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铜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制品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5593221 上传时间:2023-07-31 格式:DOCX 页数:54 大小:187.7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铜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制品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4页
山东铜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制品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4页
山东铜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制品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4页
山东铜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制品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4页
山东铜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制品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山东铜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制品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铜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制品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5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东铜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制品500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铜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铜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制品500吨项目项目代码2209-371425-89-01-53868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

2、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Y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坟)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9-371425-89-01-538682总投资(万元)2000.0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0.2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IlOO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根据齐河

3、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优化产业功能区布局的批复(齐政字(2022)16号),华店镇成立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功能区的四至范围:北至袁庄村,南至东油村南,东至甄孙村,西至天宇路,规划面积4.10km2(6147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环评文件: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名称: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原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德环函(2022)9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原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符合性分析(1)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概况根据齐河县人民政府关

4、于同意优化产业功能区布局的批复(齐政字12022)16号),华店镇成立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功能区的四至范围:北至袁庄村,南至东油村南,东至甄孙村,西至天宇路,规划面积4.10km2(6147亩)。根据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原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德环函(2022)95号),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产业定位:高端机械制造、智能装备制造、绿色包装印刷与新型建材4大产业集群和高端家具制造、汽车零部件、新型装配式建筑3大特色产业。(2)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项目准入条件根据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环境影

5、响报告书,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控制级别,见表1-1。表1-1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行业控制级别表主导产业大类中类小类控制级别汽车零部件制造C36汽车制制造业C361汽车整车制造全部C362汽车用发动机制造全部C363改装汽车制造全部C364低速汽车制造全部C365电车制造全部C366汽车车身、挂车制造全部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全部高端机械制造、智能装备制造C33金属制品业C33I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全部C332金属工具制造全部C333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全部C334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全部C335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全部C336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涉及电镀、

6、酸洗、钝化、电泳、磷化等XC336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漆、喷塑等C337搪瓷制品制造全部C338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全部C339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1黑色金属铸造XC3392有色金属铸造XC3393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XC3394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C34通用设备制造业C341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全部C34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全部C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全部C34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全部C345轴承、齿轮及传动部件制造全部C346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全部C347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全部C348通用零部件制造全部C349其他通用

7、设备制造业全部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51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全部C352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全部C353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设备制造全部C354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全部C355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全部C356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全部C357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全部C35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全部C359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全部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1电机制造全部C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全部C383电线、电缆及电工器材制造全部C384电池制造全部XC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全部C386非电力家

8、用器具制造全部C387照明器具制造全部C389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全部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C391计算机制造全部C392通信设备制造全部C393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全部C394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全部C395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全部C396智能消费设备制造全部C397电子器件制造全部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全部C399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全部C40仪器仪表制造C401通用仪器仪表制造全部C402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全部业C403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全部C404光学仪器制造全部C405衡器制造全部C409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全部绿色包装印刷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C231印刷全部C232装

9、订及印刷相关服务全部C233记录媒介复制全部新型建材、新型装配式建筑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全部XC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全部C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全部C304玻璃制造全部XC305玻璃制品制造全部C306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全部C307陶瓷制品制造全部XC308耐火材料制品制造全部X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X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中机制砂、机制石子制造X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高端家具制造C21家具制造业C2H木质家具制造全部C212竹、藤家具制造全部C213金属家具制造全

10、部C214塑料家具制造全部C219其他家具制造全部注:控制建议:优先发展一;限制发展;禁止发展一X;对于功能区规划中的基础设施规划,其行业类别均为优先发展类,在此不再列表说明:允许发展行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其他政策要求,不属于落后淘汰的项目或生产工艺,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开发区应严格控制其行业规模;未在以上规定范围内的行业应根据禁入清单与准入条件分析论证后,确定能否入区;鼓励低风险、低污染、无污染或轻污染行业进入;现状山东久隆恒信药业有限公司属于C27医药制造业,可保留,规划期内其他医药制造业均禁止进入;且山东久隆恒信药业有限公司应根据政策要求适时搬迁。本项目所属行业不在主导产业中,不在华

11、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禁止入区行业之列,属于允许进入,根据“三线一单”分析可知,项目符合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要求,因此项目符合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项目准入条件。(3)园区环评批复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原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情况见表1-2。表I-2本项目与审批要求符合情况德环函(2022)95号项目情况符合性产业定位高端机械制造、智能装备制造、绿色包装印刷与新型建材4大产业集群和高端家具制造、汽车零部件、新型装配式建筑3大特色产业。本项目属于“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12、”,为制造业所需原料,基本符合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定位。符合关于环境基础设施在现状基础上,同步规划配套建设排水系统、中水系统、燃气系统、供热系统。规划功能区用水由八里水厂提供:污水处理厂依托现状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并扩建:功能区居民采用供热管网集中供热,就近接入齐河县供热管网,工业企业不实施集中供热,入区企业如需使用蒸汽,应采用清洁能源供热:功能区供电电源为220KV晏城变电站,保留现状35KV西郊变和35KV大夫营变供电;功能区用气由华店天然气门站接入:功能区生活垃圾依托齐河县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置。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依托厂区自来水管网提供,项目废水不外排。符合经上表分析,本项

13、目的建设符合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原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要求。2、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2022年4月26日,齐河县各部门在县政府三楼西会议室召开关于沿黄地区工业项目手续规范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2第1次),会议对清单内的工业项目确定了三条处置方案,其中第二条规定:清单中的在建项目,应按照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尽快完善立项、能评、安评、环评、土地、规划、取水、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根据齐河沿黄工业项目清单可知,本项目已划归为在建项目,履行环评手续,目前项目所在工业园区相关手续正在申报中,项目已于2022年9月取得了立项文件(备案号为:2209-37

14、1425-89-01-538682),目前环评手续正在办理。本项目所在工业园区相关手续正在申报中,根据齐河沿黄工业项目清单可知,本项目属于在建类项目,应按照关于沿黄地区工业项目手续规范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2第1次)中在建项目的工作要求,尽快完善环评手续。因此,本项目环评可以进行审批。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富鼎华建产业园9-2号厂房,根据齐河县华店镇总体规划-镇区远景规划图(2018-2035)可知,项目厂区不在其规划范围内。根据齐河县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发展规划图(2021-2035年)、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所在富鼎华建产业园土地证(鲁(2020)齐河县不动产权笫Oo

15、O7921)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园区准入行业控制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可满足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原华中富新技术开发区)的相关要求,项目的选址合理。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齐河县华店镇总体规划镇区远景规划图(2018-2035)见附图2,齐河县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发展规划图(20212035年)见附图3,商品房买卖合同见附件4,富鼎华建产业园土地证见附件5。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同时,项目己经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

16、案,备案号为:2209-371425-8901538682,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3。2、与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齐河县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一级保护区以齐河县水厂厂界为基准向外IOom所形成的包围线以内为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072km2.不设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项目厂区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之内,另外,周围居民主要以集中式城市供水作为水源,项目对周围供水影响较小。3、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可知,齐河共有3处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德州市齐河县西

17、南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德州市黄河流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功能区生态红线、德州市齐河林场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见表1-3。表1-3齐河县境内的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序号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代码所在行政区域边界描述面积km2生态功能市县(区、市)1德州市黄河流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SD-I4-B1-13德州rb-齐河县东北至戴寺村,西南至潘庄村。30.50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包含齐河黄河水乡国家湿地公园、齐河县饮用水源地2德州市齐河县西南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I4-B3-02德州市齐河县东至荣庄村,西至段庄村,南至油房村西,北至西桥村。28.04防风固沙

18、、土壤保持3德州市齐河林场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I4-B3-06德州市齐河县区块1:齐河县表白寺镇孙耿小学西北侧:区块2:东北至许家,西至蔡王庄,南至大漠刘。5.39防风固沙、土壤保持本项目厂区中心坐标:(N36度46分37.663秒,El16度40分3.039秒),不在德州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德州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见附图4。3、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见表表1-4德州市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编号包含要素所在区县面积km?YS3714251

19、110017黄河(齐河段)齐河县8.83YS3714251110018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齐河县2.39YS3714251I10019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齐河县9.2YS3714251110020徒骇河齐河县1.53本项目厂区中心坐标:N36度46分37.663秒,El16度40分3.039秒,不在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德州市生态红线保护图见附图5。(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里的内容进行分析。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德政字202119号文件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为:到2025年,全市PM”

20、浓度进一步下降,达至j45g到2035年,全市大气环境PM2.5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即35gnR根据2021年山东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齐河县第一中学监测点),齐河县2021年环境空气中除PMI、PM2.5为不达标,其他因子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为不达标区。拟建项目位于华店镇(编码为YS3714253310008),属于一般管控区。拟建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不涉及主要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不属于布局敏感区和弱扩散区中禁止新、改、扩建的项目。拟建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引起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符合大气环境质

21、量底线要求。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德政字202119号文件要求,扩建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为: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HI类,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n类的水体断面达到15%左右,稳定达到或优于IV类水体断面超过50%。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稳定达到或优于In类的水体断面达到30%左右,稳定达到或优于IV类水体断面超过80%,城乡全面消除黑臭水体,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根据齐河县环保局公布数据整理甘南桥断面例行监测数

22、据(2021年6月2021年12月),现状监测的水质指标中COD、氨氮均不存在超标现象,说明区域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较好。拟建项目位于华店镇(主要河流:老赵牛河,管控分区编号:YS3714252210009),属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拟建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不会引起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恶化,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底线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

23、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拟建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在贯彻落实德政字202119号文件提出的管控要求的基础上,不会引起项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综上,拟建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里的内容进行分析。区域能源资源利用上线按照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机制要求,分解落实压减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完成省定压减任务。初步确定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只减不增,按照每年2%

24、压减,实际消费总量需等国家确定压减基调后由省发改委下达。水资源利用上线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明确控制目标。控制水耗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新鲜水消耗较大的工业项目须进行水资源评价。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81左右。到203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11左右。管控区:根据地下水超采等

25、状况,衔接各部门地下水开采相关空间管控要求,将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等区域,划为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德州市全市属于深层承压水禁采区,武城县、夏津县、乐陵市、宁津县部分地区同时属于浅层地下水限采区。本项目位于齐河县属于深层承压水禁采区。管控要求:德州全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深层地下水禁采区: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要求,现状深层

26、承压水开采井要结合替代水源建设逐步封停。逐步关停非生活用水和部分有水源替代条件的深层承压水开采井,2025年前全部关停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试行“退地减水”措施,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生态树种。工业生产、城市绿化、生态景观等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用地下水。符合性分析:德州全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区,项目用水均采用市政供水管网提供自来水,不涉及地下水的开采和使用,满足水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土地资源利用上线与目标到202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43207kn?以上。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52

27、8302k?,质量稳定中有提高、布局更合理。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2031.50km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85.28kn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4621k?,基础设施发展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达到19.61%,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到50.86万元/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575.36km2,全市林木覆盖率达45%,人均绿地面积达12.0Om2。通过对我市近十年土地利用变化规律进行分析后预测,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控制在6379.92km2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达220870km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95.49k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28、程度控制在21.3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到95.47万元/公顷。拟建项目不涉及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营运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拟建项目购置和租用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不新增占地。综上,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6月28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分析详见表l-5o表1-5与德政字2021J19号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

29、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同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

30、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Ik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1、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己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209-371425-89-01-538682,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11、项目不属于前述禁止的行业。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地卜水源地及为地表水源地输水的引黄、引江河道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31、分方案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饮用水地表项目不位于前述敏感区域内。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3、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干流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潘庄引黄干渠、李家岸引黄干渠、引徒总干、七一河、六五河等引黄、引江河道以及其他具有引黄、引江功能的河道均禁止设置排污口,其他河流限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必须设置的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加强对主要河流及岸线的

32、管理和保护,河道两侧管理和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4、加强对黄河的保护,沿黄区域开发建设须满足相应管理和保护要求。5、加强对大运河的保护(包括卫运河、南运河)。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试行)大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大运河山东省德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德州段)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实行建设项目遗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未经文物部门批准

33、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除依法批准的防洪、航道疏浚、水工设施维护、输水河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破坏大运河遗产本体的工程建设。6、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同时须经森林公园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及以下森林公园执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已编制总体规划的应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其他有具体管理要求的可在要求范困内进行,并经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未列入生态红线但具有保护意义的大型集中林地、森林公园等区域应加强管理和保护,禁止工业项目

34、建设。7、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保护范围内或规划范困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湿地保护条例,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或管理要求,其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要求,实行分区管理的湿地公园其建设活动应符合分区管理要求,各种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8、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相关规定,禁止进行条例明确禁止的行为,进行条例禁止范围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重大建设工程,在报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前,应报相应级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9、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

35、制地带禁止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开发建设工程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10、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煤炭、聚氯乙烯、医药、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危险废物处置、加油站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1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相关规定。12、沙化土地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全国防沙治沙规

36、划中相关规定。13、各县、市、区划定的限养区内禁止扩大养殖规模,禁养区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项目;德州市划定的水产禁养区内禁止进行人工水产养殖,限养区禁止一切设施性、投饵性、施肥性渔业养殖生产。14、落实并执行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中区域管控要求,特别是生态和产业布局要求。15、在限制要求中,确需实施的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民生保障及基础设施等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要求: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确保增产减污。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20%以下的区域(按上一年度年均值,下同

37、),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1倍替代;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20%50%以内的区域,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2倍替代;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50%以上的区域,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3倍替代。2、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相应主管部门的意见:限制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对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3、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许可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未

3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危险品生产项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4、控制化工项目建设,新建化工项目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及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德州市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等实施的化工项目须满足园区审查的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建固定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除外。5、碳素

39、、印染、铅蓄电池、皮革糅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的新上】、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指标:2、项目不属于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同时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不涉及通航、渔业水域:3、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4、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建设;5、项目不属于碳素、印染、铅蓄电池、皮革糅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的新上项目;6、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电加热,不涉及煤炭的使用:7、项目不涉及VoCS的产生和排放;8、项目不属于新、改、扩建有色金属冶炼(铜冶炼、金冶

40、炼、铅锌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皮革糅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电镀)、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聚氯乙烯)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9、项目不涉及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建设:10、项目不属于重点耗能项目:1】、项目位于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内,位于工业园区内。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其他新建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只能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包括其相邻管理区域)建设,i般不得在乡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具体包括:制浆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化纤(除单纯纺丝外);人造革、发泡胶等塑料制品制造;羊绒及羊毛清

41、洗;大豆蛋白;玉米淀粉、味精、柠檬酸、赖氨酸制造:有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太阳能电池片: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研发基地: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等。6、新(改、扩)建耗煤项目执行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须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须取得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全市区域内禁止燃烧煤砰石等高硫燃料: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建设燃烧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集中供热除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集中供热、供汽管网覆盖范围

42、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全市禁止新上35th以下燃煤锅炉。7、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目应进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膨响评价,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8、新、改、扩建有色金属冶炼(铜冶炼、金冶炼、铅锌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皮革糅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电镀)、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聚氯乙烯)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不包括电子及新材料工业项目以及不列入重金属总量管理的生活垃圾及危

43、废焚烧项目),实施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和工程削减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经监测并可核实的,可作为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禁止在土壤重金属质量超标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金属污染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贲任书有关重金属减排任务考核不合格区域建设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9、禁止企业独自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工业园区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1()、控制碳排放总量,重点耗能项目建设应考虑碳排放要求,其环评文件中应有碳排放分析内

44、容(具体要求在相关政策及技术条件明确后实施)。IK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乡镇及街道应设立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现有工业企业应逐步向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搬迁。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华店镇)/华店镇(ZH37142530007)一般管控单元1 .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要求。2 .控制制浆造纸等用水量及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禁止印染、制革、电镀等工业项目建设。工业建设应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中产业准入要求。1 .本项目不属于全市空间布局约束要求内规定内容。2 .项目不属于制浆造纸等用水量及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工业项目。1 .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

45、723762019)规定的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执行重点管控区排放标准。2 .严格控制VoCS排放重点行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单元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应严格遵守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 .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标准。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所排废水经预处理后须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对影响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1.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颗粒物LOmg/m3)。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