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聚焦“三大环节”破解数字经济发展瓶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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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聚焦“三大环节”,破解数字经济发展瓶颈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共享、开放其合法收集的非公共数据禁止滥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消费者“杀熟”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加强数据领域省际合作,建立跨区域的数据融合发展应用机制四川省数据条例是我省数据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法规,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2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四川省数据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条例明确作出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共享、开放其合法收集的非公共数据,禁止滥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消费者“杀熟”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规定。会上,据省人大经济委副主任委员陈贵林介绍,条例共八章

2、七十条,主要聚焦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安全管理三大环节,针对我省数字化发展的瓶颈问题,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促进数据流通和开发利用,赋能数字经济和社会发展。优化管理、搭建平台推进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数据资源体系是数据采集、加工、应用等多个环节的重要保障。对此,条例明确,要推进数据资源统一管理,按照数据管理一体化、收集规范化、治理制度化的思路,健全公共数据管理体系,推进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管理二其中,条例提出,要通过建设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推进公共数据依法采集汇聚、加工处理、共享开放,建立统一的数据目录,实现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同时,通过建立“一数一源一标准”管理机制,

3、规范数据收集和汇聚方法。据陈贵林介绍,条例明确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按照“一项数据有且只有一个法定数源部门”的原则,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标准规范收集公共数据,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以通过共享获取的公共数据,不得重复收集。另外,为保证数据质量,条例提出要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具体而言就是立足数据源头管理,对建立数据管理制度、标准化体系、质量管控制度、校核更正机制、使用反馈机制等作了规定,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提出,全省应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布局,推进算力、网络设施建设和传统设施智能升级,构建高效协同、智能融合的基础设施支

4、撑体系。开放共享、区域协同实现数据流通利用条例明确,要建立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机制,推动公共数据在各地区、各部门间共享和依法对社会开放,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共享、开放其合法收集的非公共数据。具体而言,要探索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授权符合规定安全条件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开发利用政务部门掌握的公共数据。同时,要统筹规划数据要素市场,完善数据交易规则,建立数据资产评估、交易中介服务等市场的运行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同时,条例还明确禁止滥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消费者“杀熟”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还要

5、按照数据要素流通需求,加强数据领域省际合作,建立跨区域的数据融合发展应用机制。”陈贵林表示,应按照应用协同需求,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促进公共数据共享交换、数字认证、电子认证等跨区域互通互认。同时,落实国家战略要求,在公共数据共享、标准互认、政务协同、成渝算力枢纽节点共建等领域与重庆市开展合作,推动区域数据协同发展。两大制度、六大机制护航数据安全管理记者了解到,条例落实上位法要求,将保障数据安全作为条例的立法目的之一。据省大数据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何雨介绍,在数据安全方面,主要从实行两大制度,建立六大机制,明确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具体来说,两大制度:一是数据安全责任制。数据安全实行谁收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责任制;二是分类分级保护制。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编制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六大机制包括建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风险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机制,强调数据安全保护的部门间协同联动;数据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方面,明确了数据处理者、数据处理受托方、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等主体在数据安全保护方面的义务,特别是针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平台建设以及运行维护时,明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服务提供方进行安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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