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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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如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配第克拉克定律,3、现阶段我国劳动就业的机遇有哪些?,4、就业是具有_的公民在法定的劳动年龄之内(男_,女_)依法从事某种有_的社会职业。,5、劳动者正确解决择业问题,应考虑哪几个方面?,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保护接受职业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劳动者的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1、仲裁委员会为什么支持小王的仲裁请求?3、如果电脑公司拒不执行仲裁决议怎么办?4、小王还有哪些途径可以用来解除劳动合同?,想一想:,

2、制定原因:1994年7月5日 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内容,第一章 总则 第八章 职业培训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章 劳动争议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第五章 工资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三章 附则第六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内容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事项的条款,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书,然后要由劳动行政部门对

3、劳动合同进行鉴定。,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内容、原则、程序,目的通过书面合同形式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协商:,调解:,劳动争议的解决,协商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自行协商解决争议。,但是,协商只是劳动争议处理的一种选择程序,而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调解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在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支持下,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用民主协商的方法解决争议。,但是,调解方式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仲裁,诉讼,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实行公断与裁决。,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最重要的环节,是法定的必经程序。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终裁,不

4、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劳动争议的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诉 讼,劳 动 争 议,仲 裁,女工的劳动争议,协 商,调 解,列举一些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和事例。,忆一忆,材料:根据全国总工会公布的资料,目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估计有1000亿左右。每到年终岁末,农民工在追讨工资无望的情况下,除以伤害自己身体、自杀等方式相威胁外,甚至采用非法手段解决问题,如聚众堵塞交通、盗窃、抢劫,故意伤害或绑架包工头等,类似的群体性事件和刑事事件每年都有发

5、生,在一定程度上,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成为一个影响社会治安和诱发犯罪的严重问题。,民工们拿着欠条愤怒又无奈!,时事点击: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 河南省新密市一企业工人张海超工作3年多后,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却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取得了去做正式鉴定的机会,但郑州职防所为其做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8岁的他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坚持“开胸验肺”,用一个人的无奈之举,揭穿了谎言。,在缺少劳动保护和重污染环境中工作的井下工人中国黑龙江省鹤岗市“112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108人死亡。,议一议,如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6、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特别是法律意识,要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律和道德意识,要依法经营,爱护自己的员工。,加强国家机关特别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不缺位、不失位、不越位。,新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权益的案例,案例1:某事业单位的打字员林某,系聘用制人员。2006年5月,她被单位告知,下个月不再续聘,要求其办理离岗手续。林某请求单位续聘或者支付补偿金,被单位拒绝。林某到劳动仲裁中心申诉,被告知不受理。解读: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法律没规定事业单位可否适用。而劳动合同法则

7、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像林某这种情况,劳动法管不了,劳动合同法却能管。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一般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第二类是实行聘用制的人员;第三类是一般劳动者。第一类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决定。第二类和第三类都适用劳动合同法,扩大了调整范围。,案例2:在美发厅工作11个月的小金,始终未与单位签劳动合同,而3个月的工资拖欠了半年,老板也未与她结清。小金向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却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而讨薪困难。解读: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情况

8、可能会大幅度减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就得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地位发生了变化,以前劳动者求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现在,用人单位得主动找劳动者签订合同,不然,损失就大了。,案例3:去年5月毕业的小孟在一家电脑公司应聘时,公司与他签定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前提是试用期6个月,期间工资600元。可6个月过去后,公司还需对他进行3个月的试用期考察。为

9、了能在公司留用,小孟便又签了3个月的试用期。但合同到期前,公司却通知他试用期内未达到录用条件,将不再录用。解读: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按此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无法得到保护。而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做了明确限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

10、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相当于“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增加,一定程度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违法解聘用人单位将付“惨痛代价”,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解读:对照以前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

11、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从旧规可以看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有二,一是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二是赔偿劳动者的损失。但具体而言,采取何种方式,劳动者没有决定权,而且法规中对用人单位也没有做惩罚性规定。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今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付出“惨痛代价”,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用人单位以“莫须有”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钟点工工资15日内必须结清,案例5:大三的小冯暑假在一个快餐店找了份兼职的工作,每天工作4小时。小冯要求店主月底发放当月工资,但遭到拒绝。解读: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的用工形式。在城市中,“小时工”和做一些兼职人员均属非全日制用工。旧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一般是按月支付。但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由此理解,用人单位可以按小时、按日或按周结算并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周期超过15日,就属拖欠工资行为。这对劳动者讨薪提供了极大便利,现挣现拿,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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