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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县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XX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抽取终端在XX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中抽取评标评审专家,特殊项目推荐专家抽取,以及申请抽取评标评审专家用于咨询、论证、评估等。第三条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负责提交专家抽取需求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专家抽取必要的设备设施、场所和抽取人员,完善抽取过程监控设备设施。第四条本
2、办法所称“项目实施主体”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人、采购人、产权出让人以及其他需要使用交易中心抽取系统抽取专家的项目主体,“项目监管部门”指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第五条评标评审专家的抽取与监督管理严格分离。抽取工作由交易中心随机安排人员抽取,在有录音录像设备的专家抽取室严格按照审核提交的xx县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进行抽取,监督管理由项目监管部门负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督。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抽取过程由项目监督部门人员全程监督。第
3、六条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须通过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提交抽取申请,交易中心在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20小时内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安排在上午评标项目,在前一日下午15:00后开始抽取;下午评标项目在当日上午9时开始抽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一般不安排项目,确需安排的,于前一天下午15:00后开始抽取。第七条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应充分考虑项目需求,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确定抽取专家的数量、专业类别,同时提交应回避专家信息。如需变更评标评审专家专业类别的,项目实施主体或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
4、统重新提交抽取申请进行补抽。评标评审专家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第八条2个及以上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不接受抽取同一组评标评审委员会申请。第九条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特殊项目,且省专家库专家难以胜任评标、评审工作的,项目实施主体可以依法向县政府申请确定评审专家。推荐专家名单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其监管部门负责保管。所称的特殊项目是指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重大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和科研设备采购项目,以及省、省以上综合评标专家库无相关专业评标评审专家的项目。特殊项目由县发改委根据项目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定是否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特殊项目。审批同意后由项目实施主
5、体在交易中心按程序抽取。第十条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区域一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有效最低价法的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区域为XX市、阜阳市、宿州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随机抽取;特殊项目抽取区域为全省每市随机抽取一名评标评审专家;重大、热点项目抽取区域摇号机确定。第十一条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程序(一)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根据评审项目需求,确定所抽取专家的专业类别、数量,提交监督部门审核;(二)监督部门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家专业类别、数量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确定专家抽取区域;(三)监督部门审核后,抽取人员按照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表,按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时
6、间在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逐个区域进行抽取,并在XX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记录表签字,抽取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已确定的专家专业类别、数量、区域范围等;(四)评标评审专家到达评标现场后,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利用门禁一体机和人脸识别系统验证评标评审专家身份,在XX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记录表签字确认后并存档。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通过省专家库抽取专家的情形:(一)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二)需要进行招标(采购)方式论证的(含招标文件或者采购需求文件审查等);(三)在交易中心以外进行的招标、采购、竞价、验收、论证、绩效评估等需要使用省专家库资源的;(四)因项目出现质疑、
7、投诉、举报等情况,需要抽取专家进行论证、咨询、评估的。第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补充抽取评标评审专家:(一)依法申请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人数不足的,需变更专业类别补充抽取的;(二)已被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但需要回避的;(三)已参加评标评审的专家因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评标评审的;(四)已被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因请假、专业能力以及其他原因不能按指定时间参加评标评审活动的;(五)其他需要补充抽取情形的。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抽取评标评审专家:(一)项目重新开展招标(采购)活动的;(二)评标评审专家名单泄密的;(三)项目需要重新论证或重新评标评审的;(四)其他需要重新抽取
8、情形的。第十五条省专家库中评标评审专家专业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应推荐不少于拟确定专家人数五倍以上的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件或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专家名单供随机抽取。交易中心抽取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利用摇号机确定。第十六条除正常进场交易项目外,项目实施主体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县发改委提交推荐确定专家的申请,说明项目的特殊性、评标评审委员会组成形式、推荐确定评审专家理由及推荐专家人数,同时应书面承诺所推荐的专家符合XX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条件,且与项目实施主体、代理机构、投标人没有利益关系。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的申请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9、章。政府采购项目还应提供主管预算单位的批准意见。第十七条评标评审专家费用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支付。凡我县依法从省专家库中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或者专家库外聘请的专家,在评标评审工作结束后,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应当按省市相关规定向评标评审专家支付相应的劳务费用。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评审活动的专家成员。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非因招标投标法和其他规定的事由,不得更换依法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标评审专家、抽取人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监管部门等相关人员遇到法定回避的情形,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第
10、十九条项目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督。建立定期复核制度,项目监管部门应把此项工作列为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随机进行抽检复评。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及编号预算金额万元项目类别口工程口货物口服务招标(采购)方式口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口自行招标(采购)申请事由评标评审时间一年月日时分抽取专家人数和职称要求抽取专家人数人职称要求口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专业要求1 .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人数;2 .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人
11、数;3 .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人数;4 .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人数;5 .其他类别人数人。备注:其他类别为省专家库中暂无的专业,需要申请人申请时注明。区域要求口XX口淮北市宿州市口阜阳市口蚌埠市口淮南市口滁州市口六安市口芜湖市口马鞍山市口铜陵市口安庆市口池州市口宣城市口黄山市口合肥市回避单位名称其他注意事项项目单位意见签字盖章监督部门意见签字监督人:抽取人:注:1.本表由项目中请人认真填写,不能有缺项、漏项;2.本表需在规定抽取时间内于上午10点30分之前、下午16点前送抽取人。项目评标评审专家补充抽取申请表时间: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补抽原因:1 .口依法申请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人数不足
12、的,需变更专业类别补充抽取的;2 .口已被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但需要回避的;3 .口已参加评标评审的专家因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评标评审的;4 .口已被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因请假、专业能力以及其他原因不能按指定时间参加评标评审活动的;5 .口其他需要补充抽取情形的。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负责人:抽取人员:专家随机验证码:监督人员:项目评标评审专家重新抽取申请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年月日时分在项目(项目编号:)评委抽取过程中,专家抽取系统提示申请的专业人抽取失败,经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调整专业后重新提交申请,具体如下:调整专业情况如下:原申请专业类别:专业人;现调整专业类别:专业人。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负责人:监督人员:抽取人员:年月日备注:本联系单一式两份,交易中心和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各留存一份。评审专家抽取公函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因项目招标(采购、竞价、3佥收、论证、绩效评估)需要,现函请贵单位协助从XX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来我单位协助工作。专家往返及评标期间,专家的人身及财物安全、保密及费用均由我单位负责。专家抽取要求专业人数备注人数合计:人评审时间年月日时分评审地点评委到达方式自行到达项目持续时间(约)天专家费用按照XX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支付标准执行联系人联系手机其他说明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