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见川药”沙龙举办规程(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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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见川药沙龙举办规程(试行)为汇聚优势资源,激发创新活力,共谋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省药监局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组织“论见川药全链条多功能综合服务沙龙,为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和产业专家、行业龙头、投资精英等,提供面对面深入交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发、投资、审评、检验、注册、生产、使用等相关信息的平台,以小切口破题、大纵深探索提升我省医药创新成果转化效率的有效路径,推动研审联动、审批前移,共建川药高质量发展良好生态,为医药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并更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新动能。为规范论见川药沙龙举办工作,制定本规程。一、”论见川药沙龙由省药监局主办,邀请经济和信

2、息化厅、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经济合作局、省医保局和省中医药局等部门共同参与。二、论见川药沙龙由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成都医学城、中国牙谷等有关特色医药产业园区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有关企业申请承办。三、承办论见川药沙龙实行申报制度。承办单倒是前向省药监局提出承办意向,沟通沙龙主题、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参与人员、保障措施等。四、举办论见川药沙龙相关工作由省药监局推进医药产业办公室牵头,协调有关业务处室(单位)按沙龙主题分别负责对接工作。五、承办单位与相关方商定承办主题,提前一周确定承办时间、地点及参会单位等,由省药监局发出通知,承办单位负责沙龙的具体会务。沙龙结束后,承办单位及时将有关总结报送省药监局。六、承办沙龙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厉行节约、注重实效。七、参加沙龙有国(境)外单位或人员的,由承办单位报外事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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