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实务》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法律实务》PPT课件.ppt(7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企业法律实务,授课人 李明英 教授,绪 论 一、为什么学?二、学什么?三、怎么学?,第一章 公 司 法,一、公司的种类 1.有限责任公司又称 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2.股份又称股份公司 指公司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公司可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指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刺破公司的面纱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1概念:英美法系学者形象地把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比喻为罩在公司头上的面纱,这层面纱将公司和股东隔开,使
2、股东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将撩开公司的面纱,否认股东的有限责任原那么,由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承但连带责任。2公司法的规定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的区别,二、公司的设立,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股东协议,名称预核,制定章程,缴纳出资,验资,设立登记,营业执照,出资形式:货币(30%);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转让的非货币财产70,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
3、本额3万元,(全体股东签字,股东50人以下,出资证出明书,一人的特别规定1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10万元人民币;2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该一人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4在公司登记中注明或在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5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民营企业设立的法律风险1夫妻公司:股东只有夫妻两个。公司注册时应向工商部门提交财产分割协议,以各自的财产出资。2幼子公司:以未成年人的子女的名字注册为股东。3影子公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上出资人不一致。4借贷
4、公司:即名为投资,实为借贷,不参与经营,不承担公司经营风险,约定每年保底分成。,2、股份设立程序:,1发起设立简单设立,发起人协议,名称预核,制定章程,缴纳出资,验资,董事会监事会,设立登记,营业执照,2募集设立复杂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35以上,招股说明书,承销发行股份,缴纳出资,创立大会,设立登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最低500万,人数2至200人,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三、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指公司必备的,由公司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制定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根本法律文件。特点:制定:公司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制定。修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5、通过。公开:对投资人、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效力: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内容:有强迫性规定。,公司章程的内容 1、绝对必要事项 即必须在章程中记载的事项,缺少任何一项,章程即为无效。根据公司法中的强迫性条款 详细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和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那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2、相对必要事项 即章程未记载时不影响章程效力、可适用法律的详细规定的条款。根据公司法中的任意性条款 如:的股东分红、新增资本时股东认缴的比例、股东表决权的行使、召开股东会议通知的
6、时间、董事的任期、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问题等,遵循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那么。,3、任意记载事项 法律上没有规定或要求,完全由当事人根据需要,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自行制定。问题:1股东会决议可否强行股东转让其股份?2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权处分股东?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和向别人担保是由股东会决定、还是由董事会决定?投资或担保的数额由谁确定?,四、公司的资本 1、公司资本及相关概念 1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
7、总额。2资本金和股本 指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或股款,3公司的资产 指公司实际拥有的各种价值形态的财产总和,是资本与负债的总和,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反映公司可以用于经营的资产数额。公司的资产的法律意义在于,是公司可以用作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4净资产 指公司的全部资产减去负债的总和,是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和真正实力的指标。,2、公司资本三原那么1资本确定原那么 资本确定原那么:公司注册资本金额全部缴足,公司才能成立。旧公司法采用的原那么 受权资本制:公司在章程中记载的注册资本额和设立时发行的股本额,股东不必缴足,公司即可成立。我国新公司法采取折衷受权资本制,2资本维持原那么:公司成
8、立后,应维持与其注册资本或发行资本相当的资产。a.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b.股东一般不能退股。但当连续5年盈利且不分红、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议通过决议使公司存续时,持反对票的股东可恳求公司收购其股权。c.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3资本不变原那么:指公司注册资本或资本金确定后,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减少或增加。减少或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
9、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有关注册资本的几个问题1虚报注册资本 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用其他欺骗手段,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获得公司登记。2虚假出资 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3抽逃出资 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存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的行为。4抽回出资 即股东退股,不再保存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的行为。,五、公司的组织构造1、公司的治理构造:三权分立、二元监视,2、股东会的职权国有独资、一人公司不设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2选举董事、监事并决定其报酬3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4 审议批准公司的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5对公司增加或减少
10、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 对发行债券作出决议7对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 修改公司章程,3、股东的权利 1 分红权 2决策权 3选择管理者权 4 知情权 5 转股权:的股东之间可互相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东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置权。转让的价格协商确定,如章程中有特别约定或国企有特别规定的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对中小股东的保护:1累积投票权: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一样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2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在董事、监事高管不当执行公司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别人进犯公
11、司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提起的诉讼。3退股权连续5年盈利且不分红的情况下 4 解散公司诉权:公司经营管理发生重大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恳求法院解散公司。,4、董事会的职责 a.召集股东会议并报告工作 b.执行股东会决议 c.制定公司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发行债券方案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或作出决议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决定经理及报酬 5、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与这家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董事。,6、监事会 成员
12、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组成 职权:a.检查公司财务 b.对董事和高管的监视、提议罢免、诉 讼权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d.董事会不履行召集、主持股东会职责时 召集、主持股东会,六、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1、关联关系 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2、关联交易:关系人之间进展的交易 优点:信誉度高、稳定性好、可持续性强 问题:利用关联交易逃避税收、“掏空上市公司资金。,3、利用关联交易避税的表现1利用转让定价逃避税收2人为的进步或减少贷
13、款利息3不按常规收取劳务报酬4对无形资产的转让或使用不按常规价格作价或收取报酬5通过租赁机器设备实现避税4、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手法1先输血2再抽血通过借款、担保、租用、转让等式,4、关联交易的法律标准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侵占公司利益,否那么,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缺乏3人的
14、,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 二 章 合 同 法,一、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不适用合同法的有:(1)行政法律关系的合同(2)劳动法律关系的合同(3)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的协议,三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无名合同(2)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3)双务合同、单务合同(4)有偿合同、无偿合同(5)主合同、从合同(6)诺成合同、理论合同,二、如何订立合同合同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一要约:是希望和别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以下条件:(1)要约是特定
15、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与别人订立合同的目的(3)要约的内容必须详细、明确(4)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二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几种典型的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如悬赏广告、楼书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许诺正确的是详细明确,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确实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许诺正确的是
16、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三承诺 承诺指受要约人同意承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具备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 一致(3)承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4)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的期限内作出,三、如何写合同 一思维方式、合法性、自己的风险那里?、如何防范?、用准确地语言描绘,二合同的一般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的方法书面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1继续
17、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等3赔偿损失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4支付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可恳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或减少5定金责任比例:不得超过主合同的20 罚那么: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违约金与定金只能选用,三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旨在限制或免除其将来的责任的条款。合同中的以下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成心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 损失的,四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指由一方当事人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1
18、、格式条款提供者的责任1遵循公平原那么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2对免责条款履行提示或者说明的义务,否那么免责条款无效。,2、无效的格式条款(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免除自己的 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2)排除对方当事人的主要权利。3、格式条款的解释(1)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2)对条款制作人不利的解释(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采用 非格式条款,四、合同有哪些形式 1、书面形式 包括: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2、口头形式 3、推定形式,五、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1.合同生效的条件 1签约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才能 2意思表示真实 3
19、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合同生效的时间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生效手续的合同,按照其规定。,3.几种特殊的生效有效合同(1)无代理权人以别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效力待订)(2)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指好心相对人通过无权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其具有代理权,而与其订立合同,其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3)单位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其合同有效。(4)无处分权人处分别人财产的合同(效力待订),(二)无效合同 指欠缺合法的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的种类:(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
20、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 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的合同。,三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 指合同成立以后,存在法定事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一方当事人申请,在审理后根据详细情况,准许变更或撤销有关内容的合同。法定事由:1.存在重大误解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 方在违犯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注意:当事人行使恳求权的时间为一年除斥期间),四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追缴财产 追缴财产仅
21、适用一方以欺诈、胁迫 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合同,六、如何履行合同一合同履行的原那么 1、全面履行原那么 2、老实信誉原那么二合同条款存在缺陷时的履行规那么 1、当事人协议补充 2、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3、适用以下规定,1质量不明确的,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履行。2价款或酬金不明确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在承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有利于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不明确的,由履行义
22、务一方负担。,七、如何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指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而使合同终止的行为。分为:协议解除:当事人事后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约定解除:订立合同时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依约定解除 法定解除: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解除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届满以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预期违约3.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规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
23、当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2、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 质,当事人可以要求:1 恢复原状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第二部分 劳动合同法重点解析,一、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1、立法的宗旨向劳动者倾斜 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开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2、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公务员、按照公务员管理的或按国家另行规定的人员除外3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 注意
24、:对家庭雇工、兼职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未作规定,二、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 1内容合理合法 2民主程序 在制定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施行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3公示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三、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实际提供劳动的 日期以及劳动关系的成立日期的关系1、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是实际提供劳动。2、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在前,实际用工在后的,劳动关系以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建立。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后、实际提供劳动之前产生的纠纷按民事合同
25、处理。3、实际用工在前、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在后,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受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影响。,四、劳动合同的条款 1、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2、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事项:试用期、培训、保守机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3、只有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五、关于试用期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6、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六、关于竞业限制竞业制止 用人单位可以与知悉其商业机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消费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消费或者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
27、业务。劳动者违背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以下规定约定:1竞业限制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3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时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 4经济补偿金及违约金标准:按双方的约定执行,七、用人单位出资培训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展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效劳期。劳动者违背效劳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效
28、劳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八、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罚那么1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罚那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九、鼓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分为: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定不
29、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续订劳动合同的。除1外,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十、劳动合同的解除一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解
30、除劳动合同:1因劳动者有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由于劳动者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履行了法律规定的程序和义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需要裁员,履行了法律规定的程序而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情况下使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31、同的程序:1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通知用人单位。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平安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因劳动者有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1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犯
32、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用人单位由于劳动者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提早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用人单位需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条件: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缺乏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提早三十日向工会或
33、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员:1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展重整的;2消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十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情形: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2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终止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进步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
34、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再续定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罚那么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须承担以下法律
35、后果:1 应当按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2 还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十二、对劳务派遣的标准1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3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4劳务派遣单位违背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施行。6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