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特殊食品经营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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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地方标准特殊食品经营管理规范编制说明1 .工作简况1.1 任务来源本文件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按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江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赣市监标(2023)6号)要求,经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完成。本文件规定了特殊食品经营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专区专柜要求、标签与说明书、广告与宣传、网络经营、食品安全自查、投诉与建议处置。1.2 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作为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殊食品在市场上的占比及需求也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就是特殊食品安全问题及潜在风险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

2、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江西省特殊食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和报告规定(试行)等重要文件精神,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以“特殊食品经营管理规范”为依据,旨在规范特殊食品经营主体行为,提高特殊食品经营主体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营造特殊食品良好消费市场环境。1.3主要工作过程本标准的起草小组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共同组建,由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负责具体流程。该标准目前研制的主要过程和下一步计划是:(1)预研阶段。本环节主要工作是组建起草小组、标准选题、查阅资料等。通过查阅特殊食品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法律法规、文献资料,立足我省实际情

3、况,最终确定标准选题0(2)立项。标准起草小组查阅了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及其他文献资料。标准起草小组综合前期工作,完成了标准初稿的编写,并通过立项论证会。下一步将在江西省标准化业务管理平台上传公示材料并向各方征求意见,不断完善标准内容。2 .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2.1 标准编制原则本文件编制在遵循“适用性、充分的可预见性、高效的协调和兼容性、灵活的开放性”等原则的基础上,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力求内容科学合理,符合行业工作实际需要,并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2. 2制定标准主要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

4、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江西省特殊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和报告规定(试行)2.3本文件内容说明本文件总体框架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专区专柜要求、标签与说明书、广告与宣传、网络经营、食品安全自查、投诉与建议处置、附录等内容。2.3.1 “范围”中规定了本文件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本文件适用于开设实体门店、网络销售的经营者,从事各类特殊

5、食品销售活动。2.3.2 3.2“规范性引用文件”罗列了标准中引用的标准信息及相关规定,包括GB107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29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2.3.3 术语和定义”中界定了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网络经营等5个术语,参考了国家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表述。2.3.4 “基本要求”中界定了特殊食品经营的“通用要求”、“主体要求”、“经营资质要求”、“从业人员管理要求”、“进货查验要求”等五个方面要求。2.3.5 “专区专柜要

6、求“中界定了“专区设置”、“专区标识”、“消费警示用语”等方面的要求。2.3.6 3.6”标签与说明书”规定了特殊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不得销售以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2.3.7 ”广告与宣传”规定了特殊食品经营过程中广告宣传的相关要求,包括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虚假宣传特殊食品以及特殊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2.3.8 “网络经营”规定了特殊食品网上经营的要求,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特殊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在市场监管部

7、门备案,取得备案号以及网络经营者应当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2.3.9 “食品安全自查”规定特殊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并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执行,每年一次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且自查记录内容应当真实、准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2.3.10 3.10“投诉与建议处置”规定了特殊食品经营者应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建议,处置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2.3.11 附录”为包括“附录A”和“附录B”,分别为特殊食品提示牌参考样式和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要求3 .主要试验的分析以及预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3.1 主要试验

8、的分析由于本文件属推荐性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均取自国标、规范性文件、地方经验,故无需进行主要试验分析。3.2 管理效益及社会效益本文件制定并投入使用后,将有助于我省特殊食品行业规范化发展,对规范特殊食品经营主体行为,提高特殊食品经营主体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营造特殊食品良好消费市场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4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本文件未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目前尚无“特殊食品经营管理规范”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江西省地方标准,上海市制定了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浙江省制定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南京制定了保健食品经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辽宁

9、省制定了辽宁省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等与保健食品经营相关的标准。5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本文件条款均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6 .作为推荐性标准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条:”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第十一条:“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J第十三条:“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J本文件建议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7 .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7.1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经营企业力量,搭建特殊食品经营交流宣传平台,为标准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7.2在标准实施后结合开展日常工作将特殊食品经营管理规范纳入我省食品安全治理标准体系,并结合标准要求对特殊食品经营主体的相关要求、经营过程、自查自纠等进行规范,以推动我省特殊食品经营主体规范经营,不断提高特殊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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