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与教育法》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师与教育法》PPT课件.ppt(1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教师与教育法,张芹,教师(教育工作者)教师一词有两重含义,既指一种社会角色,又指这一角色的承担者。广义的教师是泛指传授知识、经验的人,狭义的教师是指受过专门教育和训练的人,并在教育(学校)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履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在教育法中的含义,在古代和现代汉语中,表达“教师”含义的词汇很多,如师氏、保氏、师、师儒、师傅、先生、夫子、老师、博士、教授、助教、教谕、西席、讲师、教习、教员等等。但现代汉语的通称“教师”一词,却成型确定较晚,经历了从“师氏”到“教师”的漫长演变过程。,教师一
2、词的产生及演成,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教师的权利,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
3、,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教师的义务,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
4、教学用品;(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教师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教育法的含义,1.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2.第五十三条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3.不满10周岁的学生在校期
5、间发生的伤害事故,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也称过失推定,指如果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伤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承担民事责任。)4.根据教育法无过错责任原则,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如果没有过错也应承担法律责任。其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5.对学生迟到,上课违纪,随地吐痰等违纪行为进行罚款,虽然数额较小,但也违反了我国关于禁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也违反了我国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6.体罚是指使学生身体受到损伤,无论教师是否亲自实施此行为,只要学生身体受到损害或产生不适,都可以归为体罚,如:打耳光、打手心、扯耳朵、罚跪、罚晒、罚冻等。变相体罚是一种具有隐形性,欺骗性的体罚行为,如罚抄作业等。,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