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202306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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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民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根据政府办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一、上半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一)社会救助工作1 .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强化低收入人口监测,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止5月份,全县共有城乡低保17764户24767人,发放低保资金3827万元,保障1万人次。特困供养对象5490人,其中分散供养5132人,集中供养358人,发放资金1626万元。特困人员中生活不能自理413人,其中集中供养257人,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62%;拨付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助资金12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8.6万

2、元,保障426人次,价格临时补贴296万元。2 .完成2023年度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城乡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全县1242户1682人低保对象退出保障范围,新增低保819户1529人,确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3 .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省民政厅统一部署,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对纪检部门反馈的2349条问题线索,会同乡镇(街道)逐户核实,严格落实救助政策。通过乡镇(街道)核实反馈2306条,其中继续享受1821人,2人违规享受已追回资金185

3、70元,其余对象已督促乡镇(街道)加紧核实。4 .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XX县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操作办法(试行)(松民社救(2022)26号)文件规定程序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已认定低保边缘家庭158户299人,支出型困难家庭523户1189人,并全部纳入安庆市大数据系统管理。(二)养老服务工作1.老年助餐服务。一是联合市监局督查指导2022年已建成的59个老年食堂(助餐点)规范运营;二是根据省、市下达2023年的建设任务,今年需新建(改扩建)老年食堂(助餐点)31个,联合市监局对部分乡镇老年食堂(助餐点)选址开展工作督导

4、,调度老年助餐工作进展情况。目前陈汉乡河口村等6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已完工,除孚玉镇外,其他老年食堂(助餐点)已确定建设点,陆续启动改造工作;三是在山水公园开展老年助餐暖民心行动宣传,对全县电信、移动用户群发宣传短信,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份,扇子900余把。对每个乡镇(街道)下发宣传折页2000份,每个村发放宣传海报10张。2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根据市民政局新调整的方案,服务供应商已经按要求调整改造方案,并全部提交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已经完成审核。服务机构根据审核结果,分类汇总改造物品需求总量,已完成相关物品采购。目前我县已完成578户家床建设服务对象评估和一户一方案制定工作,已完工578人

5、,完成率100%,金民工程系统已录入578人,录入率100%。第三方监理线上验收通过470户,并对全县130户家床建设开展线下入户实地验收,目前已完成龙山街道和松兹街道验收工作。3 .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继续在全县23个乡镇(街道)实施政府购买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预拨2023年一季度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53.4513万元。4 .做好全县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根据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松政纪(2023)7号)文件精神,全县80周岁至99周岁普通老年人高龄津贴提标至30元/人月,低保、特困老年人高龄津贴提标至35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年龄老年人高龄津贴仍执行

6、300元/人月的标准。目前各地已按月上报2023年1-6月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和花名册,资金正在审核发放,拟于本月25日前发放完毕。(三)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1.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根据两办印发的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精神,3月20日,县委办下发了关于统计村级组织需填报各类表格和摸底设立村级组织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县级各党政群机关要求村级组织填报的各类表格和设立的村级组织工作机制进行了统计汇总。3月28日,由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许建南任组长的市调研组到我县开展“三规范”工作专题调研,要求按照“十三个不得”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5

7、月9日,我局根据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措施任务清单文件要求,对第二季度任务牵头单位发了工作提醒函。自5月22日起,我局对全县所有乡镇(街道)“三规范”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对村(社区)未及时清理机制牌子或清理机制牌子不彻底的情况现场进行指导。2 .村务公开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VXX县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松组字(2022)6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去年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建设取得的工作成果,自5月22日起,我局从公开栏位置选取、外部框架、版面设计、张贴方式及村务公开内页资料五方面入手,深入各村(社区)调研指导

8、村务公开工作,对部分村(社区)存在的村务公开栏版面设计不规范、张贴内容不规范等问题现场进行指导,并要求立即整改。3 .XX望江线界线联检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民地函202346号)和安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民地函202324号)文件要求,XX望江线界线联检工作于2023年4-10月进行,为进一加强对联检工作的领导,我局联合望江县民政局成立了界线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检联席会议制度,并于3月15日印发了望江XX两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6月5日,我局会同望江县民政局实地察看了XX望江线界线走势、界桩

9、位置及破损情况。(四)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1.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开展“成长家园”困境儿童关爱项目。前期已完成签约、选点、培训、试点村儿童之家提升改造等工作。目前已下发通知,对建档范围、职责分工、时间等进行了要求,组织各乡镇的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对本辖区的困境儿童进行走访建档工作。为了保证建档质量,未保中心工作人员与浩德基金会老师对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已建档的档案质量,并作出点评。二是孤儿救助。每月动态调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对象,及时发放补贴,15月共新增12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对象,减少11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对象,目前在册661人。15月共计发放孤儿救助资金36L9万元。要求乡镇及时更

10、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系统。定期提醒乡镇工作人员对即将满18岁的儿童的情况进行了解,是否还在读书,并且收集对象的在读证明,做好停发和续发工作。三是收养评估。完成两例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收养工作。2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每月动态调整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对象,及时发放补贴,生活补贴与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至80元/人/月,1-5月共计发放两补资金578.2万元。要求乡镇要及时更新系统,对系统里出现的异常提示会让乡镇工作人员核实。3 .殡葬相关工作。一是实地调研,推动公墓(骨灰堂)规划和提升改造工作。开展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调研工作,对全县公益性公墓进行了实地调研,会同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对照殡葬设施国

11、土空间规划图进行讨论修缮,掌握全县公墓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情况,拟选七个乡镇级公墓进行提升改造,经过前期实地走访调研,初步确定提升改造的公墓名单。县级拟选址于在河西山公益性公墓附近(待6户民宅拆迁完成后,由兹元公司组织建设骨灰堂),乡级骨灰堂拟选址于隘口乡,与新建公益性公墓同步推进。二是推动县级城市公益性建设。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围墙、挡土墙主体完工,壁葬区和二期用地围网工作已启动,支付联盟村补偿款20万元。(五)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1.慈善和社会工作。对本县慈善组织年度募捐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慈善组织及时年检,并公开接受捐赠及向社会捐赠的情况。目前全县共有慈善类社会组织26家

12、。列入今年参加年检的4家。已完成了网上年检工作,其余22家均为新批的“救急难”互助社,不列入今年年检计划。社工人才培养。下发通知,积极动员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各有关社会组织参加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培养一支本土的社工机构。加强志愿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全国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保持志愿者有服务时长占比达55%以上。目前我县服务时长为55.99%o2 .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监管服务工作。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截止目前,共新审批社组织27家。其中社团22家,社会服务机构5家。严格履行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对社会组织发起人和

13、拟人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实行发起人见面谈话会和办公地点实地查验机制;对社会组织成立、注销、换届服务指南。实现社会组织成立、注销、换届工作合法化、标准化。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组织做好2022年度社会组织实地年检及网上年检工作。邀请业务主管机关共同参与对社会组织进行实地年检,目前,网上参检183家,目前已完成82家;实地年检计划51家,实际检查25家。下步将按照文件要求,对没有完成网上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联系,督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不配合的社会组织,发函至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进行提醒机制。实地年检按照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剩余的26家社会组织进行实地年检

14、工作,预计在6月份底完成。持续推进“僵尸”类的社会组织清理工作。今年对3家“僵尸”型社会组织给予双公示进行了撤销的行政处罚;下步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发函至业务主管单位进行提醒机制,对两年拒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予以双公示,对其撤销的行政处罚。3 .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发行任务。今年市福彩中心制定的发行任务电脑票2200万元,即开票180万元。合计发行任务2380万元。截止6月18号目前完成了1209.355万元,其中传统电脑票1038.705万元,即开票170.65万元。布点及培训工作。根据市福彩中心规划,我县今年布点任务数为52个,目前54个,已经超额完成布点任务。目前线上培训共开展

15、了2次,线下在我县组织了3次,在市中心组织了1次,参训率达95%以上。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着力培育文明乡风,巩固移风易俗丧事简办改革成果。利用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殡葬政策宣传。为推进低碳祭祀,联合市监部门开展禁用“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专项整治行动。(二)推进撤乡设镇。为统筹做好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城镇扩容提质步伐,我县启动了洲头乡、佐坝乡、隘口乡、千岭乡等4个乡的撤乡设镇工作。根据各乡上报材料和前期调研结果,县民政局已起草XX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总体方案和XX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商情有关县直单位提供了洲头等4个乡撤乡设镇部分指标情况说明。就调整

16、方案征求了县四大班子、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意见。截止目前,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合法性审查等基础性工作已全部完成,并顺利通过了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县委全委会会议审议。6月7日,我局已代县政府起草请示并上报市政府。(三)推进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目前已经完成县人民医院房屋安全鉴定工作,2023年4月份联合县财政局向县政府申请项目设计、规划、可研等前期工作经费,经县政府批示,只做房屋安全鉴定,后期规划设计改造和运营等工作通过社会化遴选运营机构。县民政局积极向外发布招商信息,目前有3家社会机构有意向,其中2家已提交项目改造和运营方案。下一步我局将

17、根据各社会机构报送的方案优选合适的改造运营方并提请县政府审议。三、上半年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工作亮点(一)获得表彰。今年上半年,我局被市民政局授予“2022年度全市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先进单位”及“2022年度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市民政局表彰“荣获2022年度福利彩票销量增幅一等奖”及“荣获2022年度福利彩票销售创新拓展奖”;被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授予“XX县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称号;被县总工会授予“,中国梦劳动美一凝心铸魂跟党走团结奋进新征程全县职工诵读比赛”优秀组织奖;县民政局党总支被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授予“红旗党组织”称号。(二)示范重点打造。推进社工站建设提升规范,将松兹

18、街道社工站列入省级示范点重点进行打造,目前松兹社工站建设已经完成。将二郎镇、华亭镇、千岭乡、长铺镇社工站列入县级示范点进行打造建设。目前建设都已经完成。下步引导乡镇(街道)开展工作。围绕“一老一小”重点谋划和执行养老服务、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等项目。继续开展“情满XX,精准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项目;打造松兹街道社工站省级示范点,立足做好了“乐享银龄”困难老年人社工服务项目和“阳光同行”残疾人服务项目;启动XX县困境儿童关爱项目,探索形成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政社合作服务模式。四、下半年工作安排(一)社会救助工作。推动乡镇设立“救急难”互助联合会工作。已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在各乡镇设立乡镇“救急

19、难”互助联合会,指导各乡镇(街道)在县民政局进行登记,同时在年内,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登记(备案)率达100%。做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失能特困人员护理人员,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鼓励乡镇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确保集中供养率达到65%以上。同时监督第三方提高护理质量,对照护协议到期的,督促续签,确保协议签订率100%。(二)养老服务工作。巩固拓展老年助餐服务成果。一是继续联合市监局对已建成的59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加强运营监管,对今年新增的31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开展督查指导,督促加快建设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老年助餐集中宣传,要求各乡镇(街道)在集镇组织开展一次集中

20、宣传,在集镇、村(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重要交通路口等地拉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三是依托市级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推进各老年食堂(助餐点)实行智能化就餐登记和监管。继续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根据市局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服务供应商增加人手,拟在6月20日前完成样板户改造(每个乡镇不少于3户);6月25日前完成家床设施设备使用培训、第三方监理单位验收工作;6月底前完成项目补缺补差、档案资料整理、信息化系统平台维护、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工作。启动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交付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并送县领导签发;二是对接住建局和资规局

21、,摸排确定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情况;三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完成县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市级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平台系统,建设我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配建中心机房、显示大屏、养老服务培训会议系统等硬件设施。同时督促各养老机构、老年食堂(助餐点)加强系统使用和数据维护。(三)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对照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措施任务清单,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各项措施牵头部门,有序推进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同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我局将会向各有关单位印发工作提醒函

22、,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并顺利通过市级检查。村务公开工作。结合此次实地督查指导情况,对村务公开不规范的村(社区)进行通报并限期要求整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社区)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并计划于下周随机抽查4个乡镇(街道)检查整改效果。同时,我局将会对常态化检查各村(社区)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确保顺利通过省民政厅验收。XX望江线界线联检工作。我局将配合望江县民政局完成XX望江线界线、界桩联检记录表填写,XX望江线界线联检报告起草等内业工作和相应的各项外业工作,同时做好XX望江线联检的其它后续工作。勘界及印制行政区划图工作。在此次勘界工作结束后,督促第四测绘院做好XX县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指

23、导乡镇(街道)对本乡镇(街道)辖区内相关要素进行更新,确保及时印制新版XX县行政区划图。(四)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孤儿及时事实无人对象的保障工作。加强动态调整,及时发放孤儿救助资金。对年满18周岁正在全日制大学、中专等学校在读的孤儿,按照100oO元/人/月的标准打卡发放教育资助资金;对年满18周岁正在全日制大学、中专等学校在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对象,按照6000元/人/月的标准打卡发放教育资助资金,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对象顺利完成学业。二是督促做好困境儿童“成长家园”项目。要求各乡镇(街道)对各村(社区)儿童主任对困境儿童走访建档进行督促,了解困境儿童需求开展

24、关爱活动。按照时间节点配合中华儿慈会开展游园会、美育等活动。按照招标合同按期对项目开展成效评估。三是探索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制定建设实施方案,督促有关乡镇完成建设任务。四是指导做好儿童收养工作,严格落实民法典关于收养工作的规定进行收养评估,办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收养。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改造提升。向政府进行请示,明确今年公益性公墓改造提升数量和资金来源,建议具体改造由各乡镇(街道)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改造验收合格后进行资金奖补,奖补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奖补办法由财政局、民政局商定。后续由所在乡镇聘请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对运转正常、管理规范的公墓给予运营补助,每年运营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补贴办法由财政局、民政局商定。推进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督促按照年初制定的任务进行推进,争取完成配套的道路排水、供水、消防等基础设施及今明年需求的墓区建设。(五)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社工人才培养。对取得社工证的考生做好登记及奖补发放工作。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培养一支本土的社工机构。福利彩票布点及培训工作。对我县站点进行优化调整,对发行极差且不能按照要求的站点进行劝退。要求业主积极参加市福彩中心组织的线上、线下的培训工作。XX县民政局2023年6月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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