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组织人员》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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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讲 公共组织人员,公共组织人员的特殊性,在现代国家中,真正的政府所以能使其发生效力者,既不在国会的辩论,亦非由于国王的赦令,而实系于有关日常生活的行政事务的推行,这事自必操控于公务员手中。马克斯韦伯,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其在行使公共管理权力、履行法定职责上有着严格的从业要求,其政治立场、职业能力、文化水平、道德素养等直接影响着公共管理的质量。,授权,监督,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纳税,供养,公共人即公共管理员、公共服务员,是公正、效率的典范。,一、公务员的特殊身份角色公共人,公民,国家,公务员,公务员权利的特殊性权力,公共权力,公共管理,公共资源,危险性!?,“一等公民”,问:公务员

2、除公共人外还有其他性质的身份角色吗?,公务员既具有公共管理者、服务者的公共人身份角色也具有公民、劳动者等私人身份角色,公务员的双重身份角色权责冲突与矛盾,公民权利公共责任(孰重孰轻、孰主孰次),公权私掌利益博弈的危险性,公民(私人身份):公民权利本位公务员(公共身份):公共责任本位依据什么原则处理这对矛盾呢?,公共大于私人集体大于个体公共责任重于私人权利,公共身份的主体性:公共责任本位私人身份的服从性:私人权利受限,“二等公民”?具体表现:,当然不是完全剥夺私人权利,而是一定程度低限制,限制遵循私人权利是否影响损害公共责任的实现的原则,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我国公务员法第二章规

3、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公务员制度总纲,公务员政治权利受限,公务员经济权利受限,公务员法律权利受限案例比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doc李庄案与无罪推定法制原则.doc,公务员社会生活权利受限,公务员管理的总体要求,公务员,德,能,勤,绩,廉,公务员管理的总体制度体系,公务员,宪法,公务员法,部门规章制度,党的纪律性文件,行政法,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入口管理,职业管理,出口管理,考核制度,录用制度,分类制度,职务升降制度,奖励制度,纪律处分制度,职务任免制度,工资保险福利制度,交流与回避制度,培训制度,申诉控告制度,辞职辞退退休制度,公务员管理的组织体系,党的机关人大机关 行政机关检察机关

4、司法机关,公务员管理的组织体制,官僚制层级节制行政首长负责制岗位负责制,公务员管理的制度目标,促使公务员正当正确行使权力,防范控制公务员滥用权力,激励竞争,培养开发,权利保障,择优选拔,纪律规范,权利受限,监督约束,难点+重点,课堂讨论,腐败及其治理,课外思考题,香港廉政公署防腐反腐的借鉴与启示,香港廉政公署简介(成立于1974.2.15):,特区行政首长,执行处:接受、研究调查贪腐案件,防贪处:审查、寻找防范贪腐隐患,社区关系处:宣传、号召接近群众,举报中心,装备精良,防贪锦囊,深入社群,依托社会、依托群众,廉政公署,综合整治腐败依靠“阳光行政”,公务员,组织管理,社会力量,公务员分类与分类

5、管理机制,科学分类是科学管理的基础,分类是管理的基础,分类依据,分类维度,横向分类,纵向分类,产生方式分类,一、横向分类,国家公务员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国家公务员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国家公务员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分为三大类 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 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特殊管理的,可以依照本法增设其它职位类别 如法官、检察官类等 其它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行政执法类职位具体从事,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食药监

6、环保,专业技术类职位具体从事,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痕迹检验、理化检验、影像技术、声纹检验;国家安全部门的特种技术、特种翻译;外交部门的高级翻译;海关部门的商品归类、商品检验;卫生部门的疾病控制专家;还包括一般部门中的通用性专业技术岗位,如专门从事计算机、工程技术方面的岗位,二、纵向分类2大类、12层、27级 国家公务员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分为领导类和非领导类,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 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 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 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 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包括,巡视员、副巡视员 调研员、副调研员 科员、办事员,非领导职务包括,我国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分类,

7、是从我国国情出发的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我国公务员职位级别对应分类,既借鉴国外的经验,以职位分类原理为基本依据,又结合我国的实际;既保持了职位分类的科学性、客观性,又兼具品位分类的灵活性、简便性和可操作性。级别和职务对照表,(一)国家级正职:1级(二)国家级副职:24级(三)省部级正职:48级(四)省部级副职:610级(五)厅局级正职:813级(六)厅局级副职:1015级(七)县处级正职:1218级(八)县处级副职:1420级(九)乡科级正职:1622级(十)乡科级副职:1724级(十一)科员:1826级(本科生大专生)(十二)办事员:1927级,(一)巡视员:813级

8、;(相当于正厅局级)(二)副巡视员:1015级;(三)调研员:1218级;(相当于正县处级)(四)副调研员:1420级;,三、产生方式分类,注:准选任即以提名表决形式进行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任命),考 任,选任与准选任,委 任,聘 任,选任与准选任,1.国家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大会选举产生),2、中国共产党机关,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地方各级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地方各级(包括乡镇、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3、人大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全国

9、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提名,人大审议通过),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提名,人大审议通过),4、行政机关,国务院正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央行行长、秘书长(准选举:主席提名总理人选;总理提名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省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等(准选举:省长、主席提名),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市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准选举:市长、州长提名),县长、副县长县政府秘书长、局长等(准选举:县长、区长提名

10、),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5、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由院长提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提名),6、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院长提名),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院长提名),7、政协机关,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8、民主党派机关,民主党派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民主党派地方各级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我国宪法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将公务员分为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和非政府组成人员1.中央政府组成人员包括:国务院总理、副总

11、理、国务委员、部长、委员会主任、央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2.省政府组成人员包括: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厅(局)长、委员会主任3.县政府组成人员包括:县长、副县长、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4.乡镇政府组成人员包括:正副乡镇长(政府组成人员即行政首长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委 任,委任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我国公务员的任用方式以委任为主。,考 任,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聘 任,聘任是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在一定聘期内的权

12、利、义务的一种任职方式。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两类职位实行聘任制:一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二是辅助性职位。涉及国家机密的职位不能实行聘任制。,形势与动向,公务员分类及分类管理机制作为公务员制度的重点也是难点,2010年开始启动改革试点: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在质检、工商、税务等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在深圳市开展了公务员分类管理综合试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和金融办等开展了聘任制试点。,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目标,淡化官本位打破铁饭碗提高专业化强化责任制,提问1:引咎辞职适合什么类别的公务员?提问2:功绩制适合所有类别的公务员吗?,比较思考以下两个概念:行政首长负

13、责制行政问责制,行政问责制,2009年7月12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一、问责事由,1.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2.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3.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4.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5.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6.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7.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二、问责方式,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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