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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美丽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十大行动”方案为建设“美丽城市”,全面提升我州城市(县城)形象和品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紧紧围绕让城市更安全有序、更洁净靓丽、更生态宜居的总体目标,以生态文明为引领,聚焦短板弱项,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治理体系,优化服务功能,拓展城市空间,着力打造公园城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到2021年底,各县市主城区环境“顽疾”得到有效整治,建成一批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城市(县城)面貌明显改观。到2022年底,各县市城市(县城)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园林绿化、公共服务、智慧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城市(县城)特色风貌得到充分彰显。到2023
2、年底,城市(县城)管理体制高效顺畅,生态环境和谐优美,人居环境实现从“安居”至U“适居”再到“乐居”的转变。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规划先行,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科学确定城市(县城)定位和建设规模,合理布局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加快编制州、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景观风貌、绿地系统、夜间照明等专项规划,为美丽城市(县城)建设“十大行动”提供规划保障和技术支撑。(二)坚持因地制宜,现代化与特色化相结合。充分尊重各县市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区位条件等方面的差异性,注重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坚持高起点
3、规划、高标准建设,适应现代化需求,突出特色化元素,建设功能设施齐全、公共服务完善、管理井然有序、人居环境良好的城市(县城)。(三)坚持品质提升,建设与管理相结合。抢抓国家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西城市群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政策机遇,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县城)建设品位,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坚持适度超前,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相结合。近期着力破解城市(县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改造提升老城区、老街区、老社区等,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使城市(县城)人居环境显著提升。远期着力解决城市(县城)的持续发展问题,加快推进公园城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
4、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城市(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三、主要任务(一)规划风貌管控行动。统筹推进规划、建设与管理,不断增强城市的空间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按照城市建设与自然山水、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要求,构建“错落有致、疏密有度、显山露水、通风透气、功能完善”的城市总体空间格局。1.充分对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加快编制城市(县城)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科学划定特色功能组团和城市景观风貌分区,合理构建城市开敞空间、视线通廊、历史传承、地域特色等风貌空间格局及天际轮廓线,保护和展示好城市的山脊线、水岸线。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控制性规划,严格管控建筑风格、色彩、外立面装饰材料和亮
5、化景观。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规定,新建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80米,棚户区改造等拆迁安置量较大的项目,有必要超出建设高度时,应严格充分论证,报原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批准。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市10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其他各县2022年6月底前完成2 .按照一城一特色、一街一风格的原则,加大对城市沿街建筑物立面的改造提升力度,谋划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和地方风情的特色街区。以建设花园式住宅小区为目标,对新建小区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原则上以南北通透的板式楼为主,不建塔式楼、筒子楼。突出风格特色,同步配套建设小
6、区绿化、美化亮化及其他基础服务设施,体现现代花园小区风貌。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3 .在实施棚户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及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建筑)保护等过程中,按照延续文脉、留存特色的思路,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等方面的特色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内涵丰富、各具特色的住宅小区和街区。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二)增绿护绿行动。按照“园在城中、城在绿中,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季季有彩”的工作思路,以构建生态廊道、旅游通道、沿河沿库沿路绿化为
7、骨架,以建设城市公园、广场绿地、便民游园为重点,拆违建绿、见缝插绿、见土种绿、垂直挂绿、拆墙透绿为补充,努力实现城市绿化量的扩张,全力增加城市生态“颜值”。4 .按照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景美水秀的要求,启动编制各县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1-2025),市制定老城区增绿实施方案。各县市结合实际,充分利用自然风貌特色,合理布局公园绿地、街头绿地、沿河沿路防护绿地,加快改造提升一批公园、游园和“口袋公园”,全力打造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和10分钟见绿生态圈,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植物多样、绿量充沛、景观优美的城市空间景观绿化格局。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
8、政府时限要求:年底前完成规划方案编制5 .推进街头小绿地及道路绿化建设,充分利用环境整治、拆违治乱腾出的空地打造一批街头绿地。全面提升道路绿化带景观品位,按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结合、层次分明”的原则,推广选植法桐、枫树、银杏、雪松、玉兰等抗性强、树形优美的乔木,小龙柏、黄杨等成活率高、长势旺盛的灌木,高杆月季、牡丹、丁香等观赏性强的花卉,形成多层次道路绿化格局。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6 .提升机关单位绿化水平,坚持平面绿化与垂直绿化相结合,采取拆墙透绿等措施,改建机关单位绿地率达到30%以上,努力建设优美宜人的办公环境。牵头
9、单位:州机关事务局、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直各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2022年上半年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7 .扎实推进园林城市(县城)建设,加强城市绿化带日常修剪养护管理,及时补植枯死花卉树木,做到植好、剪好、护好,形成长效管理养护机制。严格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打造绿色美丽园林城市,加快国家级、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创建步伐,永靖县、康乐县、市争取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其余五个县争创省级园林县城。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林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三)夜景亮化行动。以美化城市为目标,坚持城市亮化与环境美化相结合、道路亮化与建筑物亮
10、化相结合、适度适宜与节约节能相结合,科学推进公共亮化和商业亮化建设,营造风格多样、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的城区夜景景观。8 .启动编制各县市城市(县城)夜景照明专项规划,结合项目周边环境、建筑外立面轮廓、建筑材质,选择合适的灯具和光色,实现动态亮化与静态亮化相结合,点状和线状相搭配。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9 .加强城区景观照明设施配置,按照简约大方、时尚美观原则,在城区居民巷道路口、人行道路、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场所、城区公园等区域规范设置路灯,合理安排启闭时间,及时开展路灯设施排查及维修整
11、治,确保亮化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安全。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10 .严格审核管理城区照明设施,广告灯饰内容宜健康向上、不宜低俗或过于标新立异,与周边环境景观相协调。大型建筑和商业街区夜间亮化,宜节能环保,不宜过度奢华、过度亮化。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四)私搭乱建整治行动。加大道路、小区等公共区域私搭乱建、违法建筑整治力度,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力塑造整洁有序、清新靓丽的城市容貌,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空间。11 .全面排查城市街区私搭乱建的楼梯、门窗、彩钢棚等各
12、类临时性违法建筑,集中整治住宅小区内占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小区道路、住宅区绿地等公共场地违法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全面拆除未经规划审批私自搭建的阳光房、钢结构房、简易棚等构筑物,清理整顿小区院内公共空地、楼道、地下室乱堆杂物,从严整治街面窗户、楼边乱挂乱搭衣物、条幅、彩旗等现象,营造整洁优美的空间环境。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12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改扩翻等项目的实施,对破旧杂物间、废旧锅炉房等应拆尽拆、拆建并重,彻底整治城区内私搭乱建、违法建筑等问题,切实做到还地于民、还路于民、还绿于民。牵头单位:州
13、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13 .加大拆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力度,着力整治占用街面道路、公共空间、影响城市交通的违法或遗留建筑。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五)街面整洁行动。按照“问题导向、依法管理、精准施策”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创新街面环境秩序精细化管理模式,建立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道路街面环境面貌整体提升。14 .健全完善街面管理的技术导则、作业标准和环卫保洁制度,加大城区街道保洁清扫力度和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公共区域动态保洁,提高城市(县城)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对
14、城区街道划分保洁等级,城区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夏季不低于18小时、冬季不低于16小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加强环卫设施管理维护,对垃圾收集容器、公用休闲座椅(凳)等公用设施定期巡查清洗保洁,保持设施整洁完好。对沿街建筑外立面、广告牌、门窗、交通护栏、道路侧石、硬隔离、防撞墙等进行定期清洗,确保街面整洁、美观。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15 .大力排查整治街面杂乱张贴、小广告、“牛皮癣”、“蜘蛛网”等城市顽疾,有序推进重点区域强弱电入地,各县市制定“蜘蛛网”整治工作方案,一次规划、分年度实施。明确投资界面和渠道,加大基础设施共
15、享复用力度,到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国家4A级以上景区、城镇中心广场等重要公共区域强弱电线缆全部规整入地,其他区域加大整治力度,逐步推进强弱电线缆规整入地,实现“线清、杆合、箱隐、景美”。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工信局、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广电网络公司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16 .严格规范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等设施审批管理,城区门头广告牌设置应美观、大方、人性化,体现文化品位,原则上不进行统一设计。加强户外广告排查整治,督促整改或依法拆除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严重影响
16、市容市貌的广告设施,确保城区户外广告布局合理、协调美观。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17 .规范共享单车、助力车停放秩序,合理设置停车点,提高P点停车定位精度,引导市民规范停车,同时定期排查维修故障车辆,避免共享单车占用人行道,造成交通、人流堵塞。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18 .整治超门店经营,全面落实门前“五包七禁”责任制,逐路、逐段对超门店、占道经营进行清理,对多次劝导仍不改正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靠
17、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有效规范城区沿街门店及摊点的经营秩序。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六)市政设施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切实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加强市政设施管护,提升城市(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硬件水平。19 .实施道路疏解堵塞工程,加大地下通道及过街天桥规划建设力度,在交通流量大、行人过街需求集中、人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建设一批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或交通十字枢纽优化改造项目,着力解决群众“过街难”的问题。加快推进市环城北路等重大城市道路项目建设,持续打通城区“断头路
18、”,提高城区道路通达性,形成快速路、环城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2022年上半年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20 .实施垃圾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度,建设垃圾分拣中心,全面开启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新模式。加大建筑垃圾、医疗废物、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争取实施力度,补齐垃圾处理短板弱项,全力打造无废城市。加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市实现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各县探索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
19、持21 .实施停车场配建工程,各县市制定停车设施建设方案,充分利用地上空地、地下空间,规划建设一批地面、地下大型停车场,切实增加停车位供给,积极推广普及电动汽车,加大新增停车位充电桩设施建设,推动存量停车位改造加装充电桩设施。优化停车泊位设置,推行道路两侧夜间限时停车等管理措施,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市加快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停车数据动态更新、实时共享,盘活停车资源,提高车位使用率。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供电公司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22 .实施城市部件更新工程,加强城市窖井盖日常排查力度,及时更换塌陷、破损、缺失、松动、突
20、起的供排水、污水、供热、燃气等各类市政窖井盖。及时维修破损路面,逐步更换提升人行道、马路道牙材质,推广硬质透水砖等铺设石材,确保安全、畅通、美观。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23 .实施公厕增设工程,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每平方公里设置3-5座公厕的要求,在城市街区、旅游景区、风景道沿线、客运站、市场及公共场所等区域内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厕,满足市民和游客需求,按标准配备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公厕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文旅局、州交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
21、期坚持(七)河道沿线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城区河道沿线景观效果和品味,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城区河道沿线特色风貌。24 .加强河道沿线建筑风貌、建筑高度和跨河桥梁规划管控,高标准编制河道沿线建筑风貌改造设计方案和跨河桥梁设计方案,从严审批、从严实施,确保河道沿线建筑风貌既与河道景观相协调,又体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25 .打造城区河道景观带,美化河道风景,将河道及其沿岸的文化资源融入景观设计,通过实施一批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修建河道湿地、拦水坝、景观桥、亲水平台、景观小品来打造城区景观
22、水域。在河道两侧增加休憩、文化、健身、公厕等设施,提升河道景观品位,打造沿河特色风情线。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26 .加强河道沿线巡查监管,逐步拆除河道两侧违法建筑,坚决杜绝河湖污染、乱采滥挖、私搭乱建等行为,对损坏河道设施、破坏河道环境卫生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八)物业服务提升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州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解决全州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全州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
23、。27 .整治小区环境卫生,按时清运垃圾,及时补种斑秃、枯死植被,更换损坏垃圾箱、健身器材,维修破损路面、护栏等设施,整治小区“蜘蛛网”问题,全力营造整洁、有序、美丽的小区环境。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工信局、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28 .规范小区停车秩序,合理施划小区泊车位,统一设置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停放地点,合理配备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增加地下机械停车位或建设地上立体停车库,有效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29 .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整治
24、,定期检查维护小区安防设施、健身器材、游乐设施,保障小区内消防、电梯等公共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严厉打击飞线充电等不规范行为,清理整顿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构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九)生态安全建设行动。全面加强城市(县城)生态环境和质量安全管控,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生态安全监管,保障城市(县城)生态环境和质量安全。30 .强化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开挖工程使用牢固、整齐、美观的围挡板,做到全封闭围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要科学制定导流方案,做到改造一条、封堵一条,完成一条、
25、开放一条,对同时施工两条以上道路的,合理设置绕行路线,减少道路拥堵。施工期短的市政工程要配足施工力量,进行抢修抢建,在最短时限内完成施工。施工期长的市政工程要倒排工期,24小时轮班施工,并在显眼位置公示施工工期。市政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尽快恢复路面、人行道等基础设施,确保施工后的路面安全、平整、整洁。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31 .全面排查整治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规范搭建楼梯防护及脚手架,严禁在城市(县城)施工场地周边搭建简易房、彩钢房等用于施工人员居住。对城区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坚持综合施策,科学制定
26、施工组织设计,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短至最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对居民日常生活、正常出行的影响。临街改造工程搭设脚手架时,应当合理搭建安全通道,规范设置安全防护网,主城区人流量大的区域原则上采用钢板防护网。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32 .加强城市(县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100%要求,加强渣土车上路管理,确保不产生扬尘,不造成路面污染;加强施工噪音管理,在城市市区建筑物集中的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照明管理,夜间施工禁止采用刺眼、强光照明
27、设施,保障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十)文明畅通出行行动。坚持专项治理与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相结合,健全完善交通秩序制度,着力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绿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33 .加大城区右转(借用)车道的规划建设力度,移除交通路口部分隔离栏,方便车辆掉头;对城区道路交通标线进行排查,对不符合实际通行需求的原有标线重新进行设置,确保标线满足道路通行需求,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牵头单位:州公安局、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
28、持34 .认真测算城区道路交通路口车、人流量,综合考虑路面宽度和实际需求,合理设置红绿灯周期;积极引进城市大脑、ClM技术等城市管理智慧系统,积极推广智慧红绿灯,智能调整红绿灯配时。在人行道和交通路口采取电子抓拍、志愿者劝导等综合措施,对不礼让行人、抢行的车辆和闯红灯、随意穿越马路的行人进行抓拍曝光,并予以适当处罚。牵头单位: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35 .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对公交车、出租车抢行加塞、违法掉头、随意变更车道、乱鸣笛、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停靠、占用行车道及人行道随意上下乘客、行经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加大执法
29、力度,全面净化交通环境。牵头单位:州公安局、州交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城市(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加强自然资源、住建系统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组织机构。建立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按月进行调度推动,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建设美丽城市强大合力。(二)靠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美丽城市(县城)建设工作水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阶段性目标任务,完善美丽城市(县城)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提升城
30、市形象、品位,确保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十四五”期间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三)加大投入力度。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资金保障机制,适时调整相关经费标准,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城市(县城)智慧化管理水平,按标准配齐配足城管保洁、园林绿化队伍,保障城市(县城)高效运营管理。(四)从严督导落实。建立健全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分区域考核与分行业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机制,住建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任务落实,定期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按年度对县市、相关行业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州政府办公室牵头,每半
31、月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县市、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拓展宣传广度,大力宣传报道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美丽城市(县城)规划建设管理,讲好故事、弘扬精神、展示魅力,人人都成为的宣传员、讲解员,形成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生动局面。各县市10月20日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市作为州府所在地,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争当全州美丽城市建设的排头兵,研究打造特色亮点,创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优秀工作经验,带动全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