合同的种类 定期租赁与不定期租赁(三)内容和形式(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出租人的义务 1 交付出租物 2 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2)承租人的义务 1 支付租金 2 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 妥善保管租赁物 4 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5 通知义务 6 返还租赁物(3)承租人的转租权(4)买卖不破租赁,例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租金每月1000元。合同履行一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某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达成1年、月租金1200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P89A 冯某

35、与张某间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B 张某将房屋转租后,冯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张某收取租金。C 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D 冯某有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二 融资租赁合同例甲乙双方达成一份协议,其要点为:甲按照着乙方指定的型号和技术要求购进一套设备;甲方将设备交付乙方租赁使用,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按期交纳租金;租赁期满,设备归乙方所有。按照我国合同法,此协议属于那种合同?P88A 融资租赁合同 B 财产租赁合同C 买卖合同 D 租卖合同,第六节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一承揽合同(一)概念,特征和种类 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接收

36、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特征:1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目的。2 其标的物具有特定性。3 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种类: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二)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承揽人的义务 1 按约定完成工作 2 提供或接受原材料 3 及时通知和保密义务 4 接受监督检查 5 交付工作成果 6 对工作成果的瑕疵担保,(2)定作人的义务 1 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2 支付报酬 3 协助义务 4 验收并受领工作成果(三)承揽合同的终止特殊的法定终止合同的原因:1 承揽人解除权(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2 定作人解除权,例1甲公

37、司经营空调买卖业务,并负责售后免费为客户安装。乙为专门从事空调安装服务的个体户。甲公司因安装人员不足,临时叫乙自备工具为其客户丙安装空调,并约定了报酬。乙在安装中因操作不慎坠楼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P88A 甲与乙之间是临时雇用合同法律关系B 甲与乙之间是承揽合同法律关系C 甲公司应承担适当赔偿关系D 甲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例2何女士提供三块木料给某家具厂订制一个衣柜,开工不久何女士觉得衣柜样式不够新潮,遂要求家具厂停止制作。家具厂认为这是无理要求,便继续使用剩下两块木料,按原定式样做好了衣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P89 A 家具厂应赔偿因此给何女士造成的损失B 何女士应支付全部约定报酬C

38、何女士应支付部分报酬D 何女士应支付全部约定报酬和违约金,(二)建设工程合同(特殊的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一方依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酬金的合同。特殊:1 合同中完成的工作为不动产 2 为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第七节 提供劳务的合同一运输合同(一)概念和特征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送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特征:1 标的是运送行为 2 一般为诺成合同,也可为实践合同。3 双务有偿合同 4 多为格式合同,(二)种类 1 客运合同 2 货运合同 3 多式联运合同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

39、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哪些旅客伤亡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P94A 一旅客因制止扒窃行为被歹徒刺伤B 一旅客在客车正常行驶过程中突发心脏病身亡C 一失恋旅客在行车途中吞服安眠药过量致死D一免票乘车婴儿在行车途中因急刹车受伤,二保管合同(一)概念和特征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指当事人一方将物品交付他方,他方给予保管并获得保管费用的合同。特征:1 为实践合同 2 为无偿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 3 以物品的保管为目的。,(二)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1 保管义务 2 不得使用保管物 3 返还保管物 4 附随义务(危险告知,孳息返还)(2)寄存人的主要义务 1 支付报酬的义

40、务 2 告知义务 3 贵重物品声明义务,例贾某因装修房屋,把一批古书交朋友王某代为保管,王某将古书置于床下。一日,王某楼上住户家水管被冻裂,水流至王某家,致贾某的古书严重受损。对此,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 王某具有过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 王某具有过失,应给予适当赔偿。C 此事对王某而言属于不可抗力,王某不应赔偿D 王某系无偿保管且无重大过失,不应赔偿。P93,三 仓储合同(特殊保管合同)四 委托合同(一)概念和特征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特征:1 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2 委托合同建立在双方相互信任关系的基础上 3 可以是有偿合同

41、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三)委托合同的终止P258,例甲委托乙为其购买木材,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不想要这批木材,于是电话告诉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哪些论述是正确的?A 甲无权单方取消委托,否则应赔偿乙的损失B 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必须以书面形式C 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须承担乙受到的损失D 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报酬 p96,五行纪合同(一)概念和特征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特征;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 易活动。(特定物品,财产权利)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是

42、双务,有偿合同。(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甲将自己的一块手表委托乙寄卖行以200元价格出卖。乙经与丙协商,最后以250元价格成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P96甲只能取得元利益甲可以取得元利益乙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义务行为乙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六居间合同(中介合同),第八章 担保法,第一节 担保法概述一 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为保障债权债务关系的实现而设立的。二 担保的适用范围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也就是说,担保只适用于合同法律关系领域,从而排除了社会活动中其他法律关系对担保的适用。三 担保的种类 1 人保:保证担保 2 物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留置担保 3 金钱担保:定金担保

43、四 担保的性质 是一种合同关系,第二节 保证一保证概述(一)保证的概念和特点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特征:1 保证属于人保 2 保证人为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3 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二)保证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P 218二、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一)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主债中的债权人签订的合同。(二)最高额保证p218,(三)保证方式1 一般保证(补充性)先诉抗辩权(P218)2 连带责任保证 1 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自主选

44、择由债务人来履行债务或者由保证人在保证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 同一债务上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对于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例甲向乙借款12万元,丙,丁,戊为连带保证人。借款期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12万元。对此,丙可以取得下列哪些权利?A 可以请求甲偿还12万元B 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4万元C 可以先请求甲偿还,不足部分再向丁,

45、戊请求偿还D 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4万元,并可同时请求甲偿还4万元 P118,三保证责任的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四保证期间P219 第三节 抵押一、抵押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 2、特征:(1)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2)抵押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标的物的占有,就其财产所设定的物权。(3)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可处分的财产,包括不动产或者动产。(4)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卖得价款优先受偿。,二、抵押物 1.一般要求抵押物应当具有流通性、可转让性抵押物应当属于抵押人所有或经营管理有权处分抵押物应当为独立之物,至少是有独立交换价值的物的一部分抵押物应视为

46、现存的或者可以取得之物抵押物应为不消耗之物 2.可抵押财产的范围 3.不得抵押的财产,三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1.抵押合同的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使用权权属担保的范围其他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2.抵押合同的形式 一般书面形式 特殊书面形式(自登记生效),第四节 质押 一、概念 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担保财产的占有权是否转移担保标的物的种类(质押一般为动产/抵押为不动产和动产,而且多为不动

47、产),二、动产质押1、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质权人的权利 占有质物 收取孳息 质权的保全 优先受偿(2)出质人的权利三、权利质押 1、权利的种类,例1998年10月5日甲向乙借款1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10月8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稍后,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98年10月5日B 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98年10月8日C 小牛应归乙所有D 小牛应归甲所有,但可作为质权的标的物 P125,第五节 留置权一 留置权的概念 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等二 留置权的取得(一)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1 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 须债权已届清偿期3 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二)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 1 对动产的占有不是因为侵权行为取得 2 对动产的留置不违反公共利益或者是善良风俗。3 对动产的留置不得与债权人利益相抵触 第六节 定金一、概念 定金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者代价支付期限以前,为担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向对方支付的金钱。注: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思考:抵押、质押、留置的相同点及不同点。相同点-担保的种类 设立的目的 适用范围 不同点-对标的物的占有 标的物本身不同 担保合同生效的要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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