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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10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经信委):为贯彻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加快推动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就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显著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通
2、过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的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固体废物、废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二、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主要任务(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根据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优化园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体现产业集聚和循环链接效应,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供水,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二)促进产业循环链接。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建设和引进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切实提高资源产出率。(三)推动节能降碳。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技术装
3、备优化升级,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提高能源利用管理水平。(四)推进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利用。园区重点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原材料和废弃物源头减量。加强资源深度加工、伴生产品加工利用、副产物综合利用,推动产业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推进中水回用和废水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开展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利用。(五)加强污染集中治理。加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实行污染治理的专业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强化园区的环境综合管理,构建园区、企业和产品等不同层次的环境治理和管
4、理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三、组织实施(一)明确责任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经信委)对本地区“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负总责,要充分发挥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谋划、协调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园区管委会(或相应管理单位)是循环化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园区内有关企业负责实施本企业的循环化改造项目。(二)确定园区清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经信委)应系统梳理本地区省级以上园区发展现状和循环化改造工作基础,提出开展循环化改造
5、的原则、条件等,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研究提出本地区“十四五”具备条件进行循环化改造的园区清单,督促指导相关园区按照“一园一策”原则编制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并于2022年6月底前将本地区“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园区清单和每个园区循环化改造的预期成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三)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清单内园区的管委会(或相应管理单位)应根据园区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方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经信委)审核同意后实施,并从2022年起每年底前将本年度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进展、成效、经验、困难等情况报送省级及计划单列市发
6、展改革委、工信厅(经信委)。实施方案包括园区的基本情况、改造的主要任务、实施的主要项目(包括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预期成效、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其中,预期成效包括节能量,节水量,二氧化碳减排量,固体废物、废水、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量,园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用水量,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资源环境指标。(四)加大政策支持。园区所属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土地、资金等要素支持,帮助协调解决园区循环化改造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经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现有政策资源,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相关项目的财税金融政策
7、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利用现有政策资金对园区循环化改造中的重大项目择优予以支持。(五)加强督促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经信委)负责督促指导园区落实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成效评估和验收工作,确保园区循环化改造质量和效益,并从2023年起每年初将前一年度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总体进展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于2026年初报送“十四五”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总结报告。(六)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经信委)应及时总结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组织相关方面交流经验、互学互鉴、共同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