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为恶小》PPT课件.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5473515 上传时间:2023-07-11 格式:PPT 页数:21 大小:4.7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勿为恶小》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勿为恶小》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勿为恶小》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勿为恶小》PPT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勿为恶小》PPT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勿为恶小》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勿为恶小》PPT课件.ppt(2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八单元 法不可违,1.1 一般违法与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材料:有关资料表明,我国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高达25%,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比例则超过30%,且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智能化等特点。思考: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问题?,民意小调查:,如果你在路上捡到别人遗失的一件比较贵重的东西,你通常会采取哪一种做法?A将它占为己有 B寻找失主归还或上交 C置之不理,谁掉了钱包?,情境研讨,沈洁、黄海、李俊三位同学在上学的路上 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人民币三百多元,还有身份证、信用卡等。沈洁、黄海、李俊三位同学到底会怎么做?,你赞成谁的说法?为什么?,民法

2、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法律依据:,拾获他人的遗失物不还并私分,是违法的!,“拾金而昧”已不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且是违法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刑法第270条规定:“不得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如果数额较大,拒不交出,依法可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拾获他人的遗失物非法占有,拒不交出,也是违法的!,举例:北京青年报报道,捡到三十万私分,触犯新刑法被逮。,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返回,第一种情况:拾获他人遗失物不还,私分了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违法了民法通则

3、规定的义务第二种情况:将他人的遗失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违反刑法,1、什么是违法行为,“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就是犯罪行为?,判断,(三)案例分析:案例:2000年2月15日,江西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追缴非法所得16177万元。2001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死刑,同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案例2: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时,挤在两个座位上,起哄、打闹、吹口哨,并模仿影片中的音乐和对话大声哼

4、唱、喊叫。周围观众和影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为了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影院工作人员给派出所打了电话,民警赶来后将这三个人带走。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李某等三人“警告”处罚。,想一想:同样是违法行为,为什么有的人要判死刑,而有的人不用?,分类依据:根据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分,一般违法,犯罪,一般违法行为是指,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所谓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性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很大,情节严重,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如民法,违反了刑法,不

5、用受刑罚处罚,但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批评教育、赔偿损失、警告、罚款、15天以下拘留等。,应受刑罚处罚,死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看书归纳),所谓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性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是指,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三)案例分析:案例:2000年2月15日,江西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法以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追缴非法所得16177万元。2001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6、核准死刑,同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案例2: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时,挤在两个座位上,起哄、打闹、吹口哨,并模仿影片中的音乐和对话大声哼唱、喊叫。周围观众和影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了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影院工作人员给派出所打了电话,民警赶来后将这三个人带走。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李某等三人“警告”处罚。,胡长清的行为是犯罪,李某等三人的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一般违法和犯罪,恶小为之,违法犯罪,偷窃,一般违法,盗窃,犯罪,打架,一般违法,斗殴,犯罪,贩毒 抢劫,犯罪,一般违法,吸毒,恶小为之,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很大,情节

7、严重,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如民法,违反了刑法,不用受刑罚处罚,但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批评教育、赔偿损失、警告、罚款、15天以下拘留等。,应受刑罚处罚,死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看书归纳),二者没有不可愈越的鸿沟。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不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很大,情节严重,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如民法,违反了刑法,不用受刑罚处罚,但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批评教育、赔偿损失、警告、罚款、15天以下拘留等。,应受刑罚处罚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看书归纳),严重社会危害性,(最

8、本质的特征),刑事违法性,(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性,(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四)案例研讨(投影)2002 年9月30日,南京汤山发生特大投毒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正平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正平于9月13日晚11时许将“毒鼠强”投放到“正武”面食店食品原料内,造成200多人中毒42人死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刑法作出了以上判决。,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思考:(1)陈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吗?(2)如果是违法行为,是哪一类型的违法行为?为什么?,课堂小结,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犯罪的基本特征?,GOODBYE!,谢谢大家!THANK YOU!,社会危害性,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制度,危害国家利益,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刑罚处罚的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