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早稻收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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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早稻收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有关规定及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23)11号)精神,经与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对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稻谷收购价格2023年本地产早和稻(国标三等)的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30元,等级差价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二、“政府订单”奖励政策按照上级要求,今年我市继续实行早稻“政府订单”全覆盖,对区域内早釉稻实行应订尽订、应收尽收,对按“政府订单”交售的种粮农户,每交售50公斤早釉谷奖励30元,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收购结束后,由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编制“政府订单”粮食奖励资金清册,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后,由市财政通过“一卡通”兑现到户。三、粮食质量标准正常情况下,粮食质量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各项指标达到储备粮质量要求。如若早稻收购期间遭遇较大台风灾害导致产生大量”等外粮”,可参照2021年“烟花”台风时的做法,由商务、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会商研究制定“等外粮”收购方案,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市政府报备,并及时组织实施。四、守住不出现“卖粮难”底线根据浙江省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精神和上级有关粮食收购工作要求,在入市收购时,所产生的差价、利息和费用由市财政负担保障,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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