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万只新型腹膜透析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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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名OO万只新型腹膜透析附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海奥富(山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O万只新型腹膜透析附件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IZ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临淄区行政审

2、批服务局项目备案文号2202-370305-89-01-766437总投资(万元)1200.00环保投资(万元10.OO环保投资占比(%)0.83施工工期8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_用地(用海)面积(而)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一否置项是设专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噂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J.界外500米范国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拟建项目废气不飒鳍号染物。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拟建项目不新增废水直排。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拟建项目环己酮

3、危险物质储存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卜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拟建项目用水来源于临淄区自来水管网,不设取水口。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拟建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项目否规划情况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调整临淄经济开发区三个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和产业定位的批复(临政字20218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2021年12月24日,关于转发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临淄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11日以关于重新调整临淄经济开发区三个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和产业

4、定位的批复(临政字202187号)批准同意调整临淄经济开发区三个产业园区规划面积和产业定位。批复确定新医药产业园面积10.31平方公里,北至梧台路、西至博临路、南至青银高速、东至辛河路-张皇路-鹏达环保东侧,依托齐都药业、巧媳妇食品、鹏达环保等企业为龙头,重点发展健康医药、食品加工、智能制造及配套服务、环境治理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1、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总体规划面积10.31kE规划主导产业为健康医药、食品加工、智能制造及配套服务、环境治理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2、准入清单根据园区规划,园区行业准入清单见下表:表1新医药产业园行业准入清单行业大类行业中类行业小类控制级别C27医药

5、制造业C271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2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3C2730中药饮片加工C274C2740中成药生产C275C2750兽用药品制造C276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61生物药品制造C2762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C277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278C2780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2塑料制品业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仅限于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C13农副食品加工业全部全部C14食品制造业C141焙烤食品制造全部C142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全部C143方便食品制造全部C144乳制品制造全部C145罐头食品制造全部C

6、146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全部C149其他食品制造全部C34通用设备制造业C341C348全部C349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机器人制造其他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51C353全部C354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C3544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其他(全部)C355C359全部C36汽车制造业全部全部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1C389全部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1计算机制造全部C392通信设备制造全部C393-C399全部C409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全部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1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全部C42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及秸秆、稻草、

7、木皮、畜禽废弃物等农林废弃物加工处理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1生态保护全部N772环境治理业需要入化工园区的项目除外,其他全部允许根据化转办要求必须入化工园区的项目X注:一优先进入行业;一准许进入行业;一控制进入行业;X禁止进入行业;除上述行业外,其他符合产业定位的行业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拟建项目属于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由上表可知,属于优先进入行业,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园区准入条件。3、项目与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2项目与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需具体落实的措施本项目实际情况生态保护红线工作要求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

8、,性质不改变”的原则,参照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中划分的临淄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原则上禁止一切与生态红线保护无关的项目准入。拟建项目不在临淄区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生态保护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规划片区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区。片区开发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红线管控规划范围实施,禁止占用生态保护区。规划实施中,落实规划防护绿地建设,禁止违规占用规划绿地,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分析:根据2018年至2020年临淄区例行数据监测结果可知,2019

9、年、2020年So2、No2的年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近三年PM6PM2;的年均浓度值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环境空气功能区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类区,2025年园区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确定为SOz60ugNO240ugmPMi078ugmPM2540ugm3;2035年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确定为SO?ugmNO?40ugm3sPMIO70ug/m3、PM2.535ugm3管控分区:产业园区范围属排放强度大的高排放区域,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具体防护措施:确保产业园区

10、入驻各企业、集中热源点废气达标排放,入区企业各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环境容量指标之内,并控制在总量指标之内;新建项目涉及Se)2、NOx排放的执行倍量替代政策,以确保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的恶化;针对目前区域颗粒物已无大气环境容量的现状,应积极推动区域现有项目提标改造,削减片区内污染物排放量;根据2021年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程任务清单落实区域环境空气综合整治工作,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倍量替代制度。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工业园区单位GDP能耗及煤耗、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针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超标情况,临淄区政府已经采取了具

11、体措施,项目废气排放能够满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的要求。水环境底线区域水环境现状:根据收集的运粮河入乌河断面、乌河出境断面(东沙河)2020年1月12月的监测结果,运粮河入乌河断面、乌河出境断面(东沙河)COD、氨氮均不同程度的有所超标,己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水环境质量目标:根据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区运粮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确定为运粮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管控分区:以工业源为主的控制单元、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超标控制单元和以农业源为主的超标控制单元作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纳污水

12、体运粮河列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具体防护措施:完善产业园区污水管网及园区污水处理厂临淄区对区域内地表水超标情况已经采取了水污染防治措施并积极进行运粮河治理工程;项目生活污水进入齐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建设,产业园区内废水全部有效收集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排放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O2)IV类标准限值要求(总氮除外)后排至运粮河湿地进一步净化后流入运粮河。加强区域地表水环境整治工作。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保隙能力。土壤环境底线临淄经济开发区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监管园区,涉及土壤

13、重污染行业包括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区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一般管控区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拟建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较小。资源利用上线能源利用上线园区能源主要为天然气,应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约束,严格控制能源消费量,积极推进新能源利用。拟建项目无需供热。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规划占用一般农田、非规划区进行开发建设,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符合国土部门和土地利用相关程序要求的前提下

14、进行开发。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空间管制,规划的非建设用地禁止开发建设。根据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的管控要求,作为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拟建项目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要求。水资源利用上线产业园区开发过程中确保实现集中供水,禁止违法取用地下水;规划污水厂配套中水深度处理系统,确保规划年实现中水回用,节约新鲜水资源拟建项目用水由区域供水管网供给。行业准入负面清单C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所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拟建项目属于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所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11轮胎制造C

15、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C3041平板玻璃制造C3071建筑陶瓷制品制造C31非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全部C32有色金属冶炼和C32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业C322贵金属冶炼C32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C33金属制品业C3391黑色金属铸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注:公共基础设施及环境治理相关建设项目除外。工艺和产品准入负面清单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及产品;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3、不符合地方产业政策、环境政策的工艺和产品;4、新建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石灰、水泥、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等两高项目;5、工艺废气中含

16、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采取的污防措施不合理的工艺;6、排放的废水中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导致具有生态环境风险的工艺;涉及高盐废水,但没有有效处理措施的;7、废水经预处理后达不到园区处理厂接纳标准的:8、具有重大环境风险、无法采取有效防治、应急措施、导致生态环境风险的工艺;9、涉煤无法落实煤炭替代来源的项目;10、没有总量指标来源的项目;11、今后列入淄博市环评负面清单中的项目。拟建项目不在负面清单之列。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用地符合园区规划要求,符合园区准入条件和发展规划,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三废得到合理处置,拟建项目建设满足园区“三线一单

17、”管控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故该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拟建项目所用设备、工艺不属于淄博市全市重点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淄政办发201135号文中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淄博市产业政策。项目实行备案制,临淄区审批服务局已进行项目登记备案(2202-370305-89-01-766437)。2、土地政策

18、符合性本项目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范畴,可视为允许类项目。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拟建项目位于临淄区金银谷创业园3号厂房(东经:118。1740.050”、北纬:3605214,903),拟建项目位置属于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同时根据凤凰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所属土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具体位置详见附图5、附图6;同时,项目己取得临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准入手续及凤凰镇人民政府准入手续,详见附件3、附件4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判定根据山东

19、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临淄区内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1)临淄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为0.44k112,I类红线区范围是以开采井为圆心,半径30m的圆形区域,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2)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乙烯南路以南,辛化路以西,临淄与张店分界线以东,东海路以北,面积为10.54k1112,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土壤保持,包括汞山森林公园、垢皋林场;拟建项目位于临淄区金银谷创业园3号厂房,距离最近生态保护红线为东侧的临淄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约7.9km。因此,拟建项目的实施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详见附图8)。(2)环境质量底线

20、符合性判定根据生态淄博建设工作简报(2022年第1期,2022年1月24日),淄博市2021年二氧化氮、PMoPM一的年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年评价不达标,项目所在处于不达标区;根据调研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资料,由山东鲁控检测有限公司和齐鲁质量鉴定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至12月8日连续7天对西老村(位于公司西南1.3km)非甲烷总燃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非甲烷总体浓度为0.74mgm3.52g?(共取28个样品),非甲烷总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要求。根据调研临淄经

21、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资料,区域昼间噪声与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良好;根据调研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资料,运粮河入乌河断面在2019年1月T2月中COD、氨氮的达标率为90%以上,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运粮河已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少量非VOCS(以甲烷总煌计),产生非VOCs(

22、以甲烷总煌计)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该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外售,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结论,项目建成后只要能按照本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措施,运营期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区域内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同时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在区域内进行总量替代,因此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判定拟建项目用水量为600t/a、用电量为73.1万kWha,用水来源于临淄区自来水管网,水量增加量较少,对区域供水负荷影响较小。水、电资

23、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对照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准入项目负面清单要求(上文表2),本项目为为负面清单之外项目;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淄政字(2021)49号及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淄环委办(2021)24号),拟建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容。表3本项目与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文件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1按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环境管理政策,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

24、,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17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拟建项目位于临淄区金银谷创业园3号厂房,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7。符合2要求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布局各类工业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低效落后产能,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坚决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聚焦“四强”产业,实施产业攀登计划,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形成高端引领、链条完整、生态完善、效益显著的产业发展格局。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项目位

25、于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且达标排放等要求。符合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区或聚集区,集约高效发展。从严审批“两高”建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炭、能耗等置换要求;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搬迁入园或关闭退出。3染排管要污物放控求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相关排放标准,新建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实施总量等量或倍量置换。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提质增效,逐步完善城乡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强挥发性有机物、臭气异味防治和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

26、管。加强土壤和地卜.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拟建项目建成后,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申请总量并在运行前取得排污许可证。符合4境险控求环风防穿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工业园区和聚集区内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监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监管机制。企业不涉及风险物质存储,不属于重点环境风险监控企业。符合5源源用求能资利於推进工业园区和聚集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禁燃区内禁止新、改、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

27、成的应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暧。项目只涉及水电等清洁能源使用,用量较小。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满足“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2、与相关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文件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4拟建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鲁环委办202130号)1.1低后汰落能淘效产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

28、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符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清理工作,确保“三个坚决”落实到位,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煤制油气项目,一律不得建设。拟建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1.2优化货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港联运,基本形成拟建项目采符物运输方式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水路或管道为主的格局。PMz5和6未达标的城市,新、改、扩建项目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应采用清洁运输方式。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汽车运输。合1.3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

29、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推动企业持续、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提升LDAR质量,鼓励石化、有机化工等大型企业自行开展LDARo加强监督检查,每年污染高发季前,对LDAR开展情况进行抽测和检查。拟建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物料。符1.4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对问题严

30、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拟建项目将程控制施工扬尘精细化施工扬尘的排放。符2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2.1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涉VOCs物料采用桶装,VOCs排放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VOCs拟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消减VOCs无组织排放。符合2.2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

31、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2.3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拟建项目设置管线进行废气收集。符合2.4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

32、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企业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提高VOCs治理效率。符合3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3.1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拟建项目采用低VOCs含符合一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量的物料,从源头减少VOCs的

33、产生。3.2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含VOCs物料采用桶装,工艺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符合3.3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W)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亳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

34、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拟建项目含VOCs物料采用桶装,使用过程,采取有效收集措施。符合3.4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拟建项目含VOCs物料采用桶装,使用过程,采取有效收集措施。符合3.5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措施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

35、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配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拟建项目采用管线进行收集。符合3.6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拟建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符合3.7加强末端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

36、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VOCS去除率应不低于80%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拟建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的组合工艺,处理效率不低于80%.符合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4.1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本项目原料储存于包装袋中。符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涉及VOCs物料存放于室ml口一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下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内,非取用状

37、态下加盖、封口、保持密闭。4.2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本项目粉料、粒料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进行转移。符合4.3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皤)、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采用局部收集,VOCs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符合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

38、。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除尘设施、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Fl设局部气体收集,废气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符合4.4废气收集系统要求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隙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项目保持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符合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3kg/h时,

39、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90%。符合5淄博市新一轮“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淄环委20221号)5.1(一)深入调整产业结构1.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燥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拟建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及低效落后产能。符合5.2

40、2.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贝U,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确保“散乱污”企业不复发。拟建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5.33.各区县要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制定实施方案,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拟建项目不属于低效落后产能。符5.44.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拟建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污染物进行倍量替代。符合5.55

41、.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将“三线单”成果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加强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拟建项目符合淄博市三线一单。符合5.66.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以铸造、建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按照国家、省要求,制定全市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在能源、冶金、化工等13个重点行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荐一批清洁生产先进单位。拟建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5.7)出L四入农入地深整投用构30.加强施工

42、工地生态管控。做好城市建筑、市政、公路、水利等施工场地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围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规模以上房屋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拟建项目施工期将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进行施工。符合6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6.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种、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

43、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拟建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项目。符合6.2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拟建项目投产前将按要求及时进行排污许可申请。符合6.3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46.4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拟建项目环境措施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

44、6.5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并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拟建项目将建立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不少于三年。符合7关于印发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487号)产业分类名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行业小类代码包含内容拟建项目情况7.1钢铁炼铁3110炼钢用高炉生铁、直接还原铁、熔融还原铁等拟建项目不属于炼钢3120非合金钢粗钢,低合金钢粗钢,合金钢粗钢拟建项目不属于7.2铁合金铁合金冶炼3140普通铁合金,特种铁合

45、金,钵的冶炼,铁基合金粉末。拟建项目不属于7.3电解铝铝冶炼3216氧化铝(不包括以铝酸钠、氢氧化铝或氧化铝为原料深加工形成的非冶金级氧化铝)、电解铝。拟建项目不属于7.4水泥水泥制造3011硅酸盐水泥熟料,强度等级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石灰石硅酸盐水泥,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水泥粉磨站。拟建项目不属于7.5石灰石灰和石膏制造3012石灰拟建项目不属于7.6建筑陶瓷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071瓷质砖,拓瓷砖,细拓砖,拓质豉,陶质砖,陶瓷马赛克,陶瓷耐酸砖,建筑陶瓷装饰物,陶板,多孔建筑陶瓷,陶瓷管及管子配件,其他建筑陶瓷制品,不包括非经高温烧结的发泡陶瓷板等。拟建项目不属于7.7平板玻璃平板玻璃制造3041普通平板玻璃,浮法平板玻璃,压延玻璃,其它平板玻璃,不包括光伏压延玻璃、基板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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