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营改增》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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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聚焦营改增,现行流转税征税范围,改革背景,1994年形成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税制格局,与当时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和税收征管水平相适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的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新的经济形态不断出现,使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日益突出,对服务经济发展形成税制上的制约,改革背景,采取营改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使市场细分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服务业出口,改革背景,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2012年政府工作报

2、告: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抓紧制定扩大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改革框架,一、税收收入归属。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二、税收优惠政策过渡。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改革框架,三、跨地区税种协调。试点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非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

3、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四、抵扣政策的衔接。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地区和开始时间,迎接营改增的准备,思考:一、营改增过程中,大部分纳税人税负下降,但一些纳税人税负上升,什么原因?二、如何享受国家营改增政策的有利方面?三、该从哪几方面做好准备工作?,应税劳务,应税劳务,应税劳务,应税劳务,应税劳务,应税劳务,征税范围,在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或者出

4、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二、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征税范围,注:境内与境外的理解(一)港、澳、台地区(二)海关监管区注: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包括价外费用注:非营业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应税服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其他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一般纳税人,试点地区的规定:一、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500万的试点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

5、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二、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分别计算的原则确定。举例分析,一般纳税人,三、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含500万)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固定、会计核算健全的,可以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四、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五、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情形: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六、上海试点时曾规定,

6、2011年年审合格的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不论是否超过500万元,均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七、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小规模纳税人,一、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不含)的试点纳税人二、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分析:代扣代缴增值税的两种情形,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

7、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注:建筑业、铁路运输、邮电通讯,税率为11%,金融保险和生活型服务业按照简易计税办法征收,计税方法,一、一般纳税人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进项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计税方法,三、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2年1月1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

8、半征收增值税,计税方法,(二)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三)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税方法,注: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差额征税,一、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差额征税,二、

9、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差额征税,三、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注:营业税优惠政策过渡,相关会计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销项税额(1)进项税额(2)已交税金(2)进项税额转出(3)减免税款(3)出口货物退税额(4)出口抵减内销 产品应纳税额(4)转出多交增值税(5)转出未交增值税余额:留抵税额,实务分析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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