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总则》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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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合同法(总则)第一大部分合同法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适用其他法律。一、合同的订立(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程序 实际履行原则(一)合同的内容与形式1、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格式条款格式条款:为重复使用预先由一方拟定,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比如保险合同,都是保险公司事先订立好的,你只要同意即可。(1)如果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5条)和免责条款(2条)无效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

2、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例:某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写到: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无效。对例:存包时贴着:包内东西无论价值多少,如有遗失本商场一律赔偿5元。(保管责任)例: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2)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的按通常的解释。例:A写条给B:B还欠款10万元。有两种以上解释,以不利于A的解释为准。例:对合同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

3、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对。运输合同仓对仓方式:对方所有仓库到运达仓库货物所在地仓库到运达仓库。,(二)合同的订立程序(要约-承诺)A向B买设备,A向B发传真,说明型号等等,但没有价格,让B报价。此传真主要内容不完全(缺数量和价款)。B收到传真后填了报价100万元又把传真发给A,内容完全了,B发的传真叫“要约”。A收到传真后觉得价格太高了,A又把价格改成10万元,发给了B,此时已经修改的要约的实质内容,原要约失效,新发的传真为“新要约”,如果B对此新要约“承诺”,合同成立。要约即可买方向卖方发,也可卖方向买方发。不要以人来判断。要以内容来判断。,要约,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

4、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但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明确表示:我等待你的答复之类)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例:下列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A 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B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C 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D 受要约人已对要约作出承诺BCD,例:甲向乙于5月1日发出要约,后反悔欲撤回,遂于5月3日发出撤回通知。要约于5月5日至乙处,但因乙外出,未能拆阅。撤回通知则于5月6日到达乙处,乙于5月7日返回家中。则此要约:A 有效。因为要约已先于撤回通知到达乙B 有效,因为要约发出

5、后不得任意撤回C 无效,因为撤回通知和要约同时到达乙D 无效,因为要约已被撤销D,例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是:多A 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B 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C 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D 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ACD 考虑B时不要考虑C,若考虑上C那B也是对的,实际上B告诉你的是未确定承诺期限,即你没有理由相信不可撤销,不考虑C的话,你没有理由相信

6、不可撤销。选项题是互相独立的。,承诺,根据合同法,承诺期限的起算(要约人规定的)A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B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之日开始计算C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开始计算D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或者电报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ABC,例:甲于8月7日以信件方式(当日邮戳)向乙发出要约,并言明可在10日内答复。信件内未载明日期。乙于8月9日收到该信件并于8月18日向甲发出通知承诺。甲未做表示。A 乙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其未过承诺期限B 乙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甲未做任何

7、表示C 乙的通知为新要约,但甲不做表示,视为承诺,故合同成立D 乙的通知为新要约,甲不做表示,故合同未成立D,例: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单A 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B 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失效)C 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承诺)D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失效)ABCD都是要约已生效。问的是压根就没生效的要约。重要解释:承诺到达即生效,承诺生效合同即成立。承诺可以撤回(在未到达前或同时到达)。但不可撤销。,(三)实际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

8、合同成立。AB签订100万元的合同,以合同书的形式,未签字盖章前,A发货,B一高兴付款或未付款,但表示接受货物已验收入库,合同是否成立?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应该是签字盖章起合同成立。但合同法同时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就成立。B既然付款或验收入库视为以行为方式 承诺,合同成立。,链接: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A与B签订100万元买卖合同(主),双方约定B支付A定金10万元,定金合同(从),并以支付定金为主合同生效的条件,B未支付定金,A就向B发货了,而B也接受了货物

9、,该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成立,主合同已经处于实际履行状态。,例: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有:多A 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B 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C 甲、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D 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至5月20日,乙于5月26日发出承诺信函,该信函5月30日到达甲。BC A实质性变更,地点:北京-莫斯科,(四)缔约过失责任,二、合同的效力(第三节)(成立与效力不同)订立-成立-效力-履行。A与B以100万

10、元的价格倒卖走私汽车,4月1日合同按合同成立条款成立,但它是无效的,不涉及后面的履行问题。效力待定合同 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一)合同的生效时间,(一)合同的生效时间,3、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但合同签订承诺时成立但未生效。(二)效力待定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纯获利益的除外,相对人催告在1个月内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成立,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2、无权代理(相对人催告在1个月内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成立,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后以权利人追认或取得处分权的合同

11、有效),例:2000年5月8日甲作为出租人与乙订立租赁合同,约定将甲的房屋于同年7月1日租赁给乙作为办事处。同年6月10日,甲向丙购买该出租房屋,并办理了产权转让手续,甲与乙于5月8日所签租赁合同因甲对该房屋尚无处分权而无效。错 5月8日时效力待定。6月10日获得处分权,合同有效。,(三)无效合同1、无效合同的界定(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是可撤销合同)(2)恶意串通(双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1:甲与乙订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诈行为为由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申

12、请,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下列正确的是:单A 自合同订立时无效B 自乙提出撤销请求时起无效C 自法院受理撤销请求时无效D 自合同被法院撤销后无效A 例2:对可撤销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错。,例3:下列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多A 甲、乙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第三人丙利益的合同(无效)B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丁订立的合同(后面六节讲,恶意无效)C 代理人甲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丙订立的合同 D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甲独立与他人订立的1000万元的买卖合同CD,三、合同履行约定不明的处理涉及第三人的合同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一)约定不明的处

13、理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总原则: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具体规定:,(1)质量不明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标和行标,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A地甲买B地乙的位于C地的房,A 甲的履行地在B,B 乙的履行地AC 甲的履行地在C,D 乙的履行地CAD(4)履

14、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例:A与B签订了100万元的合同,A发货。在合同中10万元运费没有说明誰负担。总原则:协议补充,有关合同条款,交易习惯。如果都不能确定,按照具体的规定走:履行义务一方,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运费是由发货引起,就由A负担。例:A是北京的B为上海的,A赠与B1元钱,但地点未商定。则在接受方上海履行,即A应将钱送给上海B处,然后机票1000元,又誰负担?履行义务一方承担,此单务合同,只是A负担。,例1: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可供甲乙双方选择的履行规则有:多A 双方协议

15、补充B 按交易习惯确定C 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D 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ABCD 总原则与具体规则,例2:01年4月1日范某从陈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2003年3月22日,陈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单A 若陈某于2003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B 若陈某于2005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C 若陈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D 陈某的债权于2005年4月2日消灭。C,例3: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点与付款地

16、,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规定,下列正确的是:A X市为交货地B Y市为交货地C X市为付款地D Y市为付款地 BD 交付货币在收款方即Y,交付木材在履行义务一方即Y。,(二)涉及第三人的合同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B男与C花店签订99朵红玫瑰合同,约定由C向A送花,C不向A送花或送花不符合规定,C对B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C对A承担违约责任。因A不是主合同当事人。C向B承担责任。,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有

17、瑕疵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A向B买东西与B签订560万元的合同,约定由C向A发货,A向B付款。如果C不向A发货或不按规定发货,应当B向A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C向A承担违约责任。因为C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违约的话都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当事人之间)承担违约责任,不是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例1: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约定由乙向丙履行债务,乙未履行,则乙应向丙承担违约责任。错乙向债权人甲承担违约责任。例2: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错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例3: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履行债务(还)500元,期限2

18、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法院的下列判决中,符合规定的是:单A 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B 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C 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 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A,(三)抗辩权,例1:李于2月3日向王借用一台彩电,王于2月6日向李借用了一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关于乙的行为,下列错误的是:多A 乙的行为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 乙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安抗辩权C 乙的行为属行使留置权D 乙的行为属于行使先履行抗辩权ABCD 都是同一合同才会有ABCD,题目为两个合同。,例2:甲乙公

19、司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乙公司的下列做法中,符合规定的是:(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A 拒绝接收货物 B 不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没有违约,一般延迟履行叫违约)C 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D 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AD,(四)代位权,(五)撤销权,例:债务人下列行为,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的有:A 放弃到期债权 B 无偿转让财产 C 拍卖优良资产 D 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情ABD例:甲欠乙5000元久拖不还,乙告知半月不还即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

20、有的九成新彩电以150元的价格卖给知情的丙,下列正确的:A 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其买卖合同B 若乙2000年5月1日发现,则自2001年 5月2日起不再享有撤销权C 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丙为第三人D 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甲、丙承担BCD,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比较,例:甲企业借给乙企业2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2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已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Y仲裁委员会仲裁。下列错误的是:06年司考题A 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企业之间不可借贷)B 乙曾向丙发出

21、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C 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D 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诉讼(次债务人丙对债务人乙关于仲裁协议排斥法院管辖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甲主张。必代位仲裁解决)BCD,例: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A 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B 请求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C 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D 乙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撤销权BC,四、合同的担保(一)合同担保的概述,2、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承担的

22、不是担保责任是民事责任,例: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正确的是:单A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则不承担赔偿责任B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C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D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C,(3)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导

23、致损害赔偿)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例:A从B处贷款100万元,C担保,B先发放60万元,后发放40万元,B发放第一次后发现A未按约定使用借款,B可选择停止发放40万元、提前收回借款60万元、解除合同如果B选择解除合同时,如果A将60万元全部搞没了时,C仍然对B承担担保责任。由C偿还60万元及相应利息及违约金。(破产、和解、重整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变)主法律行为终止从法律行为不终止。,(4)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不是效力待定合同是直接有效合同)(与个人独资与合伙一样,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三

24、)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四)保证(人保、以自己的全部财产保证),4、保证责任,6、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的界定有明确约定,如主债务到期至3个月,从约定根本未约定,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不明,说作为保证人我保证债务人还本付息为止之类。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债权人给债务人履行债务有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经保证人同意)。含义:在保证期间内,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诉讼主债务人的,保证责任可免除。在保证期间内,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责任可免除。,7、保证的诉讼时效(1)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应为2年。(2)含义: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不保证(不还钱),

25、引起债权人诉讼保证人的时效(3)起算时间:在连带保证中,自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时起算。(主中断、从不中断,中止都中止)在一般保证中,则在对债务人的判决或者裁决生效之日起算。(主中断、从中断,中止都中止),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保证责任诉讼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多A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B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C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AD(案例8)例:保证期间届满后,不必起算诉讼时效(没要)例:保证诉讼时效起算后,不必

26、再算保证期间。向你要你不还才起诉开始算诉讼时效。都对。,8、其他规定,例:A从B处贷款100万元,C为保证人,到期日05年1月1日,如果A不还且破产,B在A破产程序之前找过C,C已还钱100万元。与B没关系了。C申报债权。如果C尚未还钱,B申报债权清偿率10%,剩下90万元找C,但要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提出,(因未约定期限的是主债权届満之日起6个月行使。)否则,C的保证责任可解除。B不申报,B有义务通知C,C可预先申报债权100万元,得到10万元,等B找上门来,自己再拿90万元就行了,但如果B不通知C,C可免除10万元的保证责任。只还90万元即可,(五)定金:非订金,注意题干里的字。,例:

27、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于6月30日向乙预付定金20万元,6月30日,甲未支付定金,经乙催告甲仍未支付,乙提出的下列诉讼请示中,法院不予支持的是:A 请求解除买卖合同(主合同有效,定金合同从合同,只是定金合同没生效,定金合同以支付生效)B 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主次合同均承担违约)C 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20万元(本身是担保,不履行主合同时才执行定金罚则)D 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20万元及逾期利息ACD,3、定金罚则的适用(1)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因延期履行发生不可抗力适

28、用定金罚则例:A与B签订演出合同,5月1日到A地演出,怕B不来,A向B支付了8万元的定金,但因非典原因A体育馆不能演出,A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能否适用定金罚则。不能。A可以要回定金。A与B签订100万元,4月1日交货,同时A向B交10万元的定金。A与C签运输合同,C原因(过错,司机睡着了)致使A不能交货,适用定金罚则的。A不能要回定金。,(2)在延迟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主合同不能履行时才适用定金罚则)(3)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

29、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4)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并用。,五、合同的变更、转让,1、合同债权的转让,例1: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卖方债权人)将收取价款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无须得到买受人(买方债务人)的同意,但是应当通知买受人。对例2:乙欠甲30万元的到期货款,同时甲又欠乙20万元的到期货款,甲在2006年9月18日与丙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的30万元债权。2006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正确的是:多,A 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9月24号生效B

30、乙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30万元的义务C 乙可以向丙主张20的抵销权D 丙可以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BC2、合同债务的转移(转让债务的、债务承担)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同意无效。债务转移,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例: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正确的是(06年司考)A 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B 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C 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 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位清偿 ABD 乙即是债权的转

31、让又是债务的转移。A(乙对丙说:乙将对丙的债权转让给甲,债务人丙对让与人乙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甲主张)B(乙对甲说:乙将对甲的债务转让给丙,新债务人丙可以主张原债务人乙对债权人甲的抗辩)3、合并、分立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由分立的法人(及原企业)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链接破产的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例:债权人分立。A收货后应向B支付100万元,B分立成C和D,A破产,C和D作为连带债权人,C或D申报100万元或共同申报100万元,不可分别申报100万元。一个债务人破产,连带债权人(数个)不可分别申报。债

32、务人分立。如果A分立C和D,由分立后的法人承担连带债务,C和D分别都破产,债权人B可以分别找C和D申报100万元。连带债务人数人破产,一个债权人可就债权分别申报。,例:A公司分立为B和C,分立时B和C明确约定A以前的债务由B承担,A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根据合同法,下列正确的是:单A 由B公司承担B 由C公司承担C 由B、C平均承担D 由B、C承担连带责任D分立时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李某找C,C不得拒绝,还完C再找B要,因为C与B有约定由B承担。如果是事先A与李某约定债务由B承担,李某只向B要,C可以脱开。,六、合同的终止,2、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33、),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3、合同解除的效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质量不合格而要求解除合同),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修理、退货、减少价款、更换),并要求赔偿损失。(五台设备1台不合格是否可解除全部合同?不可分离的部分不合格?)A与B签订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已经交货,但质量有问题,怎么修也修不好,没法住,可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租赁物危害生命安全即使签订合同时就知道租赁物瑕疵也得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违约责任等,(三)抵销1、法定抵销(

34、1)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2)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3)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效力不完全的债权(已达诉讼时效的债权不能作为主动债权要求抵销,但可作为被动债权抵销)均到期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但未到期的债务人(但他的债权到期了)一方也可主张抵销。2、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也可以抵销。标的物种类不同,客体:物、行为、无形资产,链接:甲破产,甲欠A100,A又欠甲80,可抵销,债权人A找管理人可抵销。不可抵销:A的100万元的债权不是自己本来的,实际上甲欠B100万元,

35、B以30的价格卖给A的,即A用买来的债权与自己对甲的债务相抵销。如果买的这个债权是在破产申请1年前发生的,没有抵销的预谋可抵销。在破产申请1年内及破产申请以后取得的均不得抵销。债务人的债务人从他人那取得对债务人的债权的,预知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的债务人赶紧卖破设备取得债权的,预知债务人破产,债权人赶紧向债务人借钱负担债务的。不得行使抵销。,例:甲欠乙货款5万元,乙欠甲2万元,现甲欠款已到期,乙欠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甲拟主张抵销,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单A 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B 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商场同意C 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D 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销B(超过诉讼时效主动债权不能抵

36、销),(四)提存(债的消灭:清偿、免除、抵销、提存)出卖人(债务人)想履行债务(交物)但找不到买受债权人(死亡或下落不明、合并分立、住所变更未通知债务人)或债权人想耍赖时,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1、提存的法律效力:(1)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2)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3)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即提存后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2、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扣除费用由国家所有,例: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根据规定正确的是:多A 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B 空调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

37、后,因遇到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应由甲承担C 提存费用应由乙支付D 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乙不领取空调,则归甲所有。AC,七、违约责任,5、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并用。定金罚则: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不得要回定金,收定金的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A与B签订100的合同,违约金15万元(约定即可,可以超过合同标的的20%,定金不可超过合同标的的20%),A向B交了10万元的定金。A又向B交了8万元的预付款,如果B违约,造成A的实际损失是40万元,一共返还多少?,应该:返还:8+10定金:双倍返还10(已返还10)违约金:支付15用定

38、金条款返还:8+双倍定金20=28用违约金条款:8+10+15=33 前者对B的惩罚是10万,后者对B的惩罚是15万赔偿:赔40万元,15万元-40之间。违约金过低要求增加的,以实际损失为标准增加。请求增加25万元。也可选择定金条款,10+要求增加30=40。先返还18万元,不论选定金条款还是违约金条款最后赔的最高是实际损失额40万元。共58万有时实际损失无法确定,所以常考定金与违约金并用问题。,例: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0吨钢材,货款为20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20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30万元,甲因将钢材卖给丙无法向乙交货。在乙向法院起诉时,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

39、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A 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B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C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请求甲双倍定金40万元D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20万元D,6、因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不能并用。责任竞合。例:甲公司从乙农场购入10头种牛,乙农场违约,将部分带有传染病的种牛交付给甲公司,致使甲公司所饲养的其他奶牛大量患病造成财产损失,对此,甲公司要求乙农场承担责任的方式是:单,A 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违约责任B只能要求乙农场

40、承担侵权责任C要求乙农场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D在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中选择其一D例:甲在餐厅吃饭吃到硕大蟑螂晕倒,餐厅A 构成违约,不构成侵权,只承担违约责任B 构成侵权,不构成违约,只承担侵权责任C 既违约又侵权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D违约又侵权,或承担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D,其他规定(小总结),随时解除合同(分则):委托合同 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情况不定不可预知)承揽合同 定作人可、承揽人不可(能承揽才承揽)租赁合同 不定期:双方均可,出租人通知对方.租房时房的维修应出租方,承租方修的可要求出租方支付维修费。房屋危害人身健康承租人可随时解除(承租人在租期内不拥有所有权,破产时

41、,出租方向管理人取回)客运合同 乘客可,承运人不可。不可随便降低与客票约定的服务标准。承运人要为顾客的安全负责,损害人身健康的应负赔偿责任,由顾客自身的健康原因及自己的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的除外。货运合同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提前履行(1)借款合同 按实际天数算利息(逾期还加算逾期利息)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2)仓储合同 不得减少费用(逾期可要求增加仓储费用)关于买卖合同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自交付起为界。约定交付地。未到之前所有权、风险及孳息由卖方承担。风险承担、孳息归属一般与所有权一致。外未约定:需运输的交第一承运人以运交付。之后毁损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不需运输的知道物所在地点,在物所在地交付,不知道物所在地的,在签订合同时出卖人营业地交付第三方运输发生不可抗力可不承担,买卖运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自担。责任事故要承担。问:某某是否承担?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不同:A交付牛但B付清款前保留所有权,未付清前牛被电死,风险谁承担?由B承担。基于交付非所有权。按物权法:动产交付即所有权转移。按合同法交付可保留所有权。交付风险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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