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第四编知识产权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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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编 知识产权法,上海政法学院 民法基础课题组制作,2023/8/7,2,第十九章 商标法,第一节 商标与商标法概述第二节 商标权第三节 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第四节 商标注册程序第五节 商标的使用第六节 商标权的民法保护第七节 驰名商标,2023/8/7,3,第一节 商标与商标法概述,一、商标 对于商标(英文Trademark)的定义,各国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但对其实质的理解是一致的、即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上所使用的,用以区别同一或类似商品的显著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等构成。从上述商标的定义可以理解三层含义:1商标的使用者是特定的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而不是其

2、他人;2被标志的物是特定的商品,而不是一般物品;3标志的目的是特定的,它是为了区别不同商品及其生产者或销售者,从而推销其产品。,2023/8/7,4,商标的法律特征:,1、具有从属于商品经济的属性。2、具有财产属性。3、具有标示商品质量的属性。4、具有排他性。5、具有竞争性。,2023/8/7,5,商标的功能:,1、命名功能2、标示商品出处的功能3、表明特定质量的功能4、广告宣传功能5、促进企业竞争的功能,2023/8/7,6,二、商标法,(年月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年月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

3、正 根据年月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五章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八章 附 则,2023/8/7,7,第二节 商标权,一、商标权的概念和特征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法律确认并给予保护的商标享有的权利。这是由国家商标管理机关依法给予商标所有人并受到国家强制力保护的权利。商标权是一个集合概念,它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续展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使用权等。其中商标专用权,即注册商

4、标的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中最主要的内容。,2023/8/7,8,商标权的法律特征:,1、专有性 2、时间性 3、地域性 4、商标权不包括商标设计人的权利,而注重商标所有人的权利 5、商标权时效的永久性,2023/8/7,9,二、商标权的内容,广义的商标权的内容很多,主要有:(一)独占使用权。(二)禁止权(三)转让权(四)许可使用权,2023/8/7,10,三、商标权的期限、续展和终止,(一)商标权的期限 商标权的期限是指商标具有法律效力的期限,是法律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的期限。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2023/8/7,11,(二)商标权的续展,商标权的续展

5、,是商标注册人延长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我国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续展注册,续展注册经商标局核准后,商标所有人即可继续享有商标权,法律继续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商标权可以续展,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即可继续使用原注册商标,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的次数不受限制。,2023/8/7,12,(三)商标权的终止,商标权的终止也称注册商标的终止或注册商标的失效。未进行续展自动放弃、因违反商标法而被撤销或无人继承均可导致注册商标终止。注册商标终止的原因有二:一是注销。注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自动放弃使用注册商标或期满不请求继续使用注册商标而被注销;

6、二是撤销。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而受到的行政处理,是采取强制手段终止其商标权。,2023/8/7,13,四、商标权的限制,(一)非类似商品上的使用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限定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它的排他权可以扩大到注册商标的近似商标和指定商品的类似商品上。但是若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则不属于违法行为。如,“牡丹”香烟、“牡丹”电视机属于类似商标,但两个“牡丹”商标互不冲突。(二)商标权的地域限制 商标权具有严格地域性。在哪一个国家注册,只能在该国受到保护,在其他国家不具有法律效力。,2023/8/7,14,第三节 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一

7、、商标权的主体 商标权的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所有权的人。按照我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可以通过申请注册取得商标权的人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2023/8/7,15,二、商标权的客体,商标权的客体,即法律对商标权所保护的具体对象注册商标。(一)商标的法定条件 我国商标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七条都对申请注册商标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1、商标的构成要件 所谓商标的构成要件,是指商标法要求商标必须具备的法定构成要素及特性。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七条规定,商标应当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而构成。除此之外,其他的形式都不能成为

8、我国商标的构成要件。就是说,商标必须具备可视性;商标必须是平面的,而不是立体造型。作为商标的文字与文字、图形与图形、文字与图形可以作任意组合,但是商标标志必须具备显著性、识别性的要求,并且不得违反禁用条款。,2023/8/7,16,2、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九项禁用条款:(1)不能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2)不能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3)不能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4)不能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5)不能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9、2023/8/7,17,(6)不能使用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图形;(7)不能使用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8)不能使用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9)不能使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如封建迷信、淫秽图形等。除上述九项禁用条款外,下列商标也不能被核准注册;(1)用地图作商标;(2)用地名作商标;(3)其他使用不当的商标。如在卫生箱上使用“天安门”牌,手纸上使用“长城”牌,都属于使用不当。,2023/8/7,18,(二)商标的种类,1、按商标使用的对象分类。根据商标使用于不同的商品或服务对象,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1)

10、商品商标。凡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都属于商品商标,它是与服务商标相对应的。(2)服务商标。所谓服务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等构成,使用于服务项目,用以区别服务经营者所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的标志。如“长安商场”、“北京饭店”、中国保险公司的“PICC”都属于服务商标。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的区别在于:一是标的物不同,商品商标的标的物是商品,服务商标的标的物是服务。二是商品有具体形态,商品商标可以直接缀附于商品上;服务商标的使用不可能缀附在服务行为上,而是通过服务场所、服务用品广告或其他方式使用。,2023/8/7,19,2、按商标的结构组成或状态划分(l)文字商标。所谓文字商标,是指只用文字

11、构成的商标,也就是说,商标要求以纯文字构成,不含其他图形成份。在使用文字商标时,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词语,如带有民族歧视性的词语。(2)图形商标。所谓图形商标,是指用由人或事物的形状图形,包括具体图形或者抽象图形,也可以是完全虚构的图形构成的商标。(3)组合商标。所谓组合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或记号结合而成的商标。(4)记号商标。所谓记号商标,是指由某种抽象的记号或者符号构成的商标。如圆形、方形、椭圆形、三角形、菱形等,如日本著名商标“三菱”就是由三个菱形记号构成的。我国商标法未规定这种商标,但在实践中常被使用。(5)立体商标。所谓立体商标,是指以商品外形或者商品的实体包装作为商标。例如,商

12、品的容器、饮料瓶、以及与商品本身联系紧密的装磺作为商标。(6)非形象商标。所谓非形象商标,是指以“音响”、“气味”、“电子数据传输标记”等申请商标注册。我国不保护这种商标。,2023/8/7,20,3、按商标使用的动机划分 按照商标所有人使用商标的动机,可分为为了防御的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及用于证明商品质量的证明商标和等级商标。(1)联合商标。所谓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自己相同的商品上注册的几个近似商标或在自己同类的不同商品上注册的几个近似商标总称。如享有盛誉的“全聚德”商标,其所有人同时又注册了“聚德全”、“聚全德”、“德聚全”、“德全聚”、“全德聚”等商标。(2)防御商标。所谓防

13、御商标是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非同种和非类似商品上注册同一个驰名商标。也就是说,只有驰名商标或十分有特色的商标才有注册防御商标的必要。但防御商标的注册比较困难,一是要确认其为驰名商标,不够驰名商标的,将受到种种限制;二是商标的要素要特别显著。,2023/8/7,21,(3)证明商标。所谓证明商标,是指由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注册,许可他人使用于其商品上,证明该商品原产地、原料、制造工艺、质量或其他特征的认证标志。我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4年12月30日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表明我国已开始建立证明商标的保护制度。(4)等级商标。所谓等级商标是指

14、同一企业在同一类产品上因不同等级,质量而使用的系列商标。它强调的是商品质量,规格的等级,如瑞士手表“劳力士”、“欧米加”商标为一级表,“浪琴”商标为二级表,“梅花”商标为三级表,“英纳格”商标为四级表。,2023/8/7,22,4、按商标的使用状况划分(1)使用商标。所谓使用商标,是指正在使用中的商标。(2)备用商标。所谓备用商标,又称为“贮藏商标”,它是指企业为了应付自己的商标发生特殊紧急情况而申请注册储备待用的商标。它与防御商标的主要区别在于:防御商标的目的与功能是防止他人侵犯,备用商标的目的与功能是应急;防御商标注册后即被使用,备用商标注册后暂不使用,是储备待用。,2023/8/7,23

15、,5、按商标注册与否来划分(1)注册商标。所谓注册商标,是指使用商标的企业,个人按照法定手续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商标主管机关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商标。注册商标在法律上能得到有效的保护。(2)未注册商标。所谓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过商标注册而在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在法律上得不到保护,在使用上处于一种极不稳定状态。,2023/8/7,24,6、按商标的特殊性质划分(1)集体商标。所谓集体商标,是指工商业团体或其他行业性组织依据共同制定的章程注册并提供其成员共同使用的商标。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消费者表明使用该商标的集体组织成员所生产的商品具有共同特点。(2)营业商标。所谓营业商标,是指将企业

16、的名称、标记作为商标使用于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上,作为识别的标志。例如驰名的“狗不理”包子铺。(3)防伪商标。所谓防伪商标,是指采用特殊制造工艺制作的商标标识。它采用现代高新技术,使得他人很难仿造,如全息商标。(4)驰名商标。所谓驰名商标,又称为“周知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2023/8/7,25,(三)商标与邻接标志,1、商标与商号 商号经常也被称为“厂商名称”。商号与商标是不同的:首先,商号与商标的对象不同。商标是商品的标记,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商号则是厂商的标记,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商标必须与它所标示的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号则并不一定与一种特定商品

17、相联系而存在,而是以制造某种或某些商品的厂商相联系而存在。其次,商号是依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并受法律保护;而商标是根据商标法申请注册,并受法律保护。,2023/8/7,26,2、商标与服务标记 服务标记是各种服务行业把自己提供的“服务”业务同他人提供的“服务”业务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标记。1993年修改后的商标法将服务标记列入商标保护的范围。3、商标与产地标记 产地标记是指用以标明某种产品产地的标记。产地标记与商标的性质完全不同,它不是某个企业或个人专有的。商标只能由它的所有人、转让中的受让人及许可证交易中的被许可人使用;产地标记则能由该产地的一切人所使用。此外,产地标记不能由个人

18、注册,也无法转让。,2023/8/7,27,4、商标与证明标志 证明标志是用来证明商品的质量、性能、“获奖”情况,证明标志有助于商品的销售。如“绿色食品”标志,“国优”、“部优”、“省优”的获奖标志。5、商标与其它邻接标志 还有一些在贸易活动中使用的标记,如:装璜外观设计、商品名词、商业外观、广告、商务标语等标志。,2023/8/7,28,第四节 商标注册程序,一、商标注册的申请(一)申请前的准备 商标使用人应当在产品投产之前考虑商标注册的问题,提前作好申请商标注册的准备。准备工作包括:1、商标查询。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2023/8/7,29,(二)申请原则 在我国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应遵循

19、“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这包含两层含义;1、一件商标一份申请;2、一件商标一类商品。一般情况下,同一商标只限于在同一类商品上使用。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应按商品分类分别提出申请。(三)申请文件 商标申请人应提供商标申请文件。1、商标代理人委托书。2、商标注册申请书。3、商标图样。4、商标设计黑白墨稿。5、有关证明文件。6、其他说明。,2023/8/7,30,(四)申请日的确定 我国采用先申请原则,申请日的先后就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五)优先权 优先权是指第一次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享有六个月的优

20、先权。在规定的六个月内,申请人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商标注册的第一次申请日期,可以作为在以后其他成员国的申请日期。申请人主张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商标注册的同时,提交书面声明,并提交在巴黎公约成员国中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副本,并有该国商标主管机关的证明,写明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申请号和受理国家。,2023/8/7,31,二、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一)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又称书式审查,指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对申请手续进行的审查。审查合格的,正式受理申请,发给受理通知书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若审查后发现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末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

21、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2023/8/7,32,(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指商标局指定审查员对发给受理通知书的商标注册申请,就商标合法性及其显著性等所进行的审查。实质审查合格的,商标局将初步审定的商标,编定初步审定号,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实质审查不合格的,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应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修正;未作修正,超过期限或者修正后仍

22、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复审决定为终局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2023/8/7,33,(三)商标的异议 商标的异议是指任何人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的意见,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注册的意见。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初步审定在先的申请人,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被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和法人。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书后,将其副本转给商标申请人(即被异议人),令被异议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商标局听取

23、双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并经调查核实,进行裁定。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依法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异议复审的结果是被异议的商标是否准予注册。商标评审委员会将终局裁定书通知双方当事人,并移交商标局办理注册公告或撤销初步审定公告事宜。终局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023/8/7,34,(四)商标的核准注册 核准商标注册,是商标注册审查核准程序的最后一个阶段。核准注册有三种情形;一是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后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而获准注册。二是初步审定公告后有人提出异议,经商标局裁定认为异议不能成立,异议人又并未提出申请复审,商标局便核准注册。三是经商标局

24、对异议裁定,但异议人或者被异议人对裁定不服而申请复审,又经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决定,而获准注册。,2023/8/7,35,三、商标的争议,撤销与注销,(一)商标的争议 商标的争议是指商标注册人认为注册在后的商标与其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自在后注册的商标核准之日起一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其注册的请求。1、商标争议的条件 商标争议人应当是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被核准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具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可能;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被核定使用的范围必须涉及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申请人不得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再以 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申请

25、商标争议裁定;争议必须在被争议的商标注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023/8/7,36,2、商标争议的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是我国负责处理注册商标争议事宜的法定专门机构,受理争议申请并作出争议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被争议注册商标的裁定为终局裁定,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移交商标局办理。,2023/8/7,37,(二)注册商标的撤销,撤销注册商标指商标局给予有某种违章或违法行为的商标注册人的一种行政处罚手段。1、撤销注册商标的理由: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禁用条款;已注册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得注册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商标所有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26、;不适当的许可;注册商标因争议被裁定撤销;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2023/8/7,38,2、撤销的程序 商标局如认为不符合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自行作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商标注册不当的,也可以填写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将其一式二份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撤销商标的裁定是终局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原注册人应当在收到决定或者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2023

27、/8/7,39,(三)注册商标的注销,注销商标是指商标所有人主动放弃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局取消其商标注册的程序以及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宽展期已过而未提出申请续展而自动放弃商标专用权的情况。1、注销注册的理由 商标所有人自愿申请放弃其商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宽展期已过,而商标所有人仍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提出续展申请而未获核准的,商标权自动终止;商标所有人的企业关闭或公民死亡,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无人要求继承其注册商标的。,2023/8/7,40,2、注销注册商标的程序 商标所有人不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注销商标申请,并交回商标注册证。如果有效期届满,商标所有人不提出续展申请

28、的,应视为自动放弃商标权,工商局应收缴商标注册证。商标所有人的企业关闭或公民死亡,无人继承,商标权应消失。商标局对终止效力的商标予以公告并将商标权注销。在注销一年之内,他人不得以相同或近似商标再进行注册。,2023/8/7,41,第五节 商标的使用,一、商标使用概述 我国商标权的取得采用注册原则,只有注册商标所有人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未注册的商标虽然允许使用,但不受法律保护,使用者对其不享有商标专用权。,2023/8/7,42,(一)商标使用的方式 1、商标注册人自己使用商标的方式:直接将注册商标用于自己的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上;将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将注册商标用于各种展览会、

29、展销会。2、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主要是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的形式来实现。这是商标使用比较常见的方式。,2023/8/7,43,(二)我国关于注册商标使用的法律规定,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后必须实际使用。使用既包括商标注册人自己使用商标,也包括通过许可合同而允许他人使用。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的使用既享有一定权利,同时也负担一定的义务。1、商标注册人使用商标的权利: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可以在核定的商品上附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对他人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于自己的注册商标的商标有权申请异议;对侵犯自己的注册商标的人,有权制止其侵权行为,

30、请求法律保护;对商标主管机关撤销其注册商标决定不服的,有依法请求复审的权利。,2023/8/7,44,2、商标注册人使用商标的义务: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以及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商标注册人应负责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自愿不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办理申请注销手续;不得出售废次商标标识。,2023/8/7,45,(三)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我国实行的是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商标注册制度,对于某些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其他利益的商品,我

31、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否则,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兽药。,2023/8/7,46,二、商标的使用许可,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将其注册商标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以一定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其法律特征是:商标的使用许可仅是许可他人分享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许可人,即商标注册人。,2023/8/7,47,(一)使用许可的形式 根据商标使用许可是否具有排他性的特点可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分为独占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1、独占使用许可2、普通使用许可 这是指在一个地区内,一个注册

32、商标同时允许两个以上的被许可人使用。其法律特征是:在一般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不享有禁止其他被许可人使用的“使用权”;许可人在一般使用许可中也可以同时在该地区使用该注册商标。如果有他人对该注册商标实施了侵权行为,被许可人可以协助许可人查明事实,由许可人向商标管理机关请求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提出控告。,2023/8/7,48,2、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1)许可人的义务:注册商标未经被许可人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不得放弃续展注册。不得申请注销。(2)被许可人的义务:必须保证使用许可人的商品质量,维护商标的信誉,应当接受许可人的监督;不得与第三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信守合

33、同,按规定的数额和方式向许可人交纳使用许可费;许可使用的商标如被侵权,被许可人应协助许可人查明事实,但在一般许可使用中,不能直接和侵权行为对抗;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以约束被许可人维护商品信誉,保证商品质量。,2023/8/7,49,第六节 商标权的民法保护,一、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做了如下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的保护,仅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内,不得任意改变或扩大保护范围。,2023/8/7,50,(一)必须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 注册商标所有人不能擅自改

34、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而必须使用核准注册时的商标图案。(二)注册商标必须使用于核定类别的商品上 一般来说,一件注册商标只能使用于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如果商标注册后,又需要将注册商标扩大使用于同类商品的其他商品上,应按商标注册程序另行提出注册申请。,2023/8/7,51,二、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通常是指他人出于商业目的,未经商标专用权人的许可而擅自使用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或者把他人注册商标的主要部分用作自己的商标,并使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从而产生商标混同,以欺骗消费者。我国商标法将商标侵权行为归为以下四种:(一)假冒注册商标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

35、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属假冒注册商标行为。这类侵权行为有如下四种情况: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上述四种情况,都具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商品相同或类似,二者缺一便不构成侵权。,2023/8/7,52,(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通过销售才能获利,“假冒人”的侵权目的才能实现,所以不仅使用假冒注册商标属于侵权行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样属于侵权。但是,并非所有这种销售

36、行为都属于侵权,只有明知或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仍进行销售,才构成侵权。(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商标标识是指附有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所构成图样的物质实体,如商标牌、商标纸以及附有注册商标的包装、容器、听、瓶、盒、纸袋等。制造和销售商标标识,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未经商标注册人委托授权而擅自制造和出售商标标识,更不允许伪造商标标识。,2023/8/7,53,(四)其他侵权行为 这类损害行为主要包括:1、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2、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图形作

37、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确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行为;3、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2023/8/7,54,三、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对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可通过如下三种途径申请保护:第一,向侵权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对处理决定不眼的,可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作出裁判;第三,对假冒注册商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控告,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这里着重分析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2

38、023/8/7,55,(一)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1、责令停止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2、封存或者收缴侵权商标标识;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5、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二)责令赔偿损失 被侵权人如果要求赔偿损失,应责令侵权人按损失数额予以赔偿。,2023/8/7,56,第七节 驰名商标,一、驰名商标概述(一)驰名商标的定义及其法律特征 驰名商标,又称“周知商标”或“世所共知商标”,其英文名称为“WeLLknown Trademark”。一般是指在消费者心目中享有崇高的信誉,为公众普遍知晓的商标。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本规定中的

39、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2023/8/7,57,(二)特征,1、使用时间较长2、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3、为公众所熟知4、更具有显著性5、保护规则具有特殊性,2023/8/7,58,(三)我国关于驰名商标的立法规定,商标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商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8/7,59,二、驰名商标的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

40、(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驰名商标的认定2003年6月1日前批量认定个案认定被动保护,2023/8/7,60,人民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认定,1、人民法院有权认定驰名商标2、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采取被动和个案认定的原则3、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应该坚持商标法规定的标准4、对驰名商标是否要重新审查和认定?5、认定驰名商标的效力。仅存在于个案中。,2023/8/7,61,三、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1、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要素商标法第14条,2023/8/7,62,四

41、、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主动认定(事前认定)被动认定(事后认定)我国的驰名商标认定最初采取的是一种事前认定加行政认定的制度。我国商标局从1991年至今,共分多批认定了300多个驰名商标。事前认定是一种具有普遍效力的认定,一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则在一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该商标就可以作为驰名商标获得普遍地保护。但这一特点也是这一制度的最大缺陷,由于商标的知名程度始终出于一种动态变化之中,认定时是驰名的商标今后可能不再驰名。,2023/8/7,63,目前我国的驰名商标认定制度正在向比较合理的方向发展。已经形成了个案认定、事后认定以及司法认定具有最终效力的格局。虽然仍然保留了行政认定,但也主要是考虑商标管

42、理机关在认定驰名商标方面的专业素质,而取消了饱受诟病的事前认定制度。,2023/8/7,64,五、我国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一)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也给予保护商标法第13条1款: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023/8/7,65,(二)扩大了对注册商标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商标法第13条2款: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023/8/7,66,(三)驰名商标所有人享有特

43、殊期限的排他权,2023/8/7,67,(四)禁止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称使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3条: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2023/8/7,68,理论思考与实务训练:,一、理论思考1、商标权的内容2、商标权如何取得及转让3、商标的种类4、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5、商标权的法律保护,2023/8/7,69,二、实务训练,(一)案例分析示范 1:“乐美”商标是某皮革厂注册的,该厂的皮鞋质量及“乐美”商标在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

44、,因而该厂的皮鞋销路一直看好。某皮鞋厂的产品质量不稳定,皮鞋销路一直不好,该皮鞋厂为促销本厂的产品,便用“乐美”商标作为本厂产品的装璜,印制在产品及其包装上。某皮革厂得知后,便起诉某皮鞋厂侵害其商标权,某皮鞋厂辩称其仅是用作装璜而非是作为商标使用,不构成侵权。,2023/8/7,70,评析:某皮鞋厂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乐美”商标作为产品装璜,会使消费者认为该产品与某皮革厂的同类产品存在一定联系,足以造成误认,某皮鞋厂的行为侵犯了某皮革厂的商标专用权。,2023/8/7,71,2:“大博”商标是著名的西服商标,其拥有人为K公司。M公司是一服装加工工业,某日个体户陈某要求来料加工定做全毛西服250

45、0套,并提供“大博”商标标识。M公司按个体户陈某的要求制作并将其提供的“大博”商标标识缝制于定作物上予以交付,个体户陈某将该批西服全部销售。K公司经过调查取证,确认M公司和个体户陈某构成侵权。M公司认为其仅为承揽加工,不构成侵权。个体户陈某未做辩解。,2023/8/7,72,评析:K公司为“大博”商标的拥有人,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其许可,他人不得使用该商标或加以侵害。M公司明知K公司是“大博”商标的权利人,却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加工生产侵犯K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具有主观过错,其行为已构成对K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应承担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2023/8/7,73

46、,(二)案例分析练习,1、某厂为“虎镖”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核定的使用商品是皮衣裤类,有效期自1991年至2001年。99年8月,某厂发现G公司生产的皮靴上含有该商标图案作为该产品的标识。某厂认为G公司未经许可使用“虎镖”商标的图案,已构成侵权。问: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产品标识是否构成侵权?,2023/8/7,74,2、某进出口公司于82年注册了“鸭”商标,使用在羽绒制品商品上。91年在某交易会上发现某厂的文具产品上也使用该厂于88年注册的“鸭”商标,便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该厂注册商标不当异议。问:不同类产品能否使用相同名称商标?,2023/8/7,75,3、“靓又亮”是某制衣公司注册的服装类商标,该产品自投入市场后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产品知名度逐步提高。某制衣厂向商标局提出注册“亮又靓”商标,预定使用在服装类商品上。某制衣公司提出异议,请求不予核准注册“亮又靓”商标。问:能否核准注册“亮又靓”商标,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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