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江苏大学》PPT课件.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5480719 上传时间:2023-07-11 格式:PPT 页数:19 大小:47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江苏大学》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合同江苏大学》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合同江苏大学》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合同江苏大学》PPT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合同江苏大学》PPT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江苏大学》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江苏大学》PPT课件.ppt(1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 之,合同(16号),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根据具体的需要分为不同种类,包括劳动合同、债权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等,这里主要说明的是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外贸合同。,唛头:shipping Marks,16品质与数量、重量的异义与索赔: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and Claim:,合同中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规格、包装标志(运输标志)、包装费用和等。订立包装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规定包装条款应明确具体 在交易洽商中,双方对议定的包装条件,必须在合同中作明确

2、具体的规定,不能含糊不清。国际贸易中也有使用笼统规定的方式,例如,“适合海运包装”(seaworthy packing)、“习惯包装”(customary packing)或“卖方习惯包装”(sellers usual packing)和“出口包装”(export packing)等。这种笼统的规定,很可能由于买卖双方的理解不一,而在履约时引起纠纷,应力求避免使用。考虑商品的性能、特点及所采用的运输方式 不同的运输方式、不同的商品,其包装条款的规定也不相同。例如,有些货物规定散装就不能用麻袋装。适合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现行法律规定 包装条款需与有关国家法律规定相符合,如有的国家规定不得使用麻袋、木

3、材、稻草等作包装材料、包装衬垫物,认为这些材料不易处理或容易传染植物、动物疾病;有的国家对内外包装装潢上使用的标签、贴头、印记往往也有规定。按照国际惯例,运输标志一般是由卖方确定的,并不一定要在合同中订明,但如果买方要求指定,就需要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唛头m tu(行业内或称m tu、mi tu等),,外贸中的“唛头”是运输标志另一种称呼,是为了便于识别货物,防止错发货,通常由型号,图形或收货单位简称,目的港,件数或批号等组成。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其作用在于使货物在装卸、运输、保管过程中容易被有关人员识别,以防错发错运。,装运时间,又称装运期,是指双

4、方在合同中规定卖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的期限。装运时间是买卖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其所以重要,在于它涉及双方的经济利益(作价),保证合同顺利完成。对于装运合同中装运期的规定,通常有下列作法:规定明确的装运时间,如1997年12月装运、1977年12月31日前装运、前者对装运期规定了上下限,后者则只规定了最迟装运日期。规定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合同,卖方为了避免买方未能开出或未能及时开立信用证而可能造成卖方损失的风险,有时可采用此种规定方法。此时卖方往往要等收到买方开来信用证后才开始备货或投产,因而交货时间与收到信用证的时间相关联。,保险:基本险别:品安险、水渍险、一

5、切险 附加险别: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基本险可单独投保,附加险不可单独投保。),单据:发票,箱单,提单,产地证,或者贸促会产地证,保险单(CIF),质量声明,船证。,合同中的装运条款,应具体规定交货时间、装运地、目的地、能否分批装运和转运等内容。,一、品质条款(Quality Clause)二、数量条款(Quantity Clause)违约条款(Breach Clause)异议与索赔条款该条款的主要内容为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提出索赔。这是索赔的基本前提。此外还包括索赔依据、索赔期限等。索赔依据主要规定索赔必备的证据及出证机构。若提供的证据不充足、不齐全、不清楚,或出证机构未经对方同意,均可能遭

6、到对方拒赔。罚金条款该条款主要规定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约定罚金,以弥补对方的损失。罚金就其性质而言就是违约金。,金融危机算不算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是否可以因金融危机而毁约?不算。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是指自然灾害或恐怖事件。金融危机属于金融危险,不算不可抗力,但是双方可以以理解合作的态度去谈,看是否能降低负担。,所谓仲裁(arbitration)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award),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由于仲裁是依照法律所允许的仲裁程度裁定争端,因而促裁决具有法律约束

7、力,当事人双方必须遵照执行。目前,我国进出口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内容繁简不一,一般包括下列几个方面:1、仲裁地点的规定在什么地方进行仲裁,是买卖双方在磋商仲裁时的一个重点。这主要是因为,仲裁地点与仲裁所适用的程序法,以及合同适用的实体法关系至为密切。我国进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仲裁地点,视贸易对象和情况的不同,一般采用下述三种规定方法之一。a、力争规定在我国仲裁。b、可以规定在被告所在国仲裁。c、规定在双方认同的第三者国仲裁。2、仲裁机构的选择国际贸易中的仲裁,可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中规定在常设的仲裁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当事人以方共同指定仲裁员组成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当事人双方选用哪个国家(地区)的仲裁

8、机构审理争议,应在合同中做出具体说明。3、仲裁程序法的适用在买卖合同的仲裁条款中,应订明用哪个国家(地区)和哪个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4、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主要是指由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是否为决定性的,能否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裁决。5、仲裁费用的负担通常在仲裁条款中明确规定出仲裁费用由谁负担。一般规定由诉方承担,也有的规定为由仲裁庭酌情决定的。,仲裁程序的主要内容大致如下。1、提出仲裁申请(arbitration application)各国法律对申请书的规定不一致。在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定规定: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时,应向该委员会提交包

9、括下列内容的签名申请书:a、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b、申诉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c、申诉人的要求及所据的事实和证据。申诉人向仲裁委员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附具本人要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指定一名仲裁员,预缴一定数额的仲裁费。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仲裁事项或参与仲裁的,应提交书面委托书。2、组织仲裁庭根据我国仲裁规则定,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各自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指一名仲裁员,并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首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亦可在仲裁委员名册共同旨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单独审理案件。3、审理案件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形式有两种:一、是不开庭审理,这种审理一般是经当事人申请,或由仲裁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二、是开庭审理,这种审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采取不公开审理,如果双立事人要求公开进行审理时,由仲裁庭做出决定。4、作出裁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