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债券回购交易.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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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债券回购交易,大易教育,1,第一节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大纲要求:1、掌握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2、掌握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3、熟悉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大易教育,2,大易教育,3,二、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一)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制度和回购品种回购制度:1、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实行质押库制度。当日购买的债券,当日可用于质押券申报,并可进行相应的债券回购交易业务。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2、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实行标准券制度。标准券是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回购融资额度。,大易教育,4,2008年,上海证券交

2、易所规定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可参与回购的债券均可折成标准券,并可合并计算,不再区分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回购。深圳证券交易所仍维持原状,规定国债、企业债折成的标准券不能合并计算,因此需要区分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回购。,大易教育,5,回购品种: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回购分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9个品种,代码分别为 GC001、GC002、GC003、GC004、GC007、GC014、GC028、GC091和GC182。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有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回购有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

3、3天11个品种,代码分别为R001、R002、R003、R004、R007、R014、R028、R063、R091、R182和R273;深圳实行标准券制度的质押式企业债回购有1天、2天、3天、7天4个品种,代码分别为RC-001、RC-002、RC-003和RC-007。,大易教育,6,(二)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流程 营业部应对投资者证券账户内可用于债券回购的标准券余额进行检查。标准券余额不足的,债券回购的申报无效。投资者进行回购交易时,应提交有效签署的债券回购交易申请表。营业部收到债券回购交易申请表后,有权对投资者的回购交易申请进行审查,并确定其债券回购交易的最大融资额度。审查无异议

4、的,营业部应根据投资者申请的时间、品种、数量及价格等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资者。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B)予以申报,融券方按“卖出”(S)予以申报。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大易教育,7,(三)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申报要求 1.报价方式。以每百元资金的到期年收益率进行报价。2.申报要求。沪、深证券交易所对申报单位、最小报价变动单位及申报数量的规定有所不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债券回购交易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申报单位为手,1 000元标准券为1手。(2)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3)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

5、5元或其整数倍。(4)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5)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大易教育,8,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债券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张,100元标准券为1张;最小报价变动为O.01元或其整数倍;申报数量为10张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张。其他规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类似。,大易教育,9,三、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是指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的机构投资者之间以询价方式进行的债券交易行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债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6、、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为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办理债券的登记、托管与结算的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辖内金融机构的债券交易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大易教育,10,(一)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参与者1.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2.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这些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应签署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

7、司于2000年7月28日颁布)。除签订回购主协议外,回购双方进行回购交易应逐笔订立回购成交合同。回购成交合同与债券回购主协议共同构成回购交易完整的回购合同。,大易教育,11,(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成交合同 回购成交合同是回购双方就回购交易所达成的协议。回购成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具体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和信件等。回购双方需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的质押登记。质押登记是指中央结算公司按照回购双方通过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发送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指令,在融资方债券托管账户将回购成交合同指定的债券进行冻结的行为。以债券为质押进行回购交易,应办理质

8、押登记。回购合同在办理质押登记后生效。合同一经成立,交易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大易教育,12,(三)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交易品种及交易单位,大易教育,13,(四)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询价交易方式 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以询价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债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包括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3个交易步骤。回购交易成交后,最后一个步骤是成交双方办理债券和资金的结算。,大易教育,14,大易教育,15,(五)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违规行为及处罚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债券回购业务参与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

9、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可处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可暂停或取消其债券交易业务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1.擅自从事借券、租券等融券业务。2.擅自交易未经批准上市债券。3.制造并提供虚假资料和交易信息。4.操纵债券交易价格,或制造债券虚假价格 5.不遵守有关规则或协议并造成严重后果。6.违规操作对交易系统和债券簿记系统造成破坏。,大易教育,16,第二节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大纲要求:1、熟悉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含义;2、熟悉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有关交易规则、风险控制及监管与处罚措施;

10、3、熟悉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交易基本规则及风险控制。,大易教育,17,一、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含义 所谓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亦称“开放式回购”,简称“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正回购方)以约定价格从买方(逆回购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在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中,通过卖出一笔国债以获得对应资金,并在约定期满后以事先商定的价格从对方购回同笔国债的为融资方(申报时为买方);以一定数量的资金购得对应的国债,并在约定期满后以事先商定的价格向对方卖出对应国债的为融券方(申报时为卖方)。,大易教育,

11、18,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业务(亦称“封闭式回购”)的区别 在买断式回购的初始交易中,债券持有人将债券“卖”给逆回购方,所有权转移至逆回购方;而在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中,债券所有权并不转移,逆回购方只享有质权。由于所有权发生转移,因此买断式回购的逆回购方可以自由:支配购人债券,如出售或用于回购质押等,只要在协议期满能够有相等数量同种债券返售给债券持有人即可。,大易教育,19,(二)作用买断式回购的这一特性对完善市场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1.有利于降低利率风险,合理确定债券和资金的价格。买断式回购使大量的债券不:再像质押式回购那样被冻结,保证了市场上可供交易的债券量,缓解了债券供求矛盾

12、,从而提高了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合理地确定债券和资金的价格。2.有利于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管理。债券资产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资产结构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而债券回购业务是其调整头寸、进行资金管理的重要工具。这些机构的资产流动性管理始终贯穿于其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也是体现其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买断式回购可以使大量回购债券不被冻结,突破了质押式回购在流动性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桎梏,提高了债券的利用效率,可以满足金融市场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大易教育,20,3.有利于债券交易方式的创新。买断式回购使交易双方处于对称的地位。对正回购方而言,由于回购协议具有较低的利率和

13、较低的保证金要求,所以正回购方可以利用融入的资金建立一个具有杠杆作用的证券远期多头。对于逆回购方来说,不仅可以防止因为正回购方到期拒付资金而给逆回购方带来损失,而且逆回购方还可以利用回购“买断”的债券进行相应的规避利率风险和套利的操作。如果将买断式回购、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以及其他远期交易新品种等金融工具配合操作,可以组合产生一系列新的交易方式,满足投资者债券结构调整、规避利率风险等要求。不过,由于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不高、参与主体同质性较强、税收和会计政策等原因,截止到2010年年底,相对于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交易并不活跃。,大易教育,21,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交易(一)全国银行

14、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的有关规则(熟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的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91天。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延长回购期限。买断式回购期间,交易双方不得换券、现金交割和提前赎回。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买断式回购的首期交易净价、到期交易净价和回购债券数量由交易双方确定,但到期交易净价加债券在回购期间的新增应计利息应大于首期交易净价。,大易教育,22,(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的风险控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买断式回购采取了如下风险控制措施:1.保证金或保证券制度。买断式交易双方都面临对手方不履约的风险。如正回购方(融资方)到期不返还款项,则逆回

15、购方需要变卖此前从正回购方收到的债券,但变卖款可能不足额;如逆回购方到期不归还债券,则正回购方需动用款项补购债券,但款项金额可能不足。对于此类违约风险,全国银行间市场规定交易双方可以协商设定保证金或保证券。设定保证券时,回购期间保证券应在交易双方中的提供方托管账户冻结。保证金或保证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交易对手违约所带来的损失。,大易教育,23,2.仓位限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规定进行买断式回购,任何一个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任何一个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额的200。买断式回购发生违约,对违约事实或违约责任存在争

16、议的,交易双方可以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最终仲裁或诉讼结果报告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在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最终结果予以公告。,大易教育,24,(三)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的监管与处罚,大易教育,25,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挂牌品种均同时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参与主体 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在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以法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B、D账户)。(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交易品种和报价方式 买断式回购的回购期限从1天、2天、

17、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中选择。(9个),大易教育,26,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按照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申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大易教育,27,(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风险控制措施 1.履约金制度。履约金制度的特点:(1)双方均需缴纳履约金,而在银行间市场,是否引入保证金或保证券由交易双方协商。(2)履约金比率由交易所确定,而在银行间市场,保证金或保证券的金额也由双方协商。(3)履约金到期归属按规则判定,而银行间市场则没有此类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回购到期双方按约履行的,履约金返还各自一方;如单方违约(含无力履约和主动申报不履约两种情况),违约方的履约金归守约方所

18、有;如双方违约,双方各自缴纳的履约金划归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大易教育,28,(4)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只以支付履约金为限,实际履约义务可以免除;而在银行间市场,保证金或保证券处置后仍不能弥补违约损失的,一般情况下守约方可以继续向违约方追索。与此相对应,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到期日闭市前,融资方和融券方均可就该日到期回购进行不履约申报。2.仓位控制。与银行间市场类似,上海证券交易所也规定每一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单一券种买断式回购未到期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券种发行量的20;累计达到20的投资者,在相应仓位减少前不得继续进行该券种的买断式回购业务。,大易教育,29,(四)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结算

19、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按照“一次成交、两次清算”原则结算,具体见本章相关介绍。,大易教育,30,第三节 债券回购交易的清算与交收1、掌握我国债券回购交易的清算与交收。一、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与交收(一)初始清算交收 在回购交易日,中国结算公司于当日收市后根据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相关规定,按成交金额将结算参与人当日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应收、应付资金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结算参与人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结算参与人客户或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付款的,结算参与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资金交收义务。,大易教育,31,(二)到期清算与交收 回购交易到期清算日收市后,中国结算公司按到期购回金

20、额将到期购回的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其到期清算当日其他应收、应付资金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结算参与人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到期购回金额=购回价格成交金额100 购回价格=100+成交年收益率100回购天数360,大易教育,32,(三)质押券管理 在回购交易存续期间,融资方需在质押库中存放足额的债券作为质押。融资方结算参与人通过交易系统向中国结算公司申报提交质押券,与中国结算公司建立质押关系。对自营融资回购业务,融资方结算参与人应将自营证券账户中的债券作为质押券向中国结算公司提交,并与中国结算公司建立质押关系。发生新回购交易、标准券折算率调整等情况时,融资方结算参与人自身也应当主动检查各证券

21、账户是否发生质押券折成的标准券少于其融资金额的情况(俗称“欠库”)。质押券欠库的,融资方结算参与人应当于次一交易日补足质押券。,大易教育,33,(四)违约处理 质押券欠库的,中国结算公司在该日日终暂不交付或从其资金交收账户中扣划与质押券欠库量等额的资金。如次一交易日未补充申报提交,或补充申报提交质押券后相关证券账户仍然发生质押券欠库的,从该交易日起(含节假日)向该融资方结算参与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质押券欠库量等额金额违约天数违约金比例 在融资回购业务应付资金交收违约后的1个交易日内,融资方结算参与人支付融资回购业务应付资金及违约金的,中国结算公司接受该结算参与人提出的转回多余质押券的申报。,

22、大易教育,34,在融资回购业务应付资金交收违约后的1个交易日内,融资方结算参与人未支付融资回购业务应付资金及违约金的,中国结算公司可以按规定确定足额可供处分的质押券。从违约后第二个交易日起,中国结算公司有权依法处分质押券,以充抵结算参与人未支付的融资回购业务应付资金、利息、违约金及处分质押券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等款项。,大易教育,35,(五)标准券折算率和融资额度计算1.标准券折算率的计算和公布。标准券折算率是指一单位债券可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其面值的比率。2.融资额度的计算。例9-2:某证券公司持有一种国债,面值500万元,当时标准券折算率为1.27。当日该公司有现金余额4 000万元。买入股票5

23、0万股,均价为每股20元;申购新股600万股,价格每股6元。问:为保证当日资金清算和交收,该公司需要回购融入多少资金?库存国债是否足够(不考虑各项税费)?计算如下:(1)买股票应付资金=5020=1 000(万元),大易教育,36,(2)申购新股应付资金=6006=3 600(万元)(3)应付资金总额=1 000+3 600=4 600(万元)(4)需回购融入资金=4 6004 000=600(万元)(5)该公司标准券余额=5 001.27=635(万元)库存国债足够用于回购融入600万元。,大易教育,37,二、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的清算与交收 债券回购双方可以选择的交收方式包括见券付款、券

24、款对付和见款付券3种。交易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送债券和资金的交收指令,在约定交收日应有足额的用于交收的债券和资金,不得买空或卖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期限是首次交收日至到期交收日的实际天数,以天为单位,含首次交收日,不含到期交收日。(算头不算尾)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资金清算额(1+回购利率回购期限365)回购交易单位为万元,债券结算单位为万元,资金清算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大易教育,38,三、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清算与交收买断式回购采用“一次成交、两次结算”的方式。结算参与人应当开立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和证券交收账户,用于买断式回购初始结算资金和证券交收。,大易教育,39

25、,国债买断式回购初始结算实行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货银对付制度。在买断式回购初始结算的交收日,融资方结算参与人与融券方结算参与人均需按规定缴纳履约金。,大易教育,40,(一)买断式回购初始结算买断式回购初始结算业务流程如下:1.清算。买断式回购初始交易日(T日)2.资金交收和证券交收。资金方面,T日,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T-1日所有证券交易、有效认购的资金交收后,进行T+0资金预交收。T+1日,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交收时,将结算参与人应付净额由其资金交收账户划拨至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资金集中交收账户,在结算参与人已完成证券交收义务的前提下,将应收净额由资金集

26、中交收账户划入其资金交收账户。,大易教育,41,证券方面,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清算结果,按照货银对付的原则,将处于交收状态的国债在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收账户和证券集中交收账户之间进行划拨。,大易教育,42,(二)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结算 国债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结算的交收时点为R+1日(R为到期日)14:00。回购到期清算日(R日)9:0015:00,融资方和融券方均可通过PROP系统对当日到期的一笔或多笔买断式回购申报不履约。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接受对同一笔交易的多次申报,但以最后一次申报为准。到期购回结算业务流程如下:1.到期购回日(R日)R日日终,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剔除融券方已作不履

27、约申报的交易后,按买断式回购成交顺序自前往后逐笔检查各卖出证券账户中标的国债是否足额。若足额,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将该足额标的国债做冻结处理;若不足额,则判定该笔交易为融券方参与人违约。,大易教育,43,2.到期购回交收日(R+1日)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于R+1日14:00进行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资金交收,在剔除融资方结算参与人已作不履约申报的交易后,按买断式回购的成交顺序自前往后逐笔检查其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中是否有足额资金。若足额则完成该笔资金交收;若该资金交收账户中当前可用于交收的余额小于某笔交易的金额,则判定该笔交易为融资方违约,不进行该笔交易的资金交收。对融资方违约的交易,融券方应付国

28、债义务自动解除,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原冻结的标的国债予以解冻,解冻国债在R+2日可用。,大易教育,44,对于双方均履约的交易,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按每个参与人应付或应收汇总两个金额,在参与人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中进行借记或贷记处理;同时,将卖出证券账户中相应标的国债解冻,划拨至融券方参与人专用证券交收账户,再划拨至融资方参与人专用证券交收账户,最终代为划拨至相应买入证券账户。3.到期购回交收日(R+1日)日终。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当日交收完成后,通过结算明细文件向参与人发送交收明细数据。,大易教育,45,(三)履约金返还规则,大易教育,46,总结起来有三种:双方履约、履约金退还双方;一方履约、一方不履约,履约金给履约的一方;双方均违约,履约金归风险基金。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于R+2日日终,在结算参与人现有资金交收账户内完成包括履约金返还的净额资金交收。,大易教育,47,大易教育,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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