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T与WIO多边贸易体制下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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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ATT与WTO多边贸易体制下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一、GATT,(一)GATT的产生与发展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n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简称关贸总协定或协定,是在美国策动下由23个国家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正式生效的关于调整缔约国对外贸易政策和国际多边协定。,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各国已开始探讨设立一个处理和协调国际贸易的专门机构,以推行贸易自由化。1945年12月,美国提出了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设想。但美国国会没有批准ITO宪章草案,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计划因此夭折。在起草ITO宪章的过程中不经意产生了GATT。

2、GATT从194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到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运行,共独自运作了47年。截止1994年12月31日,关贸总协定已有缔约方128个。,(二)GATT贸易体制下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1.GATT关于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根据GATT文本第1条和第3条的有关规定,各成员在以下范围内适用最惠国待遇:(1)在对输出或输入、有关输出或输入及输出入货物的国际支付转帐所征收的关税和费用方面;(2)在征收上述关税和费用的方法方面;(3)在输出或输入的规章手续方面;(4)在直接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方面;(5)在关于产品的国内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条例的规定方

3、面。,2、GATT关税减让表,GATT的关税减让表是在缔约方国家对国家(包括单独关税领土)、产品对产品的基础上经谈判形成约束的关税。即针对某一特定产品,缔约方在主要的供货国与主要进口国之间进行讨价还价,最后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有约束力的税率。,(三)GATT的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原则的特点,(1)只适用于货物贸易。(2)关税是唯一的贸易保护手段,因此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主要体现在有关的关税减让方面、义务方面。(3)在GATT多边框架下显示其价值,即是无条件的、不歧视的。而缔约方在承担具体关税减让是互惠的。(4)是一个有条约约束力的原则。,二、WTO,(一)WTO的产生 WTO(World Trade

4、 Organization),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1993年11月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前形成了多边贸易组织协定,并根据美国的动议,把多边贸易组织改名为“世界贸易组织”,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GATT)。,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以下简称WTO协定)于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部 长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与其他各附件协议和部长宣言及决定共同构成了乌拉圭多边贸易谈判的一揽子成果,并采取“单一整体”义务和无保留义务接受的形式,被104个参加方政府代表所签署。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1995年1月1日WTO成立。2011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正式宣布批准俄罗斯成员身份。

5、2012年8月22日,俄罗斯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第156个成员。,(二)世界贸易组织是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继 承和发展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作为国际组织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随之不再存在,而由世界贸易组织代替。作为协议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依然存在,但已变成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一部分。世界贸易组织调整范围从关贸总协定调整的货物贸易扩大到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并建立了一整套贸易规则。从多边贸易协定,发展到世界贸易组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世界贸易组织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延续。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主要原则仍为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基本原则。在决策方式、争端解决方面,世界贸易组织发展了关税

6、与贸易总协定的做法。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缔约方全部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方。,(三)WTO贸易体制下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WTO相对于GATT在最惠国待遇原则方面的有了以下创新和发展:1.适用范围扩大(1)货物贸易协定(2)服务贸易协定(3)知识产权保护协议2.世界贸易组织建立了较完备的争端解决机制和对成员放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这对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贯彻实施,提供了监督和执行保证,“TRIPs”协议,“TRIPS”协议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协议(草案)的简称。其英文全称是: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

7、l Property Right.这个文件将会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TRIPS协议宗旨期望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扭曲和障碍,促进对知识产权充分,有效的保护同时保证知识产权的执法措施与程序不至于变成合法的障碍。“TRIPS”协议涉及的知识产权共有以下八个方面: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记、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权和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同时,对上述知识产权的可获得性、范围及行使标准、施行、获得与维持程序、纠纷的预防及解决等,协议中均作了详细规定,已超出任何现有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将使知识产权问题与贸易问题密不可分。,小补充,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

8、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是关于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1886年制定于瑞士伯尔尼。截至2012年3月14日,缔约方总数为165个国家,1992年10月15日中国成为该公约成员国。伯尔尼公约的产生,标志着国际版权保护体系的初步形成。美国也派代表参加了1886年大会,但因当时美国的出版业远不如英法等欧洲国家发达,参加公约对美国不利。所以,美国代表便以该条约的许多条款与美国版权法有矛盾,得不到美国国会的批准为借口,拒绝在公约上签字,直到1989年3月1日才参加伯尔尼联盟,成为第80个成员国。,(四)WTO体制下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特点,(1)内容的确定性。(2)多边性。(3)无条件性。(4)制度化。,三、

9、GATT与WTO的主要联系和区别,(一)联系主要有:(1)世贸组织(WTO)继承了关贸总协定(GATT)的基本原则:自由的公平竞争原则;非歧视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凡是参与关贸协定的成员,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给予另一个国家或地区商品贸易方面的优惠,那么,必须无条件将此优惠给所有成员国);国民待遇原则;互惠原则;关税减让原则;透明度原则;禁止数量限制原则;市场开放原则等。(2)WTO继承了GATT的成员、组织机制及其运行机制。(3)WTO的磋商一致决策方式、争端解决机制和贸易评审机制等也沿袭了GATT的惯例。,(二)区别主要有:(1)WTO是具有国际法人资格的永久性组织,而GATT只是一个临时

10、性协定,不具有法人地位。而且WTO组织结构也更加完善。(2)WTO所制定的一些条款比GATT更具有法律效率,故运作效率更高。(3)WTO中涉及贸易的内容比GATT更广泛,因而管辖的范围也更广。关贸总协定只涉及货物贸易,而世贸组织所涉及的贸易不仅包括货物,还包括服务与知识产权。(4)WTO成员承担义务的统一性。WTO成员不分大小,对其所管辖的多边协议一律必须遵守,以“一揽子”方式接受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不能选择性地参加某一个或某几个协议,不能对其管辖的协定、协议提出保留。但是,GATT的许多协议,则是以守则式的方式加以实施的,缔约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WTO拥有“成员”,GATT拥有“缔约国”,这就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所以从正式角度讲GATT只是一个法律文本。,课后问题:多边贸易体制下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对我国的影响?,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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