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获得“用水用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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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获得“用水用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获得“用水用气”服务报装质量效能,以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数字赋能,持续改进提升我市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对标先进、对标国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便民服务问题为突破口,强化改革创新,探索实施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服务举措,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力争获得“用水用气”指标考核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二、主要目标(一)推进数据共享。不断提升跨地区、跨部门、

2、跨层级涉水涉气业务协同能力,实现水气过户与施工许可、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等事项“一网受理、一次办好”。(二)压缩办理时限。持续精减申报材料、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推行容缺受理或承诺告知制度,实现完善资料、业务办理、工程建设等同步推进。(三)持续优化服务。强化业务融合,推行“全程网办”智慧化、一站式报装服务,促进线上线下用水用气接入效率综合提升,全面提升用水用气报装办理便利度。三、主要任务(一)强化用水用气信息协同。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工改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有关证照、技术资料和其他文件进行数据共享。加强供水供气企业信息平台与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接入,打通数据共享壁垒,实现企业信息平台

3、数据和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共享。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供水供气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衔接,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开设二手房转移登记、房屋租赁、企业开办等事项的“水气联动过户”主题服务场景应用,在二手房交易成功、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营业执照获批的同时,提供用水用气信息采集登记选项,由相应平台将需求推送至供水供气企业,方便企业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实现零材料、零费用完成水气过户。(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优化工程建设相关用水用气服务。将服务关口前移,依托

4、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工程规划、施工许可阶段,结合用户咨询、主动摸排等方式线上线下接收项目信息,或进行意向登记、信息采集。无需用户提出申请,根据具体情况为用户提供前期咨询、现场勘查、确定方案、设计施工、代办帮办管网规划及道路占掘等行政审批、竣工验收等供水接入服务。对供水、供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占掘路许可、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等行政许可等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配合推动用水用气报装与其他市政公用服务项目同步开展,加强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的沟通与协作,进一步实现多要素联合报装、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

5、府)。(三)促进用水用气报装统一规范。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供水供气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当地统一的获得“用水用气”事项办理流程,实现全市(县、区)表格清单内容统一。各城市供水企业和城镇燃气企业要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办理用水用气报装时,严格落实“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理”的要求,不断拓展延伸“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一件事”基本覆盖高频事项,为“一站式”便捷服务提供更多场景体验,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做好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收费等服务事项信息公开,线上线下都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公开专区,提供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等服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

6、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提升水气业务办理便利度。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供水供气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供水供气企业做好水、气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通过信息同源,数据共享,拓展用户自助申报、环节确认、进度查询、短信进度提醒等服务功能,强化报装系统超时预警、超时提醒等监督考核功能,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同时咨询、投诉、报装、查询、缴费、发票下载、信息变更等业务一体化、集成化办理。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要持续推进“赣服通”线上业务办理功能,到今年年底前,力争全市各县(市、区)实现“赣服通”线上业务办理全覆盖。加快推动企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用水用气业务报装模块使用,推广政务

7、服务用水用气掌上办理,提高用户“无感免申请”服务体验。(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供水 积极开发申请报 工程施工管理、 APP或手持端设 依托一体化业务(五)推动水气企业智慧化运营管理。供气企业获得“用水用气”报装软件开发,装、现场踏勘、出具设计图纸、工程报价、客户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企业内部作业备。建设、完善、运用智慧生产运营平台,支撑平台、数字化管控平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应急管理系统、生产调度管理系统、OA系统、物联网技术等,实现智慧管理服务模式。打通绩效监测模块与用水用气报装业务管理系统,加强在途工单推进和执行绩效等

8、进行运营监测,深化智慧管理与智慧服务双向促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六)降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水污染防治,落实“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21)1516号)有关要求,科学规划,精细治理,以试点为契机,加快供水管网改造,深化管网分区计量,构建管网压力调控,打造供水智能化,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共供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约束激励机制,实现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供水供气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部门协调、

9、充分调研、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对共享数据信息来源、组成、接入方式进行统筹,对数据内容、审批流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把关。可以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降成本、优服务,制定更多先进举措和惠企政策。(二)及时总结宣传。对照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形成可供检验、核查的实践案例和后台数据,并做好梳理统计。及时总结推广创新经验、典型做法、优秀案例,争取形成更多国家级、省级典型经验,加大对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三)注重普惠服务。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供水供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深入企业办事一线窗口,畅通与企业群众的互动渠道,更好地破解企业办事难题。用水用气政务服务应当实现普惠化、无障碍化,提供智能技术培训和帮办代办,设置便民服务措施,切实解决老年人及残障人士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四)加强评价考核。切实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运用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将获得“用水用气”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各项指标省评价中的状况纳入有关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由市住建局对相应指标的责任单位进行量化评估,包括资料报送、窗口日常工作表现、用户投诉和具体工作落实情况,评估结果上报市营商办,作为年度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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