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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设计规范中B类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和保护线1 一般要求1.1 接地装置的性能必须满足电气装置的安全和功能上的要求。1.2 按照电气装置的要求,保护接地或功能接地的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用的或分开的接地装置。2对地连接2.1 接地装置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接地电阻值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要求长期有效b)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特别是能承受热、热的机械应力和电的机械应力而无危险;c)足够坚固或有附加的机械保护;d)必须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由于电蚀作用而引起对其他金属部分的危害。2.2 接地极可采用下列几种型式:a)圆钢、角钢或钢管;b)钢带;c)板;d)埋于基础内的接地
2、极;e)非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f)征得供水部门同意的金属水管系统;g)征得电缆部门同意的铅质包皮和其他金属外皮电缆;h)其他合适的地下构筑物(另见&2.3d)。注:任何一种接地极的功效取决于当地的各种土壤条件,应选定适合于各种土壤条件的一种或几种接地极以及所要求的接地电阻值。2.3 接地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接地极的型式及埋入深度必须使土壤的干燥及冻结程度不会过分增加接地极的接地电阻,以免超过所要求的接地电阻值;b)接地极所采用的材质及结构必须经得住由于腐蚀而引起的机械损伤;c)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考虑到由于腐蚀可能增加接地极的接地电阻值;d)可燃液体或气体、供暖系统的金属管道严禁用作保护
3、接地极。2.4 接地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本标准3.1的规定,而埋入土壤内的接地线,其截面应符合表4的规定。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应牢固,旦导电良好。表4埋入土壤接地线的最小截面用机械方法保护的没用机械方法保护的有腐蚀保护的按3.1的要求铜16mm2钢16m2没有腐蚀保护的铜25mm2;钢50mmJ2.5 电气装置应设置总接地端子或母线,并应与接地线、保护线、等电位联结干线和安全、功能共用接地装置的功能性接地线等相连接。2.6 断开接地线的装置应便于安装和测量。3保护线3.1 保护线的最小截面可按照式(15)计算或按照本标准3.1b)选择。这两种情况都必须考虑本标准3.2的要求。a)最小截面可按下式
4、计算(只适用于断开时间不超过5s),但应采用最接近的标准截面积SP二巨(15)PK式中:Sp截面积,mm2;I-一一忽略保护电器阻抗的预期故障电流值(有效值),A;t一一保护电器的动作时间,s;k一一按保护线、绝缘和其他部分的材质以及最初和最终温度决定的计算系数(见附录E)o附录E(标准的附录)3.Ia)中系数女的求取方法Elk值可由下式计算(El)式中:Q导线材料的体积热容量(表El),J(C-mm%B导线在0时的电阻率温度系数的倒数(表El),;P20导线材料在20时的电阻率(表El),mm;i导线的初始温度,;f导线的最终温度,。表El式(El)中的参数材料BCOQ.J/(*Cmm,)P
5、gQmmQ,(8+20)VPa铜234.53.4510s17.241106226铝2282.510328.26410148铅2301.4510j21410fi42钢2023.8X10313810b78E2用法不同或运行情况不同的保护线的各种A值可按表E2、E3和E4选取。表E2非电缆芯线的绝缘保护线或与电缆外皮接触的裸保护线的k值保护线的绝缘或电缆外皮PVCEPR、XLPE丁基橡胶最终温度160C250,C220导线的材质k铜、铝、钢14317616695116IlO526460注:导线的初始温度采用30。表E3多芯电缆中一根芯线用作保护线的k值绝缘材质PVCEPR、XLPE丁基橡胶初始温度7
6、090C85,最终温度160eC250C220C导线的材质k铜115143134铝769489表E4裸导线的k值,该裸导线在下列温度下不会有危及任何邻近材料的危险导线材质条件看得见并在限定的范围内正常条件火灾危险最高温度铜k500*C228200C159i5or138最高温度铝k300,C125200105150*C91最高温度钢k500,C822005815050注1导线的初始温度采用30;2所指最高温度500和300C只在它们不损害接头质量时才有效。注:1应考虑回路阻抗的限流作用及保护装置的极限容量;2需使按此计算得出的截面与故障回路阻抗值相适应;3应计及连接点的最高允许温度。b)保护线的
7、最小截面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保护线的最小截面装置的相线截面Wmm2相应保护线的最小截面Wmm21616VS35$35S16SJtl注:1应用本表时,如果得出非标准尺寸,则采用最接近标准截面的导线;2表中的数值只在保护线的材质与相线相同时才有效。否则,保护线截面的确定要使其得出的电导与应用本表所得的结果相当。3.2 在任何情况下,非供电电缆或电缆外护物组成部分的每根保护线,其截面不应小于下列数值:有机械保护时,2.5mm2;无机械保护时,4mm3.3 保护线可由下列部分构成:a)多芯电缆的芯线;b)与带电导线一起在共用外护物内的绝缘线或裸导线;c)固定的裸导线或绝缘线;d)金属外皮,例如某些电
8、缆的护套、屏蔽层及铠装;e)导线的金属导管或其他金属外护物;f)某些装置外导电部分。3. 4符合下列要求的装置的金属外护物或框架可用作保护线:a)金属外护物或框架的电气持续性不受机械、化学或电化学的损蚀;b)导电性应符合本标准3.1的要求;c)应在每个预定的分接点上与其他保护线连接。3.5 布线的护套或金属外皮当符合本标准3.4中前两项要求时,均可用作相应回路的保护线。电气用的其他导管严禁用作保护线。3.6 当装置外导电部分符合下列要求时,可用作保护线:a)不受机械、化学或电化学的损蚀;b)导电性应符合本标准3.1的要求;c)有防止移动的装置或措施。3.7 征得供排水部门同意的金属水管可作为保
9、护线。煤气管道严禁用作保护线。3.8 装置外导电部分严禁用作保护中性线。3.9 保护线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保护线应采取保护措施,免受机械和化学的损蚀并耐受电动力;b)保护线的接头应便于检查和测试;c)开关电器严禁接入保护线;d)监测对地导通的动作线圈严禁接入保护线。4接地装置4.1 保护接地的接地装置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7.1的规定。当过电流保护装置用于电击保护时,应将保护线与带电导线紧密布置。4.2 功能接地的接地装置的设置应保证设备的正确运行。其具体作法应符合该电气装置对功能接地的接地装置的要求。4.3 保护接地和功能接地共用接地装置时,应满足保护接地的各项要求。保护中性线应符合
10、下列要求:a)TN系统中,固定装置中铜芯截面不小于Ionml2的或铝芯截面不小于16所2的电缆,当所供电的那部分装置不由残余电流动作器保护时,其中的单根芯线可兼作保护线和中性线。b)保护中线性应采取防止杂散电流的绝缘措施。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内部的保护中性线无需绝缘。c)当从装置的任何一点起,中性线及保护线由各自的导线提供时,从该点起不应将两导线连接。在分开点,应分别设置保护线及中性线用端子或母线。保护中性线应接至供保护线用的端子或母线。5等电位联结接线5.1 等电位联结主母线的最小截面应不小于装置最大保护线截面的一半,并不应小于6m1当采用铜线时,其截面不宜大于25m当采用其他金属时,则其截面应承载与之相当的载流量。5.2 连接二个外露导电部分的辅助等电位联结线,其截面不应小于接至该二个外露导电部分的较小保护线的截面。连接外露导电部分与装置外导电部分的辅助等电位联结线,其截面不应小于相应保护线截面的一半。5.3 当建筑物的水管被用作接地线或保护线时,水表必须跨接联结,其联结线的截面应根据其被用作保护线、等电位联结线或功能接地接地线的要求而采用适当的截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