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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铺使用权转让篇1转让方(甲方):承让方(乙方):房东(丙方):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二、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四、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超市,租期内
2、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五、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七、如
3、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签约日期:一年月日签约地点:商铺使用权转让篇2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4、:经甲、乙双协商,同意就光彩市场(XX公司)营业房、商铺有限使用权转让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自己所属的光彩市场层号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转让给乙第二条:营业房使用权转让期限年,自起至止。第三条:本营业房使用权转让费用共计整(小写:元);自年_月一日起,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款(小写:元)第四条:乙方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交付水电和公共设施安全保证金万元。合同期满时,乙方如有应予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或者有拖欠甲方水、电、物业以及造市场设施损坏应予赔偿等行为的,甲方在扣除有关费用后,余额退还给乙方。第五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承担所经营项目的工商、税收等
5、各项费用;并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元营业房、铺月(按年度一次性交给甲方);乙方承担市场公用的水、电费(含空调使用费用)按市场实际用量,依照乙方营业房或商铺建筑面积所占商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由甲方按照每平方米应分摊的数额按月向乙方收取。乙方营业房或商铺内部用电或用水采用一户一表,每月水电费统一由甲方按实际抄表数收取费用。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乙方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有权强制要求乙方消除安全隐患。2、负责提供空调、公共空间的卫生、安保等服务。3、负责对营业房和商铺建筑结构、水、电、空调、电梯及其它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修。营业房和商铺的内部装修及设
6、施的检查和维修由乙方负责。4、享有对营业房和商铺以外场地及墙面管理权和经营使用权。5、享有对市场屋顶空间及墙面的广告设置权。6、对经营和本市场主要业态严重不符及有伤风化的项目(如寿衣及相应祭品),甲方将责令其改变经营品种,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劝其退场并将营业房或商铺收回,另行处置。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申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以内从事和本市场以服装、服饰及美容、美甲等为主要业态不严重冲突的经营活动,享有营业房及商铺以内范围内的经营使用权。2、服从市场物业的统一安排和管理;遵守市场消防安全、用水用电等各项管理规定,承担因违法违章造成自己或他人财产损失的一切赔偿责任。
7、3、爱护营业房和商铺内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修缮改动房屋结构时应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不得加装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4、乙方将营业房或商铺转租给第三人,必须经过甲方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备案否则按自动放弃该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甲方将无偿收回(具体备案办法另行制定)。对于按揭贷款购买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的,一次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含两年),转租期限超过年的应当到甲方和按揭银行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变更手续。第八条: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乙方在营业房或商铺内进行非法活动和非法经营,受到政府严重处理的。2、乙方不按照营业房及商
8、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向甲方交付使用权购买款项或不按照按揭合同向银行交纳贷款资金逾期三个月的。3、未经甲方同意将营业房或商铺转租给第三人的。4、违反消防条例和违章操作用电造成事故的。5、欺行霸市,发生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刑事处理的。6、不听劝阻强行从事和本市场主要业态严重冲突的经营活动。7、交房后一个月不开门营业或经营中无特殊原因连续日不营业者。8、擅自更改甲方交房的统一装修,如商铺吊顶、玻璃大门、门头形式等及固定设施者。第九条:合同期满三个月前,乙方无严重违约行为并认可甲方新的招商方案时,享有对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的优先购买权,双方依市场情况,签定续租的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甲方可于合同期满
9、一个月前将该营业房或商铺另行转让,合同期满时乙方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结束。第十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按照合同总额的现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政行为造成合同终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互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第十二条:本合同中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起算日期为甲方交房之日起壹个月为装修期,本装修期已记入使用权转让期限内,如交房日期提前或顺延,提前或顺延天数增减记入使用权转让期限内。第十三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报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或向一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一份,自双方签字
10、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商铺使用权转让篇3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合同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转让吴家山“北冰洋城市广场“(以下简称本项目)商铺经营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详细信息甲方:乙方:第一章项目概况、现状及签约流程第一条项目背景北冰洋城市广场是吴家山市场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与东西湖区政府共同联合开发的东西湖首家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大型一站式综合购物中心。北冰洋城市场广位于吴家山东吴大道与四明路交汇处,东临规划路,南邻吴南花园,西接四明路,北靠规划
11、中的步行街,地理位置优越,人气兴旺,交通便利。项目总占地9千余方,总建面4.3万方,地下2层,地上9层。是东西湖首家集购物、娱乐、餐饮、休闲一站式综合购物中心。第二条签约流程1、甲方唯一营销场所位于本项目内,乙方需自行前往洽谈转让事宜。除此以外,甲方未设任何其他营销地点,开展营销活动,乙方对此需留意。2、甲方营销人员按照法律有关明示义务的规定,向乙方全面介绍项目及拟转让标的状况并详细解释本合同条款。3、乙方与甲方营销部门就合同项逐条约定明晰后,由乙方在合同上签章,甲方营销部门将乙方已签章的合同送至甲方法律事务部审核,法律事务部在经审核无误的合同上签章并退还营销部门后通知乙方前来领,整个流程应在
12、7日内完成。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予以认可。第三条签约承诺乙方自愿与甲方签约,并做出签约承诺:在合同履行期内,完全了解并承认有关项目、权利、转让、合同等一切相关问题的合法性;以签署本合同的行为,认可甲方已按法律规定完全履行明示义务;承诺服从本项目整体物业、管理公司规定,且经营的品牌类别符合整体规划方案布局;承诺服从本项目半数以上(“半数”系指经营面积超过项目总经营面积一半)权利人的共同意志;保证不因自己的行为损害甲方、产权方或任意第三方(含本项目共同利益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乙方自愿接受并承诺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并共同维护北冰洋城市广场整体经营。第二章转让标的
13、、支付、期限及用途第四条本合同转让标的为:本项目层区号商铺的经营使用权。该商铺建筑面积平米。(具体商铺位置见附件一)第五条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标的交付乙方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见附件二)。第六条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1、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确认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全额支付房款后,次日本合同起算收益。第七条转让期限:限于我国合同法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本合同租赁使用权期限为20xx年;从201_年_月_日起开始计算,后续使用权年限与该宗土地的使用年限同步。第三章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第八条
14、转让对价为:(小写)元整,(大写)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计算标准为:单价元fX转让标的所依附商铺的建筑面积m2o第九条支付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对价第四章乙方权利义务第十条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办理转让标的的确认交付手续;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交付手续,以甲方通知的期限截止日为实际交付日;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内出具体申请请求延期交付,且延期理由得到甲方认可的,双方可就交付事宜另行约定。第十一条以严格遵守签约承诺为前提,乙方在转让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转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2、第三年期限届满前,在确认履行本条第1款约定的前提下,
15、有权自行转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3、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开展上述2种情形以外的其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行为。第十二条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一切依前条约定有权实施、并引起经营使用权变动的行为,受以下条款约束并加以规范。1、出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的,除符合第十一条的约定外,还应与出让前书面通知甲方,采取甲、乙双方约定解除本合同以及经营管理合同后在由甲方、受让方按照本合同签订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以及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受让方按照原经营管理合同内容签订经营管理合同的方式办理;新转让合同生效后,乙方对受让方的履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2、其他行为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就具体事宜与甲方协商一致并
16、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遵照协商结果办理。第十三条转让期限届满,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生效后,乙方无偿获得该转让标的后续二十年使用权并享受收益。第五章甲方权利义务第十五条甲方应保证转让标的所依附商铺的配套设施在交付时完好并能正常使用。第十六条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转让标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逾期在三十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次日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收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三十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按原总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所收款项;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同规定的最后
17、交付期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已收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第十七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质灾害、乱动、战争、疾病流行、突发事件、政府行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预料的情形)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责任,但在政府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的情况下,甲方按照乙方在不可抗力中的损失比例,在取得的补偿范围内对乙方进行合理补偿。第十八条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的行为具有以下列任一情形,经书面催告逾期仍不纠正或造成的损害已无法逆转的,行为无效并构成乙方违约:1、违反第十七条的约定,擅自进行的无权或越权行为;2、虽有权进行,但在具体实施中违反第十八条之约定方式,行为不当的。第六章合同的
18、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合同解除时乙方剩余期限经营使用权的对价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并向乙方追偿其他损失:1、凡依本合同约定,乙方构成违约,经催告于90日内仍不予纠正的;2、损害公共利益,已触犯刑事或经制止不予纠正的;3、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经催告在90日内仍无法履行的;4、具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依本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的事由,经甲方催告后在90日内不予纠正或无法逆转的。第二十一条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退还乙方所交全部经营使用权转让款,并以该款项10%
19、补偿乙方损失。第七章送达及争议解决第二十二条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双方约定一下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无论是否签收,向该地址寄送的特快专递收寄凭证即是双方认可的合法送达凭证,受送达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抗辩该送达凭证的效力。若乙方约定地址发生变更,必须于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经书面通知,乙方无权以地址变更为由抗辩甲方向约定地址寄件的送达效力,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合同解除不影响本条效力。甲方地址:,邮政编码.乙方地址:,邮政编码.第二十三条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约定指定的通讯方式。乙方通讯方式变更,必须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乙方联系方式:,第二十四条合同
20、生效后,双方均应切实履行,若发生纠纷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需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分、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商铺使用权转让篇4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经甲、乙双协商,同意就光彩市场(天达公司)营业房、商铺有限使用权转让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自己所属的光彩市场层号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转让给乙第二条:营业房使用权转让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本营业房使用权转让费用共计整(小写:元);自年月日起,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款(小写:元)第四条:乙方接受甲方或甲方指
21、定的代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交付水电和公共设施安全保证金万元。合同期满时,乙方如有应予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或者有拖欠甲方水、电、物业以及造成市场设施损坏应予赔偿等行为的,甲方在扣除有关费用后,余额退还给乙方。第五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承担所经营项目的工商、税收等各项费用;并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元/营业房、铺/月(按年度一次性交给甲方);乙方承担市场公用的水、电费(含空调使用费用)按市场实际用量,依照乙方营业房或商铺建筑面积所占商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由甲方按照每平方米应分摊的数额按月向乙方收取。乙方营业房或商铺内部用电或用水采用一户一表,每月水电费统一由甲方按实际抄表数收取
22、费用。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乙方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有权强制要求乙方消除安全隐患。2、负责提供空调、公共空间的卫生、安保等服务。3、负责对营业房和商铺建筑结构、水、电、空调、电梯及其它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修。营业房和商铺的内部装修及设施的检查和维修由乙方负责。4、享有对营业房和商铺以外场地及墙面管理权和经营使用权。5、享有对市场屋顶空间及墙面的广告设置权。6、对经营和本市场主要业态严重不符及有伤风化的项目(如寿衣及相应祭品),甲方将责令其改变经营品种,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劝其退场并将营业房或商铺收回,另行处置。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23、申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以内从事和本市场以服装、服饰及美容、美甲等为主要业态不严重冲突的经营活动,享有营业房及商铺以内范围内的经营使用权。2、服从市场物业的统一安排和管理;遵守市场消防安全、用水用电等各项管理规定,承担因违法违章造成自己或他人财产损失的一切赔偿责任。3、爱护营业房和商铺内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修缮改动房屋结构时应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不得加装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4、乙方将营业房或商铺转租给第三人,必须经过甲方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备案否则按自动放弃该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甲方将无偿收回(具体备案办法另行制定)。对于按揭贷款购
24、买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的,一次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含两年),转租期限超过2年的应当到甲方和按揭银行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变更手续。第八条: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乙方在营业房或商铺内进行非法活动和非法经营,受到政府严重处理的。2、乙方不按照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向甲方交付使用权购买款项或不按照按揭合同向银行交纳贷款资金逾期三个月的。3、未经甲方同意将营业房或商铺转租给第三人的。4、违反消防条例和违章操作用电造成事故的。5、欺行霸市,发生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刑事处理的。6、不听劝阻强行从事和本市场主要业态严重冲突的经营活动。7、交房后一个月不开门营业或经
25、营中无特殊原因连续5日不营业者。8、擅自更改甲方交房的统一装修,如商铺吊顶、玻璃大门、门头形式等及固定设施者。第九条:合同期满三个月前,乙方无严重违约行为并认可甲方新的招商方案时,享有对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的优先购买权,双方依市场情况,签定续租的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甲方可于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将该营业房或商铺另行转让,合同期满时乙方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结束。第十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按照合同总额的现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政行为造成合同终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互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第十二条:本合同中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
26、起算日期为甲方交房之日起壹个月为装修期,本装修期已记入使用权转让期限内,如交房日期提前或顺延,提前或顺延天数增减记入使用权转让期限内。第十三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报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或向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商铺使用权转让篇5甲方:乙方:经甲、乙双协商,同意就光彩市场营业房、商铺有限使用权转让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自己所属的光彩市场层号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第二条:营业房使用权转让期限年,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第三条:本营业房使用
27、权转让费用共计整;自年月日起,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款第四条:乙方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交付水电和公共设施安全保证金万元。合同期满时,乙方如有应予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或者有拖欠甲方水、电、物业以及造成市场设施损坏应予赔偿等行为的,甲方在扣除有关费用后,余额退还给乙方。第五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承担所经营项目的工商、税收等各项费用;并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元/营业房、铺/月;乙方承担市场公用的水、电费按市场实际用量,依照乙方营业房或商铺建筑面积所占商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由甲方按照每平方米应分摊的数额按月向乙方收取。乙方营业房或商铺内部用电或用水采用一户一表,
28、每月水电费统一由甲方按实际抄表数收取费用。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乙方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有权强制要求乙方消除安全隐患。2、负责提供空调、公共空间的卫生、安保等服务。3、负责对营业房和商铺建筑结构、水、电、空调、电梯及其它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修。营业房和商铺的内部装修及设施的检查和维修由乙方负责。4、享有对营业房和商铺以外场地及墙面管理权和经营使用权。5、享有对市场屋顶空间及墙面的广告设置权。6、对经营和本市场主要业态严重不符及有伤风化的项目,甲方将责令其改变经营品种,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劝其退场并将营业房或商铺收回,另行处置。第七条:乙方
29、的权利和义务1、申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以内从事和本市场以服装、服饰及美容、美甲等为主要业态不严重冲突的经营活动,享有营业房及商铺以内范围内的经营使用权。2、服从市场物业的统一安排和管理;遵守市场消防安全、用水用电等各项管理规定,承担因违法违章造成自己或他人财产损失的一切赔偿责任。3、爱护营业房和商铺内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修缮改动房屋结构时应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不得加装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4、乙方将营业房或商铺转租给第三人,必须经过甲方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备案否则按自动放弃该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甲方将无偿收回。对于按揭贷款购买营业房
30、或商铺使用权的,一次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转租期限超过2年的应当到甲方和按揭银行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变更手续。第八条: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乙方在营业房或商铺内进行非法活动和非法经营,受到政府严重处理的。2、乙方不按照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向甲方交付使用权购买款项或不按照按揭合同向银行交纳贷款资金逾期三个月的。3、未经甲方同意将营业房或商铺转租给第三人的。4、违反消防条例和违章操作用电造成事故的。5、欺行霸市,发生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刑事处理的。6、不听劝阻强行从事和本市场主要业态严重冲突的经营活动。7、交房后一个月不开门营业或经营中无特殊原因连续
31、5日不营业者。8、擅自更改甲方交房的统一装修,如商铺吊顶、玻璃大门、门头形式等及固定设施者。第九条:合同期满三个月前,乙方无严重违约行为并认可甲方新的招商方案时,享有对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的优先购买权,双方依市场情况,签定续租的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甲方可于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将该营业房或商铺另行转让,合同期满时乙方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结束。第十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按照合同总额的现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政行为造成合同终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互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第十二条:本合同中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起算日期为甲方交房
32、之日起壹个月为装修期,本装修期已记入使用权转让期限内,如交房日期提前或顺延,提前或顺延天数增减记入使用权转让期限内。第十三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报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或向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日期:商铺使用权转让篇6转让方:受让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将自己位于的店铺,租金为一次性交清,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
33、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
34、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商铺使用权转让篇7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甲方:乙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协商由甲方将位于榆中县栖云北路52-29号商铺所拥有的合法使用权转让给
35、乙方使用。2、使用权转让期限为6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止)、使用权转让金额为197000万(壹拾玖万柒仟元整)。3、乙方享有使用权期间拥有该商铺的一切合法使用权和转让权,有权力将商铺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干预、也不得干预第三方的合法经营,干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4、乙方享有使用权期间不得改变室内结构,妥善保管和使用室内现有设备,不得损坏。5、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总额的30%o6、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
36、:一年一月日商铺使用权转让篇8甲方:乙方:第一章项目概况、现状及签约流程第一条项目背景北冰洋城市广场是吴家山市场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与东西湖区政府共同联合开发的东西湖首家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大型一站式综合购物中心。北冰洋城市场广位于吴家山东吴大道与四明路交汇处,东临规划路,南邻吴南花园,西接四明路,北靠规划中的步行街,地理位置优越,人气兴旺,交通便利。项目总占地9千余方,总建面4.3万方,地下2层,地上9层。是东西湖首家集购物、娱乐、餐饮、休闲一站式综合购物中心。第二条签约流程1、甲方唯一营销场所位于本项目内,乙方需自行前往洽谈转让事宜。除此以外,甲方未设任何其他营销地点,开展营销
37、活动,乙方对此需留意。2、甲方营销人员按照法律有关明示义务的规定,向乙方全面介绍项目及拟转让标的状况并详细解释本合同条款。3、乙方与甲方营销部门就合同项逐条约定明晰后,由乙方在合同上签章,甲方营销部门将乙方已签章的合同送至甲方法律事务部审核,法律事务部在经审核无误的合同上签章并退还营销部门后通知乙方前来领,整个流程应在7日内完成。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予以认可。第三条签约承诺乙方自愿与甲方签约,并做出签约承诺:在合同履行期内,完全了解并承认有关项目、权利、转让、合同等一切相关问题的合法性;以签署本合同的行为,认可甲方已按法律规定完全履行明示义务;承诺服从本项目整体物业、管理公司规定,且经营的品牌类
38、别符合整体规划方案布局;承诺服从本项目半数以上(“半数”系指经营面积超过项目总经营面积一半)权利人的共同意志;保证不因自己的行为损害甲方、产权方或任意第三方(含本项目共同利益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乙方自愿接受并承诺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并共同维护北冰洋城市广场整体经营。第二章转让标的、支付、期限及用途第四条本合同转让标的为:本项目层区号商铺的经营使用权。该商铺建筑面积平米。(具体商铺位置见附件一)第五条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标的交付乙方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见附件二)。第六条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1、
39、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确认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全额支付房款后,次日本合同起算收益。第七条转让期限:限于我国合同法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本合同租赁使用权期限为20xx年;从201_年_月日起开始计算,后续使用权年限与该宗土地的使用年限同步。第三章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第八条转让对价为:(小写)元整,(大写)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计算标准为:单价元fX转让标的所依附商铺的建筑面积m2o第九条支付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对价第四章乙方权利义务第十条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办理转让标的的确认交付手续;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
40、未办理交付手续,以甲方通知的期限截止日为实际交付日;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内出具体申请请求延期交付,且延期理由得到甲方认可的,双方可就交付事宜另行约定。第十一条以严格遵守签约承诺为前提,乙方在转让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转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2、第三年期限届满前,在确认履行本条第1款约定的前提下,有权自行转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3、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开展上述2种情形以外的其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行为。第十二条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一切依前条约定有权实施、并引起经营使用权变动的行为,受以下条款约束并加以规范。1、出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的,除符合第十一条的约定
41、外,还应与出让前书面通知甲方,采取甲、乙双方约定解除本合同以及经营管理合同后在由甲方、受让方按照本合同签订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以及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受让方按照原经营管理合同内容签订经营管理合同的方式办理;新转让合同生效后,乙方对受让方的履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2、其他行为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就具体事宜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遵照协商结果办理。第十三条转让期限届满,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生效后,乙方无偿获得该转让标的后续二十年使用权并享受收益。第五章甲方权利义务第十五条甲方应保证转让标的所依附商铺的配套设施在交付时完好并能正常使用。第十六条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如未按合同
42、规定的时间交付转让标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逾期在三十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次日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收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三十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按原总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所收款项;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已收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第十七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质灾害、乱动、战争、疾病流行、突发事件、政府行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预料的情形)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责任,但在政府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的情况下,甲方按照乙
43、方在不可抗力中的损失比例,在取得的补偿范围内对乙方进行合理补偿。第十八条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的行为具有以下列任一情形,经书面催告逾期仍不纠正或造成的损害已无法逆转的,行为无效并构成乙方违约:1、违反第十七条的约定,擅自进行的无权或越权行为;2、虽有权进行,但在具体实施中违反第十八条之约定方式,行为不当的。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合同解除时乙方剩余期限经营使用权的对价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并向乙方追偿其他损失:1、凡依本合同约定,乙方构成违约,经催告于90日内仍不予纠正
44、的;2、损害公共利益,已触犯刑事或经制止不予纠正的;3、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经催告在90日内仍无法履行的;4、具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依本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的事由,经甲方催告后在90日内不予纠正或无法逆转的。第二十一条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退还乙方所交全部经营使用权转让款,并以该款项10%补偿乙方损失。第七章送达及争议解决第二十二条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双方约定一下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无论是否签收,向该地址寄送的特快专递收寄凭证即是双方认可的合法送达凭证,受送达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抗辩该送达凭证的效力。若乙方约定地址发生变更,必须于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经书面通知,
45、乙方无权以地址变更为由抗辩甲方向约定地址寄件的送达效力,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合同解除不影响本条效力。甲方地址:,邮政编码.乙方地址:,邮政编码.第二十三条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约定指定的通讯方式。乙方通讯方式变更,必须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乙方联系方式:,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切实履行,若发生纠纷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需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分、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一日商铺使用权转让
46、篇9甲方:乙方:为了发展土地资源,发展农村经济建设。药材爱纳香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信。第一条:林地流转地块面积(一)乙方将合法拥有的位于贵州省册亨县Y他镇村组的林地亩流转给甲方。具体林地和熟地使用权流转面积以实际流转面积为准。(二)乙方所有林地或熟地具体位置坐落在组山坡,总面积亩四个界限: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三)乙方:所有林地、熟地内的牧草、林木、杂树及附着物由乙方自己清除干净,如有坟墓、人行路、公路、田边、田沟、房前房后最好不要妨碍以上的几点要求,避
47、免发生纠纷。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任何伤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林木砍伐清理由乙方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理才发手续。第二条:转让期限转让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期限满。药林和其他经济作物和林地归还乙方,如方需要继续承包,可以从新订合同。第三条:转让交易方式(一)甲方为带动乙方共同致富,甲方提供药林种苗。乙方负责播种、除草施肥管理,甲方负责收购按每斤元收购。(二)林地使用权一经同意流转协商,乙方将原持有的林权证交给当地林业部门,在签订合同时现场登记并协助甲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药林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及其他附着物的使用权因此而获得的其他各项权益乙方不分配收益。(二)甲方在林地使用期间依法自主经营,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三)林地使用权合作期满,只要国家关于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政策有重大政变,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是否继续,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四)有权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在林区设置防火剂安全管理,直接为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