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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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68号)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贵州省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将申报、评审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按要求做好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附件:1.贵州省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2.省(部)级奖项获奖计分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2023年6月30日附件1贵州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人社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2号)等文件精神,为改革完善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实验技术人才能力和水平,加强高质量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第二条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服务发展、尊重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推行代

3、表作制度,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唯帽子倾向,突出职业特点、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我省科研院所、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普通中小学等机构中的实验技术人才,其他机构和学校可参照执行。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正高级实验师,分别对应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热爱

4、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在实验技术岗位一线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并达到考核要求。第六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二)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3年、4年、5年

5、内不得申报;受记过、记大过、降级(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政纪处分的,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2年、4年内不得申报。(三)其他法律、法规明确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三、实验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七条申报实验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二)具有专科学历、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学历,在相关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并考核合格。第八条评审条件(一)熟悉并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一定的实验技能和实践经验。能够正确使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能在有关

6、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科学研究实验或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辅助工作及一般实验任务,或能协助开展学生实验创新活动。(二)承担本单位或区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维护实验安全,参与团队及学科(专业)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工作。四、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九条申报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硕士学位。(二)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相关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三)具有专科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岗位员级职称后从事实验岗位工作满2年。(四)具备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岗位员级职称后,从事实验岗位工作满4年。第十条评审条件任实验员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掌握

7、并能够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一定的实验技能和实践经验,能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从事实验(辅助)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能熟练使用与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承担教学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或协助研制实验仪器设备,参与实验实训教学或实验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单位要求的实验实训教学或实验管理任务,且独立撰写实验技术总结或实验报告1份。从事实验技术操作或技术管理的实验技术人员,能熟练使用与工作相关的仪器设备,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日常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承担比较复杂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或协助研制实验仪器设备,独立完成单位要求的实验管理工作或实验任务,且独立撰写实验技术总结或实验报告1份。(二)参与团队及学

8、科(专业)建设工作和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具有指导和培训实验员的能力。(三)承担本单位或区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维护实验安全。五、实验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十一条申报实验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博士学位。(二)具有硕士学位,取得相关专业岗位助理级职称后从事实验岗位工作满2年。(三)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相关专业岗位助理级职称后从事实验岗位工作满4年。(四)具有专科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岗位助理级职称后从事实验岗位工作满4年。(五)具备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岗位助理级职称后,从事实验岗位工作满5年。第十二条评审条件(一)任职条件任助理实验师以

9、来,须具备下列条件:1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从事实验实训教学、科研和实验技术工作的能力。从事实验(辅助)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须承担校级以上实验教学、研究和管理等活动任务。积极配合和辅助科任教师完成实验教学的正常实施,独立完成1门实验课的全部准备工作,获得好评;或独立完成1门实验课程教学或实验实训指导工作,且教学效果良好。从事实验技术操作或技术管理的实验技术人员,须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或实验室精密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和检修,或参与研制试验仪器设备,得到本单位认可;或从事编写、修改完善职责范围的

10、工作计划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得到主管部门认可。2 .参与团队及学科(专业)建设和其他社会服务工作,指导和培训相关实验人员提升业务水平。3 .承担本单位或区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或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研发;维护实验安全,参与实验室安全维护工作。(二)业绩成果任助理实验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 .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或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实验技术人员主持完成校级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区(县)级以下单位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中小学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完成县(市、区)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2项,或主要参与完成县(市、区)级以

11、上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2 .发表本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实验研究或技术论文、实验实训教学或管理研究论文1篇;或撰写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或实验实训报告2篇;或参与编写出版教材、实验指导书或实验手册(本人完成2万字以上)(需提供出版单位出具字数证明,下同),且被5个以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医院、监测检测机构等单位连续三年选用(需提供使用单位党委审定的购书证明,下同),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或作为主要审读专家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参与教材审读2次以上;或参与编写出版实验教学或实验技术相关的著作或译著1部(本人完成2万字以上);或中小学实验技术人

12、员主要参与开发设计的教育教学资源取得良好成效,被市(州)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采用(提供佐证材料,并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下同)。3 .在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本人获省级优胜奖或市(州)级银奖以上;或在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本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实践技能等大赛本人获省级三等奖或市(州)级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师生、技术人员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等,获省级二等奖1项或省级三等奖2项以上。区(县)级以下单位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小学实验技术人员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本人获市(州)级铜奖或县(市、区)级银奖以上;或在教育行政部门、

13、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本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实践技能等大赛本人获市(州)级三等奖或县(市、区)级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师生、技术人员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等,获市(州)级二等奖2项以上。4 .在科研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科技成果转让金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需提供转让合同及单位出具的转让金入账等证明,下同),或近5年来科技成果应用新增利税累计达20万元以上(提供技术合同、市(州)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回执、县级以上税务部门证明、发票等,下同)。5 .获优秀教学成果奖市(州)级以上奖励,或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实验技术人员获优秀

14、教学成果奖校级最高奖;或获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市(州)级一等奖以上。区(县)级以下单位、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中小学实验技术人员获优秀教学成果奖县(市、区)级最高奖,或获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市(州)级二等奖以上,或获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市(州)级三等奖或县(市、区)二等奖以上(个人排名第1)。6 .参与撰写完成较高水平的总结性技术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规划方案,获得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获得市(州)级以上党政部门奖励或被采纳,写入相关政策文件、发展规划等(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下同);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撰写完成具一定

15、水平的总结性技术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规划方案等,得到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获得县(市、区)以上党政部门奖励或被采纳,写入相关政策文件、发展规划等。区(县)级以下单位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中小学实验技术人员参与撰写完成具一定水平的总结性技术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规划方案,获得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党政部门奖励或被采纳,写入相关政策文件、发展规划等。7 .参与制(修)定并颁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导则、实验规程、规范、工法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编制已备案实施的团体或企业标准、导则、实验规程、规范、工法1项

16、。8 .主要参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并推广应用(提供单位证明,下同);或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9 .参与完成选育良种1个以上,经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登记或认定,并推广使用;或参与研制完成获新药临床试验批件1项或新药证书1件。10 .参与市(厅)级以上高水平实验室或实验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显著业绩,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鉴定验收;或参与编写省(部)级以上高水平实验室的建设方案或制定规章制度或编写实验操作规程2项。IL在乡(镇)以下单位工作15年以上,且从事实验岗位管理5年以上。12 .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县级人民政府表彰;或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实验技

17、术人员获校级以上表彰。(三)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任助理实验师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实验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实验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市(州)级以上政府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2 .在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省级铜奖;或获优秀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省(部)级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市(州)级二等奖(排名第1)以上。3 .参编的教材获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或教材建设奖。六、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十三条申报高级实验师

18、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实验师岗位工作满2年。(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在实验师岗位工作满5年。第十四条评审条件(一)任职条件任实验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坚定的职业信念,在教学科研支撑、人才培养以及社会服务上作出了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的实验创新能力,取得较突出的实验业绩成果。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重要实验技术,具有跟踪本专业岗位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组织本专业领域重要实验、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实验技术问题的能力。从事实验(辅助)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须系统掌握实验教学

19、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配合和辅助任课教师高质量实施实验教学,效果优良;或讲授实验教学课程或实际指导实验,主讲并完成1门实验课程实际指导工作,教学效果优良。从事实验技术操作或技术管理的实验技术人员,须掌握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与维护,明确判断仪器设备故障,改进操作方法,解决关键问题;或根据教学、科研要求,负责研制和设计、加工关键性实验装置或改进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性能;或负责制订实验装备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及指导性工作。2 .参与团队及学科(专业)建设和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培养本专业岗位中、初级实验技术人才,提高其技术能力和工作水平,指导开展实验与实践。3 .承担本单位或区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

20、或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研发,掌握实验室安全系统知识技能,识别和解决重要危险源。(二)业绩成果任实验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 .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或主要参与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或参与完成(前5名)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区(县)级以下单位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中小学实验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县(市、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主要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或参与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2 .发表本专业相关的较高质量实验研究或技术论文、实验实训教学或

21、管理研究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实验技术人员至少1篇为实验实训教学与管理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编出版教材、实验指导书或实验手册(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且被5个以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医院、监测检测机构等单位连续三年选用(需提供使用单位党委审定的购书证明,下同),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编出版实验教学或实验技术相关的著作或译著15万字以上(本人完成10万字以上)。区(县)级以下单位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中小学实验技术人员,发表高质量实验研究或技术论文、实验实训教学或管理研究论文2篇,或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实验研究

22、或技术论文、实验实训教学研究或管理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编出版教材、实验指导书或实验手册(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且被本单位使用,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或中小学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开发设计的教育教学资源取得良好效果,被市(州)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采用。3 .在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本人获省级铜奖或市(州)级金奖以上;或在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本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实践技能等大赛本人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市(州)级最高奖;或指导师生、技术人员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等,获省级一等奖1项或省级二等奖3项以上。区(县)级以下单位或中等职业学校

23、、技工院校和中小学实验技术人员在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本人获市(州)级银奖或县(市、区)级金奖以上;或在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本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实践技能等大赛本人获市(州)级二等奖以上或县(市、区)级最高奖;或指导师生、技术人员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等,获市(州)级一等奖3项以上。4 .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科研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和服务工作,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完成横向委托科研项目单项实际到位科研经费10万元或累计到位科研经费50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转让金额累计达10万元以上,或近5年来科技成果应用新增利税累计达50万元以上。5 .获优秀

24、教学成果奖省级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2);或获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以上;或按附件2计算达10分以上。区(县)级以下单位、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中小学实验技术人员获优秀教学成果奖省级以上奖励或市(州)一等奖以上(个人排名前3),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省(部)级三等奖或市(州)级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级三等奖或市(州)级二等奖或县(市、区)级一等奖以上(个人排名第1)。6 .作为主要参与者撰写完成高水平的总结性技术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规划方案,获得省(部)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获得省(部)

25、级党政部门奖励或被采纳,写入相关政策文件、发展规划等;或负责撰写完成(第一完成人)较高水平的总结性技术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规划方案,获得市(州)级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获得市(州)级党政部门奖励或被采纳,写入相关政策文件、发展规划等。区(县)级以下单位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中小学实验技术人员主要参与撰写较高水平的总结性技术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规划方案,获得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州)级以上党政部门奖励或被采纳,写入相关政策文件、发展规划等;或负责撰写完成(第一完成人)具一定水平的总结性技术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规划方案,得到县

26、(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党政部门奖励或被采纳,写入相关政策文件、发展规划等。7 .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制(修)定并颁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导则、实验规程、规范、工法1项;8 .负责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并推广应用;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获中国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以上;9 .主要参与完成选育良种1个以上,经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登记或认定,并推广使用;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研制完成获新药临床试验批件1项或新药证书1件。10 .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省(部)级以上高水平实验室或实验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显著业绩,通

27、过上级主管部门鉴定验收。11 .在乡(镇)以下单位从事实验工作25年,或获省人民政府颁发的30年或25年教龄荣誉证书,且从事实验岗位管理5年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o12 .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市(州)级人民政府表彰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三)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任实验师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省(部)级表彰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表彰。2 .在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国家级铜奖以上或省级金奖;或在相关

28、教育教学、实践技能大赛本人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3 .获优秀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国家级奖励;或获优秀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排名第1)O4 ,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1项。5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且成果转化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为本单位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位经费30万元以上。6 .作为主编或副主编的教材进入省教育厅教学用书或教辅材料目录,或获得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教材建设奖。七、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十五条申报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具备下

29、列条件: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在高级实验师岗位工作满5年。第十六条评审条件(一)任职条件任高级实验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坚定的职业信念,在教学科研支撑、人才培养以及社会服务上作出了突出贡献,具有很强的实验创新能力,取得突出的实验业绩成果。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功底,学术造诣或技术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领域实验进展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针对实验工作提出建设性构想,对实验技术、实验能力以及实验室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推动本专业发展。从事实验(辅助)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须深入系统地掌握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配合和辅助科任教师高质量实施实验教学,效果优秀;或主讲实验教

30、学课程或实际指导实验,主讲并完成1门实验课程实际指导工作,教学效果优秀。从事实验技术操作或技术管理的实验技术人员,须负责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研制改造仪器设备、大型应用系统或开发大型仪器设备功能,解决关键问题;或负责制定高水平实验室或实验平台建设方案,或负责制订实验装备的各类标准、管理和使用规范及指导性工作,在实验室建设或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 .参与团队及学科(专业)建设和其他社会服务工作,负责本专业岗位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培养本专业岗位实验技术人才,提高其技术能力和工作水平,指导开展实验与实践。3 .承担本单位或区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不少于5年,或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研发,掌握实验室安全系

31、统知识技能,识别和解决重要危险源。(二)业绩成果任高级实验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 .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或主要参与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2 .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实验研究或技术论文、实验实训教学或管理研究论文5篇;或主编(第一作者)编写出版教材、实验指导书或实验手册(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且被10个以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医院、研发企业、监测检测机构等单位使用;或主编出版教材进入省教育厅教学用书或教辅材料目录,或获得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教材建设奖;或独著或主编(第一作者)出版高水平的实验教学或实验技术相关的著作或

32、译著(本人完成20万字以上);或中小学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开发设计的教育教学资源取得突出成效,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采用。3 .在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本人获国家级铜奖或省级银奖以上;或在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本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实践技能等大赛本人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以上;或指导师生、技术人员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等,获国家级二等奖1项或省级一等奖3项以上。4 .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科研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和服务工作,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完成横向委托科研项目单项实际到位经费30万元以上,或累计到位经费100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

33、转让金额累计达20万元以上,或近5年来科技成果应用新增利税累计达300万元以上。5 .获优秀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国家级奖;或获优秀教学成果奖省级一等奖(排名前5)或二等奖(排名前2)或三等奖(排名第1);或获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省级一等奖(排名前5)或二等奖(排名前2)或三等奖(排名第1);或按附件2计算达20分以上。6 .负责撰写(第一完成人)完成总结性技术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规划方案,获得省(部)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奖励或被采纳,写入相关决策文件、发展规划等。7 .负责制(修)定并颁布实施的国家、行业

34、或地方标准、导则、实验规程、规范、工法1项;或作为主要者完成制(修)定并颁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导则、实验规程、规范、工法2项。8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件;或获中国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以上。9 .参与完成选育过审品种1个以上,经国家品种委员会审定、登记或认可,并推广使用;或主持完成选育良种1个以上,经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登记或认定,并推广使用;或作为主持人获新药临床试验批件1项或新药证书1件。10 .负责承担省(部)级以上高水平重点实验室或实验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显著业绩,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鉴定验收。11 .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省人民政府表彰或国家行业主

35、管部门表彰。(三)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任高级实验师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国务院表彰。2 .在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国家级银奖以上,或在相关教育教学、实践技能大赛中本人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3 .获优秀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国家级二等奖(排名第1)或省级一等奖(排名第1)o4 .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5 .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实验研究或技术论文

36、、实验实训教学研究或管理论文10篇;6 .主编出版已使用的实验教材获省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或国家教材建设奖优秀奖以上(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或独著或主编(第一作者)高水平的实验教学或实验技术相关的著作或译著(本人完成35万字以上)2部。7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且成果转化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为本单位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位经费50万元以上;或在科技成果推广、转让转化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并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科技成果转让转化收益实际到账经费500万元以上。八、附则第十七条本条件中所称“学历(学位)、资历”是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学位)、资历。“任现职以来”指相应条款中取得

37、相应职称后。本条件中本人或指导师生、技术人员的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指导获奖,均系指本专业的。所称“职业技能大赛”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委、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一类职业技能大赛,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会同相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组织开展的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等。所称“学科竞赛”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教育部办公厅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本条件中所称“大型仪器设备”指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大型贵重仪器,或单

38、台件价格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需要配套使用的,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10万元的仪器设备,或属教育部明确规定为贵重、稀缺的贵重仪器设备。所称“精密仪器设备”指参照原国家科委二十三项大型精密仅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23项大型精密仪器。本条件中所称“高水平实验室或实验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实习实训中心、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或公共实验服务平台等。本条件中所称“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指由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所设的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课题)。本条件中所称“论文”除注明的外,均指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在国内统一刊号CN学术期刊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学术

39、期刊上的本行业本专业学术论文。本条件所称“高水平学术期刊”主要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CSCD)SCl期刊、El期刊、SSCl索引期刊等收录的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的版本为准。本条件中所称的著作、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手册,指具有具有CIP核字号和国际标准书号ISBN并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手册。本条件中提到的著作、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手册、实验报告、论文及科研课题、项目、专利发明系指本专业的,除注明的外,其作者(完成人)均指独立或排名第一。本条件中提到的指导师生或技术人员的指导教

40、师,原则上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如确因竞赛需要为团体指导老师时,指导教师排名前二(由竞赛组织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以团队参赛的指排名前四。本条件中所称的字数,除注明的外,均指个人独立完成的字数。本条件中凡冠以“以上”或“以下”级别的,均含本级。本条件中凡冠以“主要参与”的均指排名前3的实验技术人员(含主持人)。本条件中所称“参与制(修)定并颁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是指参与者中排名前6的研究人员。本条件中所称“完成科研项目(课题)”,是指通过项目下达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验收,课题以完成时限鉴定或验收时间为准。本条件中所称“横向科研项目”,是指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以及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下达的项目。本条件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负责解释。本条件自2024年1月1日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之日贵州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758号)同时废止。附件2省(部)级奖项获奖计分表分等级123456789403025201613119二40201613Il97三2010754注: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可提高一个档次对应计分,即国家级二等奖按省(部)级一等奖计分。2.奖项获奖累计计分次数不超过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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