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考试考试标准及形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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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学生考试考试标准及形式一、考试组织1、适用范围本考试管理制度适用以下各种类型的考试:(1)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2)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统一考试;(3)省内部分学校联合考试(限于高三);(4)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5)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禁止年级组、备课组单独组考试。禁止组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的各类竞赛活动。2、组织管理(1)管理权限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由学校组成考试领导小组并责成教务科具体负责在市教育局高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省、市统考,联考,学校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由分管校长负责并责成各年级统一组织实施。(2)考室安排凡由

2、教研室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均必须按规定重新排定考场;一般采用随机编排的方法。3、时间规定(1)全国高考、省市统考按上级教育研究和教育考试部门统一部署进行。(2)高三年级实行月考,考试密度包括统考、联考、月考在内每月一次,确有必要时个别月份可以组织两次考试;凡遇省市统考和联考时,月考可取消。时间上有冲突时高三年级可以不参加期中、期末考试。高一、二年级实行学期考试,每学期学校统一组织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高一年级上学期可以由年级组织入学考试。(3)所有类别的考试应由年级负责人提前向校长汇报并提交考试方案。二、试卷命制1、命题(1)凡由年级组织实施的考试一律由年级负责试题的引进或命制。引进试题必须从与本

3、校为同一级别或级别高出本校的学校引进;校内命题必须由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命题;一般情况下教师不为本人所担任的年级命题。(2)所有试题引进者或命题者均必须确保试题质量,并做到不泄密试卷。凡有试卷泄密者一经确认均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3)各命题教师必须严格把握试题难度。特别是由年级组织的月考应使各科及格率在70%以上。试题容量依据考试时间确定。试题题型与高考试题题型保持一致。2、制卷所有考试试卷均由各年级组织统一印制,确保试卷印制质量、规范和保密。三、考试实施1、凡年级组织实施的考试,由的此乃统一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排定监考教师和巡视教师。一般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高三为1

4、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其他科目为90分钟。2、所有考生必须按学校或班主任教师要求按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学生考试规则;3、凡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监考。因故不能参加监考的应在考试前两天到年级说明;临时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由本人出面请其他老师替代或调换并上报年级备案。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失误,教务科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在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监考规则。学校组织的所有考试,均安排专人巡视,巡视员必须不间断地在指定巡视范围内巡视,并在该科考试结束时写出巡视通报。4、试卷管理(1)凡的此乃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年级安排人员负责试卷的回收、装订、密封、

5、保管,并按规定分发到相关阅卷负责人手中。同时教务科要安排专人对监考教师漏收试卷、试卷颠倒、反页等现象进行登记并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四、考试阅卷1、考试阅卷实行备课组长负责制。每次考试后由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统一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阅卷分工,实行流水作业。2、各种考试阅卷一般在领取试卷后24小时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报告年级,由的年级进行调配或适当延长阅卷时间。4、教师阅卷应确保公正,力求准确。教务科可以对试卷进行抽样检查,凡误差超过5%的要进行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五、考试成绩管理1、成绩统计登记每次考试成绩均由备课组长负责登记并上报年级;在规定时间内分数需要更正的由备课组长确认后上报教务科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更正。凡年级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年级安排人员进行成绩统计并按照一定方法进行考试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到分管校长、校长;并按要求反馈给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2、成绩应用(1)学生考试成绩可以作为学校分层教学以及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2)班级各科成绩可以作为班级评估的依据之一;(3)任科教师各班成绩可以作为教师评价的依据之一。(4)每次考试以后,各年级组、备课组及各任课教师均应认真研究考试情况,评估教学效果,分析得失,制定整改措施。(5)凡由年级组织的考试,年级须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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