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法律关系》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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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海事法律关系,本章内容,第一节 海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性质第二节 海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第三节 海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第四节 海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第五节 海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第六节 国际海运市场管理制度,第一节 海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性质,一、海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海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海商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海事权利和海事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案例1 甲公司将某船卖给乙公司,乙公司由于经费紧张只支付了一半船款双方约定余款于3年内结清。乙公司接手该船后一直未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后来乙公司在经营中同丙修船厂签订了修船合同,将该船交由丙修船厂修理,并因拖欠修船费而与丙修船厂发生

2、了争议。丙修船厂诉至法院,申请扣押该船。甲、乙公司辩称:依我国海商法,由于该船所有权之转移未经登记,则甲、乙公司(即船舶所有权转移当事双方)就当然可以以该船所有权转移未经登记,因而未发生效力为由来对抗丙公司(即第三人)的权利主张。问题:法院是否应支持甲、乙公司的主张,判丙公司败诉?,答案:甲、乙公司之抗辩不能成立 因为海商法第9条关于船舶所有权的转移应当登记,未登记则不得对抗第三人的规定绝对不能理解为如果船舶所有权转移未经登记,船舶所有权转移当事双方可以以船舶所有权转移未经登记,因而未发生效力为由来对抗第三人的权利主张。在船舶所有权转移当事双方与第三人的关系上,海商法第9条仅赋予第三人以主张船

3、舶所有权转移未经登记因而不受其约束,并可以主张该所有权转移无效的权利,而从未赋予船舶所有权转移当事双方以任何意义的抗辩权。故甲、乙公司对丙公司之抗辩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如果法院支持甲乙公司的判决也就毫无疑问是错误的了。,案例2 某轮船东A与托运人B签订了一份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某轮承运一批小轿车,自纽约运往大连。合同规定:有关承运人的责任及免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确定。该轮在航行途中遭遇飓风,有10辆装载在舱面上的小轿车被刮入海中。同时,由于风浪太大,致使舱内有10辆小轿车发生移动而互相碰撞挤压,经事后鉴定,均已完全报废。另外,为了抵御风浪,船长下令向压载舱打入压载水,但由于船员在检查压

4、载水舱时,未将其中一个阀门拧紧,致使海水进入货舱,又有10辆轿车因长时间遭海水浸泡而锈蚀,也都完全报废。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船长下令将未受水湿的汽车移致二层舱。但在搬移过程中,由于操纵吊机的船员因连续抗风,过度疲劳,因而错误地按动了按钮,又致使10辆汽车掉落舱底,完全毁坏。事后查明:A将部分轿车装载在舱面,并未征得B的同意,也不符合航运惯例;承运人对于舱内轿车的积载,并无不当;根据B所提供的货物发票等证据,小轿车的到岸价格(CIF 大连)为20000美元/辆;该小轿车每辆毛重2000公斤。另外,假设特别提款权与美元的比价为:1特别提款价=1.3美元。,B就上述货损向A提出了索赔。请问:1对于装

5、载在舱面的10辆轿车的损坏,A应否赔偿?赔偿额为多少?为什么?2对于在舱内因互相碰撞挤压而造成损坏的10辆轿车,A应否赔偿?赔偿额为多少?为什么?3对于遭海水浸泡而损坏的10辆轿车,A应否赔偿?赔偿额为多少?为什么?4对于掉落舱底而损坏的10辆轿车,A应否赔偿?赔偿额为多少?为什么?,最佳答案 争议焦点:承运人装载甲板货是否可以享受免责与责任限制权利;管船过失与管货过失的区别。1.对于装载在舱面的10辆轿车的损坏,A应赔偿。赔偿额为200000美元。分析:A将部分轿车装载在舱面,并未征得B的同意,也不符合航运惯例。根据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三条 承运人在舱面上装载货物,应当同托运人达成协议,或者符合

6、航运惯例,或者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九条经证明,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是由于承运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承运人不得援用本法第五十六条或者第五十七条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由此可以得出对于该10辆轿车,A丧失赔偿责任限制。故应全额赔偿。2.对于在舱内因互相碰撞挤压而造成损坏的10辆轿车,A不必赔偿分析:,由于风浪太大,致使舱内有10辆小轿车发生移动而互相碰撞挤压,经事后鉴定,均已完全报废。事后查明:承运人对于舱内轿车的积载,并无不当。这10辆轿车的损害是由于海难,承运人免责。故A不必赔偿这10辆轿车的损失。3.对于遭海水浸泡而损坏的

7、10辆轿车,A不必赔偿。分析:这10辆轿车的损失是由于船员在管船过程中发生的失误所造成。属于管船过失,故A不必赔偿。4.对于掉落舱底而损坏的10辆轿车,A应赔偿。赔偿额是52000美元。为了货物过多受损而转移货物属于保管货物的行为。此时发生的过失属于管货过失,承运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海事法律关系的性质,(一)海事法律关系是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我国海商法只承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海事主体。船舶不可以,(二)海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三)海事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的社会关系。(与道德的实现方式相比较)(四)海事法律关系是以海事权利和海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8、(与劳动合同关系、婚姻关系比较),第二节 海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按照民商法理论,海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1、自然人2、法人 法人的定义、成立条件和种类3、其他组织,二、按照经营海运业务的范围划分,海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各种类型,(一)船舶所有人(船东)最基本的海运企业。(二)船舶经营人 国有船舶经营人(三)船舶承租人 船舶承租权不因所有权的转让而受影响。即“买卖不破租赁”(四)多式联运经营人 运输方式:海陆、海空、海陆空。(五)海上保险人(六)船员 雇佣合同,第三节 海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案例:某轮船东A与托运人B签订了一份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某轮承运一批小轿车,

9、自纽约运往大连。合同规定:有关承运人的责任及免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确定。该轮在航行途中遭遇飓风,有10辆装载在舱面上的小轿车被刮入海中。同时,由于风浪太大,致使舱内有10辆小轿车发生移动而互相碰撞挤压,经事后鉴定,均已完全报废。另外,为了抵御风浪,船长下令向压载舱打入压载水,但由于船员在检查压载水舱时,未将其中一个阀门拧紧,致使海水进入货舱,又有10辆轿车因长时间遭海水浸泡而锈蚀,也都完全报废。在本案中,船东A最主要的义务是什么?托运人B最主要的权利是什么?,第三节 海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海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各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一、行为 海上运输合同的客体是特定的运输行为

10、。海上拖航合同的客体是海上拖航行为。海上救助合同的客体是海上救助行为。二、劳务 船员雇佣合同的客体是包含相应技术含量的劳务。,三、财产 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以及船舶租用合同的客体都是船舶。四、相关利益海上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保险利益 案例 某轮船东A与承租人B签订了一航次租船合同,承运100辆小轿车以及1000套汽车音响,自香港运往大连。租船合同规定:有关出租人的责任及免责依照1924年海牙规则确定。,第四节 海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海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由其各方主体所享有的海事权利和所承担的海事义务所组成的。权利表现为:权利人得以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11、的资格。义务表现为:依据法律或权利人的要求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海事权利和海事义务可归纳为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两大类。海事权利的行使和海事义务的承担,不但要遵守一般的民法要求,还要符合海商法的特殊规定。比如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单务性海事法律关系,双务性海事法律关系,第五节 海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事实是指根据海商法的规定,能够引起海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一、行为 作为法律事实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有意识的活动。行为可以分为法律行为、合法的非表意行为、侵权行为、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一)法律行为 是指行为人基于意思表示实施的,以产生、变更或消灭

12、海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合法行为。,(二)合法的非表意行为 是指行为人在没有追求海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之目的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实施的合法行为。比如共同海损行为。(三)侵权行为 是指行为人没有合法依据而实施的,侵害了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比如船舶碰撞。人身权包括人格权(生命、健康、尊严)和身份权(姓名、形象、配偶权、名誉)。(四)行政行为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比如行政管理行为中的船舶登记、海员培训和发证。(五)司法行为 是指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司法权的行为。比如判决或仲裁裁决,二、事件是指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无关的客观事实。比如时效制度、海啸、雪崩、地震等。,第六节 国际海运市场管理制度,一、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经营者(一)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经营者(二)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四)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者(五)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 二、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经营活动(一)从事国际船舶运输业务与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的经营规则,(二)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的经营规则(三)从事与国际海运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的规则(四)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规则 国际货代业务的范围包括受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以及服务费。(五)船舶管理 核心内容是船舶登记制度。我国的船舶登记主管机关是港务监督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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