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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解读,银软科技 王红亮,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解读,解读政策合理纳税,1,2,3,4,5,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系,新旧政策总体变化,纳税主体的变化,支出类具体变化,收入类具体变化,税收优惠具体变化,1.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连载 一至五十2007年3月份通过,2008年1月1日施行 以上内容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与新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接轨与国际所得税征收接轨,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解读,1,2,3,4,5,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系,新旧政策总体变化,纳税主体变化,支出类具体变化,收
2、入类具体变化,税收优惠具体变化,解读政策合理纳税,2.1 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 原来内、外资执行不同的纳税标准,造成了税负不均,新政策有利于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2.2 如何界定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与现行优惠政策(内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征税,3万元至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税),
3、2.3 如何界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范围,由现行按高新技术产品划分改为按高新技术领域划分,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以解决现行政策执行中产品列举不全、覆盖面偏窄、前瞻性欠缺等问题。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指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均不低于规定标准。解读: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上强化以研发比例为核心,以确保税收优惠重点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企业
4、所得税新政策解读,1,2,3,4,5,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系,新旧政策总体变化,纳税主体变化,支出类具体变化,收入类具体变化,税收优惠具体变化,解读政策合理纳税,3.1 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并分别规定其纳税义务,即居民企业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纳税。,3.2 汇总纳税与合并纳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汇总纳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
5、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纳税。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考虑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了法人税制,企业集团内部的母子公司原则上应独立纳税,合并纳税肯定会从严掌握,以避免或减缓地区间税源转移问题。,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解读,1,2,3,4,5,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系,新旧政策总体变化,纳税主体变化,支出类具体变化,收入类具体变化,税收优惠具体变化,解读政策合理纳税,4.1 收入的征税范围,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
6、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以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明确了企业取得的各种形式收入的概念,以及收入实现的确认方法。,4.2纳入预算的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入,新税法在收入总额的规定中新增加了不征税收入的概念,财政拨款等三项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界定为: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排除了各级政府对企业拨付的各种价格补贴、税收返还等财政性资金。原因有三:一是,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形式多样,既有减免的流转税,也有给予企业从事特定事项的财政补贴,都
7、导致企业净资产增加和经济利益流入;二是,当前个别地方政府片面为了招商引资,采取各种财政补贴等变相“减免税”形式给予企业优惠,侵蚀了国家税收,对企业从政府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征税,有利于加强财政补贴收入和减免税的规范管理;三是,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财政补贴给企业的收入,在会计上作为政府补助,列作企业的营业外收入,税收与会计制度保持一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解读,1,2,3,4,5,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系,新旧政策总体变化,纳税主体变化,支出类具体变化,收入类具体变化,税收优惠具体变化,解读政策合理纳税,5.1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老税法对内资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扣除实行计税工资制度。新税法统一了企
8、业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对合理的判断,主要从雇员实际提供的服务与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否配比合理进行,凡是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常规而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5.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老税法规定,对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2%、1.5%计算扣除。新税法继续维持了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的扣除标准,但由于计税工资已经放开,实施条例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
9、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5.3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老税法对内、外资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实行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限额扣除。新税法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解读: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为加强管理,同时借鉴国际经验进行的,比如意大利30%,加拿大为80%,美国、新西兰为50%。,5.4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老税法对内资企业实行的是根据不同行业采用不同的比例限制扣除的政策,对外资企业则没有限制。新税法
10、统一了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同时,考虑到部分行业和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发生情况较为特殊,需要根据其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解读: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具有一次性投入大、受益期长的特点,因而应该视同资本化支出,不能在发生当期一次性扣除。所以进行了限制。,5.5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范围和条件,老税法对内资企业采取在比例内扣除的办法(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对外资企业没有比例限制。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11、扣除。公益性捐赠作了界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同时明确规定了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范围和条件。,5.6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化,折旧方法:直线折旧法、年限规定、净残值(合理确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老税法设备一律5年解读: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2、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5.7 保险的税前扣除,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除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解读:商业保险的种类较多,形式多样,功能也相对较为
13、复杂和多样,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投保的特定商业保险,可能具有特殊的功能,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是直接相关的,不宜一概规定不许税前扣除。,5.8 其他支出的税前扣除变化,大修理支出:原内资、外资税法都没有相应规定。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予以摊销扣除。具备的条件:(一)发生的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发生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等特殊费用,不得扣
14、除。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无形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借款费用等等,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解读,1,2,3,4,5,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系,新旧政策总体变化,纳税主体变化,支出类具体变化,收入类具体变化,税收优惠具体变化,解读政策合理纳税,6.2 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原依法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到这些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内容较多,而且属于过渡性措施,为保证税法的稳定性,由国务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另行规定。,王红亮 Allen WangMob:QQ:16663619MSN:EMAIL:,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