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要点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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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统计法基础学问考试要点考试题型:单选:30题Xl多选:10题X2推断:18题Xl案例:4大题X8考试重点:第一章统计法基础理论一、统计法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PlO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3、6、27中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原文:统计法律一即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关于统计方面的行为规范。我国现行的统计法律是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的。统计法1983年颁布2009年6月27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修订2010年1月1日实施其次章统计的基本任务和管理体制二、政府统计的基本任务:P22A、对

2、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B、供应统计资料和统计询问看法C、实行统计监督原文: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供应统计资料和统计询问看法,实行统计监督。统计法三大功能:统计信息、询问、监督三、我国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P28-29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政府统计系统二政府综合统计系统+部门统计系统原文:依据统计法第三条规定,我国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员的统计管理体制,建立了由政府综合统计系统和部门统计系统组成的集中统一的政府统计系统。政府统计系统包括:政府综合统计系统、部门统计系统我国国家统计系统组

3、成部分:(4个)1、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2、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3、乡镇(街道)统计员;4、地方统计调查队。第三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四、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方法P40P192国家统计局2023、5、16发布,使统计人员的资格详细化;任何单位违反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警告或通报。逾期不改的,处500元以上IOoO元以下的罚款。原文:P40为规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提高统计人员的素养,保障统计资料的精确性和刚好性,国家统计局于20于年5月16目发布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方法,把统计法关于统计人员的资格详细化,提

4、出3个条件:一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三是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专业学问和技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方法规定国家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考试的科目为:统计基础学问和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学问。还明确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机关。同时规定任何单位违反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通报指责。逾期不改的,处于500元以上IoOo元以下的罚款。原文:P192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方法2005年5月16日国家统计局制定,2007年4月28日国家统计局修订。第一章第

5、四条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机关。其次章第十一条申请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在向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承办机关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统计从业额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两份复印件;(三)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果单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符合本方法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在提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时,除提交前款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第三章第十七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依法做出授予统计从业资格的书面确定,并颁发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统计从

6、业资格证书应当加盖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印章。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作出不授予统计从业资格的书面确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五章其次十五条任何单位违反本方法其次条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贡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指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原文:P32-33我国统计法规定设立的统计机构分为三种:政府综合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统计机构政府综合统计机构是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独立设立的统计职能机构。包括:(D国务院设立的国家

7、统计局(2)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统计局(3)成立的各级调查队统计法特殊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独立的统计机构”的主要标记是:1、政府综合统计机构是在人民政府的组织体系中单设的职能机构;2、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独立行政统计工作职能权,独立履行统计工作职责,独立完成统计工作任务;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独立支配、运用和管理人财物。五、统计人员的职权P40-411、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2、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人员照实供应统计资料;3、统计人员有权检查统计资料的精确性,要求改正不真实的统计资料;4、揭发、检举违法行为;

8、5、学习统计专业学问的权利;6、要求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权利。原文:依据统计法的规定,统计人员的职权,有下面几个方面:1、统计人员具有依照统计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2、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照实供应统计资料;3、统计人员有权检查统计资料的精确性,要求改正不的确的统计资料;经检查,对不精确或不正确的统计资料,可要求供应该资料的统计调查对象进行改正。4、统计人员有权揭发、检举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5、统计人员有学习专业学问的权利;6、统计人员还有要求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权利。六、统计专业职务P42高级统计师(高级专业职务)、统计师(中级专业职务)

9、、助理统计师(初级专业职务)、统计员(初级专业职务)原文:统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高级专业职务:高级统计师中级专业职务:统计师初级专业职务:助理统计师、统计员笫四章统计调查的管理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P48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系统内:国家统计局一备案系统外:国家统计局一审批系统内外区分:部门直属的单位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该部门对口设立的管理机构。原文: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一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据其业务管理的实际须要进行的专业性统计调查。这类统计所要搜集的资料,大都是为满意各业务主管

10、部门所须要的数据,专业性较强。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权限可分为两种状况:一是: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由国家统计局备案二是: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外地报国家统计局审批“本部门管辖系统”一是指该部门直属的单位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该部门对口设立的管理机构。八、统计调交表P49合法统计调查表的标记: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未表明法定标记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调查表,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县以上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停止调查活动。原文:统计法笫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表必帚在右上角表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统计法笫十五条明确规定:

11、“对未表明前款(标明法定标记的)规定的标记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停止有关统计调查活动。”九、统计调查方法体系P54以周期性的普查为基础,以常常性的抽样调查为主体。十、普查P55人口普查(10年,逢0年份)、农业普查(10年逢6年份)、经济普查(5年)笫五章统计资料管理H一、统计资料P60概念P60,包括:原始统计资料、汇总资料、有关说明、分析材料以及统计报告等。原文:统计资料一是指在统计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统计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资料的总称。统计资料包括:原始统计资料、汇总资料、有关说明、分析材料、统计

12、报告等。十二、统计调查对象的资料管理制度:NO21审核、签署、交接、归档1、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P632、建立健全审核、签署制度,明确审核、签署人员责任。3、建立健全交接、归档制度。原文:P62-63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据统计法其次十一条的规定建立严格的统计资料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1、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原始记录一是指统计调查对象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过程和成果所作的第一手的数字和文字记录。它是未经任何加工整理的初级材料,是基层统计调查表的资料来源。2、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制度,明确审核、签署人员的责任;3、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交接、归档管理

13、制度。十三、定期公布统计资料P66县以上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刚好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书刊等定期公布,包括:每年按时发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按时出版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召开新闻发布会,刚好公布年、季、月社会发展状况。原文:统计法其次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其次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刚好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这些规定,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公布统计资料方面对国家和社会应担当的法定职责。目前在

14、我国,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书刊等媒体定期公布统计资料,已经逐步形成制度。包括每年按时发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按时出版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月报等。召开新闻发布会,刚好公布年、季、月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十四、商业隐私概念P71-72商业隐私,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值竞争法规定,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好用性并经权利人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隐私法律四要件:(必需同时存在)1、不为公众知悉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具有好用性4、权利人实行了保密措施笫六章民间统计与涉外调交管理十五、民间统计调查:自愿性P74-75政府统计调查:强制性调查,由国

15、家授权进行,公民法人有义务接受。原文:民间统计调查的特征:自愿性政府统计调查是一种强制性的检查,它是由国家授权进行的,公民和法人有接受调查的义务。笫七章统计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十六、统计违法行为四要件P84-851、社会危害性(最本质、最有确定意义的特征,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违法行为)2、行为人有过错仅有客观上的危害后果,而没有主观上的过错,不能认为是违法行为过错一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行为所持的思想看法、心理状态,分为有意和过失两种。有意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过失一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

16、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开的一种心理状态。3、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4、主体具有法定责任实力。十七、领导者违法行为主体P85本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十八、领导者违法种类P86-87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赐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行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一是指本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没有依据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擅自修改统计资料的行为;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一是指没有事实依据,凭主观臆断捏造不真实的统计数据的行为。2、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

17、统计资料的行为是指本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以强令、授意、胁迫等方式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伪造一是指没有任何客观事实依据,主观地编造虚假统计数据或者统计资料并报送的行为。篡改一是指利用某种职务上或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擅自修改真实的统计资料并报送的行为。3、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行为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统计违法行为的主要特征:(须同时具备5个条件,才能构成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统计违法行为。假如行为人的行为只具备其中的一项或几项条件,则不能认定为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统计违法行为。)(1)侵害的客体是困难客体。侵害统计人

18、员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统计法行为的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3)违法主体也是特殊主体,即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干脆有意,并且具有打击报复的目的(5)情节比较稍微或者一般。4、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峻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新增部分)十九、调查者违法行为P87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泄露国家隐私:不够刑事惩罚的,可酌情赐予行政处分原文:违法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及其统计人员违法类型:1、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行为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的行为是指未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向原备案

19、机关备案,而擅自修改、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的行为。3、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伪造统计资料一是指没有任何客观事实依据,主观地编造虚假统计数据或者统计资料并报送的行为。篡改统计资料一是指利用某种职务上或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擅自修改真实的统计资料并报送的行为。4、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供应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行为5、未依据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行为6、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行为7、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隐私、个人信息或者供应、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行为。8、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9、泄露国家隐私的行为二十、被调查者违

20、法行为:P89-90违法主体: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警告、对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罚款、1、拒绝供应统计资料(明确表示不供应)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供应(未明确表示不供应,但未按时供应,经统计报表催报单催报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2、供应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是指所供应的统计资料与实际状况不符或者没有全面反映实际状况。也就是说无论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都构成供应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3、拒绝答复或者不照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是指明确表示不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或者虽然答复了但答复的内容与实际状况不4、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是指明确表示

21、不接受统计调查、统计检查,或者运用暴力、威逼等方式阻扰、抗拒统计调查、统计检查。5、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供应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6、迟报统计资料。上报期限以统计制度为准。是指未在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统计报表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虽然报送了统计资料,但没有在规定的报送资料的期限内报送,从而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刚好性。7、未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二十一、统计法律责任:P91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追究的一种法律责任,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二十二、实施行政惩罚主体:P92各级统计行政机

22、关: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县以上地方统计机构二十三、惩罚程序法定:P92立案、调查取胜、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听证、确定、送达惩罚文书等程序二十四、统计行政处分P93行政机关对本机关违法工作人员;任免机关、监察按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原文:行政惩罚法第八条规定的行政惩罚种类有7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替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惩罚。1、警告一属申诫罚的一种主要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有如下违法行为之一:(1)拒绝供应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供应统计资

23、料的(2)供应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3)拒绝答复或者不照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4)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5)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供应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6)未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7)迟报统计资料的2、罚款一属财产罚的一种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有如下违法行为之一:(1)拒绝供应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供应统计资料的(2)供应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3)拒绝答复或者不照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4)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5)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供应原始记录和凭

24、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可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6)未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7)迟报统计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二十五、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对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领导人违法行为的处分规定。P97原文:行政处分一是行政机关对本机关违法的工作人员,或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据管理权限对国家机关违法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

25、条例的规定施行的行政制裁措施。行政处分(6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适用对象:国家工作人员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泄露国家隐私,不够刑*惩罚的,可酌情赐予行政处分。由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也对赐予行政处分的对象和范围作了如下规定: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赐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行为2、强令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有关机构、人员拒报、

26、虚报、瞒报或者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3、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行为应当从重处分4、对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发的应当从重处分5、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严竣失实的统计数据,应当发觉而未发觉或者发觉后不予以订正,造成后果的造成不良后果的,赐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I造成严峻后果的,赐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I造成特殊严峻后果的,赐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二十六、处分的确定机关P97统计行政机关:对本机关违法的有关人员可以干脆行政处分,对其他行政领导人和责任人员只能向其主管行政机关、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笫八章统计监督检查

27、二十七、统计执法检查职权P107(一)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查询权)(二)要求检查对象供应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要求供应资料权)(Z)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询问权)(四)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现场检查&L(五)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登记保存证明和资料的权力)(六)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状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复制权)第九章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二十八、立案的条件P

28、lll明确行为人、违法情节较重、依法需追究责任、管辖范围内原文:要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行为,必需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有明确的行为人2、经初步审查,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事实存在,且违法情节较重3、依法需追究肯定的法律责任4、依据职责与分工规定,属于管辖范围内的二十九、听证P118告知前提: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额罚款(对单位20000以上,对个人2000以上)组织程序:PI18原文:行政惩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惩罚确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实行听证的权利。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枪查规定,统计行政机关在对单位作出2万元以上罚款或者

29、对个人作出2千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到惩罚之前,应当签发行政惩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实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统计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依据行政惩罚法和福建省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行政惩罚听证程序试行方法执行。听证依据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统计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2、统计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实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隐私、商业隐私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实行;4、听证由统计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I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干脆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与听证,也可以托付一至二人代理:6、实行听证时,调查人

30、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惩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三十、结案条件Pl20惩罚执行完;免于惩罚或不予惩罚;经复议,复议确定执行完;经判决或裁决执行完;做出销案结论。原文:案件经过调查,依法作出的处理确定得到完全执行以后,案件的处理工作才能结束。结案是真个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最终一个环节。属于下列违法案件状况之一的,应当刚好办理案件结案手续:行政惩罚确定执行完毕的;免于行政惩罚或不予行政惩罚的;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确定执行完毕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执行完毕的。此外,还有作出销案结论的。第十章统计行政争议诉讼制度三十

31、一、复议管辖:P128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统计机构申请原文: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统计行政复议的,其复议管辖权的确定由申请人选择。申请人既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申请。三十二、不履行复议或拖延履行P146对主管人员或干脆责任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责令履行仍不履行的,依法降级、撤职、开除。原文:行政复议确定是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的最终法律结论,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值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确定的,对干脆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赐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三十三、统计行政诉讼范围P149统计违法案件/涉外社会调查行为/其他详细行政行为三十四、诉讼管辖级别:基层人民法院地域: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三十五:统计调查项目国家+部门+地方三十六、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为准三十七、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供应、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三十八、统计从业费格实施机关省统计机构不授予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有复议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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