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名人档案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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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名人档案管理规定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名人是指历届校领导,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教授学者,省级以上模范,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校友。为了使名人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资料永久保存,为学校的发展积累资料,特制定归档范围及要求。一、归档范围(一)记载本人生平的材料:生平传记、活动记录、履历书信,他人撰写的纪念、评述文章、回忆录及宣传报道材料,已故名人的悼词等。(二)反映本人对教学、科研、文化事业所作贡献材料:专(译)著、正式出版的材料、参考书、重要讲义、教案、学术论文、有重要批注的书籍、日记、笔记、手稿、作品等。(三)证书:荣誉证书、证章、奖状、奖章、奖品、聘书、任命书、委任

2、状、代表证等。(四)声像材料:反映知名人物工作和社会活动情况的照片、底片、唱片、录音(像)带、影片、光盘等。(五)实物:名人用过的有保存价值的实物及赠送的礼品等。(六)其他:举行纪念知名人物会议或祝贺等活动的重要材料。二、归档要求(一)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对名人档案的收集整理。(二)本人亦可随时向档案室移交、捐赠或寄存。(三)不论何种方式归档,档案室均应办理移交手续一式二份,档案室、移交人各执一份。(四)个人收集的有关名人的资料,向档案室捐赠时,档案室要向捐赠人颁发证书。(五)名人档案的所有者向档案室寄存档案时,档案室要与寄存人办理寄存协议,并颁发寄存证书。(六)已建立的名人档案,本人及单位要将新形成的有价值的材料及时归档。(七)归档时,本人要求保密的部分,须详细注明,档案室按保密要求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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