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要点》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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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要点王志刚注册会计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律师,一、农业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三类项目二、正式立项前的前期工作经费三、建设单位及内部控制四、专款专用五、专户储存六、专账管理七、资金来源(资金到位)八、资金占用(资金支出)九、竣工财务决算十、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一、农口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三类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发展与改革部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部门,二、正式立项前的前期工作经费,1、有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下达。(立项开展前期工作,但尚未批准建设)2、无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下达。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

2、作加强项目储备的通知(农办计2008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度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相关法规: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689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以下简称前期费)是指从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含国债项目资金)中安排的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的专项经费。第七条:财政部在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的前期费投资计划的基础上,审核下达前期费预算。,相关法规: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689号)第十一条:对批准建设的项目,其前期费应列入批准的项目概算内,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建设成本。第十二条:对没有被批准或批准后又

3、被取消的建设项目,其发生的前期费由使用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作核销处理。,三、建设单位及内部控制,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是全面负责和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计划的基层预算单位,它在行政上具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即具有社会法人资格)。建设单位指的是可研、初设批复的建设单位,是会计核算主体,是权利、义务、责任主体。,建设单位主要类型,事业单位企业-国有、私企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2、机构设置是否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建设项目财务工作;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如何,出纳、会计人员是

4、否分设,是否起到相互制约和监督作用;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容易出现的问题:1.责任不明确,缺乏内部牵制。2.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满足不了项目核算的要求。,3、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内部控制的目标。一般目标有六项:维护财产物资的完整性,防范差错与舞弊;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保证经营决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遵照执行。,具体的内部控制目标:建设项目立项合法、合理;实施过程符合规范:包括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对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工程事项的及时记录;正确核算项目成本;竣工验收、总结评价。,内部控制的原则 职责分工原则、相互牵制原则

5、、凭证制度原则 核对检查原则、健全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的机制 组织控制、核算控制、制约监督机制、授权批准机制,财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价款支付控制 价款支付控制的措施:价款支付依据;价款支付方式;会计核算程序;会计的日常控制;工程变更的价款支付;质量保证金的留取和支付;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财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竣工决算控制 竣工清理制度;竣工决算编制制度;决算审计制度;竣工验收制度;资产移交制度;基建结余资金的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和竣工决算审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第十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四)发包方在协商期内

6、未与承包方协商或者经协商未能与承包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工程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第二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审计。未实施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注册会计师,竣工结算审核和竣工决算审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农计发200410号)第六条 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七)编制了竣工决算,并经有资质的中介审计机构或由当地审计机关审计。必要时竣工决算审计由项目验收组织单位委托中介审计机构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工程验收竣工结算项目验收财务决算,4、基建财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的基本建设财

7、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农业部的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财发200338号);各个省财政制定的基建财务管理办法。,5、财务管理实施细则。5.1 资金支出审批及流程 5.1.1 限额以下的支出。具体限额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经办人填写支票领用单,内容包括:收款单位、用途、金额,经办人签字并附相关材料(合同、请示报告等)流程: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出纳办理支款手续,5、财务管理实施细则。5.1 资金支出审批及流程 限额以上的支出。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分

8、管领导审签主管领导审签出纳办理支款手续,5、财务管理实施细则。5.1 资金支出审批及流程 其他情况的补充说明 现金报销的,经办人、审批人等不需要在原始单据上签字,只在费用报销单上签字;按概算核定的明细项目填写报销单;审批金额标准以报销单合计数为准等。,5、财务管理实施细则。5.2项目实施期间资产管理细则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验收、登记、临时管理与交付等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实物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均由专人负责。,四、专款专用 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计划部门批复(包括可研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调整建设内容批复等)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使用基建资金,并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的开

9、支标准和范围,防止挪用、挤占和浪费基建资金。,四、专款专用,1、费用估算就是对一个工程项目所必需费用的近似估算。项目的费用估算在可研报告阶段以前都叫投资估算。项目的费用估算在初步设计阶段被称作设计概算。工程项目的费用估算在施工图阶段被称作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项目总概算 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基本预备费概算 某水生野生动物救治中心项目批复.xls,费用估算方面的重大变更,1、初步设计概算的总投资超过立项批复总投资10以上(含10)的,或者实施过程中投资变动超过批准的项目总投资10%以上(含10%);2、施工图预算总投资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

10、资5%以上。,投资计划与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在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四、专款专用 基建资金拨付的时间要求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前发生的只有可行性研究费等前期工作费用可以计入建设成本;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初步设计和概算尚未批准的,可以支付必要的施工准备费用,如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平整场地费用等;3、只有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才可以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全面支付相关资金。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施工企业确需备料周转资金的,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预付。,四、专款专用 专款专用的有关要求 1、区分建设支出

11、与生产经营支出。建设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开支,不得列入建设成本。2、区分建设期内和建设期外费用支出。项目已竣工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不得计入成本,应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或行政事业支出。,相关法规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管理。,四、专款专用 专款专用的有关要求 3、区分项目建设成本和自用固定资产构建成本的界限。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在工程概预算外,用留成收入、上级拨入资金构建自用固定资产的

12、支出,不得列入项目建设成本,应单独作为自用固定资产的成本核算。4、建设单位发生的对外投资、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捐赠赞助支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不得列入工程成本。,四、专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1、用原有资金支出充作自筹资金,套取项目资金。以其它项目资金作为本项目的配套资金(项目套项目),四、专款专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2、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挪用挤占基建资金。将基建资金挪到其他项目上他用;违反计划审批内容,超标准、超范围支付资金;挪用项目资金用于事业支出。管理费超支的背后隐含着挤占项目资金。项目单位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基建资金,不准用于机构、人

13、员经费开支,不准用于财政专项等支出。项目单位事业经费(或经营资金)与基建资金存于一个银行账户的,货币资金结存量不得低于基建资金的实际余额。,四、专款专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3、截留、滞留项目资金。需要注意的是,依照合同应拨给施工单位的建设项目资金,不及时拨付,影响到项目正常实施的,也属于滞留资金。4、混淆了经营性项目与非经营性项目的不同处理方法。将国家安排的非经营性项目的基建资金直接用于兴办经济实体的注册资本金。,四、专款专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5、将工程结余资金全部据为己有。以“虚列成本”、“概算外项目挤占成本”和“超概算投资”、“将工程结余资金列为工程尾款或尾工工程”的方式将工程结余资金全部据

14、为己有。,四、专款专用 相关法规依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加强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农业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复执行,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的规定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整个建设期间,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基本预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又称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主要指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费用。一般由下列三项

15、内容构成:(1)在批准的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费用;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代用、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2)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3)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涨价预备费是对建设工期较长的项目,由于在建设期内可能发生材料、设备、人工等价格上涨引起投资增加,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亦称价格变动不可预见费。涨价预备费一般对于项目周期较长的项目才计算此项费用。,五、银行账户 专户储存的一般规定。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开设基本建设资金账户,专户存储基本建设资金。严禁多头开户,严禁转户存储,严禁将暂时闲置

16、不用的基建资金转作大额定期存款或挪作他用。,五、银行账户 相关法规依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加强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账户(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范围的部属单位,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执行),。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项:,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五、银行账户 目前,银行账户的几种情况:1、实有资金账户。2、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方式:财政直

17、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五、银行账户 2、国库集中支付。2.1 零余额账户 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资金清算。该账户无余额过夜,故称零余额账户。零余额账户首先要有财政部门下达的用款额度,才能办理资金支付业务。额度到账,即有可用资金。,五、银行账户 2、国库集中支付 2.2 财政直接支付 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五、银行账户 2、国库集中支付 2.3 财政授权支付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五

18、、银行账户 3、自筹资金账户 3.1自行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专户只能用于核算自筹资金、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和往来款项。,五、银行账户 3、自筹资金账户 3.2 上交财政 例如,合肥市。合肥市市本级基本建设支出实行财政集中支付暂行办法“市财政局国库处在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设立“财政自筹基建专户”,用于核算单位项目自筹资金的收入和资金支付”。,五、银行账户 实有资金账户存在的主要问题:1、多头开户,开设多个基建账户。2、将暂时闲置的基建资金购买债券、转作大额定期存款。3、公款私存。零余额账户存在的主要问题:串项(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 款 项),六、专账管理 专账管理的意义。核

19、算建设成本的依据;核算资金收支的依据(预付款不构成建设成本);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界定挪用、挤占资金的基础;界定配套、自筹是否到位的基础。,六、专账管理 基建项目实行财政集中支付,不改变基建项目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项目单位的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工作仍依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六、专账管理 1、建设单位的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对建设单位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汇总的工具,是设置帐户、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处理会计事项的直接依据。正确、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是正确组织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也是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六、专账管理 根据财政部统一制定的国有建设单位会

20、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明确规定的总账科目就有49个,当然建设单位在不违反概(预)算和财务制度等规定,不影响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增加、减少和合并。在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又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科目。,六、专账管理 农业基建项目涉及到的主要会计科目如下:资金占用类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交付使用资产、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银行存款、现金、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其他应收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资金来源类科目:基建拨款、应付器材款、应付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应交

21、基建收入、留成收入等。,六、专账管理 2、建设单位如何建账 专账核算。建设单位应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设置基本建设核算专账,并按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核算每一个项目的建设成本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信息。,往来款项明细账 往来款项应按承包单位户名、供应单位户名、提供服务单位户名和经办人员进行明细核算,适宜设置借贷余三栏式明细账。,六、专账管理 基建专账的两种主要形式(1)建设单位自行会计核算。(2)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同级财政部门设置会计核算中心负责进行账务处理,建设单位应依据收入、支出凭证复印件,建立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辅助账。,六、专账管

22、理 相关法规依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加强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建立基本建设核算账册,专账管理,。,六、专账管理 设置基建专账时需要考虑的基建支出的两种分类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通常分两类,一类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分类,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等建设成本和交付使用资产。另一类按可研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分类,包括土建工程、田间工程、仪器设备、工程建设其它费用、预备费等。,六、专账管理 几个项目共建基建账的设置:本项目土建工程与其他项目土建工程为同一单项工程的建账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核心,即费用是否合理分摊。,原始凭证分割单 原单据日期:分隔

23、日期:,以上事由的单据需要进行分割,分割单一式两份,一份与原始单据保存于 单位(项目)年 月 日#凭证内,一份作为应分摊单位(项目)的入账依据,特此证明。财务负责人:制表人:,明细账和会计核算 建设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时,要求使用借贷记账法。编制会计分录时,占用类科目,借方反映增加,贷方反映减少;来源类科目,借方反映减少,贷方反映增加。,七、资金来源(到位)1、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建设单位应按存款户的户名“银行存款日记账”,在专户储存的情况下可以按资金来源渠道设置“基建基金拨款(即中央投资)”和“预算拨款(即地方配套)”、“自筹资金”三个明细科目。现金日记账也可以按提取现金时用款的意图设置

24、“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自筹资金”三个明细科目。,七、资金来源(到位)2、基本建设拨款(资金到位)的核算 针对农业基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资金来源渠道在“基建拨款”科目下设置“以前年度拨款”、“本年预算拨款”(地方配套)、“本年基建基金拨款”(中央投资,国债专项资金)、“本年自筹资金拨款”(建设单位自筹)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会计核算依据:可研、初设批复,投资计划,预算批复等;银行进账单。,基本建设拨款(资金到位)的核算,1、实有资金1.1资金到位结存于实有资金账户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基建基金拨款(或预算拨款、自筹资金)1.2事业单位财务账(非基建账)转出自筹资金,会计分录为

25、:借:结转自筹基建 贷:银行存款1.3企业财务账(非基建账)转出自筹资金,会计分录为: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基本建设拨款(资金到位)的核算,1.4企业在会计、税务方面的相关事项原企业会计制度第七十六条:企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应核销的部分,冲减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基本建设拨款(资金到位)的核算,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一

26、、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基本建设拨款(资金到

27、位)的核算,2、财政直接支付(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分月用款计划汇总表)2.1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建设单位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入账,会计分录为: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 贷:基建拨款-基建基金拨款-财政直接支付,基本建设拨款(资金到位)的核算,2、财政直接支付(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分月用款计划汇总表)2.2建设单位年终依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作相关会计账务处理: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等财政直接支付 2.3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建设单位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支

28、出类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基本建设拨款(资金到位)的核算,3、财政授权支付依据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会计分录: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基建拨款-基建基金拨款-财政授权支付建设单位年终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相关注销额度的会计账务处理: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建设单位依据下年度年初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相关恢复额度的会计账务处理。,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自筹资金应先入账、后支出,以保证项目建设资金核算的完整性。对于农民群众自筹资金中投劳折资或以物折资部分,须由当地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

29、进行实地验收、评估作价,并出具有效证明后,方能入账核算。,基本建设拨款(资金到位)的核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自筹资金没有通过“基建拨款”科目核算,账面没有明确纪录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第301号科目基建拨款,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各项基本建设拨款,包括自筹资金拨款。,八、资金占用(支出)(一)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1、明细账的设置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本科目应设置“建筑工程投资”和“安装工程投资”两个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同时规定“对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在不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建筑安装

30、工程投资的核算 建设单位应根据招投标的中标内容或设计文件和概预算,同承包的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根据国家有关工程价款算办法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约定工程价款结算方法。,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与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31、方式、数额及时限;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核算中主要问题在工程价款结算方面,首要的是工程合同流于形式,实际工程价款结算脱离合同,根本没有考虑合同的约定。二是没有区分预付备料款与预付工程进度款,统一作为预付款核算。三是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没有承包人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缺乏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签证,随意支付工程款。四是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未见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未经监理审核确认,发包人未进行审查,而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五是工程竣工结算未预留质量保证金。六

32、是进行账务处理时没有考虑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没有考虑明细科目的设置使用与初设批复建设内容的对照关系。,按照完成多少工程给多少钱的原则拨付。按进度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工程进度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核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决算。拨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要与工程进度相适应,并保留不少于5的工程尾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结清。,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三者的关系。,注意:代开发票的问题。施工单位为本地企业的,建设单位取得的发票却是税务机关代开的,则可能存在借用资质问题,要重点关注资金去向。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施工项目负责人,并非单位。,关于使用新版

33、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73号):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发票。,工程价款结算方面的有关规定:1、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2、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预付备料款是指包工

34、包料工程中,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企业预付的备料款。,3、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与支付或分段结算与支付。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预付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在办理结算之前按照合同规定向施工企业预付的工程进度款。,4、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

35、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5、凡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涉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事项,应按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预付给施工企业的备料款和工程款,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前,只能做往来款项处理,不能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6、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第十九条:单位会计人员应对工程合同约定价款支付方式、有关部门提交的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

36、见等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价款支付手续。,注意:工程尾款、质量保证金、尾工工程款三个相关概念。,1工程尾款的定义 工程尾款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在按照批准概算规定的建设内容完成全部主要单项工程并能投入运行和使用的情况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协议)确定的比例,由建设单位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2尾工工程定义及规定 尾工工程是指: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批准概算规定的建设内容完成全部主要单项工程并能投入运行和使用后的未完工部分。,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十八项:建设项目收尾工程如何确定。可根据项目投资总概算5%掌握。尾工工程超过项目投资总概算5%,不能编制项目竣

37、工财务决算。,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七项:财政部门是否可以预留项目工程尾款。基建财务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但没有明确财政性资金是留在建设单位账上还是财政国库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同时5%是最低比例,资金的具体预留比例和时间,有关各方可根据规定或合同(协议)确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

38、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是留在建设单位账上还是留在财政部门,目前尚未明确规定。各单位在工程开始建设时就应同财政部门进行协商确定。,确定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建设单位预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和备料款,在未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前,只能作为往来款处理,不能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2)建设单位自营工程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都必须按实际支出数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不能按预算价格进行结转。(3)由于管理不善、设计方案变更等原因而造成的报废工程损失,经批准后,应当从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中转到待摊投

39、资支出。,(二)设备投资投资支出 明细账的设置 会计制度规定本科目应设置“在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工具及器具”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和设备、工具、器具的类别、品名、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工具器具是指生产和维修用的各种工具,试验室、化验室用的计量、分析、保温、烘干用的各种仪器、工具台等。,设备投资 科目 检验检测设备,设备投资支出不包括列入房屋、建筑物等建筑工程预算的附属设备,如暖气、通风、照明等设备,它们应作为建筑安装工程投

40、资支出处理。,设备投资的核算 国内采购设备的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采购保管费是指建设单位为采购、验收、保管和收发设备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采购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及交通费、检验试验费等。,买价直接计入各种设备的采购成本;运杂费支出,能分清对象的,直接计入各种设备的采购成本,分不清对象的,按设备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设备的采购成本;采购保管费一般不能直接计入各项设备成本,应选择一定的分配标准分摊计入各种设备的采购成本。应分配的采购保管费=买价和运杂费分配率;分配率=实际采购保管费支出实际发生的设备 买价和运杂费100%。,设备材料货款的支付 要按照合同规定坚持钱货两清的原

41、则。制造期在6个月以上的大型专用设备(以单台计)和船舶,可以在投料生产后,按实际制造进度分次付款,并保留10的尾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结清。,设备投资的核算要点 1、设备原价与运费、购置税 2、进口设备的报关单 3、成套设备与单台设备的关系 4、设备名称不一致,确定设备投资支出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工具、器具购入时,无论是验收入库,还是直接交付使用单位,都直接计入设备投资支出。(2)需要安装的设备购入后,无论是验收入库,还是直接交付安装,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才能计入设备投资支出:一是设备的基础和支架已经完成;二是安装所需的图纸已经具备;三是设备已经运到安装现场,验收完毕,吊装

42、就位并继续安装。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符合正式安装,缺一不可。,确定设备投资支出应注意的几个问题:(3)对列入房屋、建筑物等建筑工程预算的附属设备,如暖气、通风、卫生、照明、煤气等设备,出库安装时,不能计入设备投资支出。(4)需要安装设备的基础、支柱等所发生的建筑安装费用,不能作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 待摊投资明细账 会计制度详细规定了本科目应设置的明细科目,初步设计批复明确规定单列的支出应单列,初步设计批复没有明确规定的应依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明细科目,农业基建项目一般涉及到的有: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招投标费、存

43、款利息收入、其他待摊投资等。,待摊投资明细账本科目适宜设置金额多栏式明细账。格式如下:,待摊投资明细账建设单位管理费还应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应设置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零星购置费、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等三级明细科目核算。,待摊投资的核算 1、需要关注的几点事项 建设项目的土地平整、原有障碍物的拆除和建筑场地的布置所发生的费用,不能列入待摊投资中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项目中,而应列入建筑工程投资核算。建设单位管理费以及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等有控制标准的支出必须单独设置明细科目核算。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有明确的收费依据和标准。,2、待摊投资的分摊 待摊投资的

44、分摊原则:对于能够直接确定应由某项交付使用资产负担的费用,可以直接计入该项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对于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应按一定方法分配计入各项交付使用资产的价值中。对于不需要安装的仪器设备、工具器具等一般不分摊待摊投资费用。待摊投资的分摊方法:一般按实际支出数的比例分摊。,存在的主要问题:1 基建资金存款利息未按规定冲减工程成本而是将其转入事业账或直接冲减建设单位管理费核算。2 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待摊投资支出。3 建设单位陆续购置了较大量的零星固定资产,直接计入建设单位管理费。4 将属于管理费范畴的会议费、办公费等费用单列或挤入“其他待摊投资”。,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待摊投资

45、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批复的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和摊派计入待摊投资支出。,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范围包括。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施工现场津贴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的办法。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

46、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工程总概算10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工程总概算10015000万元以下费率为1.2%)。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标准的,需事前经部财务司审核并报财政部批准。,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十一项:考虑到不少建设项目前期筹建期间管理性开支没有渠道,建设单位管理费修改为:建设单位从筹建之日(原规定为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以项目投资总概算为计算基数。,(四)其他投资明细账 会计制度规定本科目应设置“房屋购置”、“基本畜禽支出”、“林木支出”、“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可行性

47、研究固定资产购置”、“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明细科目,并再按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其他投资的核算。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批复的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五)“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账。本科目应按支出的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标准良田项目可以设置“地力建设”二级明细科目,可以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设置“平整土地”、“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三级明细科目。,待核销基建支出的核算 待核销基建支出是指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

48、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项目竣工后,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冲销相应的资金(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这些不能形成资产的支出,在项目竣工后,根据批复,冲减相应的资金来源。其他未明确核销的内容,且又不能形成资产支出的,原则上要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才能核销。,实际工作中,农业建设项目中不能形成资产的还有很多,如草原围栏,飞播牧草,农户沼气补助,地力培育,血吸虫防治,以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的非资本性支出等。对这些确实不能形成资产的支出,按规定需要报经审批后才能做待核销处理。各单位在年度决算(月报表

49、)中反映为待核销的基建支出,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前不能冲销,最终能否冲销,根据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文件确定。,发生地力建设支出,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在有关部门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后,与相应资金来源冲销。制度已明确指出列入本科目的特殊支出可直接冲转,未明确指出的投资支出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才能冲转。,关注点-“财政部门”的问题:1、在部属事业单位,是指农业部财务司;2、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中央级基本建设资金支出的省级农业、畜牧、水产、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主管部门,应设立或指定适应工作需要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五)审核、审批

50、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中应注意:做核销投资的理由是否充分。如:不能形成资产,也不能归属于某项资产。在年度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中需要作详细说明。,(六)转出投资,“转出投资”明细账。本科目应按转出投资的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应保证与对方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的明细账设置一致。,转出投资的核算。转出投资反映非经营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而建成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已经完工交付使用的专用设施的实际成本。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道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等。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记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作转出投资处理,冲销相应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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