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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務處事務組,採購作業注意事項,內容簡述,本校採購作業分工情形本校採購作業流程請購財物或勞務應注意事項 1.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 2.中正大學採購作業要點相關規定 3.財物或勞務購置申請用書表,內容簡述,公告、開標、決標注意事項 1.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 2.中正大學採購作業要點相關規定 3.財物或勞務購置申請用書表履約驗收、核銷注意事項 1.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 2.中正大學採購作業要點相關規定 3.財物或勞務購置申請用書表,本校採購作業分工情形,營繕組,圖書館,事務組,財物及勞務採購作業流程,請購財物或勞務應注意事項-採購方式之選擇(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除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外,不得分批採購第十四
2、條 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法之適用,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其有分批辦理之必要,並經上級機關核准者,應依其總金額核計採購金額,分別按公告金額或查核金額以上之規定辦理。,請購財物或勞務應注意事項-10萬元以上未達100萬元以上(中央機關未逹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相關規定),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招標,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一、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五款所定情形之一者,得採限制性招標。二、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六款所定情形,經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不採公告方式辦理及邀請指定廠商比價或議價之適當理由,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者,得採限制性招
3、標,免報經主管機關認定。三、依本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請購財物或勞務應注意事項-100萬元以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請購案件若達壹佰萬元以上之採購之招標方式-第十八條-分為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本法所稱公開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廠商投標。本法所稱選擇性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本法所稱限制性招標,指不經公告程序,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一家廠商
4、議價。第十九條-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除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二條辦理者外,應公開招標。,請購財物或勞務應注意事項-限制性招標適用情形(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政府採購法相關法規第二十二條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得採限制性招標:一、以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辦理結果,無廠商投標或無合格標,但以原定招標內容及條件未經重大改變者為限。二、屬專屬權利、獨家製造或供應、藝術品、秘密諮詢,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三、遇有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致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適時辦理,且確有必要者。四、原有採購之後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因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
5、供應廠商採購者。五、屬原型或首次製造、供應之標的,以研究發展、實驗或開發性質辦理者。六、在原招標目的範圍內,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如另行招標,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虞,非洽原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且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者。七、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者。八、在集中交易或公開競價市場採購財物。,請購財物或勞務應注意事項-限制性招標適用情形(政府採購法相關法規續)-續,九、委託專業服務、技術服務或資訊服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十、以公告程序辦理設計競賽,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十一、公營事業機構因營業需要,必須指定地區
6、採購房地產,經依所需條件公開徵求勘選認定適合需要者。十二、購買殘障、原住民或受刑人個人、身心障礎福利機構、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監獄工場、慈善機構所提供之非營利產品或勞務。十三、委託在專業領域具領先地位之自然人或經公告審查優勝之學術或非營利機構進行科技、技術引進、行政或學術究發展。十四、邀請或委託具專業素養、特質或經公告審查優勝之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或團體表演或參與文藝活動。十五、公營事業為商業性轉售或用於製造產品、提供服務以供轉售目的所為之採購,基於轉售對象、製程或供應源之特性或實際需要,不適宜以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者。十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前項第九款及第十款之廠商評選辦法
7、與服務費用計算方式及第十一款之作業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第十三款及第十四款,不適用工程採購。,請購財物或勞務應注意事項-採購標的規格訂定規定(政府採購法),訂定招標規格文件應注意事項(辦理公告招標用)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機關所擬定、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其所標示之擬採購產品或服務之特性,諸如品質、性能、安全、尺寸、符號、術語、包裝、標誌及標示或生產程序、方法及評估之程序,在目的及效果上均不得限制競爭。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品、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但無法以
8、精確之方式說明招標要求,而已在招標文件內註明諸如或同等品字樣者,不在此限。,請請購財物或勞務應注意事項-10萬元以下(國立中正大學採購作業要點),採購金額壹拾萬元以下,依下列方式辦理:1.零用金限額以上未逾壹拾萬元之採購,授權申請單位填具支出請示單,除簽會有關單位外,財物、勞務採購應加會總務處事務組,工程採購應加會總務處營繕組;圖書採購應加會圖書館。並奉校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後,依規定辦理。2.採購標的如屬已辦理之共同供應契約項目及優先採購環保標章產品且本校為適用機關者,優先於該系統訂購,並由各單位自行辦理電子下訂採購。3.共同供應契約項目或優先採購環保標章產品不符使用需求時,得不利用共同供應契約
9、或優先採購環保標章產品辦理採購,惟需於支出請示上敍明不利用共同供應契約或不採購優先採購環保標章產品之理由。4.各單位採購物品除有依不同標的、不同施工或供應地區、不同需求條件或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所分別辦理者外,各申請單位主管應嚴加審核,不得意圖規避採購法之適用,分批辦理採購。(四)零用金限額(1萬元)以下之財物採購,由申請單位逕行辦理,但經審核不符支用規定者,仍不得核銷。,請購財物或勞務應注意事項-10萬元以上-(國立中正大學採購作業要點),採購金額逾壹拾萬元者,由申請單位填具申請單(含規格、明細、數量),並取得估價資料簽會有關單位,奉校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後,除有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情形,以限
10、制性招標辦理外,應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或公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資訊網,公開取得三家以上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辦理。已達公告金額(即新台幣壹佰萬元整)以上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財物或勞務購置申請用書表,支出請示單(會計行政自動化登打後自動列印)估價單(若無預算金額時,請廠商報價估算預算金額)限制性招標理由書(若需採限制性招標且適用情形符合相關法條時填列)送件單規格文件(辦理公告招標時須附上)公開取得改限制性招標簽呈,財物或勞務購置申請用書表-限制性招標理由書,申請單位依採購財物特性選擇符合規定法規,財物或勞務購置申請用書表-送件單,申請單位須依需求事先填列,以利事務組製作招標文件
11、,公告、開標、決標注意事項-公告招標(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第二十八條機關辦理招標,其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或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應訂定合理期限。其期限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各採購金額公告期限如下),刋登招標公告,逾10萬元以上未達100萬元,100萬元以上未達5仟萬,使用單位訂定規格,事務組製作招標文件,使用單位訂定規格,事務組製作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網刋登招標公告7日以上,於政府採購網刋登招標公告14日以上,可依相關法令事先簽准若未達3家投標改採限制性招標,勞務2仟萬、財物5仟萬以上,使用單位訂定規格,事務組製作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網刋登招標公告21日以上,決標後及驗收須將相關文件函
12、送教育部備查,公告、開標、決標注意事項-開標(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第四十六條-機關辦理採購,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訂定底價。底價應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成本、市場行情及政府機關決標資料逐項編列,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前項底價之訂定時機,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公開招標應於開標前定之。二、選擇性招標應於資格審查後之下一階 段開標前定之。三、限制性招標應於議價或比價前定之。,公告、開標、決標注意事項-開標(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第四十九條-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除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外,仍應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公告、開標、決標注意事項-決標(
13、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第五十二條-機關辦理採購之決標,應依下列原則之一辦理,並應載明於招標文件中:一、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二、未訂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標價合理,且在預算數額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三、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四、採用複數決標之方式: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公告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但應合於最低價格或最有利標之競標精神。機關採前項第三款決標者,以異質之工程、財 物或勞務採購而不宜以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辦理者為限。決標時得不通知投標廠商到場,其結果應通知各投標廠商。第五十三條-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
14、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公告、開標、決標注意事項-決標(中正大學採購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定訂底價、決標(一)底價之訂定,依採購法規定,應由規劃、設計、需求或使用單位基於專業技術、品質功能、使用效益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後,由承辦採購單位簽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二)1、採購金額逾伍佰萬元以上者,其底價由校長核定。2、採購金額達公告金額壹佰萬元以上,未達伍佰萬元者,其底價授權總務長、圖書館館長核定。3、採購金額逾拾萬元,未達公告金額壹佰萬元者,其底價授權由承辦採購單位組長核定。,招
15、標、開標、決標適用書表,底價建議表,招標、開標、決標適用書表-底價建議表,履約驗收、核銷注意事項-履約驗收(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驗收程序應注意事項第七十一條-機關辦理工程、財物採購,應限期辦理驗收,並得辦理部分驗收。驗收時應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派適當人員主驗,通知接管單位或使用單位會驗。機關承辦採購單位之人員不得為所辦採購之主驗人或樣品及材料之檢驗人。前三項之規定,於勞務採購準用之。,履約驗收、核銷注意事項-履約驗收(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驗收應注意事項第七十二條規定-機關辦理驗收時應製作紀錄,由參加人員會同簽認。驗收結果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不符者,應通知廠商限期改善、拆除、重作、退貨
16、或換貨。其驗收結果不符部分非屬重要,而其他部分能先行使用,並經機關檢討認為確有先行使用之必要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就其他部分辦理驗收並支付部分價金。驗收結果與規定不符,而不妨礙安全及使用需求,亦無減少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經機關檢討不必拆換或拆換確有困難者,得於必要時減價收受。其在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應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驗收人對工程、財物隱蔽部分,於必要時得拆驗或化驗。,履約驗收、核銷注意事項-履約驗收(國立中正大學採購作業要點),履約(一)採購金額逾拾萬元之簽約程序,統一由採購承辦單位辦理。(二)本校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規
17、定得標廠商於履約完成驗收後應繳納保固保固金。十、驗收(一)驗收人員分工:1主驗人員:主持驗收程序,抽查驗核廠商履約結果有無與契約、圖說或貨樣規格不符,並決定不符時之處置。2會驗人員:會同抽查驗核廠商履約結果有無與契約、圖說或貨樣規格不符,並會同決定不符時之處置。但採購事項單純者得免之。3協驗人員:協助辦理驗收有關作業。但採購事項單純者得免之,履約驗收、核銷注意事項-履約驗收(國立中正大學採購作業要點),(二)工程或財物-工程或財物採購之驗收須填具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類似文件者,應於驗收完畢後十五日內填具,並經主驗及監驗人員分別簽認。但有特殊情形必須延期,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者,不在此限。
18、(三)採購金額未達壹佰萬元且採購事項單純者由申請單位主管負責主驗,接管或使用人員負責會驗。若接管或使用人員與單位主管同一人時,由總務處事務組派員到場協驗。(四)採購金額未達壹佰萬元之結算驗收證明書得以驗收記錄代替之,交貨、辦理驗收階段常用書表(測試證明單),使用單位人員測試標的功能與規範相符後,使可辦理驗收,交貨、辦理驗收階段常用書表-(驗收紀錄),驗收應依政府採購法及招標規範確實辦實辦理,履約驗收、核銷注意事項-履約驗收(國立中正大學採購作業要點),中正總字第1000010003號中正總字第1000011387號,核銷、退還履約保證金書表,會計行政自動化(核銷,行政自動化登打)廠商發票收據。(仍須至行政自動化登打,以辦理退還履約保證金),核銷、退還履約保證金書表-(收據),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事務組 許秀如 分機:1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