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的实施意见.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5654425 上传时间:2023-08-0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的实施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的实施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的实施意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的实施意见.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的实施意见.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的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的实施意见.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做到高效经营、科学管理、全程监督,确保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工作总体要求着力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新机制,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按照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和收益增长,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加。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的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

2、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各项保值增值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理事,按制度办事。(一)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1.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2 .财务收入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账进行分账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定期与开

3、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资金往来必须有合规的财务手续,严禁在村级组织之间挪用、平调使用资金。3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报经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及镇监管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由会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付款。4 .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预算调整时,严格履行财务相关程序。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

4、,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5 .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每月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6积极探索建立资金“现金池”管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集体经济组织存款银行,在保持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整合村级集体存款资金进行归集管理,实现农村集体资金利息收入的稳健增长。(二)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1.资产清查制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

5、益,做到账证、账实、账款相符。6 .资产台账制度。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按程序核销。7 .资产转让、发包、租赁制度。集体资产实行转让、发包、租赁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转让、发包、租赁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等事项;同时履行民主程序。集体

6、资产转让、发包、租赁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形成收入后要根据权责发生制会计原则进行挂账,不得游离在账外,造成村集体收入受损。8 .资产经营制度。集体资产实行转让、发包、租赁经营的,要明确发包、租赁期内的资产维护和管护责任,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延续使用,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收取的承包费和租赁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经营的,由经营主体负责具体运营和管护,所有

7、者参与监管,其股份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9 .收益分配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可供分配的收益总额,应按照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向成员分配收益等顺序进行分配。公积金和公益金提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组织章程约定计提比例计提或不得低于净收益的百分之三十。福利费根据当年实际需要提取。收益分配使用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乡镇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正常收益分配。无收益的村集体不得进行分配,严禁举债分配。对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鼓励采取通过村内项目建设和发

8、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对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得用于与之无关的经费开支。从资产收益中提取的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严禁采取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分配。(三)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1.资源登记簿制度。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应当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发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

9、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2 .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发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以公开协商方式发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以招标投标方式发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招标应当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标底等内容;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

10、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备案。3 .资源发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源的发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实行合同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上交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三、提升经营机制,做好“三资”保值增值工作(一)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年度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经营目标和激励措施,报镇政府审核备案后,向成员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听取、审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责任人履行职责和完成经营目标情况,并落实激励措施。(二)探索合作经营的发展路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采取发包

11、、租赁、入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与其他市场法人主体进行合作经营,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发展符合本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的产业,提高集体经济组织收益。(三)探索“政经分开”的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方式。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建立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辅助、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支撑的村级治理结构。探索引入理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职业经理人经营机制,管好资本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提高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效率。(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党建引领,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灵

12、活、管理有效、运行稳健的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县市要积极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发包租赁、投资入股等多种方式,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多种新产业新业态,延长产业链条,增加集体收益。四、加强组织领导(一)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定期培训、组织参观学习等途径,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要稳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会人员队伍,村级财会人员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干部换届选举而变动。(二)强化部门配合。镇纪委、农业农村办公室、财政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村级“三资”保值增值管理的监督、检查

13、、指导、培训、审计等工作。镇纪委负责协调查处村级“三资”保值增值管理中的违规违纪现象,追究相应责任;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对村级“三资”保值增值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并对村级集体经济审计进行指导和帮助;镇财政所负责做好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对财会人员培育给予支持;镇国土、水利等单位根据职责,加强对村级集体建设用地、水域等资源进行有效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切实履行相关职责。(三)严肃责任追究。对通过审计、检查等方式,或信访、举报受理中查实违反村级“三资”保值增值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根据文件相关条款实行责任追究;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