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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权质押,主要内容,商标权质押的含义,商标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人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权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按照质押物的不同种类,可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及权利质押。,商标权质押的含义,担保法第75条规定了可以质押的权利,其中第3项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因此,商标专用权的质押属于权利质押。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权利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给质权人
2、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民事责任。,商标权质押的条件,出质商标应当是有效注册商标,没有“限制转让”的情形存在,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担保法第75条的规定,对商标权进行质押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依法可以转让”。商标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商标权质押的办理程序,根据商标法及其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直接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申请,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办理(由于质押申请是由双方办理的,因此,委托代理时双方可以各自委托代理组织,也可以委托共同的代理组织)。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
3、人或国外企业应当委托代理代理办理,不能直接办理。,商标权质押的办理程序,根据担保法第75条和第79条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付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商标局制定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对商标专用权质押的有关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商标权质押的办理程序,质押登记的申请。出质人和债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质押登记,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商标局发给
4、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对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予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商标权质押的办理程序,商标权质押的办理程序,质押登记的撤销、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撤销登记,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发现有不予登记的原因的,质押合同无效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其他原因发生质押权利转移的,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重新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或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登记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商标权质押的办理程序,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5、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质押的原因和目的;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商标权质押的办理程序,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准;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的委托书;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商标权质押的办理程序,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按本程序
6、第4条规定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商标权质押的相关案例,案例背景“DB”系列商标,是服装、皮鞋和皮包等商品的著名商标(881408号及同类相同或近似的系列商标)。该商标源于19世纪的意大利,至今已有120多年的历史。1981年在上海建立第一家国内专卖店,是最早成功进驻中国市场的欧洲高端时尚品牌之一。2004年“DB”品牌被评为GZ市著名商标。2007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中国现有近千家专卖店。2012年,PT公司以1亿元购得“DB”商标,并拟以该商标专用
7、权质押,向DK担保公司申请4000万元担保贷款。事件过程DK担保公司受理该业务后,因是首次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担保业务,派出了公司最优秀的项目经理和评审经理前往调查和评审。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和评审后,一致认为PT公司的经营情况较好,且逐年快速增长、市场声誉度较高,商品均能在国内一线大城市的顶级商厦租得较好的铺面销售。认为无论从企业的销售规模和还款能力方面,可支撑新增4000万元的贷款。但以“DB”商标质押作为唯一的担保措施,让业务和风控部门产生了较大的分歧,焦点主要集中在:.“DB”商标专用权是否能办理质押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对DK担保公司有多大的保障力度?3.如何评价“DB”商标的价值?4.发生风险后,如何处置和变现“DB”商标?,参考文献:黄晖 著商标法 法律出版社 200201页吴汉东 主编 知识产权法第三版 法律出版社 278288页 曲三强 主编 现代知识产权法 北京大学出版社 436438页,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