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响灯光信号》PPT课件.ppt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5631605 上传时间:2023-08-04 格式:PPT 页数:37 大小:263.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声响灯光信号》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声响灯光信号》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声响灯光信号》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声响灯光信号》PPT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声响灯光信号》PPT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声响灯光信号》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声响灯光信号》PPT课件.ppt(3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3.1 定义声响和灯光信号的作用(1)在能见度不良水域中,声响信号可用来表明船舶的种类、动态及作为船舶,尤其是未装Radar或Radar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船舶,采取某些避让行动的有效依据。(2)在互见中,声响和灯光信号可用来表明一艘船舶正在采取的一种行动或企图采取的行动,或对另一艘船舶所采取的行动表示怀疑、无法了解、持有异议,或要求他船引起注意,或对他船发出警告的一种听觉或视觉信号的手段。定义(definition)(1)号笛:指能够发出规定笛声并符合本规则附录3所载规格的任何声响信号器具。(2)短声:指历时约1s钟

2、的笛声。(3)长声:指历时46s钟的笛声。,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3.2 声响设备的配备(equipment for sound signals)声号设备的认可 声号器具的构造性能及其在船上的安装,应符合船旗国的有关主管机关的要求。配备 2001年修正案第33条“声号设备”第1款修正如下:长度为12米或12米以上的船舶应配备一个号笛,长度为20米或20米以上的船舶,除了号笛以外还应配备一个号钟,长度为100米或100米以上的船舶,除了号笛和号钟以外还应配备一个号锣。号锣的音调和声音不可与号钟相混淆。号笛、号钟和号锣应符合本规则附录III所载规格。

3、号钟、号锣或二者均可用与其各自声音特性相同的其它设备代替,但任何时候都要能以手动鸣放规定的声号。(1)L100m船舶:应配备1个号笛、1个号钟及1面号锣。(2)100mL20m船舶:应配备1个号笛、1个号钟。(3)20mL12m船舶:应配备1个号笛。(4)L12m船舶:不要求配备上述设备,但应有能够鸣放有效声号的他种设备。如:雾角。,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号笛的基频与可听距离(1)2001年修正案附录III第1节号笛第1款“频率和可听距离”修正如下:第1款:笛号的基频应在70-700赫的范围内。笛号的可听距离应通过其频率和来确定,这些频率可包括基

4、频和(或)一种或多种较高的频率,并具下文第3款规定的声压级。对于长度为20米或20米以上的船舶,频率范围为180-700赫(+/-1%),对于长度为20米以下的船舶,频率范围为180-2100赫(+/-1%)。(2)2001年修正案附录III第1节号笛第3款“笛号的声强和可听距离”修正如下:第3款:船上所装的号笛,在其最大声强方向上,距离1米处,在频率180-700赫(+/-1%)(长度20米或20米以上船舶)或180-2100赫(+/-1%)(长度20米以下船舶)范围内的至少一个1/3倍频带中,应具有不小于下表所规定相应数值的声压级别。,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

5、ignals),*1 当量测频率在180-450赫时*2 当量测频率在450-800赫时*3 当量测频率在800-2100赫时,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号笛的基频与可听距离见下表:,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声号鸣放的方法及要求(1)方法:一组操纵与警告信号中,每短声的间隔为1s;每长声的间隔或长、短声的间隔为2s;每组信号的间隔应10s。一组能见度不良时的声响信号中,每长声的间隔或长、短声的间隔为2s;每组信号的间隔应2min,必要时可调整为1min。(2)要求:声响器具必须符合附录3的要求发出有效声响

6、信号。号锣与号钟的声调和声音不可混淆。号钟、号锣或两者可用与其各自声音特征相同的其他设备代替,但必须在任何时候能用手动鸣放规定的声号。,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注意:a.作为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缔约国必须保证船舶进入国际海规适用水域时,使其声响信号设备符合规则要求,除非在承认规则时作了保留。b.船舶所有人、船长、船员应确保设置的器具能按要求工作,否则,当发生碰撞时,若证实该过失与碰撞有直接关系,则船舶所有人将承担重大责任,甚至丧失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制,保险公司也可因此而拒赔。,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号笛

7、的安置及使用(1)当方向性号笛作为船上唯一的号笛使用时,其安装应使最大声距朝着正前方。(2)号笛应安置在船上尽可能高的地方,少受遮蔽物阻截,降低人的听觉受损程度。(3)如船上所装几个号笛,其间距大于100m,则应只使用一个号笛鸣放操纵和警告信号。通常用装在前桅上的号笛。(4)为克服由于遮蔽物的存在,可能使号笛声场有一个信号级大为减低的区域,建议采用联合号笛系统。系统中号笛间距应不大于100m,且同时鸣放。任一号笛的频率应与其他号笛的频率至少相差10Hz。,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号钟和号锣 2001年修正案附录三第二节号钟和号锣第2款构造修正如下:

8、第2款:号钟和号锣应用抗蚀材料制成,其设计应能使之发出清晰的音调。长度为20米或20米以上的船舶,号钟口的直径应不小于300毫米。如可行,建议用一个机动钟锤,以保证敲力稳定,但仍应可能用手操作。钟锤的质量不得小于号钟质量的3%。,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3.3 操纵和警告信号(manoeuvring and warning signals)关键词(1)正在转向altering course to port or starboard(2)企图intend(3)追越overtake(4)要求required(5)准许authorized种类(1)操纵行

9、动信号(第三十四条1、2款的规定)(2)追越信号(第三十四条3款的规定)(3)怀疑与警告信号(第三十四条4、5款的规定),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操纵行动信号(1)操纵行动声号 适用范围:a.仅适用于互见中(不以声号能否被他船听到为依据)b.仅适用于在航机动船:上述机动船包括:限于吃水船、失控船、操限船、从事捕鱼 船、拖船、顶推和旁拖船及一般机动船。上述机动船不包括:帆船、划桨船以及被拖船。c.适用于按本规则准许或要求进行操纵时。,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按本规则要求:指有关的驾驶与航行规则中明确地要求

10、一船或另一船或两船应采取的避让行动。即规则条文明确要求的行动,必须鸣放声号来表明动态。如第十四条“对遇局面”。按本规则准许:指规则条文未明确提及的行动。即规则未明确规定相遇的两船或其中一船应采取哪一种避让行动。符合规则第二条“责任”条款或其他规则条款的规定,而采取的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或运用良好船艺而采取的行动,可以用上述声号表明行动。如:背离规则的行动。按海员通常做法所要求的戒备而采取的行动。,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小幅度行动:即使采取了一连串,甚至一个小幅度的转向行动,均应用相应的声号表示。因航行需要或其他目的而采取的操纵行动:下述情况通常不需

11、拉声号:抵消风、流压影响或倒车引起的首偏。弯曲航道的自然转向。正在系泊、离泊、锚泊、掉头、改驶新航向等进行的操舵改向或倒车。调整偏转。倒车退出船坞。注意:上述情况当附近有其他船舶行驶时,通常应按本款要求鸣放相应声号。采取规则不准许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动:指非背离原则,是他船意料不到的行动。是否鸣放上述声号?应鸣放本款规定的相应声号引起他船注意,从安全角度讲,更应鸣放声号。,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操纵声号的含义 当船舶在互见中,在航机动船按本规则准许或要求进行操纵时,应用下列声号表明其动态:一短声():表示我船正在向右转向 二短声():表示我船正在向

12、左转向 三短声():表示我船正在向后推进(operating astern propulsion),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注意:a.上述声号,意在表明本船正在采取的操作行动,并非表示本船的行动意图(行动意图可用VHF联系)。因此以下做法是不正确的:以声号去试探对方,有询问的用意,而并没有采取操纵行动。以一短或二短声表示两船(对遇)时何舷会船,而并非正在转向。b.三短声不考虑船舶的实际动态,即是否对水后退,仅指一船正在采取向后推进的行动。船舶由于惯性可能仍在前进中,但推进器已倒转。c.仅在采取行动时鸣放,而不宜在采取行动后补充鸣放(通常情况)。d.

13、上述互见包括能见度良好时的互见和能见度不良时的互见。,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2)操纵行动灯光信号:(light signals)适用范围:a.仅适用于互见中;b.适用于任何船舶在;c.适用于按本规则准许或要求进行操纵时(与声号相同)。灯光信号的含义 一闪():表示我船正在向右转向 二闪():表示我船正在向左转向 三闪():表示我船正在向后推进,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灯光信号的显示方法及注意事项:a.每闪历时约1秒钟,各闪间隔约1秒钟,前后信号的间隔应不少于10秒钟;b.本号灯应是一盏环照白灯,.能

14、见距离至少5n mile。c.灯光信号的作用是补充声号,说明行动。(双保险)d.灯光信号可与声号同步显示,也可在鸣放声号后再显示。e.可根据需要重复显示。,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3)追越信号:(Overtaking signals)适用范围:a.适用水域:狭水道或航道;规则未明确规定处于开阔水域中的追越与被追越船应鸣放追越信号,故该信号仅是有条件地适用于狭水道或航道。在通航密度较大的水域,如渔船很多,使得航路相对狭窄,此时追越,亦可鸣放追越声号。b.适用于互见中;c.适用于只有在被追越船必须采取行动以允许安全通过才能追越时;当需要被追越船(前船

15、)采取配合行动时才鸣放声号。当无需被追越船(前船)采取行动,追越船即可安全通过被追越船时,则追越船可不鸣放追越信号。(在生产实践中,鸣放声号为宜!)d.适用于任何船舶;包括操限船、失控船、限于吃水船、从事捕鱼船以及帆船。,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追越信号及其含义:a.追越船应鸣放的声号 我船企图从你船右舷追越。我船企图从你船左舷追越。b.被追越船鸣放的声号 我船同意你船追越。“我船无法了解你船的意图或行动”或“我船对你船的追越行为能否在安全的距离上驶过(完成)有怀疑”。注意:规则并未对被追越船不同意追越应鸣什么声号作明确规定,但第九条5款中指出“则

16、可以鸣放至少5短声”。作为追越船鸣放追越声号后,当前船保持沉默时,应假定前船不同意追越。,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4)怀疑与警告信号:(doubting and warning signals)关于至少5次短而急的声号(简称至少五短声)通常该信号被称为怀疑信号、提醒信号、警告信号。a.适用范围 适用于互见中。虽然规则在第一届“船舶在任何能见度情况下的行动规则”第九条4、5款中均明确提到可用该信号,但亦是基于“互见”为前提。适用于任何船舶。无论是直航船、让路船还是负有同等避让责任的船。,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

17、ls),b.信号的规定及含义该信号至少是5声短而急的笛号或闪光(夜间更有效)表明一船对他船的行动及意图有怀疑警告他船应遵守规则采取相应行动提醒他船注意其行动的正确性及注意我船的动态我船将要独自采取或进一步采取操纵行动,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关于一长声的信号 一长声海员习惯称为“过弯头”的警告声号。a.适用范围适用水域:有居间障碍物遮蔽他船的水道的弯头或地段。有居间障碍物遮蔽他船的航道的弯头或地段。仅适用于能见度良好情况下的不互见 若能见度不良情况下怎么办?适用于任何船舶,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b.信

18、号的规定及含义 现行规则并未就船舶驶近被居间障碍物遮蔽他船的水道或航道的弯头或地段多少距离处应鸣放一长声或怎样鸣放。通常做法:在驶近上述水域约0.51n mile处鸣放;位于另一面的船舶听到他船鸣放一长声信号后,应回答一长声;鸣放一长声后,若没有听到他船回答一长声,则可再鸣放一长声,同时应 特别机警、谨慎地驾驶。含义:提醒他船注意,在居间障碍物后面有船正在驶近;警告他船注意,会遇即将形成,务必保持高度戒备、谨慎驾驶;回答一长声,表示本船已获悉在居间障碍物后面有船正在驶近,同时警告鸣放声号的该船应注意本船的动态,谨慎地驾驶。,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

19、3.3.4 能见度不良时使用的声号(sound signal in restricted visibility)(1)适用范围:适用水域:适用于能见度不良的水域中或其附近。适用船舶: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中或其附近航行、停泊、搁浅的任何船舶。适用时间:能见度不良时无论日间和夜间均应遵守。(2)鸣放声号的重要性:IMO关于航行值班建议第二节第24款规定,“当遇到或怀疑能见度不良时,值班驾驶员的首要责任就是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有关条款,特别是有关鸣放雾号的规定”中远公司:航行安全制度在能见距离为35nm时即认为能见度不良,应处于航雾的戒备状态,并做好一切雾航准备,即报告船长,通知机舱,开启Radar

20、按规定鸣放雾号。,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3)关于能见度不良水域中两船处于互见时 在能见度不良水域中两船一旦处于互见:当采取操纵行动时应鸣放互见中的相应行动声号。能见度不良时的声号及互见中的声号都应予使用。第十九条关于能见度不良的行动规则中涉及操纵行动的款项不适用,而互见中的行动规则即开始适用。两种声号如何使用:交叉配合,不使他船造成误解。当使用互见中的声号时可以短时间中断能见度不良的声号。(4)关于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附近 船舶虽然航行在能见度不良水域外侧,所处水域的视线可能较能见度不良水域好,但由于距能见度不良水域边缘的距离较近,或该距离接近笛

21、号的听距或稍大于听距。为了防止由他船从能见度不良水域突然出现而产生紧迫局面,导致碰撞,所以规则规定船舶行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附近也应鸣放有关雾号。,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5)视距多少时应鸣放雾号 规则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以L200m船舶号笛的可听距离为依据,适当考虑到顺风、逆风对可听距离的影响,因此,两船相距3n mile左右时即可鸣放雾号。(6)声号的规定及含义 在航机动船应鸣放的声号 a.在航机动船:除操限船、限于吃水船、失控船、从事捕鱼船、从事拖带或顶推他船的船舶。其中包括组合体、一艘傍拖和被傍拖的船舶。b.应鸣放的声号:对水移动时:鸣放一长

22、声“”(不超过2 min间隔)笛号都是2分钟,钟号和锣号都是1min,等效-他种有效声号也是不超过2min 不对水移动时:鸣放二长声“”(注意:必须确实不对水移动时才能鸣放,鸣放方法不超过2 min间隔,二长声间隔2s),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鸣放“一长二短”声号的船舶及其声号的含义 a.应鸣放“”的船舶失控船操限船限于吃水船从事捕鱼船帆船从事拖带或顶推他船的船舶 b.含义:表示本船在航或表示从事捕鱼船、操限船在锚泊作业。即失控船、操限船、限于吃水船、帆船、从事捕鱼船、拖带或顶推他船的船舶在航时都鸣放该声号。操限船、从事捕鱼船在锚泊中作业时也应鸣

23、放上述声号。,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被拖船应鸣放的声号 a.被拖船:指被拖轮拖带(吊拖)的一艘被拖船或多艘被拖船的最后一艘。注意:非被傍拖或被顶推。b.应鸣放的声号:一长三短()。如可行,该声号应在拖船鸣放声号后立即鸣放。该声号表示本船为一艘被拖船或多艘被拖船中的最后一艘。一顶推船和一被顶推船牢固地连接成为一个组合体 鸣放声号及方法按一艘机动船处理。,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锚泊船应鸣放的声号 本款不适用于锚泊中作业的操限船及锚泊中从事捕鱼的船。a.L100m时,每次不超过1 min(not more

24、 than 1min)的间隔,急敲号钟约5s()。b.L100m时,应在船的前部急敲号钟约5s,并应紧接钟声之后,在船的尾部急敲号锣约5s()。c.此外还可以鸣放“”(短长短)声号(不超过2 min间隔)以警告驶近的船舶注意本船位置和碰撞的可能性。d.当锚泊船与驶近船处于互见中时,并将有碰撞危险,可鸣放“”以示警告。e.本款规定不适用于锚泊中作业的操限船及锚泊中从事捕鱼的船。,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搁浅船应鸣放的声号 a.应鸣放同等长度锚泊船的钟号及锣号。b.应在紧接急敲号钟之前和之后,各分隔而清楚地敲打号钟三下(不超过1 min间隔)。c.还可

25、以鸣放适合的笛号。“”(莫尔斯信号U)表示:“你船正在临近危险中”,通常用来警告他船应宽裕地让清本船。,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引航船当执行引航任务时应鸣放的声号 a.根据在航或锚泊按规定鸣放同等长度机动船的声号。b.还可鸣放“识别声号。例:机动船 在航对水移动:“”;“”;在航不对水移动:“”;“”;锚泊时:“”;“”;帆船 在航对水移动:“”;“”;在航不对水移动:“”;“”;未规定!锚泊时:“”;“”;,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20mL12m的船舶 2001年修正案第35条增加新的第9款并相应对其

26、后条款重新编号:第9款:长度为12米或12米以上但小于20米的船舶,不要求鸣放本条第7款和第8款规定的声号。但如不鸣放上述声号,则应鸣放他种有效的声号,每次间隔不超过两分钟。不要求鸣放锚泊船、搁浅船规定声号,但若不鸣放,则应以每次不超过2min的间隔鸣放他种有效的声号。L12m的船舶 不要求鸣放上述声号(),但若不鸣放,则应以每次不超过2min的间隔鸣放他种有效的声号。,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3.3.5 招引注意的信号(Signals to attract Attention)(1)适用范围:任何能见度下的任何船舶,只要认为必要,即可发出招引注意

27、的信号。(2)可发出招引注意信号的情况:a.一艘通常不从事拖带作业的船舶从事拖带时。显示方式:用探照灯将拖缆照亮。b.拖船与被推船不宜解脱拖缆锚泊时。显示方式:用探照灯将拖缆照亮以表示两者的关系。c.被拖船或物体,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显示规定的信号。显示方式:用灯光至少能表明它的存在。d.一艘正在走锚船,尚未有效控制该现象时。显示方式:鸣放超长一长声。,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e.在航船发现本船号灯熄灭,又尚未修复。显示方式:适当的灯光以招引注意或鸣放适当的声号招引注意。通常将探照灯向天空照射。f.从事捕鱼船或操限船发现他船的动态有可能影响其作业或危

28、及其设备时。显示方式:适当的灯光闪烁,并且探照灯指向危险的方向。g.发现一船正临近危险时。显示方式:把探照灯照向该船的前方或危险的方向或发出“”(莫尔斯信号U)。h.有人落水时。显示方式:鸣放人落水声号,用探照灯照射落水者位置。i.执行特殊使命的船舶需要他船协助或配合时,如军舰、政府公务船希望他船协助。显示方式:合适的灯光或声号。j.新型的特殊用途船(高速船或超大型船)。显示方式:合适的信号。如日本高速船显示一盏紫色闪光灯。,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3)种类:a.灯光信号:探照灯、莫尔斯信号。b.声响信号:笛号、钟号、锣号、其他有效声响、莫尔斯声

29、号。c.VHF:效果更优。(4)注意:a.只有在必要时才显示,以免带来避让上的混乱。b.VHF及莫尔斯信号可适当配合使用。c.所用信号应不致被他船误认为是本规则或地方规则其他已规定的任何信号。d.所用信号应不与助航标志的灯光相混淆。e.所用信号不得与遇险求救信号相混淆。不准使用任何一种遇险信号作为“招引注意”的信号。f.所用信号应不妨碍他船正规瞭望。注:关于招引注意的信号,港监考试题目较少。,3 声响和灯光信号(sound and light signals),3.3.6 遇险信号(1)适用范围:当船舶遇险并需要救助时,详见附录四或P39-P40。(2)遇险信号(Distress Signals)a遇险信号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一起使用。b1992.2.1.GMDSS 开始实施。1995.2.1.GMDSS 全面实施。此后,SOS将不再使用。c各种遇险信号。内容略。注:考试(港监)一般为:下列哪一个(或哪几个)是遇险信号?遇险信号不是船舶避碰的信号,仅表示遇险并需要救助。各种遇险信号可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或显示,尽量使用非损耗性的遇险信号以节约资源,只有发现附近有飞机或船舶时才使用消耗性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