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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债的一般规定,一、债的概念和特征 二、债的要素 三、债的分类,第一节 债的概述,一、债的概念和特征(一)债的概念 债,是指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又称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关系或债务关系,(二)债的特征 1、债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财产的归属、使用,财产的流转,2、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3、债是以特定行为为客体的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债权关系,债权关系与物权关系的区别,二、债的要素(一)债的主体 1、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成为债的主体。2、债权人与债务人相互对应。(二)债的内容 即债权和债务,核心是债权。债权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
2、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具有如下特征:1、债权是相对权。2、债权是请求权。3、债权是有期权利。4、当事人可以协议设定债权。,物权与债权的主要区别,(三)债的客体 1、债的客体是特定行为。给付,是指债务人为满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依法应为的特定行为。(1)给付必须合法(2)给付必须确定(3)给付须适格-能满足主体利益需要 2、给付的具体方式:支付金钱、交付财物、提供劳务、完成工作或提交成果、转移权利、不作为等。,三、债的分类,法定之债:债的发生与内容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之债。又称“非合同之债”。,约定之债:债的发生与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志决定之债。,区分意义:法定之债一般是为了公平、公正,约定之债则体
3、现意思自治。两者适用法律有所不同。,案例:甲和乙订立一个买卖家具合同,乙是买受人,乙的妻子不知乙已经付钱给甲,又向甲付了款,乙在运回家具途中,撞伤了丙,乙跑掉了,丁把丙送到医院抢救,花去了一些费用。这个案例涉及到几种债?,一是甲、乙之间的合同之债;二是因乙的妻子多付款给甲,而甲获得该笔款是无法律根据的,从而形成不当得利之债;三是乙对丙侵权所形成的侵权之债;四是丁和丙之间形成的无因管理之债。,区分意义:1、标的物灭失时,当事人的责任形式不同。,(二),特定物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物之债。种类物:以种类物为标的物之债。,区分意义:有利于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多数人之债有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之分。,
4、(三),单一之债:债权人与债务人均为一人之债。多数之债:债权人债务人一方或双方均为多数人之债。,外部:全部,(四),简单之债(又称为不可选择之债):标的单一,当事人只能以该标的履行而没有选择余地之债。选择之债(又称为可选择之债):标的有两项以上(即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有可供选择的数个给付),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项来履行之债。,区分意义:简单之债的内容确定,选择之债的内容有待当事人选择确定。一经选择选择之债变成简单之债,必须按选定的给付履行而不能再变更。,选择之债,当事人哪方享有选择权?,1、首先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法111条的规定: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
5、条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2、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归债务人。选择权属债权人的,是选择债权;属债务人的,是选择债务。,【案例分析】甲厂换货或退货的要求成立吗?甲厂急需柴油,与乙厂约定:乙厂在1个月时间内供应甲厂0号或10号柴油10吨,每吨1200元。第25天,乙厂给甲厂送去0号柴油10吨。由于气温下降,0号柴油无法投入使用,甲厂要求改供10号柴油,或者退货。乙厂表示所供0号柴油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也符合合同约定,不同意甲厂要求,并要求甲厂按约支付货款。,双方合同之债属于选择之债。选择之债的履
6、行,没有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选择权属于债务人。债务人有权选择任何一种标的履行义务。,第二节 债发生的根据和债的变更,一、债的发生的概念 债的发生,是指民事主体之间按照民事法律规范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二、债发生的根据(原因)债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产生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基础。(一)合同(二)侵权行为(三)无因管理(四)不当得利(五)其他原因(拾得遗失物、缔约过失等),第二节 债发生的根据和债的变更,案例导入,甲经营村里的果园,园内种植了大量的水果。后甲因劳累过度而卧床不起。其子女都不在本地工作。此时果实都成熟了,甲的好友乙便负担起照管果园的任务,还雇了十几个村民将果子都采摘下来出卖,获得
7、收益1万元。其中,要交给村里的费用是1000元,乙雇工采果、卖果所支付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1000元。同时甲却病重身亡,卖果子所得的钱就一直放在乙家。后甲的子女回来要求乙归还这笔钱,乙觉得如果自己不帮助甲的话甲将分文没有,所以要求甲的子女分三分之一钱给他,为此引起纠纷。(1)乙的行为在民法上属于何种性质?为什么?(2)乙的请求应否支持?为什么?,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二、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 三、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无因管理,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为他人管理某项事务的行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
8、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二、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一)管理的必须是他人的事务。(二)必须是为了他人利益而管理。(三)管理人对管理的他人事务没有法定的义务或约定的义务。,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管理人的义务,1、适当管理义务(妥善管理义务),3、返还利益义务,2、及时通知义务,以有利于本人利益的方式管理未尽妥善管理义务致损,赔偿,原物、孳息、价金和其他利益,(二)受益人的义务,1、支付无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一般包括直接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过程中受到的损失(以管理利益为限)。是否包含劳动报酬?有争议。2、接受无因管理的事务的义务。,单项选择:2000年夏天,李某父子外出打工,房
9、屋无人看管。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有强台风。李家的邻居刘某见李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于是,就花钱请人对李家的房子进行了修缮,共花费了6500元,刘某为此从银行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先行垫付。但台风过后,李家的房子还是倒塌了。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A.刘某只能向张家请求返还6500元B.刘某为此垫付的6500元及其损失的利息由双方分摊C.刘某无权向张家请求返还6500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因为张家未实际受益D.刘某有权向张家请求返还6500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损失,答案:D,课 堂 练 习,单项选择:1、下列哪个可以构成无因管理?A、甲抢劫得到的财物放于院子里后逃亡,同院的乙帮助其看管、
10、藏匿。B、甲的朋友来看望甲但甲不在家,邻人乙帮助招呼客人。C、甲不在家,甲的老母不慎摔伤,乙带其去医院并垫付医药费。D、他人慕名请甲写书法作品,后甲生病,其学生乙模仿师父笔迹完成作品。,答案:C,课 堂 练 习,多项选择:1、甲发现一头牛在自家田里吃麦苗。便将此牛牵回进行喂养。过了10天,乙发现自家走失的牛在甲家牛圈,向甲要牛。甲让乙将牛牵回但提出了一些请求,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现问甲的如下诉讼请求哪些能够成立?()A甲请求乙支付麦苗损失费B甲请求乙支付拾牛报酬C甲请求乙支付饲料费D甲请求乙支付误工损失费,答案:ACD,课 堂 练 习,单项选择:2、下列属于无因管理的有A、学雷锋义务劳动 B、下
11、雪后在公路上扫雪 C、看到行人被车撞到主动送至医院救治 D、把邻居家的鸽子当成自家的进行饲养,答案:C,课 堂 练 习,单项选择:3、下列关于无因管理说法不正确的是()。A、无因管理的成立要有为他人谋利之意 B、管理人因管理本人事务而受的损失可以要求本人赔偿 C、必须要有本人委托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事项 D、管理他人事务必须要在客观上为他人谋得利益,答案:D,课 堂 练 习,单项选择:3、下列关于无因管理说法不正确的是()。A、无因管理的成立要有为他人谋利之意 B、管理人因管理本人事务而受的损失可以要求本人赔偿 C、必须要有本人委托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事项 D、
12、管理他人事务必须要在客观上为他人谋得利益,答案:D,课 堂 练 习,多项选择:2、甲在路边看到一头走失的牛,将其牵回喂养。牛主乙找到甲,要求甲还牛。甲认为谁捡到的牛就是谁的,要求乙付3000元赎回牛。乙拒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饲养牛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B、甲拒还牛构成侵权行为C、甲无权要求乙偿付喂养牛的费用 D、甲有权要求乙偿付喂养牛的费用,答案:ABD,课 堂 练 习,多项选择:3、下列选项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之债?()A、甲见乙一人干农活,主动帮助。后甲的手因为干活受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B、甲见乙扛着东西走路很辛苦,就在后帮甲推。乙不小心手一松劲撞伤甲,甲花
13、去医药费200元请求乙支付医药费C、甲在晚上突然放鞭炮,使邻居惊吓成病花去200元看病。邻居请求他支付医药费D、甲将乙丢失的羊牵回家中,乙向甲索要,甲要求乙支付草料费200元,答案:ABD,课 堂 练 习,多项选择:4、甲父子都出去经商家里空无一人。邻居乙得知最近要连降大雨,见甲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难以经受袭击,就雇瓦工对甲的房子进行了加固,共花费了650元。但倾盆大雨来临甲的房子还是倒塌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乙所做的行为是无因管理 B、乙所做的行为是受托行为 C、乙有权请求甲父子偿还所支出的费用 D、乙无权请求甲父子偿还所支出的费用,答案:AC,课 堂 练 习,甲有祖传房屋两间,
14、外出打工。期间该地连降暴雨,甲的房子年久失修,不断漏水,其中一间房倒了一面墙。邻居乙见状,认为甲的房子无法加固到其他人房屋同样的程度,洪水一到必将冲毁,到时连材料都难保,于是将甲的房子拆掉,把材料堆放于自家院子,准备日后交还甲。风吹日晒雨淋,材料不能久堆,乙遂将其卖给某建筑队,得款3000元。再后来,甲回家乡,得知情况后不接受乙交还的3000元,认为乙趁自己不在家未经许可拆掉自己的房子并将材料卖掉,侵犯了自己财产权利,要求赔偿全部损失。乙想到自己一片好心,反遭指责,要求甲支付报酬。,【案例学习】做好事遭来官司怎么办?,乙无因管理。管理方式不无不当,甲应接受管理后果。但乙要求报酬没有法律依据。,
15、某日乌云密布、大雨将至。夏某忙将自家场上的的小麦用毡布盖上。发现邻居华家因小孩急病上医院,小麦无人管理,遂将华家小麦收拢并盖上毡布。一会儿,大雨倾盆直至当晚深夜。第二天天放晴,一大早夏某便将自家小麦摊开晾晒。心想一天一夜了,华家人也该回来了,对华家盖着毡布的麦堆未予理睬便走亲戚去了。傍晚夏某回家,发现华家小麦仍盖着毡布,掀开一看,小麦全发芽了。原来华家小孩病情未好,华某夫妇一直未回家。,【案例分析】做好事弄巧成拙怎么办?,夏某无因管理。但管理后未尽妥善管理义务,造成了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案情介绍】吴某饲养的一匹马得了重病,经医治无效,吴某便将该马抛至野外。姜某将马牵回家,并寻找失主。吴某
16、告诉姜某,他不要这马了。姜某多方请兽医给马治病,4个月后,马恢复了健康。姜某遂以2500元的价格将马卖给了王某,吴某要求姜某将卖马款还给自己。姜某不允,吴某遂起诉到法院,成姜某之所得为不当得利,卖马款应归自己。请问:1、在本案中,谁拥有马的所有权?2、姜某卖马所得是否为不当得利,为什么?3、该案如何处理?,案 例 导入,1、在吴某抛弃马之前,吴某享有马的所有权;自姜某捡到马至将马卖给王某期间,姜某享有马的所有权;王某自将马买下后享有马的所有权。2、不是。因为姜某是马的所有人,有权处分其所有权。3、吴某已经丧失马的所有权,姜某卖马所得不是不当得利,而是正当的处分所有物的行为,因此吴某无权起诉姜某
17、返还卖马所得。,参考答案,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 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当得利,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失的事实。,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二、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一)一方得到财产利益(二)另一方受到财产损失(三)一方得利与另一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四)得利没有合法根据,1、履行道德义务而给付 2、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下列情形,构成不当得利吗?,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主要体现在收益人返还义务方面 1、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
18、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孽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2、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得利人主观因素的影响。(1)善意时(对得利不知情):以现存得利为限。(2)恶意时(知道自己不当得利的事实):返还全部利益;不存在的,负责赔偿。,单项选择:1、根据我国民法规范,下列属于不当得利的是()A养子给生父母的赡养费 B因赌博而给对方的财物C明知没有给付义务而进行给付D甲将发给乙的货错发给丙,答案:D,课 堂 练 习,单项选择:2、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条件,下列事实之中不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事实是()A甲基于房屋租赁合同1998年应向乙支付租金8000元,而甲向乙
19、支付了双份租金,实际支付16000元B邮局错将甲的邮包发给乙C因风灾甲的300只羊混入乙的羊群中D甲因赌博输给乙8万元,答案:D,课 堂 练 习,单项选择:3、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000元,其中2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1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B、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答案:C,课 堂 练 习,单项选择
20、:4、甲厂向乙厂购买了8吨工业用氯化钠。在装车时,乙工作人员误装了10吨。甲厂提货人员也未察觉。甲厂汽车在途中翻人河中,氯化钠全部溶解而灭失。甲厂应向乙厂支付多少吨氯化钠的价款?()A.10吨氯化钠的价款 B.8吨氯化钠的价款 C.9吨氯化钠的价款 D.2吨氯化钠的价款,答案:B,课 堂 练 习,善意不当得利人仅返还现存利益。本题中,甲厂对于多装的2吨氯化钠是善意的不当得利,利益不存在时,不用返还。,多项选择:1、不当得利的成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一方取得利益B.一方受到损害C.取得利益和受损害间有因果关系D.取得利益没有合法依据,答案:ABCD,课 堂 练 习,多项选择:2、因不当得
21、利,在受损人与受益人之间产生如下效力()。A.受益人返还原物B.受益人无法返还原物,则应折价返还C.原物所生孳息,也应一并返还D.原物不存在的,善意受益人也应赔偿,答案:ABC,课 堂 练 习,多项选择:3、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C.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在磋商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
22、违约责任,答案:ACD,课 堂 练 习,农民某甲与某肉联厂约定:由肉联厂将其所有的两头黄牛宰杀后,净得的牛肉按每千克7元的价格进行结算;牛头、牛皮、牛下水归肉联厂,再由某甲付宰杀费40元。在宰杀过程中,肉联厂屠宰工人在其中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70克。肉联厂将这些牛黄出售,每克40元,共得2800元。某甲得知此事后,认为牛黄应当归其所有,遂向肉联厂索取卖牛黄所得的2800元价款。肉联厂认为牛黄在牛下水中,而牛下水按约定是归肉联厂的,因此拒绝给某甲该款。双方发生纠纷。1、两头牛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给了肉联厂?2、牛黄应归谁所有?3、某甲能否要回此2800元?法律上的依据是什么?,【案例分析】牛黄
23、归谁所有?,1、两头牛的所有权没有转移。由于某甲与肉联厂之间只存在牛肉加工承揽合同,并将牛头、牛皮、牛下水及屠宰费40元作为肉联厂将牛宰杀并加工成牛肉这一行为的报酬,并无约定牛整体转让的意思表示,因此两头牛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2、牛黄归某甲所有。牛黄是牛的孳息,而不是牛下水的孽息,根据孳息归属的原则,孽息的归属应当与其主物相一致,自然牛黄应当归牛的所有人某甲所有。3、某甲有权要回2800元。因为牛黄是归某甲所有,肉联厂所得的2800元属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案例分析】参考答案,刘某,以放牧为生,某日突然发现自己的牛群里多了一头大黄公牛,周围的人也无人询问此牛。几天后,其妻劝刘某将此牛卖掉。以
24、免惹出麻烦,刘某便以自己的牛为名,去村委会开出证明,到市场上将牛以1200元的价格出卖给邻村的王某。一天,此牛被失主李某发现,便要求王某返还。王某称牛是从刘某处买的,并有证明为据,拒不交牛。于是李某便找到刘某,要求其返还卖牛所得的1200元。刘某认为牛又不是他偷的,也不是拣的,而是自己跑来的,合理合法,拒不承担责任。李某只好诉到法院,要求刘某返还卖牛所得1200元。1、刘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2、法院是否应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案例分析】牛归谁所有?,单项选择:1、债的关系中()A权利人特定,义务人不特定 B义务人特定,权利人不特定 C权利人义务人都特定 D权利人、义务人都特定,答案:D
25、,本章测试,单项选择:2、债的客体是()A 物B人C行为D不一定,答案:C,单项选择:3、依照民法原理,连带债务的债权人()A.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主要责任者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B.只能向全体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C.不能向债务人中的某一人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D.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其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答案:D,单项选择:4、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双方成立的债属何种类型?()A.特定之债 B.单一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答案:B 2005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单项选择:5、甲捡到一只母山羊饲养起来,并
26、在良种站花钱为该羊配种。后母羊生下两只小山羊。失主乙找到了甲,要求归还母羊与小羊。()A、乙无权要回山羊 B、母羊归乙、小羊归甲 C、大小山羊全部归乙,乙付给甲饲养费、配种费 D、大小山羊全部归乙,乙付给甲配种费,答案:C,单项选择:6、甲与农机公司签订一份购买一台编号为999号东方红牌拖拉机的合同。甲与农机公司发生了债的关系,从性质上讲,该债属于()A.法定之债B.单一之债C.简单之债D.选择之债,答案:BC,多项选择:1、一天傍晚,冯某发现一条走失的牛便牵回家关在自家牛圈,准备第二天再寻找失主。不料当晚刮大风,牛圈一根梁倒落,恰好砸死了这头牛。冯某将牛肉出售得款2000元,花去人工费100
27、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失主有权要求冯某赔偿损失 B、失主有权要求冯某返还牛肉款2000元 C、失主有义务支付冯某支出的人工费100元 D、失主有权拒绝支付冯某支出的人工费100元,答案:BC,【案情介绍】村民甲夫妇外出务工,数年不归,老家房子没有托付任何人照看。某年,当地来了一外地人,看到甲家的那座无人居住的房子,有意购买。这时甲的邻居乙偷偷把甲的房子的锁砸开,然后对外地人称那是自己的房子,并表示同意卖给外地人。因当地村民没有房产登记的习惯,外地人支付房价后顺利地办到了房屋产权证。之后的某年,甲夫妇结束在外务工生活,返回家乡,真相大白,但乙已经搬走了。甲夫妇要求外地人归还房子,外地人拒
28、绝。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本案应如何处理。,案 例 思 考,1、管理他人事务 他人事务,包括有关人们生活利益的一切事项。可以是财产性的,也可以是非财产性的。2、管理的是自己的事务的,不构成无因管理。3、下列事务不适用无因管理:(1)违法的、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2)不足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纯粹道义行为。(3)依法应由本人实施或者有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一)管理的必须是他人的事务,1、管理人主观上是为了他人利益,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遭受损失或给他人带来利益。2、管理他人事务是为了他人利益的,即使自己也从中受益的,构成无因管理。3、管理他人事务是为了自己利益的,即使他人也从中受益的,不构成无因管理。,(二)必须是为了他人利益而管理,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