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讲业务.ppt

上传人:sccc 文档编号:5446031 上传时间:2023-07-07 格式:PPT 页数:18 大小:495.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科室讲业务.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科室讲业务.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科室讲业务.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科室讲业务.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科室讲业务.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科室讲业务.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科室讲业务.ppt(1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科室讲业务,会 计 科,2014年4月17日,目 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技术资格的取得,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1、出纳;2、稽核;3、资本、基金核算;4、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5、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6、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

2、核算;7、总账;8、财务会计报告编制;9、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10、其他会计工作。,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一)、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二)、报名时间根据省统一安排,2014年我市将组织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报名时间为3月

3、5日至3月11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6日。(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科目如下: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会计基础;3、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考试采取三门连考,每门1小时;报考珠算考试的,其他两门同时考试,珠算考试时间20分钟,日程另行安排。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的考试成绩当场亮分公布,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将于全省考试结束后在镇江市财政局网站公布,考生可再次查询考试成绩。,(四)、报名方法: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镇江市财政局网站(http:/),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

4、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并请认真核对报名信息表上的相关内容,准考证生成以后考生信息不予以修改。(五)、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完成后,上半年报名的考生于4月21日起、下半年报名的考生于10月13日起登录镇江市财政局网站,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六)、考试地点及时间1、考试地点:镇江市财会干部学校(镇江市京口路98号)。2、考试时间:全省2014年上半年考试为5月6日至6月4日、下半年为 10月28日至11月26日。考生可按我市安排选择具体考试时间。3、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生报考的三门考试科目必须一次性全部合格通过,才能取得申领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没有补考的机会,只能参加下一次的报名考试。全科合格的考生自成绩公布起6个月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七)、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报名考试费为50元/门,珠算报名考试费为30元/人。八、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不得涂改、出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参

6、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会计法施行之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或者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一)、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必须接

7、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若连续二年不参加的会计人员冻结其会计档案,并不得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变更及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继续教育时请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当年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继续教育的,经申请同意后,可在第二年补学以前年度教育内容,并参加相关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申请延期培训不得超过两个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形式: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远程学习、集中考试形式。学员报名后,可登录镇江市财政局网站或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进行网上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到财政局会计科办理补考手续,申请一次性补考。,(二)、会计证年审期间,下列人员如能提供以下有效证

8、明可以不参加继续教育,但最多只免检一次。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3、休产假人员;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5、其他特殊情况。续教育免考继条件:1、当年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免当年的继续教育。2、女性满55周岁,男性满60周岁的持证人员,报名完成后,只需完成网上规定课程,可以不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和会计证到会计科办理免试手续。,(三)、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

9、业档案信息变更。(四)、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五)、持证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员应当在履行公告程序后,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受理之日当场予以补发。如有毁损,持证人员应当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毁损证书原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受理之日当场予以补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

10、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一)、报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教育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二)、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有下列条件:1)取得大专学历的,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班毕业的,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的,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通过全国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专业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和,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

11、校学习和脱产学习的时间。报考人员学历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三)、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1、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且取得

12、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注:专业年限和资历年限均以周年计算。对于后续学历获得者,若为全脱产学习的,应将全脱产学习时间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中扣除。,(四)、初、中级职称报名时间2014年我省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即“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收费。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至26日,今年将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五)、初级会计资格:2014年镇江考区采用无纸化形式,9月2024举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六)、中、高级资格:全省采用笔试,10月25日-26举行,其中,高级会计资格为开卷考试注:参加初级考试必须一年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中级考试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方可取得合格证,改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谢谢观赏,集中讨论交流会,市财政局活动办,2014年4月17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农业报告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