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应知应会基础知识.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5542715 上传时间:2023-07-19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537.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应知应会基础知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应知应会基础知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应知应会基础知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应知应会基础知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应知应会基础知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应知应会基础知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应知应会基础知识.docx(3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宣传训练处河南省应急管理宣传训练中心c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宣传训练处河南省应急管理宣传训练中心1.J录一.安全生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的规定Ol二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的规定.03三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法律责任06四 .常识11-基础知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应知应会基础知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实际负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主

2、要负责人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必要条件,掌握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有利于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一、安全生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的规定(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确各部门、各级负责人、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高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保证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上岗作业。(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高危企业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k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GZ,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Trr援演练。(七)及时、如实零告生产安全事故。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如实向辖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的规定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相关法条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五)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六)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九)负责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十七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废弃处置以及使用危险物品的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

6、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本单位负责人和各岗位从业人员的排查治理责任,编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清单,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整改治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根据治理方案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治理完毕后应当组织验收。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

7、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及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和装置,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当派员值守;对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设施、设备和装置,应当加强监护,防止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第三十六条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尾矿库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的安全管理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原生产经营单位解散或者关闭破产的,由生产经营

8、单位出资人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出资人不明确并且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管理单位。第五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事故救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一小时内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到事故报告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的应 急预案,组织进行救援,核查研判事故性质,协调解决事故应急救 援、善后处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 部门报告。 M . Hl.三、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停产停业整顿。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

9、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

10、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J构成犯罪的t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3.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四)发

11、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二)刑法有关规定:1.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12、,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2)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台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4.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

13、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5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6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L至措施PQ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V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仔式领C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量宝彳ZLJ产)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VL以下有期徒刑。刑法有关法

14、释条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第六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匚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三)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

15、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四、安全生产常识(一)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

16、业目录规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6 .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7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主要管控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从事工种相适应的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触璜陵腐技湖礴觎浪翱只(二)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是J旨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参见危险化学品目录。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有:1.爆炸品,如硝钱炸药、硝化甘油等。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一氧化碳、乙快、氧气、氨等。3易燃液体,如汽油、丙酮、苯、酒精、白电油、天那水等。4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

17、和遇湿易燃物品,如硫磺、白磷、硝化棉、铝粉、镁粉等。5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双氧水、高效漂白粉、氯酸钾等。6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如富化物、TDL液氯等。7腐蚀品,如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等。主要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腐蚀等。主要风险:火灾、爆炸、中毒不瞳息、腐蚀等主要管控措施:1.规范储存使用管理。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所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实行分类、分区储存,物品名称、应急指引和警示标志应醒目清晰,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使用没有一书一签”(即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或者危险有害特性不明的危险化学品。2 .储存、使用场所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和特性,采取通风、防

18、火、防爆、防潮、防静电、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3 .使用易燃危险化学品作业的场所应安装防爆通风设备,保持通风良好,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制定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4 .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有毒有害重点岗位的危险警示管理和安全生产巡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特殊作业,要进行作业审批,确认作业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场所设备检维修管理。5 .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6.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从业人员应熟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使 用霁求。(三)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

19、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主要风险:火灾、爆炸。主要管控措施:1.实行动火作业审批,按等级动火,设专人监护。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不动火。3动火前清理周边易燃物,作业现场配备灭火器材。4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焕瓶、氧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米,气瓶与作业地点间距应不小于10米。5 .能拆移的动火部件,宜拆移到安全地点动火。6 .盛装可燃液体、气体的容器、管道未进行清洗、通风,检测达不到要求不动火。7 .作业结束后,清扫作业现场,检查无残留火迹,确认安全方准撤圈现场。(四)用电安全用电过程中,因电气线路超负荷、短路、绝缘破损、漏电及设备故障等易引发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主要风险:触电、火

20、灾。主要管控措施:1 .设备用电应实行”一机一闸T呆护,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2 .电气线路应连接可靠牢固,采取穿管保护,外皮无破损。3 .用电设备应按规定采取接地保护、漏电保护、过载保护等措施。4 .配电箱、插座开关等位置禁止放置可燃物品,插座严禁固定在可燃材料上。5 .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确保线路无接头、无破损、无老化。6 .临时用电应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州户、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的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证。1.kL金AL%Miih15(五)粉尘防爆可燃性粉尘是指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

21、的粉尘、纤维或者飞絮。粉尘爆炸是指可燃粉尘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粉尘云,在点燃源作用下,引发爆炸。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将其他区域的沉积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引发二次爆炸,二次爆炸波及范围和威力往往比初始爆炸大得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根据爆炸性环境出现的频率或者持续的时间,可划分为不同危险区域。常见的具有爆炸性的粉尘包括:金属粉尘(如铝粉、镁粉、锌粉)、木粉尘、塑料粉尘如树脂粉、橡胶粉)、农副产品加工粉尘(如玉米淀粉、大米淀粉)等,粒径一般小于100微米。主要风睑:爆炸及引发的二次爆炸。主要管控措施:1.粉尘涉爆企业应当定期辨识粉尘云、点燃

22、源等粉尘爆炸危险因素,确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位置、范围,并根据粉尘爆炸特性和涉粉作业人数等关键要素,评估确定有美危险场所安全风险等级,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并落实管控16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安全风险清单。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按照不同工艺分区域相对独立设置,可燃性粉尘不得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禁止互联互通。3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应当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者多种控爆措施,但不得单独采取隔爆措施。4 .干式除尘系统要结合工艺实际情况,安装使用锁气卸灰、火花探测熄灭、风压差监测等装置。5 .制定粉尘清

23、理制度,及时规范清扫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6参阅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六)危险作业危险作业是指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主要管控措施: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七)机械安全机械设备运动部件、加工件与人体接触,容易引起碰撞、剪切、卷入等形式的伤害,各类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和往复运动部分都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机械伤害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最常见的事故类型之一,常见的易造成机械伤害的设备有:冲压机、卷板机、皮带机、切割机等。主要风险:机械伤害,如碰撞、挤

24、压、剪切、卷入等。主要管控措施:1 .设备设施及其附件、配件应定期检查、维护完好,无破损,无严重锈蚀。(八)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主要风险:高处坠落。主要管控措施:1.必须培训持证上岗,高处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证。2 .必须实行作业审批,经审批后方可按等级进行作业。3 .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或者安全绳必须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高挂低用。4 .必须落实工程防护措施,平台、脚手架、防护网、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应安全可靠。5 .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25、(九)吊装作业吊装是指吊车或者起升机构对设备的安装、就位的统称。吊装作业指使用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吊、升降机、电动葫芦等起吊设备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 变化的作业l三4RR三三S三只主要风险:重物坠落、起重设备倾翻。主要管控措施:1.吊装现场地面必须平整坚实,防止起重机倾翻。2 .起重设备、工具、吊索应定期进行检查。3 .严禁超载吊装,禁止斜吊。4 .做好试吊工作,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设备。5 .实行吊装作业审批,按等级吊装,设专人监护。6 .指挥人员应使用统一指挥信号,信号要鲜明、准确。起重机驾驶人员应听从指挥。7 .吊装作业状态吊臂下不准人员停留。8 .工作人员

26、需攀登高空,实施高处作业安全管控,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或者安全绳必须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高挂低用。9 .起重特种设备按规定管理。10 .司索工、指挥工、起重机司机应持证上岗。(十)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未按固定工作场所设计,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常见的有限空间:工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朗、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及化粪池等。2 .地上有限空间:如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

27、库、粮仓、料仓等。3 .密闭设备:如贮罐、车载T槽罐、反应塔(釜)、管道、烟道、锅炉等。常见的有限空间作业:1 .清理作业,如进入污水井、化粪池、发酵池进行清理等;2 .设备设施的安装维修等作业,如进入污水池检维修或更换设备3 .涂装、防腐、焊接等作业,如在储罐内进行防腐作业、在船舱内进行焊接作业等;4 .巡查检修等作业,如进入检杳井、热力管沟进行巡检等。主要风睑:一触璜陵腐技湖礴觎浪翱只中毒和窒息,因盲目救援导致的事故扩大。主要管控措施:1.有限空间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 .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3 .落实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等安全作业条件确认,设专人监护。4 .配

28、备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II.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等劳动防护用品。5 .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的,J应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J6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准备,员工熟知有限空间风险,杜绝盲目施救。7 .参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十一)非煤矿山作业非煤矿山是指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和尾矿库。非煤矿山虽无瓦斯爆炸的危险,但在其他方面与煤矿无根本区别。由于矿体条件多种多样,非煤矿山的采矿方法主要有空场、充填、崩落三大类

29、。主要风险:起重伤害、辐射、火灾、水灾、粉尘和噪声主要管控措施:1.规范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具备完善的安全出口、提升、通风、排水、运输、供/配电等条件后方可组织采矿作以私”上业。开采顺序、采场布置、采场参数、矿(岩)柱留设和首采中段、安全出口等应当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开拓矿量不得少于3年,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同时回采的中段数量不得多于3个。不同开采主体相邻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之间应当留设不小于50米的保安矿(岩)柱。2 .防排水系统。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当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严禁以废弃巷道、采空区等充作水仓。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当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配

30、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进行探放水,且在遇到重大险情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存在历史开采形成老采空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当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要求。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应当满足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AQ2061)相关要求。3 .安全风险监测系统。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在基建过程中应当同步建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现有生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毕。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当建立在线地压监测系

31、统。4 .强化技术管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每个独立生产系统应当配备专职的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上人员应当具有采矿、地质、矿建(井建)、通风、测量、机电、安全等矿山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当设立技术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应当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酉鹰1人。尾矿库应当酉福水利、土木或者选矿(矿物加工)等尾矿库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其中三等及以上尾矿库专职技术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四等、五等尾矿库专职技术人员应当不少于1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