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五员工权益保障应用技能.ppt

上传人:sccc 文档编号:5383944 上传时间:2023-07-02 格式:PPT 页数:56 大小:361.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模块五员工权益保障应用技能.ppt_第1页
第1页 / 共56页
模块五员工权益保障应用技能.ppt_第2页
第2页 / 共56页
模块五员工权益保障应用技能.ppt_第3页
第3页 / 共56页
模块五员工权益保障应用技能.ppt_第4页
第4页 / 共56页
模块五员工权益保障应用技能.ppt_第5页
第5页 / 共5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模块五员工权益保障应用技能.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模块五员工权益保障应用技能.ppt(5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模块五 员工权益保障应用技能,全盘接收,学习、思想与发展示意图,空杯心态聆听、接纳厚积,应用实践,积极主动忍辱负重薄发,人生小结,思想的更年期冲突、思想游移韬光养晦,发展一,小有所成第一次高峰枊暗花明,人生总结,思想的更年期平和、思想游移韬光养晦,发展,事业有成第二次高峰水到渠成,终结,夕阳红,模块五 员工权益保障应用技能,项目1 员工薪酬福利保护应用技能,根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界定工资及其相关名词的含义。工资含义: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

2、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实行绩效考核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津贴。P,工资的含义,平等支付原则 劳动法第46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劳动合同法第11、18条规定:劳动报酬不明确或引发争议的,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的或未规定的,应当对劳动

3、者实行同工同酬。依法支付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72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P,工资支付的法定原则,课堂提问 工资事关员工最切身的利益,会深刻地影响到家庭生存条件及社会和谐稳定。请在课前查阅相关资料,然后在课堂上结合查阅的资料相互讨论一下“员工工资在实际运用中有什么法律上的保护手段?”,最后把主要结论写在教材的横线上。P,课堂

4、应用训练,工资不得扣除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63条规定: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予以处理(工资补偿的一至五倍赔偿金)。扣除工资的限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

5、付。P,员工工资权益保护手段,特殊情况下工资的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1条规定:劳动者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第12条规定:非劳动者原因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资调整机制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其间的报酬。第52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

6、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第62条规定:劳动派遣中的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员工工资权益保护手段,工资的诉讼保护 劳动合同法 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报酬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支付令”并非“执行令”,用人单位只要一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将自动失效,劳动者还得通过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 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

7、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员工工资权益保护手段,“最低工资”含义: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排除在外。最低工资相关法律 劳动法第48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

8、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或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合同,按月支付报酬;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按照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第74条规定:县级以上劳动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最低工资标准”法律制度,最低工资相关法律 最低工资规定第10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所依据的因素发生变化,应当

9、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第12条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加班工资、津贴和福利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或提成工资的用人单位,在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11条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12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

10、劳动者赔偿金。,“最低工资标准”法律制度,最低工资的确定 劳动法第49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最低工资规定第6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一般来说,最低工资标准应高于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最低工资的发布 省级劳动厅和工会、企业联合会拟订,报送人保部提出修订意见,报省级政府批准,并在批准

11、7天内发布于政府公报和至少一种省级报纸发布,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人保部备案。,“最低工资标准”法律制度,类 别 最低工资标准(元/月)适用地区 折算的小时工资(元/小时)一类 670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市 3.85(670/30/8=2.79),(670/21.75/8=3.85)二类 580 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3.33 贺州、河池、来宾、崇左市 三类 520 各县级市 2.99 四类 460 各县、自治县 2.64广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0830号)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4年第21号

12、)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最低工资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3号)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地区进行调整。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513号)附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广西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08-08-08),类 别 最低工资标准(元/月)适用地区 折算的小时工资(元/小时)一类 1100(1030)深圳、广州(郊区珠海 960)6.32(1100/30/8=4.58),(1100/21.75/8=6.32)

13、二类 920 佛山、东莞、中山 5.29 三类 810 汕头、惠州、江门 4.66 四类 710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4.08 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五类 660 第四类中部分困难 3.79 县、县级市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讲附件最新版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广东最低工资标准(2010.5.1),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概述: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迅速,1993年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已不能适应。2003年新的最低工资规定提出增加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和

14、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这些措施将更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相关法律 最低工资规定第5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形式。月最低工资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劳动合同法第72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

15、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法律制度,广西区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08-08-08)类别 标准(元/小时)适用地区一类 5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 二类 4.5 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 三类 4 各县级市 四类 3.5 各县、自治县(前面小时工资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区别),广东省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表(2010.5.1)类别 标准(元/小时)适用地区一类 10.6/9.2 广州市区(郊区、珠海)9.8 深圳 二类 8.8 佛山、东莞、中山三类 7.9 汕头、惠州、江门四类 6.9 韶

16、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五类 6.4 部分县,项目1 员工薪酬福利保护应用技能,社会保险的定义: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报酬,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具有非营利性质。商业性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具有自愿性、赔偿性和营利性,它运用经济赔偿手段,社会保险费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统一缴费比例进行筹集,由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商业保险实行的是自愿投保原则,保险费视险种、险情而定,个人负担。

17、社会保险金支付根据投保人交费年限、在职工资水平等条件,支付标准以保障基本生活为前提。而商业保险金的支付是按照经济合同给付,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由各级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职能部门管理,其所属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仅负责筹集、支付和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还要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工作,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是种政府信用。而商业保险则由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自主经营,属于企业行为,承担市场的经营风险。,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养老保险是为了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55),缴纳

18、养老保险累计15年。养老企业补充保险即企业年金,国家指导企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伤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参保员工连续购买医疗保险6个月以上,可享受医保报销。工伤保险指国家和社会为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先工伤认定,后经济补偿。失业保险是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失业保险领取前提:缴费义务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已办理失业登记。生育保险对怀孕、分娩女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社会政策。享受生育保险,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为职工累计

19、缴费满1年,并继续缴费;符合国家和省级人口与计生规定简要分析韶关市社会保险缴费费率表,社会保险五种险种的基本内容,根据南宁市社保事业管理所:200807-200906四险社保缴纳基数上下限:1095-5474元,医疗保险基数上下限:1170-5850元 企业缴纳五险比例是:20%、7.5%、1%、0.6%、0.4%,企业缴纳比例合计:29.5%,企业每月每人至少缴纳社保费用达323元;个人缴纳比例:8%、2%、1%,生育和工伤不交。,2010 年 缴 费 基 数 1975 元,2009 年 缴 费 基 数 1975 元,2008 年 缴 费 基 数 1735 元,2007 年 缴 费 基 数

20、1478 元,2010年综合保险645.8元,上海企业缴纳比例养老:20.0%医疗:10.0%失业:1.5%生育:0.8%工伤:0.4%合计:32.7%,2008年567.3元,2007年 483.3元,2008年645.8元,上海资料,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模块五 员工权益保障应用技能,项目2 员工工作时间管理应用技能,工作时间的界定 定义: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从事生产或者工作的时间。构成:生产准备时间、实际生产时间、人体自然需要的时间、女职工特殊需要的时间、工艺中断时间、下班前的整理交接时间、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的时间、参加法定或公益社会活动的时间等。休息时间的界定 定义: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以外的

21、所有时间。构成:为减少劳动者的疲劳和紧张状态,给予必要的休息和用餐时间且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为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还包括工作日内的间隙时间、法定休假日、每周休息日、带薪年休假等。,案例知识指引,工作时间立法,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发布部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日期:1994年02月08日实施日期:1994年03月01日(附件4)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颁布单位】国务院,【颁布日期

22、】19950325,【实施日期】19950501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本决定施行前,国务院1994年2月3日发布、自199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继续有效。(知识回顾)P,国家工时管理最新规定,标准工时制度,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1995年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第三条决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

23、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法律允许的工时制度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劳部发1995187号)”和“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天。P,国家工时管理最新规定,加班时间规定,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动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

24、受本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小笑话:人力资源经理:你22岁参加工作,现在才32岁,怎么简历中“相关工作经验”填了 15年?应聘者:因为我每天加班4小时。P123,加班时间的法律规定,对超时加班的处罚,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25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元以上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5、(以下简称条例)已经 2004年11月1日以国务院第423号令公布,并于12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近年来我国劳动保障领域出台的又一部重要法规,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并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做出批示,要求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附件5)(知识回顾),加班时间的法律规定,加班工资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

26、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1.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如果工作日工作了9小时,则加班费为:小时工资(9-8)小时150 2.公司规定周六、日为休息日,但因工作需要,安排了周六加班1天,则应安排1天补休,不能补休的加班费为:日工资(1)天数200(知识回顾),加班时间的法律规定,案例讨论,案例实战呈现:案例内容详见课本 案例小组讨论: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以上两个案例,然后以小组为单位结合有关工时和加班法规条文,

27、讨论的主题:“(1)小马是否应该算加班?(2)江南电子公司应给车间员工支付加班费吗?”并将讨论的结果写在教材的横线上(不够请附页):,P,案例综合分析,小马是否应该算加班?1995年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只规定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但是,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天

28、;从以上案例和法律条文来看,法律并未规定周六、周日必须放假,也没规定一定要每周休息二天。该公司并没违反“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法律规定,因此小马不应该算加班。,P,案例综合分析,江南电子公司应给车间员工支付加班费吗?1、根据案例,该公司车间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是:9小时/天5天45小时。根据法律允许的工时制度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江南电子公司车间员工存在加班现象,该公司应给车间员工支付加班费。2、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

29、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3日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其中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每天每个员工应该得到的加班费=小时工资(9-8)小时150=4.6元(9-8)小时150=6.9元/天/人 小时工资=800(21.75天8小时)=8001744.6元/小时,P,项目2 员工工作时间管理应用技能,应用 跳槽

30、员工带薪年休假计算的技能应用,我国休假制度内容,我国的休假制度主要包括四项内容,即公休假日制度、法定节假日制度、探亲假制度、年休假制度。公休假日制度 公休假日制度又称为周休制度,是法律规定两个相邻的工作周之间应休息的时间。世界各国一般都规定至少有1天休息,相当一部分国家还规定每周2天的休假制度。我国目前实行每周2天的休假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周末休息的事业单位,在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前提下,每周至少休息1天。P,我国休假制度,法定节假日制度,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附件6)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合计11

31、天)(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2008年1月1日起施行。P124,我国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按国家规定,给予与家属分居两地

32、职工在一定时期内与父母或配偶团聚假期的制度,探亲假待遇(假期+工资+补助)。我国自1958年实行探亲制度,1981年修订颁布了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对探亲假条件和待遇作了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父亲和母亲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可以享受探望配偶和父母待遇。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期指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还给予路程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1)探望配偶的,每年一次,假期为30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一次,假期20天。当年不能休假,或自愿两年探一次,假期45天。(

33、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休假期较短,本单位适当补足天数假期内,按本人标准工资发给工资。探望配偶和未婚探望父母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我国休假制度,带薪年休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附件7)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 温家宝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

34、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P,我国休假制度,带薪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简称办法)(附件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1月1日施行后,时隔10个月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第1号令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并实施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这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国务院进行大部制改革后发布的第1个关于劳动用工方面的法

35、规。课堂应用训练 年休假制度是一个广大员工都关注的话题。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有关年休假的享用与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有关,但现实中人才流动十分频繁;请在课前查阅相关资料,然后在课堂上结合查阅的资料相互讨论一下“跳槽员工带薪年休假如何计算?”,最后把主要结果写在下列的横线上:,我国休假制度,明确职工跳槽要累计工作时间:办法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例:小李在A单位工作了3年,后又跳槽到B单位工作了5年,那么小李的累计工作时间应为8年。即小李在B单位年休假天数,按8年计算。跳

36、槽者当年年休假可折算: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122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例:假如小张在A单位工作了5年,今年9月1日跳槽到B单位,那么小张今年在B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22天。按规定,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么今年小张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小张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1天。但是,从第二年起,小张在B单位的休假天数就按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

37、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累计计算。,跳槽员工带薪年休假计算,终止合同未休年假可折算工资: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例:“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是300%日工资。假如小陈在单位工作了3年,可以得到5天的年休假。今年他和单位解除了合同,解除时

38、小陈今年在单位工作了200天,但小陈只享受到1天的年休假,假如他的日工资是100元,那么小陈应得的未休假期间的报酬应为:(200365)5-1100元3=300元(注:(200365)5-11.74天,0.74天不足1整天,不支付该报酬,故取1天)办法第六条,职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不再享受。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支付职工正常期间工资收入。,跳槽员工带薪年休假计算,模块五 员工权益保障应用技能,劳动就业标准禁止歧视 劳动法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

39、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禁止强迫劳动 劳 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8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自由手段强迫劳动;(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拘禁劳动者的;(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P,员工就业保护,立法背景 我国有13

40、亿多人口,是世界上人口和劳动力最多的国家。我国所面临的就业任务之艰巨是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未有过的。近些年来我国的就业形势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附件1)一、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 在今后二三年内,我国城镇每年需要就业的人数将保持在2400万人以上,而在现有经济结构和就业弹性不变的条件下,按经济增长保持8%的速度测算,新增岗位和补充自然减员大约只有1200万人左右,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约在1200万人左右,矛盾十分尖锐。二、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 地区和行业分布: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困难行业、资源枯竭城市 劳动力素质结构:“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就业促进法,立法背景三、人才和劳动力市场

41、不规范 非法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职业中介常用骗术6类:(1)体检陷阱(2)产品押金(3)选拔陷阱(代写、代打字)(4)公关陷阱(5)连环陷阱 一些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就业歧视四、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五、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不够基本评价 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就业促进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一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是我国就业领域首部基本法;是基于中国国情着力于解决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问题,规范和指导走有中国特色就业促进道路的工作总纲。,就业促进法,主要内容 可用一串数字来概括,即116510,具体指“坚持一个方针、高举一面旗帜、明

42、确六大责任,建立五项制度,实施十大政策”。一个方针 就业促进法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解析劳动者个人是市场就业的主体、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国家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就业岗位、发展劳动力市场、促进下岗人员再就业、重点援助“4050”人员)。一面旗帜 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就业促进法,主要内容六大责任 1、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就业促进法第四条、第十一条)2、制定实施积极的

43、就业政策。(就业促进法第十一条至第二十四条)3、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4、完善就业服务。(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三条)5、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至第五十一条)6、提供就业援助。(就业促进法五十二条至第五十七条),就业促进法,主要内容五项制度 就业促进法通过法律形式将就业工作制度化,从而使就业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从大的方面来讲,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加强对就业工作组织领导的政府责任制度:政府确立就业工作地位,切实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2、加强对劳动者工作的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制度:使公共就业服务的发展有了制度保障,也将有力促进公共就业服务规范

44、化,促进就业援助工作常规化和制度化。3、加强对市场行为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职业中介管理规范,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4、加强对人力资源素质提升的职业能力开发制度:包括职业能力开发计划,城乡各类劳动者培训制度,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培训补贴制度。5、失业保险和预防制度。包括失业预警,失业预防和调控,失业保险。,就业促进法,主要内容十大政策 就业促进法 1、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经济发展政策(第十一条至十四条)2、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保证政策(第十五条)3、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第十七条至十八条)4、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第十

45、九条)5、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第二十条)6、区域统筹的就业政策(第二十一条)7、群体统筹的就业政策(第二十二条)8、有利于灵活就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第二十三条至二十四条)9、援助困难群体的就业政策(第五十二条至五十六条)10、实行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政策(第十六条),就业促进法,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劳动法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法第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46、,确保安全生产。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劳动法第53条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法第2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劳动安全保护,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劳动法第57条规定: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

47、和处理。安全生产法第13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第56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劳动合同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劳动安全保护,课堂应用训练在劳动法规中,国家对未成年工和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请在课

48、前查阅相关资料,然后在课堂上结合查阅的资料相互讨论一下“针对未成年工和女职工,国家有哪些保护性的法律法规?”,最后把主要结果写在下列的横线上:,课堂应用训练,劳动法使用未成年工规定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1994年12月9日原劳动部发布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未成年工的特

49、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结合课本简介),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结合课本简介),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劳动法女职工就业保护 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

50、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十一条怀孕期间的保护,第六十三条哺乳期间的保护。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就业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劳动者非过错)、第四十一条(单位裁减人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于1988年6月28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本法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农业报告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