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讲职业病防治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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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 述第二节 职业病防治原理第三节 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第四节 几种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规定 附:职业接触限值定义,第一节 概 述,一、职业病防治法的概念 职业病防治法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职业病防治法由以下7大部分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总 则,前期预防,生产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二、法定职业病,职业病定义: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

2、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在职业活动中产生接触职业危害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三、职业病的范围 2002年4月,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印发了职业病目录,将法定职业病调整为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索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算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十大类115种。,四、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的职权与职责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行政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五、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目的,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

3、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六、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职业卫生配套规章:职业病分类目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卫生监督程序,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范用人单位,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技术服务,标准与技术规范,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分类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目录作业场所管理作业

4、管理,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危害评价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接触限值诊断标准检验方法放射卫生防护听力保护规范,事故处理监督程序处罚办法,六、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第二节 职业病防治原理1、职业病的特点可预防而难以治疗:从源头控制人为性:规范用工行为,规范作业行为职业病防治与传染病防治的区别治理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消除传染源(治疗病人)、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2、职业病防治的方针和原则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预防为主是指要把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作为根本目的和首要措施,控制各类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治结合是指

5、既要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产生,又要在职业病危害产生后,尽可能降低职业病危害的后果和损失。分类管理是指根据不同的职业病危害的致病性质、严重程度等,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综合治理是指在职业病防治活动中采取一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包括立法、行政、经济、科技、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等。,第二节 职业病防治原理,一级预防:病因预防(群体)预防、消除危害源头二级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控制(群体)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职业危害评价建立健康监护制度三级预防:控制疾病恶化,挽救残存功能(个体)职业病人的治疗与康复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3、职业病预防等级,第二节 职业病防治原理,用人单位,劳动者,履行保护健康义务,主张

6、健康权利,第三节 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义务:配备防护设施、治理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危害评价与管理劳动者健康监护(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危害告知(合同、作用场所、培训教育)建立危害监测和劳动者健康档案职业病报告义务对患职业病者的救治、安置依法参加工伤劳动保险落实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经费未成年工、女工保护,第三节 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用人单位,权利:获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获得职业卫生防护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服务知情权:危害、危害后果、防护条件要求改善工作条件拒绝强令违章操作、冒险作业批评、检举、控告参与民主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要求并获得健康

7、损害赔偿,第三节 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第四节 几种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规定,一、尘肺病防治(一)尘肺病的概念 尘肺病,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根据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尘肺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和铸工尘肺。尘肺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疾病。,(二)防尘 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粉尘处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8、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健康管理 对新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在职和离职的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四)监督和监测 尘肺病防治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卫生标准的监测,劳动部门负责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标准的监测,工会组织负责组织职工群众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教育职工遵守操作规程与防尘制度。二、放射防护(一)放射防护许可登记 放射工作实行许可登记制度。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其设计必须经有关的卫生、公安部门审查同意。竣工后须经有关部门

9、验收同意,获得许可登记证方可启用。,(二)放射防护管理1设置放射性危险标志。2放射性物品管理。3放射性产品管理。4放射性治疗管理。5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三)放射事故管理(五)放射防护监督1放射防护监督机构及其职责。2放射防护监督员及其职责。,附:职业接触限值定义,职业卫生标准,又称“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OEL)职业病有害因素的接触限量标准为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adverse effects)的容许接触水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粉尘(47种)毒物(329种)物理因素(8种)生物因素(1种),附:职业接触限值定义,化学因素的OELs可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TWA)最高容许浓度(MAC)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STEL),附:职业接触限值定义,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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